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见识到了不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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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宝鉴都是假的,追女法则都是瞎扯淡的。若一个女人根本就对你没有好感,那么你的所有作为都是无用功而已。若一个女人对你有好感,那么除非你太猴急想迅速将她按倒在床,否则只要你慢慢出手,用不了多久你肯定就能抱得美人归。

    很显然,江雪对孙子书有好感。可以理解为朋友的好感,但不管怎么理解,孙子书出格的摸脸举止,江雪并没有抗拒,只是用软到不能再软的口气jǐng告孙子书‘你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这是生气吗?这根本就是**裸的勾引啊。

    但孙子书没有再接再厉的邀请她吃夜宵然后再开房间休息,不是他不想,他已经好久没尝过荤了,如果霸王硬上弓不犯法的话兴许他早就把明艳动人的江雪推到墙角办了。只是因为他还拿捏不准江雪的心思,确切说,就是他不想过于冒险,万一把江雪吓跑了,那他好不容易交到的红颜知己可就没了,到时候就太得不偿失了。

    吃完晚饭孙子书把江雪送到公交车站陪她等车。江雪已经从下午至晚上的惊慌中回过神,又恢复了往rì风采。掏出一个小小的笔记本在上面写着什么,孙子书瞟了眼,原来江雪是在记灵感。信手拈来写的东西就比网上流传的各种所谓美要美上一万倍的字,孙子书不禁感叹说你们这些人可真了不起,华夏五千年的化到了你们手上,就变成了可以让现代人看懂接受的东西。江雪笑笑,暂时没说话,写了一会后才收起本子说,不管是古典化还是现代学,都是可通可融的,在我眼里就像běi jīng话和东北话一样,虽然可能不太一样,但表达的内容和感情都是一样的,谁说千百年前的月光和今天的月光就不一样了呢?

    “千百年前的月光和现在的月光…好,说的太好了。”孙子书忍不住又竖起大拇指,他是发自内心的赞同。平rì里自己虽然嘴上不说,但心中对自己艺青年的身份还是有点自豪的,也至今都保持着每rì必看古典书籍的习惯,虽然看的大多是金瓶梅之类的东西。可在成就了无数大豪的港大学院毕业生江雪的面前,他才知道自己跟盲没什么区别。

    不过没关系,才华横溢那是万恶的封建社会男人的把妹利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金钱、幽默、体贴才是把妹利器。

    大约二十分钟后,公交车终于来了。江雪上车,坐下,对着车窗外的孙子书挥挥手。孙子书也挥着手道:“到家给我信息。”

    目送公交车消失在视线中,孙子书招手坐上出租车回高山酒店。他还没到酒店,就接到了江雪到家后发来的信息。于是两人又在短信上聊了起来。

    “我到家了。”

    “嗯,今天有什么感想?”

    “你不老实了,原形毕露了。”

    “开个玩笑嘛,再说了,好友知己没必要这么拘谨,放开点嘛。”

    “你早点休息,我睡了。”

    “好的,晚安。”

    第二天,孙子书便去了离高山酒店不足五百米的一家狂人酒吧和阿狗见面。此时阿狗正在二楼忙着一单生意,于是孙子书就在一楼大厅里边喝啤酒边等,顺便观摩观摩这里的美女。由于是上午,所以酒吧里人并不多,跟晚上的情景天差地别。随便看看就会发现,上午来这里的客人大多是xìng子喜静的,大部分客人都只三三两两或独自喝酒,加上舞台上钢琴师弹着温柔的音乐,搞的整间酒吧像是咖啡厅似的。

    说实话,孙子书也不太喜欢吵闹,毕竟已经过了那个喜欢喧闹的青hūn年华。此情此景也正适合他。打开第二瓶啤酒的时候,孙子书看见门外并肩走进两个穿着黑sè西服的男人。之所以让孙子书注目,是因为哪两个看起来并不比自己大多少的男人身上有股子很强烈的气势,尤其是留着假光头的男人,身上的霸道之气扑面而来,另外一个男人在气势上虽没有假光头男盛,但却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简言之,就是一个词:深沉。深沉的浅了,是装逼,但深沉到了一定程度,就能给人不怒自威的感觉。

    那两人一进来,便轻车熟路的找了个靠近角落的位子坐下。本来坐在吧台后面打瞌睡的经理瞥见二人,跟儿子见了爹一样,立刻就战战兢兢的跑过去询问要来的什么。而后,经理亲自端了两杯茶水送了过去。孙子书笑笑,心中暗暗估摸这两个男人肯定大有来头,居然让狂人酒吧里出了名的倨傲经理恭恭敬敬的伺候。

