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掷弹兵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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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展熊猛地从沟里窜出来,正好有五六个鞑子兵冲了上来,他急忙挥刀迎战。一抬手,斩断了刺来的枪杆,回手一刀,劈在了对方的脑袋上面,顿时砍得脑浆子四溅。

    可是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砍倒了一个之后,另外一个一枪又刺了过来,汤展熊情急之下举起了刚刚砍死的家伙,用着尸体充当了盾牌,挡住了一枪。

    刚把尸体甩出去,汤展熊突然感到眼前寒光闪动。

    不好!

    他拼命的扭头,躲开了致命的一刀,可是这一刀还是砍在了左面的肩头上,顿时甲叶子乱飞,砍出了一条长长的伤口。

    “明狗,受死吧!”袭击汤展熊的正是一个白甲兵,这家伙就像是一个大狗熊,狞笑着向汤展熊冲了上来。

    兵刃撞击,汤展熊单手持刀,哪里扛得住这家伙的巨力,稍一不慎,汤展熊的刀就被崩飞了!

    就在千钧一发之间,白甲兵举起了砍刀,就要结果了汤展熊,突然几声枪响,白甲兵如遭电击一般,胸前被打出了几个拳头大小的血洞,鲜血奔涌而出。

    这家伙的生命力的确顽强,竟然还没有立时死去。汤展熊这时候急忙来了一个鲤鱼打挺,一刀砍在了对方的脖子上。这个白甲兵才扑通倒在了地上。

    目之所及,到处都是残酷的血色,鞑子通过缺口不断的涌入进来,安**的士兵拼命抵抗。不断将他们击毙。但是鞑子实在是太多了,有些转移稍微慢一点的安**就会被他们包围起来。火铳打光之后。单打独斗的肉搏战,安**实在是不占优势,死伤数字不断的攀升,城外的防线岌岌可危!

    轰!

    一声巨响,一枚十几斤重的铅弹划过天空,重重的砸在了城墙上,顿时炸得砖石乱飞,站在城头的顾振华只觉得脚下一阵摇晃。李旭一见。急忙说道:“国公爷,您快下城吧,这里有卑职盯着就够了!”

    “哼,鞑子就算杀到了城下,本爵也不会怕了他们。”顾振华冷笑道:“康大力,去给你兄弟传令,就说本爵要让他们在城外坚持五天。灭敌一万,不然就别退回城内!”

    “遵命!”

    康大力脚步仓皇,急忙去传达命令,顾振华索性让人搬过了一把椅子,大马金刀的坐在了城头。

    这时候炮声隆隆,胸墙阵中。不断遭到了炮击,士兵的损失越来越大,城墙也挨了几枚炮弹,李旭急得脑门冒出了汗珠。

    “国公爷,这太危险了。您还是赶快下城吧,卑职敢用人头担保。鞑子打不进来!”

    顾振华笑着摆了摆手:“李兄,放心吧,能打死顾某的炮弹还没生产出来呢!我现在倒是关心一旦鞑子压上来,然后凭着炮火,轰开了城墙,我们该怎么办?”

    “怎么办,拼命呗!总之,只要一口气在,就不能让鞑子打进来。”

    “好志气,不过这不是真正应对的办法,马上传我的命令,清空城墙周边五百米的距离,在空地上再建造壕沟胸墙。构成城内的防线,总而言之,安**要打不死,拖不垮,顽强的钉着汲县,钉在咱们老祖宗的土地上!”

    李旭顿时眼前一亮,说起来明军最关注的都是那一道城墙,一旦城墙被打破了,整个军队就崩溃了。可是如果按照顾振华的意思,在城内也组织防御体系,即便是城墙破了,还能继续奋战。这才是最稳妥的安排。

    “国公爷,您放心吧,卑职立刻安排。”

    顾振华这么安排,也是做好了拼命的准备。看时代,就要把握大势。

    满清积蓄多少年,兵强马壮,凶威赫赫,如今杀进了关内,席卷天下的大势已成。一旦中原失守,清军南下,到时候各地的汉奸风起云涌,一发不可收拾。

    到了那时候,光凭着这下汉奸,满清就足以拿下整个天下了。眼下安**要做的就是成为一颗顽强的钉子,死死的钉在中原,挡住满清的南下。这是逆着大潮而动,逆水行舟,步步凶险。

    不过无论是多么艰难,顾振华和安**的将士,都要扛起来!

