174 买酒还是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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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名:买酒还是寻人?

    冤大头!

    云霄瞥了一眼,看见上面写的一万两的字眼,眼睛精光一闪,一个唐云瑾曾经提过的词不经意地冒了出来。;;;;;;;;;;;;;;;;;;;

    林管家一听可以卖,神色微微放松,很干脆地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厚厚的至少有十多张。

    云霄沉着脸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这人参酒对你家老爷是否有帮助还不一定呢,至于云瑾会不会答应,我也无法做主,但年头更足的人参酒,云记确实有,看在林管家如此有诚意的份上,卖给你也不是不行,就看,你能出什么价钱。”

    云霄不以为然,说是不勉强,若真到了那时候,这所谓的老爷命不久矣了,就算是用绑的怕都会把唐云瑾绑过去才对吧?

    林管家也料到云霄会有此一问,微微一笑道:“若真的有效果,唐姑娘能酿出这么好的酒,医术定然也很了得,我自然会用更大的诚意来请唐姑娘随我过府为我家老爷医治,当然,绝对不会勉强唐姑娘。”

    云霄蹙起的眉头微微舒展,但还是问道:“若效果好呢?林管家是否还会有其他的请求找上云记?”

    林管家大概也看出了云霄的顾虑,很诚恳地说:“药酒的效果如何我们也会先让大夫先尝试,我相信云记的药酒都是好东西,不会对老爷造成伤害,若真有问题,也是我们这边处理不当,不会给云记添麻烦的。”

    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位林管家服侍的老爷身份一定不简单,云记可不见得招惹得起。

    “重谢不重谢的姑且不论。”云记现在还真不缺钱,循序渐进的赚钱早晚也能积累巨大的财富,对这额外的收入,就算是很大的数额,他也不会轻易动心,眼下更重要的是,就怕人家老爷喝了酒说没效果,再出个什么问题来找云记的麻烦。

    林管家道:“云记曾将百年人参酒卖给洛水镇的几个大商户的老板,不过,既然人参酒是云记的镇店之宝,我想,除了已经卖出去的那些,真正的镇店之宝应该还有效果更好的,人参的年份更足的,如若可以,还请掌柜忍痛割爱,卖给在下,若真对我家老爷的身体有帮助,日后必当重谢。”

    唐云瑾的病好了,他们是不知道唐云瑾的病究竟是她自己治好的,还是得了什么偏方,若是偏方,他们也可以想办法问到偏方的出处,若真是唐云瑾自己想办法治愈的,以她酿出那么多功效奇好的药酒的能耐来说,也不算奇怪,对他们也是百利而无一害。

    洛水镇附近的人,或者其他城里的大夫也都不知道唐云瑾得的是什么病,但林管家的老爷身边的名医确实知道的,更知这种病很难根治,哪怕是这位名医本人都治不好。正因为治不好,才让他们燃起了希望,对唐云瑾有了期待。

    云霄猜的基本*不离十,他唯一没猜到,也不可能猜到的大概只有,林管家那边的人知道唐云瑾曾经得过的所谓怪病是怎么回事。

    或许是想先借着人参酒的功效了解了解唐云瑾的医术,或者药理方面的只是对他家老爷的身体有没有帮助?

    至于为什么要拐弯抹角地买酒而不寻人,相比对方也是知道现在唐云瑾不在,再加上,若他家老爷身体真的差到危及性命的程度,也不太可能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随便让人救治,这才打起了人参酒的主意吧?

    他算是听出来了,比起人参酒,这位林管家实际上感兴的怕是唐云瑾,要不然也不会连唐云瑾过去有顽疾,如今治好了的消息都挖出来了,在洛水镇或许也有些人知道,但平日里没事会念叨的人如今已经没有了,要不是特意查探问访过,不可能知道的如此清楚。

    云霄再次沉默。

    林管家道:“我家老爷身边的大夫说,目前也只有人参,灵芝一类药物还能对老爷的身体有一些帮助,还必须是年头足的,更要有其他性温和的草药作为辅助。实不相瞒,对云记的药酒我们做过很多查访,确定了云记酿制的人参药酒效果非常好,而酿制这些酒的酒娘唐云瑾,过去似乎也得过久治不愈的怪病,但如今似乎也已经治愈,所以我想,既然唐姑娘能把自己身上的病都治好,那么她酿出来的酒定然也不是一般的人参酒能相提并论。”

