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接下来熙盛宣布莱斯塔特加入他们的乐队成为主唱的时候,他丝毫不感到惊讶。
大对此没有意见,这个留着披肩长发戴着耳钉的男人兴味十足地盯着同样散发着妖娆气质的新主唱,阿穆显然认出了昨晚和自己热舞的同伴,但这个容易害羞的家伙却不像昨晚那么放得开了。他不愿意发表任何看法,就这么沉默着,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来啦来啦~”Job抱着一摞件也凑了过来,“这是你们乐队未来半年的发展计划,其中最主要的是最近要在市海选的这几个节目。我已经为你们安排好了日程,那些琐事都交给我去办,你们只管选歌练习就好了。”
他们相顾无语了半天,大才冒出一句,“哈?”
要说他们这群人中谁跟Job最不对付,那必定是大无疑。某种程度上大也是个很有才华的人,擅长的是编曲和再演绎,但这份能耐在重视原创的地下摇滚圈吃不开,在网上又只能给网络歌手做做后期,或者玩个md,却打不出自己的名号。而大对音乐的独特喜好又让自己跟流行乐坛八字不合,属于到哪里都混不下去的类型。
“我已经把乐队未来的发展委托给老J了。”熙盛终于肯从莱斯塔特身上分出一半精力,“我们已经找到了主唱,是时候认真起来了。”
大玩着手上一排奇形怪状的戒指——都是从隔壁Z市的地下街店里淘来的便宜货,没搭理熙盛。
整个乐队都是熙盛投资的,器材,场地,甚至连他们的工作也是靠着熙盛的关系得到的,大就算再怎么心高气傲,也不敢对熙盛的决定说个不字。
总之在微妙的气氛下,他们几个人找了张桌子坐下,开始讨论起应该选什么样的歌参赛。莱斯塔特被排除在外,因为有这人在场阿穆就没法正常说话。
“也许他根本不会唱歌。”大一开口就是泄气的话。
“没有人天生就会唱,找个老师,练一练,至少初选是能过的。”Job摆了摆手,一副“包在我身上”的架势,“他长的够抢眼,这个是天生的,是别人无可取代的,他只要站在那里,不需要开口,别人就能看出他身上的商业潜力。”
大又不说话了,看样子是对不良经纪人的这番话很是不以为然。
“他拥有一副很棒的嗓子,这是个加分项。”林青觉得自己有必要出来打圆场,“碰到那种适合他嗓音的歌曲,也许能发挥超常。”
“没错,阿青说的对。”给他投来一个感激的眼神,熙盛赶紧接过这个话茬,“我们讨论下哪些歌适合他吧。”
现场又陷入了古怪的沉默。莱斯塔特的嗓音毋庸置疑的是天籁,但像这样独特的、有辨识力的声线,通常会有一个乐队根据声线作曲,唱别人的歌就太可惜了。那些盗版翻唱歌手的嗓音都比较大众化,所以才能唱很多人的歌而且都能唱的挺好。
Job犹犹豫豫地举起了手,第一个打破了静滞的空气,“玛丽莲曼森?”
