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你们继续,我是看热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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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名侍者好不容易抚平了心中的情绪,暗暗决定,一定要狠狠的宰他一笔。于是他默默的走上前,轻声笑道:“先生,您真有眼光,一看就看中了我们店里威力最大的一把剑呢,这把剑叫做龙殇,意思就是屠龙的意思。上面附带了崩坏和强效撕裂的效果,和普通撕裂效果不同的是,强行撕裂是你造成的伤口越大,撕裂效果越厉害,遇到的护甲越坚硬,崩坏的效果越好。可是我们和人类决斗的时候,能触发强效撕裂的话至少也是要断手断脚的那种伤口,而且强效撕裂一触发,必死无疑。至于崩坏,您又不是军人,很少有对手会穿着全金属的铠甲的,而软质的皮肤是不会触发崩坏的效果的。”

    说着,侍者从边上拿出一把看上去更加华丽的双手剑,因为上面附魔了冰霜效果,剑刃上散发着一股柔和而绚丽的白光,他将剑握在手上,接着说道:“所以,这把武器不适合跟人类战斗,或者说,当初制造它的那个疯子一般的天才,将其制造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屠龙的。确实,这两种附魔效果因为其特殊性,全大陆估计只有驻守在圣柯尔金帝国北方要塞的那些士兵会使用,附魔在弩炮的弩箭上,专门用来对付兽人族驱使的巨兽。至于屠龙,别开玩笑了,真正的巨龙已经五六百年没人看到过了,至于飞龙,现在已经没有野生的飞龙了,都被各个国家圈养了起来当成了宝贝疙瘩,你敢屠飞龙等于是在挑战一个国家。所以,这把剑因为不实用,加上价格昂贵,放在我们店里几十年了一直都没有卖出去,价格更是一降再降,现在标价的36000金币完全是成本价。至于我手上现在拿的这把剑就不一样了,附魔了强效冰霜的效果,只要被它砍伤,同时能造成迟缓,麻痹和冻伤的效果,简直是居家旅行,行侠仗义的必备武器啊,只收您68000金币,是不是很划算呢?”

    侍者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堆后,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对方居然完全没有看他一眼的意思,而是仍然一脸痴迷的盯着自己手中的那把龙殇,嘴里喃喃道:“龙殇,龙殇,配上我的‘斩龙十三剑’真的是太完美了,我就要这剑了,18000金币怎么样?”

    “噗。。。”侍者再次喷出一口血,这家伙究竟有没有听自己的话?都说这剑不适用平时的战斗了,和普通的双手剑比起来,这剑除了更锋利,更坚韧外,没有任何的区别,而且刚刚自己明明已经说了,现在这个价钱是成本价了,他居然还还价?侍者努力的平复了下自己的心情,柔声道:“先生,您看这把剑的材质,是用精钢,金刚石,精金和星陨金按照一定比例打造而成的,且不说它的附魔效果和手工费用了,光是这些材料的价钱就不只20000金币了,加上附魔和手工,36000金币我们都是在亏本了,您还不如看下我现在手中的这把剑呢。。。”

    谁知,侍者的话刚起了个头,皮特再次说道:“好吧,3万6就3万6,我有钱,不差钱,拿个好点的剑鞘给我包起来吧。”说着,直接丢下一脸写着:你有钱你大爷的侍者,转身去了4楼。

    这次倒不是皮特装酷,实在是他发现这里面的东西一件件的都这么贵却又这么的吸引人,实在是太坑了一些。可是他不知道的是,这年头在外面飘的人,除了那些有钱的富二代外,有几个人能来这里的5楼消费的?而且还是他这样一套一套的买,普通的人能拿到一两件低级的魔法装备就乐的不行了,他买的这些不说特别高级吧,至少在中级里面算是顶尖的了。而且他现在就穿着件睡衣,里面完全处于真空状态,走起路来总觉得凉飕飕的,所以他还是决定不在这呆着了,那些装备那么诱惑,他要再呆下去的话,钱包就要见底了。

    在4楼的服装区,又选了几套看上去华美无比的战士专用的休闲服饰后,将刚刚买的那套皮甲穿在里面,外面穿上宽大的长袍,猛的一看还真的有些像一个贵族的纨绔,当然,前提是无视他脸上那流里流气的表情。

    走出这家商行后,皮特才体会到这家商行究竟有多黑,就这么买了几件衣服,装备什么的,居然花了他差不多7万金币,这让皮特不得不怀疑,现在的金币这么不值钱吗?自己现在真的算是有钱人了?