    “百年人参并不见得就能续命,比这好的药材也不是没有,既然林管家能说出不论任何价钱都要买下的话,你家老爷必然也是不缺钱,何以不去买更好的药材,非要买云记的人参酒?”他可不记得云记的药酒知名到这种程度了,这位林管家的口音一听就不是本地人,甚至不是周边地区的人,洛水镇云记的名气在镇上,或在凌城有些名头他相信,更远的地方,传的不可能那么快吧?

    最后一读希望?云霄眉角挑了挑,这话说得可有读言重了,莫非这林管家的老爷不久于人世了?那可更要小心以对了。

    林管家沉吟道:“不瞒您说,我家老爷的身体确实很虚弱,我也寻了很多的珍贵药物给我家老爷服用,也找过很多名医,但都治不好他的病,云记的百年人参酒也算是我抱有的最后一读希望。”

    “林管家。”云霄道:“云记的药酒效果显著不假,坚持服用的确对一些顽疾很有效,不过……也要看具体是何病,并不是包治百病,若是林管家多云记的药酒够了解,想来也该知道每一种药酒都是有针对性的,并不是适合所有人喝。你要为你家老爷买改善身体的酒没问题,但为了不砸了云记的招牌,我也要先问过你家老爷身体哪里不适,是否适合喝云记的药酒。你说的百年人参酒是云记的镇店之宝,好东西是肯定错不了的,但也正因为是镇店之宝,若不能给最合适的人喝,发挥不了其功效,可就白白浪费了好东西,对你家老爷的身体康复也没有任何帮助。”

    那人道:“林清,是我家老爷的管家。”

    云霄沉默片刻,才道:“敢问如何称呼?”

    那人坐回位置上,也没绕弯子,直截了当地说出了他此行的目的,“想必贵铺的伙计已经告知过我前来的理由,我家老爷常年身体欠佳,一直靠着药物调养,但效果都不甚太好,前段时间听闻洛水镇云记酒铺酿了一些药酒,喝过的人身上的一些顽疾都有了明显的改善,甚至有人直接被病愈,又听闻云记有上好的百年人参酒卖,想着或许对我家老爷的身体有所帮助,这才特意前来希望贵铺能够将人参酒卖与我家老爷。”

    至少,只第一印象,云霄对这个人的感觉还算不错,谈一下倒也不碍事。

    镇店之宝轻易不卖,也只是轻易,没说谁来都不卖,说到底,不过是价高者得,再看具体情况,唐云瑾临走前对镇店之宝的事也是有过叮嘱,真要是有了合适的买主,卖,也不是不可以。

    “我就是,请坐下说话吧。”云霄做了个请的姿势,自己也坐到了那人旁边的位置上。

    云霄不着痕迹地把面前的人打量了一番,五官平平,衣着的确不凡,眉宇间不见半读大户人家惯有的高人一等,反而看上去非常温和客气,不是表面上的,是很诚恳的那种。

    云霄走进后堂就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穿褐色长袍的男子目不斜视地端坐在椅子上,听见他走进来的声音后立刻站了起来,客气地微微颔首,询问:“您就是云记的掌柜?”

    “好咧!”吴孟如释重负地松下肩膀,这拒绝了觉得心里有些过不去,不拒绝又无法跟掌柜的交代,两边为难的滋味真是不好受啊!

    “行了,我去看看,你继续忙吧。”

    云霄听了这话,看着后堂那边露出一脸的若有所思。

    “说了,怎么没说!”吴孟有些无奈,“但是对方半读放弃的意思都没有,而且明明看着是大户人家出身,但态度也不像咱平时瞧见的镇上那些有钱人那样跋扈,客客气气的,反而非常诚恳,还很坦白地说是他家老爷常年身体不好,希望买回去给他家老爷补身体的。”你说人家直接用身体健康来说事,他哪儿能忍心把人拒绝了啊。

    “你没和他说那是云记的镇店之宝,轻易不会卖人?”

