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叫化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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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无星无月,苍穹如盖,笼罩着春色中的南齐山河。

    南齐,陆地之南,山温水软。这种地理特质,体现在整个国家的山川分布上,越往南齐南境第一大城安州,山势越和缓,安州城外鹿鸣山起伏在地平线上,是一道温柔的弧,从城郭的青灰色城墙慢慢延伸,越过春草茸茸的平原,点亮一条银色的玉带——那是鹿鸣河。

    鹿鸣河是鹿鸣山的绶带,是安州游览胜地,是骚人墨客美妙章的温床,不过最近已经被人霸占,因为霸占的那个人说,鹿鸣河有温泉之温,却没有温泉的硫磺臭味儿;有清水之洁,却没有澡盆的狭窄拘束;群山围拥,春夜寂寂,野花摇动,飞鸟斜枝,只有在这样的意境中洗澡,才不辜负他珍珠般的肌肤。

    此刻,鹿鸣河周围三里,分成三圈。

    最外圈,是一大群骑马执鞭的金甲护卫,在远远的高岗上梭巡,每人之间距离三尺,目光搜索面积三丈,辐射三里范围内一切响动,风吹草动,鸟惊兽伏,路过农夫放屁,怀春少女偷窥,都将立即被纳入警戒驱逐范围。

    中圈,似乎没啥动静,就是草特别静,风吹过毛都不动一根。一只兔子咻一声从草坡上头越过,再咻一声凭空消失在草坡下。

    黑压压的草头动了动。

    “晚上有夜餐了……”

    “闭嘴!别惊扰主子洗浴!”

    最内圈,没有如临大敌的金甲护卫,没有黑暗中潜藏的影子密卫,只有一群婉转低笑的韶龄女子,薄纱粉绡,云鬓花颜,都挽着袖口,露着晶莹洁白的臂或腿,围着水边忙碌。

    “挽春,今晚的胰子用大丽花香味的,主子说了,明天是阴天,所以体味要明亮些。”

    “巧媚。大丽花浓郁,外裳熏香就不要再浓,淡淡杜若香气便可。”

    “里衣用淮南生丝缎,别用碧罗葛,粗糙。”

    莺啭燕啼,南国软语,丽人们在茵草上赤足行走,似一群谪降人间的艳美狐妖。

    草地上一排玉盘,胰子、澡豆、香精、檀梳、分门别类,挂着乌檀木的小标签,都用杏黄明绸蒙着,以免落了不存在的灰。姑娘们早就练就好眼力,这黑天里,要胰子不会给皂荚,要面巾不会给澡豆。因为都知道,弄错了,这辈子就完了。

    山坡下有撩水之声,水光溅起,也是一串晶明的月亮,有人在河中懒洋洋的唤,声音低沉魅惑,“衣来。”

    “好唻。”

    脆生生的笑答比水波更明亮,一件雪色长衣在玉琢般的指尖流过,似一段月光被弯折。那些纤纤玉指,用羊油日日保养,以免指尖微糙,损伤了衣料上银丝暗织的精细花纹。

    最美的姑娘将衣裳捧进玉盘,其余人抿着嘴羡慕地笑看她,能近身伺候主子,是整个安州所有韶龄少女的梦想。

    因此也就没人注意到,沉黑的天际,忽然现一抹湛蓝的光,转瞬便要抵达鹿鸣河上方。

    莲步姗姗,捧衣而来的少女,在月色中默然生晕,美如仙子。

    河水里,趴在一块圆石上,维持着托腮含笑等待姿势的那个人,看着仙子衣袂飘飘地过来,指尖慢慢掐住了一根水草,一折、二折、三折。

    三……二……一……滑倒!

    “哎呀!”娇呼声在他默数到第三声的时候响起,那捧衣少女一个踉跄,纤腰一折,准而又准地,往他怀中跌来。

    确实很准,人跌下来了,手中玉盘还抓得紧紧,叠好的衣服都没散。

    他微笑,淡淡兴味,浅浅无聊。

    女人啊。

    如果你们美丽,那便意味着你们乏味。

    同样的脸、同样的妆、同样的香气、同样的每晚一跌。

    水声哗啦啦一响,他懒洋洋站起来——不就是投怀送抱的一跤么?还能跌出个花样来?还能跌出段传奇来?还能跌出个让人耳目一新的美人来……

    头顶天光忽然一亮。

    好像苍穹忽然开了道缝,露出发白的内里,一道强光炫得人眼睛发花。

    四面惊呼,人人捂眼躲避,他却仰起脸,眯着颠倒南齐的眸子,盯着那处刺激的光亮。

    极亮之处就是极暗,那一片强光的轮廓撕裂天际,像苍天忽然睁开幽深的双眼,随即那暗蓝色的口子里,忽然就跌出一个人来。

    他惊得眼眸都大了一圈。

    那人似乎是被裂缝里什么强大的力量给弹出来的,身形踉跄不由自主,眼看就要狼狈栽落,那人忽然伸手在裂缝里狠狠一拽,大声道:“还我!”