    不过,刚才在商行耽搁的时间太久了,来到外面才发现居然整整一个下午过去了。看着外面微微有些泛黑的天空,揉了揉自己已经开始有些抗议的肚子,皮特打算好好的犒劳下自己。学着那些绅士,看着一辆写着“送客”字样的马车过来的时候,潇洒的一伸手,可是那辆马车却潇洒的从他的面前一闪即逝,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皮特傻傻的张着嘴,打量了下自己身上的衣服,没错啊,自己穿的没问题啊,不像是没钱的,据那个卖他衣服的小丫头说,自己现在穿的这套衣服还是大陆名牌呢。可是自己拦车为什么不停的?这不是歧视人嘛。。。一直到皮特拦了5辆车后,他才发现,原来那些没停的马车上面都挂着一个红牌子:满客。

    “我去,客满了你早说嘛,浪费我的表情。”发现真相的皮特喃喃自语道,就在这时,一辆挂着绿牌显示空车的送客马车驶了过来。就在马车缓缓停下的时候,四周不知道从哪里突然涌出来至少三四十个试图抢车的人。“尼玛,这是老子拦的车,都别跟我抢。。。”皮特一边大声怒吼着,一边拦着后面的人群,一边快速的朝前挤。哪里还有什么高手的样子啊?整就一个街头的地痞流氓一样。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狠狠的体会了一把大城市打车难的皮特,仗着自己练过武,身体比这些人强壮以及二蛋的威慑,终于抢先钻上了马车。看着那些没有抢到车而一脸郁闷的人群,皮特得意洋洋的冲着他们一笑,然后炫耀般的大声喊道:“师傅,送我去可以喝酒吃肉的地方,快点。”

    可是皮特坐在车里半天,发现马车居然都没动,皮特顿时就怒了:“喂,我说你,怎么还不走啊?看不起大爷是吗?大爷有的是钱,快走,再不走我放狗咬你了啊。”

    谁知,那个马车车夫没有说话,而是伸手指了指马路对面,皮特疑惑的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只见马路对面竖着几个巨大的夜里会自动闪光的魔法字——酒吧一条街。然后到处都是各种形形色色的酒吧,川流不息的人群,看上去热闹无比。一瞬间,皮特的老脸红的就跟猴子屁股一样,自己在这里站了半天了,居然都没看到那几个字,丢人啊。。。不过皮特是有身份有面子的人,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没注意那几个字的,看到车夫的提醒,他不满的吼道:“怎么滴?大爷就是不愿意走路,大爷有钱,这么点路大爷乐意坐车,少啰嗦,快送我过去。”

    于是,马车转了个圈,来到马路对面后,皮特在车夫那一脸鄙视的眼神中付了8枚铜币的车资,然后头也不回灰溜溜的跑掉了。

    酒吧一条街,顾名思义,就是酒吧的集中区,看着街道两边密密麻麻的的酒吧,皮特看了一阵头大,究竟去哪家酒吧比较好呢?突然,他眼前一亮,只见角落里有一家叫做冒险者酒吧的小店,相比起别家的热闹,这家酒吧却显得有些萧条。不过皮特喜欢这个名字,于是根本没做任何思考,便一头钻了进去。

    和他想的不一样的是,这家酒吧里面的顾客没有他想的那么少,相反还挺多的,只是和别的酒吧的顾客不一样的是,这里的顾客大多携带者武器,一看就是那些专门在大陆上行走的人士。好不容易找了个空位置坐了下来后,点了一瓶酒几个菜,之后皮特就开始细细的打量起屋子里的人来。他发现,这个酒吧里面的职业还真不少,除了战士,骑士,牧师,猎人,弓手,盗贼,魔法师外,居然还有两个术士。除了兽人族特有的职业萨满和精灵族特有的职业德鲁伊以及见不得光的刺客外,11大主战职业都快齐了。

    就在皮特一边吃着端上来的酒菜,一边细细观察着周围这些不同职业的特点时,突然,酒吧的中间传来一声咆哮,然后就看到酒吧里的人很有默契的闪到一边,将中间的场地空了出来。瞬间,酒吧的中央就剩下两拨明显就是佣兵或冒险者打扮的人马,双方都是5个人,其中一边带头的是一个握着一柄双手大锤的光头大汉,使用这样奇门兵器的大多都是战士。大汉的身后有着一名穿着一身厚重板甲的骑士,一名魔法师,一名弓手,一名盗贼。

    而另一方带头的则是一个年轻英俊的骑士,他的身后跟着一名盗贼,一名女魔法师,一名同样一身肌肉的战士,还有一名十分罕见的术士。如果非要说这场上还有第三方的话,那就是一脸茫然的皮特了,显然,第一次到酒吧里来的他不知道,一旦酒吧发生决斗的话,其他人都会闪开,一是避免被殃及鱼池,第二是不想多管闲事。唯一会留在场中央的就是准备当和事老的人,当然,皮特不知道这个规矩,看到决斗双方的人全都看着自己,皮特一脸无辜的冲着他们笑道:“你们继续,我是看热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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