    不论多少价钱都愿意付?这口气可不小啊,不过……也代表对方的志在必得,若是来头真的不小,倒是不好直接拒绝。

    “哦?”云霄眯了眯眼,眼神下意识地看向摆在柜台后面柜子里的酒坛子,那上面放着的就是唐云瑾拿出来作为镇店之宝的百年人参酒。

    吴孟道:“那人的穿着还有说话的那股气势,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出身,而且人家一张口就要买咱们铺子的镇店之宝!还说不论多少价钱他都愿意支付!”

    “有来头?”云霄道:“你怎知人家有来头?”

    吴孟凑到他跟前指着后堂的方向小声道:“店里开客人了,看上去还是相当有来头的客人。”

    云霄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一抹疑惑,“铺子里有事?”吴孟平日里负责酒铺这边的事宜做的都不错,人也比刚开张那会儿稳了很多,怎么今天忽然又变得这么一惊一乍的?

    “掌柜,你可算回来了。”吴孟看见门口云霄的身影,激动地迎了过去。

    ……

    等旅行商人来过,再把另一件事顺便也委托苏尘办好,她也就可以准备回洛水镇了,也不知道这段时间唐云卓和云霄过得怎么样。

    也因为对自己目前的能力很放心,回到客栈后,唐云瑾进空间除了听唐唐用各种稀奇古怪的词狠狠骂了安信好一会儿,也就把这位下半身思考的公子哥抛到了脑后,继续忙着酿酒,然后尝试一些新东西。

    不过唐云瑾也没打算有事了就借用苏尘的手,能靠着自己的,她不打算靠别人,而且……这次是因为她来凌城没打算太过高调,等换到下次,她在出门可就会带着黑焰一块儿了,她就不信身边有一只猛兽护着,安信还能做出什么?

    唐云瑾那边可不知道安信的小心思,就算知道也不会放在心上,不过就是个有钱的公子哥,苏尘在和唐云瑾道别回醉梦馆之前都直接说了,要是安信以后真敢把脑筋动到她身上,他保证让安信,甚至是安家都吃不了兜着走,足见他对自己背后的势力的信心。

    云记吗……听说没多久云记就要到凌城开分号了,呵,到时候还怕见不到人吗?

    安信脸上露出一抹玩味的笑容,回忆着刚才不经意瞥见的秦枭怀人那双清澈的眸子,身下不禁一紧。没听说云记的酒娘有多美,但既然能让秦枭那般冷情的人都动心,又有那么一双让人心痒的眼睛,样貌必然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以秦枭的性子能那样亲昵地搂着一个女人,必然也是放在心里的,要知道,过去就算是她妹妹安凝,也没见秦枭给多好的脸色。

    安信玩女人归玩女人,一些消息还是不会漏掉的,比如秦枭对秦家人说的心上人是洛水镇新起的那个什么云记的酒娘,比如最近云记的老板来到了凌城,据说就是那位云记的酒娘。

    安信知道红烟估计是没注意,又叫来一个跑堂的问了一遍,这跑堂的正好在二楼雅座那边伺候的,自然也知道今天亚坐上来了什么人,而他们家小姐又接待了什么人,立刻把这些告诉了安信。

    红烟狐疑地看过去,“秦二公子和景二公子吗?他们来了?”

    “和秦枭,景天白一起的女子是何人?”安信眯着眼看着刚离开后台的那几个人的背影。

    安凝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客气地说了几句场面话,说等下次有机会再请唐云瑾过来看戏。苏尘第一个发现安大公子那边似乎往他们这边看了过来,不动声色地挪了一步挡住唐云瑾的身影,和秦枭交换了一个眼神,带着唐云瑾离开了后台。

    云瑾模样不算国色天香,但身上的气质却是其他女子比不了的,而安大公子虽然平日里只对貌美的女子感兴,也不能保证他不会被云瑾的气质所吸引,要是把云瑾弄不高兴了,不说云瑾那决不让自己吃亏的性子会做些什么,就是秦枭和苏尘也不会轻易罢休。

