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新郑已经大变了模样,太子然雇佣了大批的庶民,进行战国时代最“伟大”的城市道路改造工作。以前的坎坷不平的土路、石子路全部变成了水泥路,这让所有初来新郑的人都大发赞同。已经有敏锐的商人问询水泥的价格,但得到的答复全是两个字---不卖。
羽林军的训练也是卓有成效。参照后世的锻铁技术,太子然仿制出了唐朝时期的明光铠。无论是在防护力上还是灵活性上,新式铠甲完全甩出这个时代的铠甲几条街。
也就是太子然舍得投入,三千羽林军从校尉到小卒,人人皆是身着铁甲,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钢盔。全军所用的武器也是百练之钢做成的,可谓“斩金断玉,削铁如泥”。
钢和铁的区别最重要的是含碳量。生铁的含碳量较高,硬而脆,几乎没有可塑性。熟铁含碳量极低,质软,塑性好,易变形,但强度和硬度又很低。钢介于两者之间,是制作武器最好的材料。
太子然用极易获得的生铁为原料,采用后世的炒钢法,获得了大量的钢材,为羽林军制作了全套的装备。
为了打造三千羽林军的装备,耗费生铁不计其数。粗摸估量,其价值足够武装十万大军。要知道,这个时候,大多数士卒是没有防护的。即使有也是单薄的皮甲。至于铁甲,只有百人将以上的军官才有资格穿戴。
当今八国之中(加上鲁国),也就楚国因为背靠河泽,能够就地取材,制作大量的犀甲等铠甲装备士卒。
为了以后的战斗方便,太子然命令羽林军效仿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开始的时候,还有几个愣头青秉着“学习蛮夷是可耻的”的态度。李牧灵光一闪,规定每天训练成绩最差的后几位要为全军洗**。这几个愣头青只坚持了一天就乖乖换上“胡服”,投入到训练。
从跌跌撞撞骑马的良家子弟到弓马娴熟的羽林军,蒙骜和李牧仅仅花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为太子然训练出一支能战之师。这里面固然有太子然的贡献,比如优渥的待遇、新式的武器装备,但更多的是蒙骜、李牧两人倾尽心血。
在太子然的设想里,一支铁血之师没经历过几场硬仗是没资格称为劲旅的。一支军队如果没有军魂,它可以凭着血勇之气争一时之胜,但无法世世代代称雄。羽林军的装备是天下最好的,待遇是天下最好的,纪律是最严明的,但这并不代表羽林军一定是天下最能战的军队。
蒙骜和李牧身为羽林军的主将,也很清楚,没经过战场的考验,羽林军只是长着乳牙的老虎。这只老虎要想成长为虎王,要走的路还很长,也许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一只饿狼咬死。所以,时时刻刻都保持警醒,这是羽林军培养起来的作风。
以战养兵最出精兵。太子然自然清楚蒙骜、李牧为何屡屡请战,但眼下四海升平,即使只是表面上的,实在没什么战事。因此,对于羽林军的请战,太子然每次都是视而不见,每次的答复都是“等你们可以在解下马鞍、马蹬还疾驰自如的时候,我就安排你们出征”。
羽林军是太子然目前最大的心血,无论是造纸术也好,水泥也好,锻钢也好,一切都是为了强军而服务。在这个时代,青壮农忙时为农民,闲时为士卒,每个国家只有少数的职业化军人。
兵不在多而在精的道理太子然自是清楚,但蚁多也会咬死象。太子然打算大胆做一个尝试,在统一前,半耕半军的制度的不容改变的,但会招募少量的职业化军人。这样即使国家突逢大败,也有力气恢复元气。若遇到一些不大的战事,则由精锐平定。
韩国的弊端是兵微将寡,愿意投军者实在少之又少,历代君王又多是守成之君,韩军也只能靠守城、靠精良的武器来抵消敌国的长处,毕竟守城不需要多少人,武器如果再好一些的话,足够立于不败之地。
太子然打算借助战争,借助连年混战的战争,迅速培养起一批军中的骨干力量。这是大争之世,争或许会死无全尸,但退,一定是粉身碎骨。太子然故意拔高军人的待遇,一方面是激励士卒的爱国之心,另一方面何尝不是试探贵族的反应。
耕战耕战,一个国家的基础是人口,在这个人口、土地是一切的时代,耕用来获得更多的土地,战来获得更多的人口。
有人天生富贵,自然有人天生贫困。对于没有文化知识的庶民来说,从军是少有的几条出路,可以获得爵位,可以获得财富。但贵族自是不愿曾为泥腿子的军人与他们称朋道友,共处朝堂。
在贵族看来,军人可凭借军功得到钱财,甚至是土地,但爵位万万不可,尤其是世袭的。原因很简单,权力的蛋糕就那么大,原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一些,但一旦有新人加入,每个人都要多多少少分出一些。在世袭贵族看来,这是万分不允许的。
太子然也知道,在自己没有拥有绝对的权力前,这个风险自己是万分冒不得的。于是,无论是华阳之战还是野王之战、伊阙之战,立功的军人有获得土地,有获得钱财的,但就没有一个人因公受爵的。
为了减少国内贵族的反对之声,太子然在选拔羽林军兵源的时候也招揽了不少贵族子弟。这样,优渥的待遇才没引起过多的争论,否则指不定又是“穷兵黩武,愧对祖宗”的争辩。
跟着韩王处理朝事的这些日子,太子然算是彻底体会到韩国宗贵的强大。满朝五百石以上的官员,韩氏占据了其中的一半,剩下的一半里还有不少是跟宗贵关系很近的近亲。他们世世代代把持着韩国的朝政,但见君王轮换不见宗贵倒台,说的就是韩国宗贵。
“太子殿下!”
就在太子然苦心琢磨如何打压宗贵权势的时候,蒙骜和李牧联袂到访。
“是你们两个啊!不在军营好好练兵,难不成又来我这里蹭酒喝不成?”太子然笑呵呵地说道。
闲来无事的时候,太子然提炼出了高浓度的酒。这个时代的酒分为两种,一种是度数很低的甜酒,称之为“醴”,庄子所云“小人之交甘若醴”说的就是这种。另一种是用曲酿造出来的,酒精度在10到20度之间。
而太子然提炼出的是五十多度的蒸馏酒,辛辣苦涩。之所以提炼出这么高酒精度的,太子然可不是为了靠贩酒盈利。一者酿酒费粮,在粮食这么紧张的时代,没有一个国家会鼓励酿酒;二者这个时代的人还是喜欢曲酒或者醴酒,蒸馏酒太冲,根本没有市场。
发明出蒸馏酒,太子然是想将其用于战场上的消毒,虽然比不上后世酒精度高达75%的消毒酒精,但也聊胜于无。不过蒙骜和李牧这两个人似乎是例外,居然喜欢喝这么高浓度的酒。
“太子殿下,您说过只要我们在解下马鞍、马蹬还疾驰自如就安排我们出征,这句话还做不做数?”心直口快的蒙骜问道。
“作数啊!”太子然愣了一下,笑吟吟地说道。
蒙骜和李牧对视一眼,会心一笑,请命道:“请太子殿下检验,羽林军上下已经达到太子殿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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