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的神色变得不一样了。他原先有些胆怯,好像有些畏惧这一对身份显赫的少女姐妹,但当第一个音符从他指尖诞生之后,他抬起头,扬起眉毛,显得精神了许多,他一边弹琴,一边唱:
“这是不朽的著名诗人——戈尔德·云谣所写下的诗篇,
诗人独自旅行,他在溪水流淌的冰封山谷中,偶然见到了火烧天际似的红霞,
这是一首关于冰与火的赞歌。
啊,
泉水叮咚,云雀低唱,
花香四溢,蝴蝶飞舞,
我来到人迹罕至的峡谷,
从这儿望见了清澈流水。
我是可怜的迷途之羔羊,
被森林中的芬芳所诱惑,
被晨间忧郁的迷雾误导,
偏离了原先正确的道路,
来到了这个神秘的空谷。
这儿是白雪皑皑的世界,
这儿是天空之龙的领地,
远方是直达天际的高山,
眼前流过清澈见底之水,
我忘记自己遭遇的不幸,
反而乐在其中四处游逛,
大自然的一切令人着迷,
而尘世的苦恼让人疲惫,
不要担心这里景色单调,
因为在白雪中自有异象,
天上太阳渐渐落入谷中,
残阳如火般染红了天际,
穿透云层的七彩光芒啊,
你是否能指引我的心灵,
融化这人迹罕至的冰原,
让着涓涓流水领我前行,
我从未见过更美的景色,
但我的归宿却不在此处,
因为我渴望着万千灵感,
在我的脑海中回旋不休,
冰雪之中的神圣峡谷里,
我见到令人难忘的天火,
我要记下这冰与火之歌,
离开这儿去寻找我的心,
我不抱任何渺茫的希望,
有朝一日能够回到这里,
但我会永远铭记这一切,
冰风溪谷中流淌的清泉,
远方天际流光溢彩的火。
————————
我要将这首美妙的情歌,
献给眼前两位绝色少女。
这位妹妹有如冰山溪水,
这位姐姐好似天际红云,
她们各有倾国倾城之貌,
令所有俗人都难以抵抗,
也许连天上傲慢的神灵,
都会被她们的美貌奴役,
啊,回荡在唇间的温暖,
啊,流淌在心头的依恋,
啊,冰与火化身的少女。”
这首诗前半段是前辈诗人所创作,而后半段则是史德利歌尔即兴吟唱的,虽然谈不上辞藻华丽,但却刚好符合眼下的情景。他的歌声明亮而透彻,确实有如冰泉在人们耳边流淌,也令两姐妹的火气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她们听得如痴如醉,眼中似乎蕴含着秋水般的情愫,对这位年轻而又英俊的诗人产生了莫名的好感。
莉娜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钱袋上绣着狮鹫的徽记,她从中取出三十枚金币塞在诗人的口袋里,趁着靠近的机会在诗人脸颊上轻轻一吻。
莉莱也不甘人后,将蓝宝石的胸针取下,用最温存的手法缓慢的将胸针别在了诗人的胸前,两人四目相对,诗人目光中流露着笑意,而她却羞涩的低下头,先前亲吻时的大胆早就不翼而飞了。
诗人见到两人如此大方,当即有礼貌的鞠了一躬。随后他曲风一变,弹起一首欢快的进行曲。酒馆中的其余客人拍着桌子应和了起来,觉得体内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即奔赴前线,在战场上建功立业,或是去地下城中进行伟大的冒险。
莉娜与莉莱两人在他旁边的桌子旁坐下,津津有味的听着史德利歌尔唱完了这首曲子。莉娜随后问:“你叫什么名字?出色的诗人?”
“高贵的小姐,我叫史德利歌尔。是一位来自云谣镇的平民。”
“这个名字可不多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似乎是一个兽人的名字。”
“没错,小姐。这恰好证明了您的博闻强记。这是一个粗鲁而滑稽的兽人姓名,但我无可奈何,因为毕竟我不能改变上天的旨意。一个人的姓名是神圣的,自蕴深意,让人无法捉摸。我既然得到了灵感,将自己如此命名,也只能一直沿用下去了”
莉莱忽然说:“我似乎听过这么一个兽族部落的传说,关于一个名叫史德利歌尔的宿命轮回传说。”
莉娜皱皱眉头,问:“你记得什么?小书虫?”
莉莱说:“听说在大陆的最西方,连沙漠之海都无法触及的地方,在那连绵无尽的山脉之中,有一个古老的兽人部落。他们世世代代信奉着血魔史德利歌尔的传说,守护着这个恶魔的雕像,并坚信着这个嗜血的恶魔有朝一日会重新回到这世界上,成为这世界的救世主。”
莉娜回头瞧着诗人,问:“你的名字与这故事有什么关系吗?”