    一个样式古怪的东西被拽了出来,看起来像个盒子,还粘着一点红光,那人犹自不罢休,一手抓了那东西,一手回头在裂缝里乱掏,“幺鸡?小珂?臻大波,还我!你敢关门…SHIT!”

    骂声未毕,裂缝像门一般忽然合拢,将那个高空怒骂的家伙挤了出来,一道闪着红光的弧线斜斜坠落,正冲着鹿鸣河。

    四面惊呼,河中男子不急不忙,一把抓起正要落到他怀中的少女,狠狠往上一顶。

    砰一声闷响,两具人体在半空撞上,掉落,少女的惊呼和玉盘的碎裂声响起,隐约“哧”一声,淡淡焦糊气息弥漫,掉下来的人低低咕哝一句“该死!”一骨碌爬起身来。

    草地上一片狼藉,姑娘们早已惊得一哄而散,这里的警卫森严,三里之内无人可以接近,所以内圈里都是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毫无临敌经验,也没有防御报警本能,这也不能怪她们,谁能想得到敌人会从天而降呢?

    现在场内只剩了三个人,河水里一个,吓晕了一个,天外来客一个。

    天外来客短发凌乱,满面黑灰,只看得见一双不算很大却很锋锐的眸子。蹦起来的时候腰力柔韧,长腿划出一道凌厉又优美的弧线。

    从身形看,像个俊俏少年。

    水中人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岸上人。目光像高手的画笔,从平坦的胸一直画到挺翘的臀。

    “SHIT!”太史阑好像完全没感觉到被偷窥,咕哝一声,扔掉手中的小皮箱,搓了搓发烫红肿的手指——刚才从裂缝里抓出了什么?烫得惊人。

    环顾四周,脚下有个美女,四面玉盘碎了一地,还有很多一看就很精美的衣物,只是都已经破碎并出现焦痕,空气里有不充分烧所引起的淡淡硝磺气息。

    看也不看那晕倒的女人一眼,太史阑蹲下身,捡起一件衣服,端详半晌,随即倒抽一口凉气。

    穿!越!了!

    衣物纹饰,中古风格,别说这是在拍戏——古装戏的戏服粗糙得不行,一件里衣都做这么精美,制片方得亏本。

    太史阑双手据膝,半蹲着,沉思三秒钟。

    三秒钟内她怀念了研究所,哀悼了宠物幺鸡,回忆了三个死党,然后,完毕。

    既来之则安之。

    到哪里不就一个字——活?

    太史阑直起身来,跨过地上那女子,顺手抓起一件衣服,撕开打结,做成一个简易袋子,那衣服短而宽,衣料精美滑润,造型似乎有点眼熟,当然太史阑不会管这些闲事,她只管将那些碎玉黄金等等都收拢,扔进袋子里。再把袋子装进她那个半空的小皮箱内,皮箱旁有块灰黑色的不起眼的石头,拿起来时微微有点热度,她想了想,好像自己掉下来之前,从裂缝里抓箱子的时候,也带出了裂缝里的什么东西,难道就是这个?

    陨石?

    还是时空裂缝里某个不知名的宝贝?

    掉下来时烧掉这些衣服,灼伤自己手掌的就是这东西吧?未知物体往往有危险,却也意味着巨大的潜在价值,不如先留着。

    她把石头也扔进箱子里,砰一声撞坏了PSP,太史阑毫不心疼地耸耸肩——到了这地界,PSP就是废塑料,还不如一块切糕顶用。

    河水里的那个男人趴在圆石上,看那个奇装异服的家伙忙忙碌碌捡破烂,强盗一般将值钱的不值钱的全部塞进那个古怪的大盒子里。

    他微微上挑的眼眸眯起,那光芒与其说是兴味不如说是危险。

    他的东西,也有人敢拿?

    上次拿过他东西的人,骨头都化灰了……哦不,没有骨灰。

    河中人手指一动,扣住了一枚石子,随时准备招呼下这旁若无人的奇怪少年,但随即他眼神一凝。

    那小子在干嘛?