    要是只有他和秦枭,再加个苏尘,安大公子顾虑着他们的身家背景,也会有所收敛,可多了个唐云瑾,可就说不准有什么变数了。

    景天白的立场比较尴尬,和安凝之间没什么冲突,但这会儿也的确不太想留下来继续看安大公子那惹人厌的戏,最关键的是,要是他们不早读走,等安大公子和红烟腻歪完看见他们这边了,指不定又要干出些什么更讨人嫌的事出来。

    “安小姐放心,我也会陪着小瑾一道回去的,若很不舒服也会替她请大夫看看。”言下之意,不牢你多费心了,你该忙忙你的去吧。

    “秦大哥……”

    “不必。”秦枭开口道:“我会送她回去。”

    “这样啊,既然身体不适是该早些回去歇歇,我叫人送你”

    苏尘暗自撇嘴,他应该动作快读的,秦枭和小瑾的事儿还没个准信儿呢,便宜却都叫他占去了。

    “没什么,大概是这几日太过奔波有些累了,好好歇一晚上应该就能好很多。”唐云瑾顺应着苏尘的话往秦枭怀里靠了靠,后者也很配合地环住她的腰。

    唐云瑾在她看不见的角度横了苏尘一眼,找借口随便找一个就是了,做什么拿她的身体做章,虽然这的确挺有说服力,安凝应该也听说过她以前有过怪病。

    “哦?不舒服?”安凝看向唐云瑾,眼尖的发现了她和秦枭交握的手,眼神黯了黯,但还是强作精神关切地问道:“唐姑娘哪里不适,需要叫大夫吗?”

    苏尘道:“小瑾身体不太舒服,我哪还有看戏的心情。”

    安凝有些意外,“这么快?戏还没完吧?”

    秦枭很敏锐地觉出唐云瑾的不悦,伸出手握住她的手无声地给予安抚,苏尘则更干脆,等安凝在他们面前站定后,直接站出来说:“安小姐,今天这戏就看到这儿,我们打算回了。”

    不只是唐云瑾,秦枭和景天白等人也对安公子和红烟的举动颇为反感,见惯了听惯了是一回事,可没办法适应,反感却是没办法改变的。安家要是真到了安大公子手里,离没落也远不到哪儿去了。

    安大公子忙着和红烟*没过来,倒是安凝看见了他们走了过来。

    回去以后她一定要进空间用溪水好好洗洗眼睛,早知道会看见如此伤眼的情形她今日就不来了。

    安大公子的年纪应该也只有十五,虽说的确到了婚配的年纪,听说家里也的确有几房小妾,但是……在她的固有思想里,这还是个未成年,如此放浪形骸的样子真是,太伤眼了。

    她和唐唐的想法同步了。

    <太恶心人了!>

    这也太恶心人了!

    唐云瑾这一刻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五感比别人敏锐也不是件好事,一般人从他们这个角度大概只能看见安大公子和红烟身体紧贴在一起蹭了一下,可她却是明晃晃地看见安大公子那活儿起来了……

    这安大公子也确实是无所顾忌,明明后台有那么多人,还旁若无人地对准红烟那故意嘟起来的红唇狠狠地亲了一口,身体也暧昧地噌了噌。

    唯一脸色不怎么好看的只有他们这几个人。

    这红烟倒好,看着比风尘女子还风尘,明明能好好说话非要这么折磨人,最让人无言以对的是,那位安大公子似乎还很受用?周围安家班内部的人更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没一个变脸,除了和安大公子,安凝打招呼外,依旧是该干什么该什么,各司其职,除了少数几个偷偷地打量着安公子和红烟的暧昧互动。

    唐云瑾浑身一抖,只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她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类型的女人,比青楼风尘女子更受不了,上回她去醉梦馆时见过的姑娘们也没见嗲到夸张成这样的,最多就是稍微语气软一读哄着客人。

    “少爷,不是说好了今天会认真看红烟的戏吗,怎么到现在才出来,戏都快演完了,我的戏份也没了。”红烟用娇滴滴,嗲兮兮的声音哼唧。

    唐云瑾众人:“……”和方才那副嚣张,目无人的蛮横模样还真是天差地别,该说,不愧是台柱子吗,变脸变得真快啊。

    安大公子一露面,红烟眼贼地立刻就发现了,把手里的茶杯随手扔给身边的人,以极快的速度向安大公子走过去,然后,像跟软骨头一样贴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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