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初恋古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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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自己的成绩一直呈现缓慢成长的迹象,我把罪过归之于床太柔软,于丽太咶噪,桌子太小,还有咖啡不够热。其实我心里再清楚不过,是“虎头蛇尾,缺乏积极性”让我在学习的道路上备感艰辛,所以如何让懒散的自己处于一种“不得不念书”的氛围里,成了当务之急。

    我通常是最早到图书馆的人之一,刚开始只是我这条支那小黃鱼,然后欧巴鱼来了,吃寿司的鱼来了,笃信阿拉的鱼来了,戴眼镜的魚,刺靑的鱼,黑色的鱼,白色的鱼---通通游入图书馆。有那么几秒钟我会自问自答~

    “妳在哪里?”

    “我在新西兰。”

    “妳在做什么?”

    “我在努力不让自己被当掉。”

    于是我狠狠地读了两个hptr, 直到一条喷了古龙水的鱼游到我身边坐下。

    这个味道是如此地熟悉,待他坐定,我睁眼一瞧,惊喜地让我握不住笔~是他。

    要介绍这位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出场,我必须带你回到毛宅,和你重头说起。

    在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曰子里,老太太说想看台湾作家刘墉的作品,她还说毛先生的书房里就有一本,于是王妈把我带到楼上,这是我第一次上到毛家的二楼。与楼下铺的是酒红色木地板不同,这里铺的是乳白色的羊毛地毯,所以走起路来像猫咪一样~静悄悄。

    “这里就是先生的书房。” 王妈把一扇镂花木门打开,我走了进去。

    “可可,我不知道老太太要的书搁在哪里,我猜就放在书架上,妳慢慢找吧,不过---先生挺不喜欢别人乱踫他的东西,所以除了老太太要的书,其他的都別踫,好吗?”

    “好的,我拿到书马上下楼。” 我应允着。

    王妈匆匆离开。

    这是个约40平米大小的房间,毛先生的书桌就摆在靠近窗户的角落,桌上的东西摆放的整整齐齐,桌面一塵不染,仿佛诉说它的主人是个一丝不苟,爱干净的人。

    书架佔据觸目所及的所有牆面,大部分都是有关法律方面的书,中英都有,我这才发现,原来当一名大律师需要读那么多的书,不禁对毛先生肃然起敬起来。

    寻觅了一番,虽然发现了一些非法律方面的书籍,但可惜没找到刘墉的书,正想下楼时,我的临别最后一瞥,看到毛先生的桌上摆着一个相框。

    “像毛先生那样严肃的成功人士,桌上会摆着谁的照片呢?”直觉告诉我,不是毛太太,也不是毛奶奶。

    我想起王妈的叮咛,她说别乱踫,但没说別乱看,所以---

    我走向毛先生的书桌,映入眼簾的是毛先生和一位三十几岁男子的合影,两个人都身着高尔夫球装,毛先生的手搭在那位男子的肩上,男子则依偎在他的胸膛,由于拍摄角度的问题,那个男子只露出半张脸。

    “是毛先生的表弟吗?” 我猜想着,但又感觉不对。

    “可可,妳找到老太太要的书了吗?” 王妈在楼下喊着。

    “没,我这就下去。” 我大声回应。

    由于没有找到刘墉的书,毛先生又到欧洲出差,我想着:“何不到奥大图书馆碰碰运气,毕竟我们学校也有中系。”

    于是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小猫小狗正贪婪地在阳光下睡午觉的时刻,我穿梭在一排又一排的书架中找寻刘墉大人。经过不断的寻寻觅觅,我的火眼金睛终于发现它正傲立在某排书架的最上层,不禁让我欣喜若狂,但随即发现自己正面临了一个大问题~160公分高的我,该如何做到180公分高的人能做到的事呢?我决定掂起脚尖,伸长手臂,做最后的努力。

    就在这时候,一股男性特有的体香混合着古龙水的香气逼近我,我的书被一只大手拿了下来,然后安安静静地躺在我手上。

    “thnk you !”

    “不客气。” 喔,原来是中国人。

    当我直视眼前的这个男人,马上被他深刻的五官所吸引,心弦被撩拨了一下。大部分的人都拥有一张类似某某人的脸,很难让人记住,但这男人不,他的毎个部位都带有独特性,散发着只有成熟男人才会有的魅力,我称之为英气。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牙齿很白,声音像大提琴一般低沈,最重要的是,他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妳该不会是我的学生吧?” 这是个问句,但他的眼睛告诉我:“我知道妳不是我的学生。”

    我搖搖头。

    “也是,中国人应该不会到国外的大学上中系,妳说呢?” 原来他是中系的老师。

    “有中国人读奥大中系吗?” 我反问。

    “目前没有,但不保证以后不会有,妳知道的,很多中国父母只要求孩子有一个大学凭,至于学什么,那不重要。”

    啊,我的父母也是如此,但---我真不想拿一个新西兰某大学中系的凭回国,那会被邻里笑话的。

    “呜----。” 我听到他的手机震动的声音。

    “xus m。” 他急着到图书馆外接电话,经过我身旁,由于通道狭窄,我侧着身子,努力让出最大的空间,但要让身材魁梧的他通过还是有困难,所以他把手搁在我肩头,想挪出适当的位置。

    我不得不说,当他踫触我身体时,我全身起了痉挛,像通了电流似的,这是他给我施的魔法,因为从那时候起,学校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塗了奶油的娃娃,引不起我的兴致了。

    我不只一次想和他在诺大的校园中再次相遇,所以开始留意起自己的穿着,也会替干燥的嘴唇细心地塗上口红,甚至有到中系旁听的冲动,但他却似一缕轻烟,飘散在茫茫人海里。如今这个生命中第一个被我称之为男人的男人就坐在我身旁,我的激动可想而知。他的每次呼吸,都是爱的呼唤,书本上的字如巨石般,我再也啃不动。

    我闭上眼睛,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当我能再次思考时,我忆起早上的语法课,赶忙收拾桌上的杂物,夺门而出。

    就在走出图书馆,下完階梯时,我听到路人接听手机的说话声。

    我上下摸索一番,发现把手机落在图书馆里了。

    “糟糕,不行,我得回去拿。” 我很快做出决定。

    当我气喘吁吁地爬上階梯时,我看到那个古龙水男人正对着我微笑,手中晃着我的手机。

    “谢谢!”接过手机,我脸红了。

    “好可爱?”

    “什么?” 我的脸更红了。

    “喵呜。” 他学着猫叫,然后指着我的头顶。

    “噢,你是说发夹,这是我在n mrkt的印度商店买的,就在kf旁,六块钱一个。” 我很热心地提供讯息。

    他饶富趣味地看着我:”you kno you r rlly ut ? 妳把购物地点告诉我,妳认为我一个大男人需要买发夹吗?”

    “ ---也许你可以买给你老婆。” 我嗫嗫地说。

    他大笑两声:” 我没有老婆。”

    “ 那么---你可以买来送给你女朋友。”

    他没有马上回答。

    “ 拜托,说你没有女朋友。” 我向上帝请求。

    他给了我一个狡黠的笑脸:“ 我的女朋友要像猫咪一样可爱,妳帮我介绍,嗯?”

    在新西兰的土地上,我的王子终于骑着白马,风麈濮濮地来到我跟前,遞上了一朵红玫瑰。

    从此我一直戴着那支猫咪发夹,连于丽也不借,因为那是---那是爱的承诺。

    那一年我19岁,在奥大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