诗人笑着说:“干我们这一行的人,总得为自己起一个惹人遐想而又神秘偏僻的艺名。没错,我确实不知从何处听到过这个恶魔传说的只言片语,因而别出心裁的用它替代了我原来的姓名。但我并不是兽人,更不是恶魔,而只是一个追逐时髦,渴望惹人关注的穷苦诗人罢了。”
莉莱回忆说:“我想起了这个恶魔的故事来啦,这是一个非常凄凉的故事,当时卡尔老师抽空来到天水城法师学院,给我们讲授大陆历史课的时候,曾经讲过这么一段故事。姐姐,难道你忘记了吗?”
莉娜涨红了脸,就好像天边的晚霞一样娇艳,她只记得卡尔确实曾经在某一年抽空教授过学院的贵族子弟。但上课时她并没有集中注意力,而只是像个花痴一样盯着卡尔的脸庞,听着卡尔动听的声音,至于卡尔到底在课堂上教了什么,她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莉莱见诗人似乎对她的故事感兴趣,心中雀跃,赶紧从自己的背包中取出一本绘本,很快找到了那段关于“血魔”的传说,模仿卡尔的语气,有模有样的读了起来:
“那个部落的名字叫做血歌,族里的兽人都是勇猛好战的勇士。他们渴望着抛洒鲜血,希望在战斗中度过自己的一生,由于他们是如此的凶残和暴躁,因此就连其余的兽人游牧部落都无法忍受他们,于是他们自愿迁离了兽人群落,移居到最偏僻的山中生活。
他们居住在大陆的西北方,是一片被鄂加斯所诅咒的山地。没错,他们都是鄂加斯的信徒,他们族里的先知和祭祀竖立了鄂加斯的图腾,用最血腥的仪式向鄂加斯的恶魔领主们祈祷。
距今大约两千年前,早在格利尔王国建国之前,还在神话时代的中期的某一天里,他们从沙漠中的人类游牧民中掠夺了一位怀孕的人类妇女。他们举行了不为人知的可怕祭祀,终于得到了一个浑身染着鲜血出身的人类婴儿。
这个少年被命名为史德利歌尔,在血歌族里慢慢长大,接受了血歌部落的教育,被血歌部落的宗教信仰熏陶,变得越来越强大和暴躁。他很快就显示出了他异于人类与兽人的一面,甚至与令所有恶魔都胆寒的特质——他渴望鲜血。
是的,诸位耐心的听众。他渴望鲜血,能够从几十公里之外就听到生物体内鲜血沸腾的身影,他能随心所欲的操纵数公里外任何生物的鲜血,让鲜血从生物表面最细微的伤口处如瀑布一样流出。每当他受到别人流出鲜血的感召,会变得无比强大,就连最可怕的恶魔都无法与他抗衡。
血歌部落臣服于此人,推举他担任了部落的首领。他们的部落从此在北方肆虐,吞并了几乎所有的兽人部落,成为了大陆北方最强大的恶魔势力。
但好景不长,有一天,史德利歌尔获悉了自己出生的真相,得知了他母亲所遭受的可怕命运——这一命运,至今任何古书里也没有记载。他大受打击,每天都受到人性和良知的痛苦煎熬,又无法摆脱身体中那个嗜血恶魔的纠缠。
他在这样忧郁的情绪中,一天天渐渐消沉下去,无法再继续引领部落所向披靡。有朝一日,他向自己最亲密的导师和伙伴——部落的大祭司山豹·血歌——透露了自己的心事:他想要离开部落,独自一人潜回南方,回到人类的世界去生活。
他是在酒醉和哀愁中说出自己的想法的,因为他知道山豹·血歌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但他万万没料到的是,他被山豹出卖了。当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被部落的兽人们用最坚硬的钢索和笼子困住了,因为他们把自己当做了一个背叛者,一个想要投入人类怀抱的异教徒。
他被族群里的人残忍的杀害了,他们割去了他的脑袋,将他的脑袋剥开,脑袋被碾成了粉末,抛洒在了大海之中,而大脑则被取出,浸泡在酒里,成为了血歌部落下酒的美食。
血歌的人们以为就此能够获得一位新的血魔,但他们很快发现自己打错了算盘。
莫明的疾病降临到了血歌部落所有人的头上,他们变得疯狂而暴躁,开始咬破自己的血管,吸食自己的血液,凡是喝了史德利歌尔大脑之酒的人都无法幸免。而且这诅咒还会飞快的传染,很快整个部落的兽人——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开始自残起来。
没过多久,血歌部落的人几乎全部死亡,好不容易被统一在一起的兽人族群又分散开了。也正因为如此,这片大陆才没有被残忍和粗鲁的兽人所统治,而我们如今才得以享有明、和平以及快乐的日子。
但是,据一些钻研这段历史的学者研究,血歌部落并没有灭亡,他们的幸存者仍然活在这大陆北方的某个角落,虔诚的向着鄂加斯与血魔史德利歌尔祈祷,希望这强大的恶魔再次降临到这世界上,领导他们恢复以往的荣光。”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