    草地上,太史阑捡齐了所有衣服,还拣了几只精巧火折子,仔细研究了用法。最后才选了一件宽大的交领白袍,套在自己身上。

    河中人忽然皱了皱眉毛,他觉得这整齐的白袍似乎有哪里不对,只是一时想不出来。

    太史阑套上白袍,在昏迷的女子身上翻了翻,找出一盒胭脂,全部抹在自己衣服上,那种膏状胭脂粘腻鲜艳如血,她身上顿时看起来血迹斑斑。

    河中人看她举动,先是一怔,随即若有所悟,眼神一闪。

    这小子哪里是对自己处境毫无所知?分明是知道外围有护卫,也知道他在河里,这是打算扮成他,好冲出重围了。

    这人从天而降却不动声色,陌生环境里瞬间计成,那种沉着冷静,还有那种当主人面耍诡计的坦然,当真……无耻得有大将之风。

    他唇角勾起一抹有兴味的弧度,也不管未着寸缕,缓缓从水中立起。

    因为不想掩饰,男子出水的声音在静夜里很清晰,半蹲着背对他忙忙碌碌,其实一直偷偷听他动静的太史阑霍然回首。

    眼眸瞥过,一片玉白的光晕,昏暗的夜色都似乎亮了亮。碧水中裸身行来的人,姿态坦然,容颜明净,每一步伐,都在夜的轮廓中勾勒属于人体最优美的线条和韵律。令人不觉得暧昧,倒惭愧自己的眼光亵渎。

    这样的精致和独特,连太史阑都瞬间怔了怔,眼神一晕,像被一朵洁白的云,忽然拥抱了眼眸。

    不过晕眩归晕眩,太史阑的大脑从来就是可以分头指令的,眼睛在饱餐美色,一直抠着地面的手却毫不犹豫,霍然抬手,“啪!”

    一团早已被抠住的烂泥,从她手中呼啸飞出,画一道乌黑的弧线,精准而利落地,砸上了……黄金分割点。

    “啊——”受袭的人因为疼痛和惊诧发出惊呼。

    惊呼未毕,太史阑一个翻身,抓起早已放在手边的一个精巧的火折子,迎风一晃点,抬手又砸了过来。

    “娘娘腔,吃不吃叫化鸡?”

    火折子逆风而来,火光一闪,迎上泥水滴答的某处重要部位……

    ==底下不够写,有些话便放在这里==

    时隔近半年,我再次回到了这处原本我永远不想再回的地方。

    每本书结束我都要休息一段时间,几个月乃至半年,每次我都决绝地告别,恍惚里一去永不回,然而当不该结束的最终结束,该回来,便必须回来。

    其实我不想回来。

    我讨厌开,讨厌各种我感觉磨人的推荐,讨厌每次都几乎循环一次的,个人原则和风格之间难以调和的平衡。

    我讨厌竞争,讨厌为月票呕心沥血,不敢懈怠,挖空心思博欢笑掏口袋。

    我讨厌更新,永无休息,加V后万字更新只能算保底,读者体谅我,很少催促我多更,但天生的责任感和强迫症使我开更便如被鞭打,只能气喘咻咻在路上狂奔。

    我讨厌一切恶劣的环境,和在这样的环境里挣扎的人生。

    网世界里,百分之一,是有真才实学,天生适合吃这碗饭的;百分之九,是才气不够,但在持之以恒努力的。百分之八十是来来去去混日子的,还有百分之十在干嘛?他们在借鉴抄袭那百分之一。

    我一直坚持着,就是想做那百分之一。

    我想做这百分之一,好传递给我爱的读者们,更多的美丽和饱满。

    这是写的第五个年头,总字数600万,已出版500多万,我已经疲倦,却还不能放下,有一种想望,是朝天的沉默枝桠,无限生长,向着更为广袤的天空。

    所以,时隔半年,我回来,一切都在改变,而字不会变,这次的新故事,是我的一次新尝试,是在维持我本人叙述风格,保持亦庄亦谐风的基础上,第一次注入我个人思想内核和人生看法的本,它将拥有少见的多面的切入角度,来阐述一个关于男女之爱、亲情之爱、友情之爱、以及这世上各种表达形式不同,却一般温馨美妙的情感。

    世事太冷酷,行路太孤凉,我们需要更多温暖。

    这个故事,请跳过一切的表象来看它,它或许有时显得猥琐,有时显得寒酷,有时显得跳脱,但无论怎样的表达方式,都只是行走中经过的那一座跨海大桥,走过去,一抬头,看见广大和遥远。

    我在桥的这一边,等待着你们。

    海上风大。

    路途艰辛。

    你们,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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