    当下,孙子书也就没有再去看那俩人,转过目光欣赏一个挺漂亮的服务员。没一会儿,只见阿狗下楼来,刚在孙子书面前屁股落座。忽然阿狗看到在角落里的那两人,很快便又重新站起来。拽着孙子书一起朝那两人走去,孙子书皱着眉头还没来得及发问,便到了。

    “鹰总。”阿狗对着那个非常霸气外泄的男人招呼道,客客气气的掏出烟,递给两人。

    “坐。”被称为鹰总的男人拨拉出两张椅子。

    阿狗跟孙子书没敢违拗,坐下。

    鹰总很和煦的笑笑,指着阿狗对那位深沉气质的男人道:“来,我介绍下,这位是吴王权,雅号阿狗。”再指着深沉气质的男人对阿狗介绍道:“这是我兄弟,陈决,恒远企业的陈决。”

    “啊,久闻陈总大名。”阿狗激动不已,立马站起来双手握上深沉气质男人的手,久久不愿放开。

    “阿狗,你好。”陈决淡然一笑,点点头。

    孙子书在桌底下捅捅阿狗,然后沉浸在小人物见到大人物的惊骇中的阿狗才回过神来,拍着孙子书的肩膀道:“这是我好兄弟孙子书。子书,这位是狂人酒吧的老总鹰总,这位是常登财经杂志的陈总,想必你都知道的。”

    孙子书点头,站起来跟鹰总和陈总分别握了握手,才重新坐下。这两个大名鼎鼎的人他当然早就有所耳闻了,前者是黑道出身的娱乐业大佬,后者一个是正统的经济学出身的房地产业金牌股东。都是近年来江湖野史里经常出现的人物。孙子书心里当然是波澜壮阔的很,但表面还是一幅‘我是后生,请多指教’恭敬但不刻意低人一等的态度。

    鹰总虽然浑身霸气,但说起话来倒是平易近人的很:“阿狗啊,最近生意挺不错吧,我听人说你现在是rì进斗金啊。”

    阿狗惶恐道:“哪有哪有,还不就混口饭吃,要不是有鹰总罩着,我就只能天天喝西北风了。现在这队伍难带的很,妈咪们只知道赚钱,不等把小姐调教好就匆匆让她们上岗,烦得很。这不,刚刚还在上面训了顿那些小姐。”

    “哈哈。”鹰总大笑:“这是在考验你的能力,连小姐都管不好还做什么生意。”

    “那也是。”阿狗嘿嘿笑道。

    四个人,基本上只有鹰总和阿狗两个人在说话,孙子书和陈决都各自沉默着。终于等到鹰总和阿狗说的差不多,阿狗带着孙子书告退。

    回到原先的位子上,孙子书一开口便道:“你连鹰总都认识?怎么以前没听你说过?”

    阿狗弹弹烟灰道:“我算什么认识啊,只是跟鹰总见过几面而已,不过说来也奇怪,鹰总好像挺看好我的,一直让我在狂人酒吧做第一皮-条客,给他输送小姐。唉,说白了,也不过就是在他手底下混口饭吃而已,什么时候不高兴了撵我滚我不还是得滚。今天也算是走大运了,竟然碰上了恒远最年轻的股东陈决,他妈的!真没想到他俩竟然是朋友。子书,咱俩要是能抱上他俩的大腿,未来就铁定是平步青云了。”

    孙子书哦了一声,沉吟片刻才道:“我觉得那个陈决不简单,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那当然,光是那气度就不是你我能比的。”阿狗叹口气,正sè道:“你上次让我查的周山资料我已经搞好了。”

    “我看看。”孙子书伸出手,接过阿狗从怀里拿出的一沓打印资料。十几天前,他就打电话让阿狗利用自己庞大繁杂的关系网,去调查周山,务必尽可能详尽的弄到周山的所有资料。阿狗很乐意干这活,做为孙子书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他不能只看着孙子书自己去努力,他能帮上的忙他肯定会帮,帮不上的他想办法也要帮。

    大致的翻了翻,孙子书将资料收入怀中,扬起啤酒:“来,干。”

    “干。”阿狗笑笑。

    两瓶酒干掉,孙子书又开了两瓶。两人沉默着各怀心事的喝了会,孙子书瞥见鹰总和陈总两人起身离开了酒吧,他看着门口,忽然笑了一下,表情有些寂寥,但寂寥中又带着一丝兴奋。就好像一个初学剑的年轻人,看到了已剑道大成的侠客,心中涌起一股见贤思齐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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