在场的其他人,包括阿青自己,都以不可思议的眼神盯着这位经纪人,但就算是他自己,也说不好究竟是Job这种不学无术的音乐门外汉竟然知道玛丽莲曼森更值得惊讶,还是这货居然认为曼森的歌会适合莱斯塔特这个状况比较猎奇。
林青自己不喜欢曼森的风格,说不好为什么,音乐有时候讲究的是合拍,而不仅仅是好或不好。曼森给林青的感觉是阴冷,黑暗,带着些许的病态扭曲,却又不是真正深沉如幽潭的黑暗,但昨晚和莱斯塔特接触,他更多的是被对方身上如同太阳般耀眼的光芒所感染,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
见大家都不赞同,Job也就弱弱收回了手。沉思过后,大提出了一个稍微中肯些的意见,“永恒沉睡,早年有一些歌还是合适的。”
永恒沉睡是个比较特立独行的乐队,没有一种音乐流派能够准确描述他们的乐曲,而且前后期音乐形式差异较大,差不多九几年的专辑还有点插电的影子,后期已经变成了纯粹的器乐与人声唱咏了。如果让林青来形容的话,永恒沉睡的乐曲风格有着独特的美学理念,呈现出的是一种精致纤细的美感,并且在唯美的表层背后,隐藏着脆弱而敏感的本质,倘非沉浸在负面情绪的深水之下,通常很难理解永恒沉睡所阐述的美。这个乐队早期的风格相对欢快,但欢快之中又带有深深的忧郁,形成一种矛盾而又和谐的风格,中期走向颠狂与歇斯底里,后期情绪渐渐收敛,乐曲表征更加华丽。
如果说这个乐队有什么不合适的,大概就是个人风格太重了,不适合翻唱。
之后轮到了阿穆,这个家伙吭哧吭哧半天,才冒出一个词,“尖叫曼陀林。”
林青顿时有种什么东西坏掉了的感觉。
这群人是怎样的想法呢?曼森这个中性色彩的男歌手也就算了,安娜已经是性别不明了,摩根压根是个女的好不好?明明莱斯塔特的声线并没有特别女性化啊!虽然第一次听尖叫曼陀林的歌时他真没听出主唱是个女的。
于是他忍无可忍,决心将这条越来越歪的提名之路扭转到正常的性别上,“恶魔殿下。”
“为什么?!”这回轮到熙盛抓狂了,“你们提名的不是女的就是o号?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他很霸气么?Lordi!”
结果他们集体风中凌乱了。
“熙盛,你正常点,他的嗓音没法进行嘶吼。”大扶着额头,看上去像是对熙盛的不知轻重感到很无奈,“我知道你最近对重金属很感兴趣,但说实话,你找的这个主唱顶多就唱唱歌特金属。”
“至少也换个轻柔点的,Lordi太重口味了。”阿穆弱弱地附和。
“霸气什么的一定是你的错觉。”连不良经纪人都不肯站在熙盛那边了。
可怜的熙盛,他在心底为对方默哀,这肯定是被莱斯塔特迷住所导致的,熙盛眼中的那份痴恋,简直就好像在说怎么使用都可以,只要能让你快乐。然而莱斯塔特,这个男人礼貌的外表背后只有冷漠,对一罐黄桃罐头的兴趣都被对熙盛的多。而且熙盛还是结了婚的人,林青只觉得这种完全不成正比的付出最后多办是飞蛾扑火的下场,但这番话说给熙盛听,只怕会有反效果吧。
不管怎么说,他们决定让莱斯塔特先试音,再决定选什么乐队。
让他们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莱斯塔特是个非常专业的歌手,音准的把握相当到位,虽然技巧比较欠缺,但学习能力跟作弊似的,一首歌听一遍就能记住旋律、歌词、技巧等等,然后惟妙惟肖地模仿出来。唯一不太成功的就是Lordi那首,但没有人会因此责怪莱斯塔特,毕竟对方已经尽力了。
更加难以置信的是,对方点名要Lordi的那首成名作。
“它太酷了!”莱斯塔特对这首歌喜爱得无以复加,抱着把吉他就开始学着弹起来,“让人感觉好像要烧起来,所有的激情都好像爆炸的碎屑一样要从体内涌出去!我爱这首歌!”
不,你这辈子也没法用那纤细的小嗓子发出比野兽更凶猛的咆哮的。
仿佛是为了报复他在心底的腹诽,当天莱斯塔特就练出了一首好吉他,让他多少年的勤学苦练都显得是如此的可笑。他可以理解有人是天才,但明明乐器这个东西,没有大量的练习是不可能学会的啊?这简直是老天在跟他开玩笑!
晚上的时候,Job安排莱斯塔特在酒吧里进行了一次小规模的个人演唱会,那个没有品味的不良经纪人将面目清秀的对方化妆成了朋克味十足的视觉系选手,而对方那放纵的充满激情的演唱更让经常来酒吧的金属迷和摇滚迷high翻了天。阿穆早已倒戈,和熙盛一起站在台下尖叫去了。只留下他惆怅地坐在无人问津的吧台后面,感觉自己这个乐队原本不可或缺的吉他手现在已经毫无地位可言。
“我和你现在的心情基本差不多。”大坐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人各有命,有时候只能羡慕嫉妒恨呐~”
他以为这已经是最糟糕的了,然而等他带着满心的酸楚回到房间的时候,他发现只穿着上衣的莱斯塔特已经跪坐在他的床上等着他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