    亿兆百姓的命运就就看这一战了!

    康大力奉命,出了城门,正好遇到了康乐笙,这时候浑身是血的汤展熊也跑了过来。城外负责防守的主要就是这两个营。

    汤展熊的肩头被砍了一刀,盔甲开了半尺来长的口子,鲜血都已经凝结起来了。

    “老汤,没事吧?”

    “死不了!”汤展熊气哼哼的说道:“这些狗鞑子简直就像是潮水一样,打不光,杀不完,再加上有火炮助阵,实在是不好对付啊!”

    “不好对付,也要对付。”康大力说道:“国公爷已经下了命令,要你们坚守五天,杀敌一万,不然就没脸进城!”

    康乐笙皱着眉头说道:“的确城外是消耗鞑子兵力最好的时候,不然往鞑子逼到了城下,我们就有可能面对被四面包围的处境,那样会更加艰难。”

    “老二,你平时鬼主意最多,这次你有什么主意没有?”

    康乐笙道:“我刚刚观察了一下,鞑子的火炮看起来吓人,但是也有规律可循。”

    “规律?什么规律?”汤展熊急忙问道。

    康乐笙道:“鞑子的火炮并不算密集,大约二三十息才能打出一发,而且着弹的点也有规律,主要集中在几个区域。以我的推测,这可能是鞑子的火炮太过巨大,发射繁琐,而且火炮过于沉重,不方便移动所致。”

    汤展熊低着头想了想,忍不住说道:“没错。正所以有一利就有一弊,我们光想着鞑子火炮威力巨大。却没有发现他们的弊端!”

    康乐笙笑道:“只要找到了鞑子的规律,我们就能规避火炮攻击。另外还有一点,鞑子利用火炮轰开了胸墙,他们以为这样,就能打破咱们的防御,我看是痴心妄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康大力急忙问道:“怎么讲?”

    “很简单,胸墙破损之后。我们可以利用缝隙继续发起攻击,伏击冲进来的清军。整个战场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迷宫,我们占据地利,难道还打不赢他们吗?”

    汤展熊龇着牙,摇了摇头:“恐怕不成啊,我刚刚就是和鞑子兵杀到了一起,他们确实厉害。肉搏经验丰富,悍不畏死。偏偏狭小的地域,我们又没法结阵,吃亏太多了!”

    “不然!”康乐笙笑道:“老汤,鞑子也有弱点,只要扬长避短。我相信一定能成。”

    顿时康乐笙就向着汤展熊介绍了自己的想法,汤展熊一听,顿时频频点头。最后更是拍着康乐笙的肩头大笑起来。

    “多读书就是鬼主意多,看来俺老汤可要多学着点才行。”

    这时候康乐笙突然一拍脑门,忍不住说道:“瞧我这个记性。国公爷还送来了一批宝贝呢。”

    “快拿过来看看吧。”

    早有士兵赶着马车跑了过来,在车上装着一个个黑漆漆的铁球。一看这些东西,康乐笙顿时放声大笑。

    “成了!”

    ……

    罗晓宇本是山西人,从小替地主放羊为生,可是有一次放羊的时候,结果遇到了匪徒,将羊群全都抢走了。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丢了一只羊,地主能活生生打死一个人,更何况是丢了一群羊,简直就该千刀万剐了!十三岁的罗晓宇哪敢回家,只能逃跑。他一路南下,结果又被李自成的人马掳走,在大顺军待了两年多,后来又辗转到了河南,流落到了许定国的手下。

    就在顾振华干掉了许定国之后对他的部下大力整顿,几乎都送到了矿山。罗晓宇也不例外,按照常理,他多半就要死在矿山,或者是永无出头之日。

    不过有一次匪徒偷袭矿山,罗晓宇带头抵抗,挫败了敌人,靠着这个战功,罗晓宇被破格录取,成了安**的一员。

    他训练相当刻苦,多年的训练,也远比同龄人要沉稳。他如今已经是什长了,也参加了这场战斗。

    和十几个士兵低着头,快速的在胸墙里面穿行,他们刚走出了十几步,突然前面的一个缺口里面,涌出了一大堆的清军。嗷嗷乱叫,像是一群野兽一般,朝着他们冲了上来。

    罗晓宇手疾眼快,急忙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黑铁球,也就是最原始的手榴弹。点燃了火绳之后,他快速的把铁球塞在了皮套之中,然后抡起手中的皮带。快速的转动,差不多到了第五圈的时候,罗晓宇猛地一松手,黑铁球就沿着一个优美的弧度,打了出去。

