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州是个小地方,繁华程度好像还不及八步镇。可是我认为,逃跑就是要去那种地方。“对,然后从辉州的的马山市过长江,从西面进入省城。”
“你的意思是绕个大圈子?”小灵明白了。
我还有点意犹未尽:“对了,如果你的胆子够大,还可以再从省城回来。再从这里到张家桥,绕第二个圈子。这样如果他们追捕你,就不知道从这个圈子的哪一点追起了。”
“好主意,看来你很会逃跑啊?不是当过逃犯吧?”这个小灵,刚才还哭哭啼啼,一转眼就拿我开心了。
我安慰她:“其实你只要出去躲上三天,事情就解决了。”
可是小灵不信:“你就那么有把握?”
“没错,因为我们手上有证据!”话说到这里我也不管不顾了,决定把实话告诉她。“于纪,就是和我一起来的那个朋友,已经把当时的现场拍摄下来了。”
“是吗?要是有了这东西,他们就不能逼我说假话了。”
“所以,你一走,他们就只能找我。我不怕他们,他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倒是那个姓玉的,只要我们把他的视频上传到网上,这小子就死定了。”
“可是……,”小灵犹豫了,“要是把我的那副样子传到网上,那你还要我吗?”
“当然要!”我只图一时嘴快,根本没有想到这是一个承诺,一个终身的承诺。
“小志你真好,其实不用传到网上,只要交给他老婆就够这小子喝一壶的,他告诉我,他老婆正和他打官司闹离婚呢!有了这份材料就好了。”小灵不失时机地给我出了一条好主意。可惜我当时还没有后来的心机,没有注意到这里面孕育的极大机会。
多少年以后回想起来,其实这是一个很不负责任的建议。我应该和她一起去逃亡,从而负起男子汉的责任来。但在那时,我还只是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大男孩。小灵也只有二十岁,根本想不到这些。
一连两三天,老玉家都没有什么动静,利用这段时间我和于纪经过仔细推敲,把我们的故事弄得严丝合缝。而且不仅是故事本身,就连整个讲故事的过程都作了精心的设计。因为我们面对的是八步镇权势最大的第一家庭,所以谁也不敢掉以轻心。两三天后,老玉家的反应出来了,八步镇上突然出现了一股传言。说是刚考完大学的两个孩子不学好,跑到夜总会,还争风吃醋把小姐打伤了。
于爷爷一听到这些反应就让于纪把我找去,神情凝重地对我们俩说:“这是老玉家的一贯手法,从玉远江起就是这样。这叫先造舆论,然后是警察上门。”他说这话的时候观察着我反应,可能是对我们的反应比较满意,这才接着说下去:
“现在,你们讨论了半天的办法,就看能不能坚持到底贯彻下去了。两位小同志,你们怕不怕?”
“不怕!”
“有决心没有?”
“有!”
尽管这套活是在各种影视剧中演滥的老套子,可是我还是觉得信心满满,相信我们花了那么多时间做的准备工作绝不会是无用功。同时也相信,证据在我们手里不怕姓玉的翻天。
让我没想到的是,这场斗争的前哨战,居然发生在我和老妈之间。
就在这个周五的下午,我老妈请了假跑回来,把我拉出来一通狂审:
“你说,星期二下午干什么去啦?”我知道这准是谣言传到老妈耳朵里了。
“星期二?我想想,”我装模作样地问。因为我对这个问题有所准备,绝不能痛快回答,而是要尽可能拖延时间。因为你回答痛快了,就显得你在背诵现成的答案。
“别打岔,就是你醉酒的第二天。你说,到底到什么好地方去了?说呀,你要气死我呀!”老妈气势汹汹地喊着,伸手就要揪我的耳朵。我知道,该来的事情终于来了。一定是有人把传言透露给了老妈。于是我把老妈按在椅子上,开始按照我和于纪事先编好的说法,向老妈交代。
“我见义勇为去啦?”
“见义勇为?就你?”老妈极为怀疑。
“对,那天我和于纪走过凤鸣夜总会,听见里面有人在惨叫。于是我和于纪就冲了进去。看到八步镇法院的院长,玉建强,……”
老妈听了有些发懵,不敢相信地重复着:“玉建强?”
