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东都时,秋叶就曾展现过出彩至极的占卜天赋,秋月与秦穆绵在秋台仅仅是提起他的名字,就能被他秋风未动蝉先觉感知到,继而送出一厅落叶。在踏入天人境界之后,秋叶更是开始深入接触卜算一道,在这方面,虽然是以青尘大真人名声最大,但是能布局将上代剑宗宗主许麟和魔教教主杀死的掌教真人,未必就会差了。
秋叶掐指三十有六后,忽然停下。
萧煜也在同时睁开了双眼。
车厢内,萧煜望向一袭青袍的秋叶,沉声问道:“怎么,事有不谐?”
秋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对萧煜能够精确把握到自己的卜算结束时间感到惊奇,反问道:“你竟然还能与我气机牵引?”
萧煜摇头道:“不是气机牵引,是气运纠缠,我曾经在神游时,一口吞掉你们五人各自纠缠在我身上的一丝气运。”
秋叶问道:“要不让我看看?”
萧煜点头默许。
秋叶先是挥手打出一道符篆,将整个车厢密闭起来,略微感叹道:“今日之所以要不远千里来江都,主要也是为了与你面谈一番,有些话,尤其是先前那般的言语,是万万不能留于纸面的,我早年吃过一次亏,下场就是在道宗外流浪了六年之久,差一点儿万劫不复。”
萧煜抬头看了眼悬于车厢天花板上的符篆,了然点头。
接着,秋叶很平淡地伸出一手虚指萧煜,闭目凝神,开始细细感受萧煜如今的现状,仅仅过了片刻功夫,便重新睁开眼睛道:“你吃掉的其实并不能叫气运,而是应该叫做气数,我们五人的气数加在一起,勉强能算是一小股气运。你用完天魔解体之后,本该是气数已尽的,现在有这小股气运,算是弥补了亏空,而且还能略有节余,就像是灾荒年份时候,填饱肚子饿不死的前提下,还能留下来年的种子,已经算是大福气。”
萧煜呵呵笑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秋叶笑道:“若是真要说起来,你、我,再加上慕容、林银屏、秦穆绵、蓝玉几人,确实能算是一条船上的一家人,咱们这家人积恶谈不上,积善却是要仁者见仁了。”
萧煜莫名地一笑,想起了一些往事,印象中的秋叶一直是个淡漠到让人只能远观的人,很少有事能让他有所情绪波动。自己当年第一次见到秋叶,还是在东都内城西门口,秋叶就站在漆黑的城门洞下,很有高人风范地说了一些萧煜当时听来似懂非懂的话语,当时的萧煜不过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安国公府大公子,而那时候的秋叶就已经是威势烜赫的道门首徒,两人之间的地位不亚于云泥之别。萧煜能够走出东都,在草原上扶摇而上,在这个乱世初始从一大帮年轻俊彦中脱颖而出,秋叶居功甚伟。老话说,想要成事,须得三分本事,六分运道,一分贵人扶持,秋叶就是萧煜当之无愧的贵人。
那次见到秋叶,萧煜最多的情绪就是惶恐,从秋叶现身到最后临走时送出那把混元伞,萧煜一直都处于一种诚惶诚恐的状态中。记忆最深刻的是秋叶的姿态,见到他后,秋叶那种如天下仙人俯瞰凡间的姿态,犹为明显,从头到尾,秋叶都是如出世仙人一般淡漠,不沾凡尘,让当时在凡尘中苦苦挣扎的萧煜只能望其项背。
只是随着萧煜如同气运附身一般的摸爬滚打,一次又一次的崛起,两人的地位也在不断接近,从云泥之别的仰望到一高一低的仰视,再到并骑入中都,最后到如今的同乘一车,言谈无忌,由不得萧煜不感慨万千。
秋叶大概不会知道在萧煜的世界里没出现过什么高不可攀的仙子,倒是有他这么一位不履凡尘的仙人,继续说道:“一家人却又分两家事,大体上来说,你、林银屏、蓝玉是要走逐鹿天下的路子,而我、慕容、秦穆绵日后则是要在修行界中实行千年大计,最后殊途同归,就是要让这个大大的天下变成我们的一家之天下。”
萧煜忍不住大笑道:“打天下,坐天下,家天下。”
秋叶的脸上也流露出少有的兴致盎然,“对,就是家天下,古往今来,为这天下折腰者,不知凡几,我小时候随父亲读书,尤其是史书,极为神往经略天下的帝王将相,如今看来,帝王将相是做不成了,不过能做一个身怀长生诀的庙堂方士还是可以的。”
随着马车逐渐平稳,官道也越发顺畅起来,伫立六朝而不倒的江都城已经遥遥可望。
萧煜掀起车帘,望了一眼,道:“一座天下一座城。不是这座就是那座。”
说罢,萧煜放下窗帘,说道:“只是不知道接下来会是哪座城,东都?中都?北都?江都?亦或是一座拔地而起的新城?”