    正好落在了冲上来的清军中间,爆炸时间掌握的正好,几乎是在清军的头顶上,凌空爆炸,飞溅出来的弹片就像是天女散花一般,狠狠的砸向了鞑子。

    一枚弹片直接穿透了头盔,打烂了里面的脑袋,鞑子一张口,喷出鲜血,摔在了地上。另一个脖子被划破,动脉血液迸出,也快速死在了当场,再有两个的胸口也受了伤,鲜血狂奔。

    一击得手之后,其他士兵也格外的振奋,急忙举起了火铳,猛烈的射击,鞑子一个接着一个的倒下去。

    不过剩余的鞑子并不甘心他们继续向前冲,双方已经进入了十几步的距离,投掷手榴弹也晚了,鞑子高举着十八班兵器,红着眼睛,想要劈死这些士兵。

    哪知道此时从士兵的队伍之中又冲出了几个长枪手,一丈多长的长枪,照着他们毫不留情的刺了过来。

    鞑子急忙拦挡,就这时候,火铳手已经完成了装填,又是三发子弹打了过来,两个鞑子应声倒地,仅剩下的一个也被长枪刺透了胸膛,当时倒地。

    这就是康乐笙设计的新式编组,其实说起排队枪毙,在火绳枪时代有一个隐患,那就是火铳手身上要挂着火绳,防止熄灭。有了这玩意之后,火铳手的肉搏能力大大下降,必须用整齐的步兵方阵支援。

    可是到了狭窄的胸墙之间,没有了方阵的掩护,火铳手很容易落入包围之中,结果白白丧失了性命。因此康乐笙提议将火铳手和长枪手混编,组成了一个个战斗小组。

    通常情况下,一个组十几个人,包括一两名指挥官,他们主要是观察敌情,指挥部下迎敌,同时有四五名火铳手,加上几名长枪手和刀盾兵,这样既有了远程火力打击,又有了近端防御,在胸墙大阵之中,越发的自如。

    尤其是顾振华送来了手榴弹之后,每个小组还配属了一名掷弹手,使得攻击能力大大的提升,简直就是一个个生命收割机。

    罗晓宇在放羊的时候,使用石子驱赶羊群,一打一个准。这份天赋也落到了投掷手榴弹上面。

    他一手攥着皮带,两只眼睛像是鹰隼一般,寻找着攻击目标。突然他以肉眼几乎看不出来的速度,点燃了一枚手榴弹,飞快的旋转之后,准确的投了出去。轰的一声爆炸,这枚手榴弹正好击中了一辆冲车。

    十几个清军阿哈还推着冲车,不断的冲撞胸墙,结果一击之下,冲车被炸烂了一个轮子,飞溅的木屑插死了两个鞑子,还有一个人受了伤,摔在了地上。

    小组其他的士兵就像是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立刻冲了上去。枪声大作,长枪挥舞,将这十几个阿哈全部干掉。

    像罗晓宇这样的小组,还有无数个,他们就在胸墙之中,不断的移动,快速的消灭着清军,正因为这种移动,使得他们能够躲避清军的炮火。

    冒冒失失撞进来的鞑子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全都被杀得一干二净。

    逐渐的安**又把战争的主动权拿在了手中,神出鬼没的猎杀小队,简直就是想无数的死神一般。

    而且更加要命的也来了,随着前锋的稳定下来,早就蓄势待发的炮兵也发威了,火炮专门通过胸墙的缝隙射出来。

    一枚实心铁球,往往能打出一条血胡同,到处都是残肢断腿,零碎的器官,就像是修罗地狱,饶是清军凶悍无比,可是面对着这种屠杀,他们也只能徒呼奈何!

    消息不断地传到了豪格的耳朵里,他的脑袋一阵阵的发晕,从和明军交战以来,他就没有遇到过如此难缠的对手!(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阅读。)9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