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小点声!阿四,这位爷你可得给我伺候好喽。他可是咱们解忧馆的财神爷哪。打从我在这开店,他就每天里都来这里喝酒。唉,快十八年了吧?”那掌柜的瞅了那人一眼,微叹了口气,然后摇摇头到后堂去摆弄他的酒去了。
那人端坐在那里,有一缕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左半边脸,样子看不大真切。
他,仰起头,闭着眼,双手捧着酒坛,一坛接着一坛的往嘴里灌。那样子,倒的好像不是酒,而是水。哗哗哗,真正的一饮而尽啊。一刻都没耽搁。
妈呀,象他这样子喝法,不得把咱酒店里的酒全都给喝光喽哇?那阿四暗地里惊叹,兀自在那里咋舌。
确实有十八个年头了,仔细算算,好像不止十八个年头。到底是多少年,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了。
这十几年,他天天深来这里钱买醉。十几年如一日,从未间断过。每次都是喝到店铺打烊了,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可惜,不知道是这家的酒不够烈,还是他的酒量太好。反正,他是从来都没有喝醉过。
不知从何开始,喝酒也成了一种习惯,成了一种麻木的习惯。就象每次有任务去杀人一样,也成了一种麻木的习惯。
那人嘴角上扬,弯成了优的弧线。是自嘲吗?算是吧。
“啪”酒坛被重重的搁在了桌上,那人却开始猛烈的咳嗽,咳得连店堂的阿四都难过了起来。
可是,不过一小会儿,他终于停了下来。然后冲着阿四站立的方向打了几个响指。
阿四明白,这是他要酒的习惯。
这人从不开口说话,每次要酒就是这种姿势。用手比划几下,便是要几坛酒。
刚才阿四数了数,他一共划拉了三下,这就表示他还要三坛酒。
“好咧,来喽。客,您请慢用!”阿四殷勤的又送上了三坛,并周到的替他拔开了酒塞。
那人一语不发,仍然兀自陶醉的喝着。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传说中的杜康真能为他解忧吗?
杜康不知道,他,知道。每次喝了酒,身体就轻飘飘的,很舒服。也许他就是想要追逐那种舒服痛快的感觉。或许是他想挽留住那种感觉,所以,每当深人静时,他就会喜欢来这里喝酒。
别的酒店他不是没去过,却从未曾为哪一个停留。
从那晚,他受命去杀了一百六十八人后,他的身上,手上全都染上了血腥味。
他,第一次的反胃了。
他开始不停的呕吐,呕得连肚子里的肠子都青了,却怎么也止不住。
他狼狈的路过了这家酒店,正巧赶上这家小酒馆开张。抬头望见牌匾上的三个字:‘解忧馆’。他心中一怔,于是第一次,他走进了这家酒店,并从此为它停留了整整十八个年头。
解忧馆,是个好名字。正如他自己希望的那样,他想解除身上所有的忧愁和烦恼。
慢慢地,他喜欢上了这里,喜欢上了喝酒。
一口气喝完,那人终于站了起来。
阿四很是佩服,一连喝了二十一坛,也没看见他醉,还象雕塑一样稳稳地站着。
不知为什么,瞧着他的模样,阿四忽然想起了隔壁当铺老板刘老爷子家门口那两个蹲大门的石狮子。看起来威武,却要忍受风吹雨打,其实也怪可怜的。
“咚”是钱袋掷出的沉闷声,阿四眼睛贼亮贼亮的,看着那人潇洒的从怀里摸出它,然后毫不留恋的扔到了桌上。
那人甩手刚要离开,阿四匆忙撵了出来。
“爷,您给多了!掌柜的让您老等等,他替您算算,找补你钱。”
那人却头都没有回,背对着他,摆摆手,一步一步地往外移。
这感觉,不好。阿四有一种直觉,这人,怕是以后都不会再来了!
“爷,留步!您东西落地下了。”
阿四象个猴子似的,捡起地上的东西就蹦了过去。
那人这才缓缓转身,眼睛落到了阿四递过来的东西上。
看着它,那人呆滞的眼神霎那变得柔和起来。
一个微笑着的布偶娃娃!布料虽然粗燥,做工却十分精巧。
那娃娃的脚上还绣着四个红的小字:无心哥哥。
那个人冲着阿四友好的点了下头,揣好娃娃,转身没入了人群中……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