秋叶淡笑道:“建一座新城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些年来,许麟那一辈的人已经差不多死绝了,上一辈中的魔教教主、摩轮寺主、龙城城主,甚至还有加上死在上官仙尘剑下的几名散仙和无尘师叔,老的老,死的死,这些天底下最大的逍遥人们都死了,可是城池,还是这么几座。”
萧煜忽然想起以前听过的一句玩笑话,据说是一位玩世不恭的老顽童式世外高人所说,这天下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终究还是那帮孙子的。想到这儿,他收敛了声音,轻声道:“那剩下老一辈?”
秋叶同样轻声道:“等。”
“虽然这座天下不会老,但是他们终究会老去的。”秋叶神色清淡,嘴里的话却是大逆不道到了极点。
秋叶摊开右手,平静道:“到那时,这天下,尽在吾辈手中。”
萧煜拍了拍手鼓掌道:“当浮一大白。”
说罢,萧煜从车厢的暗格中拿出一坛陈酿花雕和两个玉杯,分别满上之后,萧煜和秋叶各持一杯。
萧煜笑问道:“走一个?”
秋叶点头道:“走一个!”
一饮而尽之后,两人相视而笑,略显压抑的笑声中有着只有车内两人才能意会的畅快淋漓。
有些事情,女人是不懂男人的,只有男人才懂男人。
这锦绣河山呐,对于男人来说,就是世间最美丽动人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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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网文作家三天两觉曾经说过如此一段话
小说的男主角。并不只是一个让读者代入的**载体。
他们的任务,也不该尽是强取豪夺、杀人越货、敛财**、报复权贵、扮猪吃虎……
他们更没有必要给以上所有这些行为都冠以一些站不住脚的、自欺欺人的理由,使其顺利成章。无可厚非。
贪即是贪,狠即是狠,色即是色,贱就是贱!
无须遮遮掩掩,无须曲意逢迎,无须指鹿为马,更无须作者洗地。
我行我素,谱写篇章,是非曲直,任人评说。
到最后的最后,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主角形象。
那个背负起整个故事,坚定担当着叙事核心,并被人们记住的男人,才配得上“主角”二字。
我深以为然。
我窃以为自己笔下的萧煜经过如此复杂的经历之后,性格与三观趋于成熟定型,枭雄心性就是枭雄心性,无须我再去为他拙劣洗地。事业和感情大多数的情况都会是一对敌人,想要侧重一方,就势必会冷落另外一方,而萧煜这个主角,在这个位置上确实应该做出一个抉择。他背后的是西北以及道门这两个庞大利益集团,他必然要服从多数人的利益,哪怕是天下第一的掌教真人也是如此,所以萧煜已经做出了选择。
萧煜不会是一个讨喜的人,他不会有太多兄弟情义,也不会热血激昂,他会越来越冷漠,漠视生命,漠视感情,漠视可以漠视的一切,一切以上位者的目光去审视,去斟酌。终究成为一个轻描淡写说出我损失了一个儿子这样话语的人。
地位决定行为,在大多数时候还是适用的。
我笔力有限,可能画虎类犬,但是我一定会尽力使萧煜按照这条道路继续走下去,在这本小说结束的那一天将他刻画成为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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