“对就是玉建强,正在用鞭子残酷地抽打夜总会里的一位小姐。结果,我们冲进了夜总会,一举解救了那位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小姐。”我努力说着自己编造的瞎话。尽量说得圆满一些,要知道老妈可不好糊弄,多少次我精心编造的谎言没说到一半就被她老人家戳穿了。不过今天我不怕,我有证据。
老妈听了摇摇头,“不对,你要是真的见义勇为了,早就该吹上天了,怎么没听你回来说过?”听老妈的意思,她还有相信了。
“不信,我有证据啊!”说着我打开了我网上的信箱,从里面调出视频。老妈对这段视频极为重视,反复看了三遍。
看完视频后问我:“你没去夜总会?”
“我从来就不去那儿,你什么时候看见我去过?”这可是实话,不由她老人家不信。
只要糊弄过了老妈,我的信心就起来了。心里想着于爷爷的那句话“什么是事实?有证据证明的就是事实!”这话说得可真对。现在我手里有这段视频。小灵离开了八步镇,开始了她的转圈行程。老玉家一时半会儿根本找不到她,这使我充满了信心。
于纪告诉我,谣言已经变了,老玉家放出话来,说是今年的高考状元一发榜就去嫖娼,还在夜总会里把小姐给打伤了。
我明白,老妈是听信了这段谣言回来审我的。老爸一直没说什么,他总是十分信任我。
该来的事情总是要来,或者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而且快了。果然,星期六上午,我家就来了个警察,说是对我进行“依法传唤”,并且马上就要我跟着他走。
“你说错了吧!应该说‘依法对凌云志进行传唤’,而不能说对凌云志进行依法传唤。”老爸发话了,声音很平静,好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情。“而且,警察执行公务,应该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这是法律规定,你为什么不遵守啊?”老爸的声音不大,可是占住了理。我们一家三口坐着动都没动。这时候那个警察没话了,赶紧拿出手机给所里打电话。小声说了一会儿,就把电话拿给老爸,“凌总,我们所长要和您说话。”
老爸想了想,接过手机,听了好一会儿突然说:“不对,凌云志是十一月的生日,现在还不满十八岁,就是把玉建强打死也不偿命。而且我是他的监护人,我要求传讯的时候在场保护我的被监护人。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真有你的老爸!你好棒耶!
老爸不说话了听着对方的答复,突然又说:“也不对,根据法律,对于传唤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到达公安机关接受讯问,而不是当场带走。您是把传唤和拘留弄混了。”老爸的态度还是那么不温不火。看老爸的脸色,对方有所妥协。
“那好,我们下午去...对,我们父子两人。要不我请律师?”说完得到了对方的认可结束了谈话。那个警察接过手机,接受了指令,很快道歉离开。
律师不必请了,我们父子就行。下午我和老爸走进了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在门口迎接我们。看上去好像是很客气,可是一进门就原形毕露。所长把我领到一间黑屋子里,而教导员则以交流情况为名把我老爸拉到了另一间屋子。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习惯了屋子里的黑暗,原来这是一间审讯室,很快一盏红灯亮了起来。我从网上看到过有关的章,这是警察的心理手段,红色灯光能使人心烦意乱,所以警察们喜欢利用这样的环境来审讯嫌疑犯。我不由自主闭上了眼睛。派出所的所长走进来,我记得他好像是姓刘。
说真的,尽管我不止一次地设想过今天的情形,从网上看过不少这方面的材料。于爷爷也帮助我做了精心的准备,但是真的到了这里,我的心不由地一阵狂跳,腿也跟着打颤。
“凌云志!”就听一声断喝,我本能地睁开了眼。
“抬起头来!”又是恶狠狠地一声。紧接着是这位刘所长两只眼睛紧紧地逼视着我。我毫无畏惧地迎上去,盯着他的眼睛。可我的目光不是恶狠狠的,而是充满了笑意,是一种善意的笑。我竭力压下心中的恐惧,维持脸上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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