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造势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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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天了!一刻钟之后,侯府翻天了。

    看着大小姐寒着脸,拽着阿呆匆匆走来。府中的所有人都慌忙避开了。就连颇受侯爷宠爱的三夫人也着实吓了一跳。一把丢下手中的刚折下的菊花,甩头就走。

    “等等。三姨,你男人呢?”沈萱冷冰冰的朝她小跑的背影甩了一句。

    三夫人怔怔的停下,扭脸朝沈萱挤出一个难看的笑脸。心中暗叫“倒霉”。本来侯爷已经说好晚上要去她那里过夜了。所以她趁着阳光正好,亲自来折几支品相好的菊花,好插在瓶中,为的是给侯爷留下一个好印象。不过,看大小姐现在这架势,侯爷晚上连饭能不能吃上都是个问题,更别说去她房里消遣了。

    嫁到侯府已经十几年了,三夫人自然知道沈萱的脾气。一旦她开始对侯爷使用除了“爹”之外的称呼,就说明侯爷有大麻烦了。

    不过还好!短短一瞬间,三夫人就盘算了很多:大小姐这次居然没有指名道姓的叫他“沈重阳”,而是委婉的叫“你男人”,看来并不是没有调和的余地。

    “是萱萱啊?怎么又不高兴啦?是不是你爹又气你了?”然而,看起来三夫人似乎并不准备调和了。毕竟,“出卖”了侯爷最多是一晚上不能温存,而触怒了大小姐,往后的rì子可就没法子过了。三夫人是个聪明的女人,孰轻孰重自然掂量的清:“侯爷今儿似乎很累,正在他书房里休息呢。”

    累?他还有脸累!逼着呆呆去卖命,他居然还说累!沈萱更生气了,一脚把三夫人丢下的那枝菊花踩了个稀烂,气鼓鼓的冲着书房走去。

    “三夫人勿怪,勿怪,改天我教小五几招新鲜的!”阿呆抱歉的朝三夫人寒暄了一句,被沈萱拉了一个趔趄。

    书房依旧简陋。不过这次壁上吊着的青铜兽灯里似乎加足了灯油,灯芯也挑的很亮。

    沈重阳正在练字。宽大的玄铁书案上铺满了雪白的宣纸。沈重阳手持一支玉笔,悬在空中,久久不落。一滴黑亮的墨汁自笔端渗下,滴在纸上,氤氲出一片黑迹。

    地上已凌乱的扔了几十张宣纸了,全都是被如此污废的。

    卧蚕眉紧锁,沈重阳面sè凝重,额头上大汗淋淋,似乎刚和人大战了一场一般,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将宣纸上的墨迹浸的更开了。

    沈萱虽是带气而来,然而,看到这幅情景,倒也不敢肆意惊扰。沈重阳也对她和阿呆视而不见,全副心神都贯注到了那一管玉笔,一张宣纸上面。

    又是一滴浓墨渗出,悬在笔尖上摇摇yù坠。沈重阳气沉丹田,力凝右臂,轻喝了一声,笔走龙蛇,在宣纸上挥写了起来。

    他写的是一个“势”字。但见那笔画字迹在他笔下似乎有了生命一般,或枯或润,都带着一股难以言明的气势。转瞬间,一个大大的“势”字已写好大半,雄浑苍朗,摄人心魄,只差最后一笔了。沈重阳以左手撑住书案,右手运笔不停,顺势一捺。

    “咔嚓!”

    清脆的碎裂声响起,沈重阳手中那支翠竹模样的玉质笔杆已节节折断,碎落在书案上。再看纸上,那个“势”字虽已大体写完,但细看来仍有瑕疵,最后一笔力道不稳,笔锋呆滞,毫无生气,似与前面的笔画格格不入,难以协调。

    像是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一般,沈重阳跌坐在后面的铁椅上,全身已被汗迹浸透。他这时才看到了气呼呼的沈萱,于是努力使自己的心情平静,问道:“宝贝儿,找我什么事儿?”

    这一声“宝贝儿”把沈萱叫的愣住了。她要质问侯爷的话被噎在了喉咙眼里。

    十九年以来,侯爷对她有过许多种称呼:萱萱,丫头,女儿等等。却从来没有叫过她“宝贝儿”。

    在沈萱眼里,侯爷或许是一个值得骄傲的父亲,却决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他威严、和蔼、严厉、幽默,仿佛人们身上的各种xìng格和脾气,或好或坏都集于一身一样,却唯独没有慈祥。侯爷对她很好,比对哥哥弟弟们都好。然而,这种“溺爱”和“宠爱”之间是有差别的。

    在很小的时候,沈萱就没了母亲。从来没有人喊过她“宝贝儿”。虽然她觉得这样很肉麻。

    “我,我没事,是呆呆……找你。”沈萱拔腿就跑,她心里很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要一个人静一静。

    说实话,侯爷似乎没想到阿呆居然还能生龙活虎的走路。多年以来,不是没有人敢偷袭叶西灵,不过结果都是一样的:准备偷袭叶西灵,被侍卫击毙;偷袭叶西灵,被侍卫击毙。

    在叶西灵眼里,天下间没有什么东西比他的剑更尊贵,包括那个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的位置。如果他认为对手的身份不配,他决不出剑。

    侯爷寒着脸,瞪着阿呆。冷声道:“你不该去偷袭他。”

    “只怕从此以后,叶西灵再也不会把我当做对手了。”

    “虽然我不知情,但你毕竟是从我府里出去的。他会认为我已经没有信心去战胜他。一个不相信自己的人,是不可能更上一层楼的。”

    侯爷一连说了三句话,语气中带着巨大的失落。

    “你确实不是叶西灵的对手。”阿呆说的很直接,并没有给侯爷留半分面子:“你很厉害,却依旧是凡人。而他,已经超越了凡人!”说着,阿呆掀开衣袖,解下沈萱用手帕包扎的蝴蝶结,露出伤口。

    伤口深可见骨,宽一寸二分。这宽度,正是叶西灵剑锋的宽度。

    “你接下了他的西来一剑?”侯爷不敢相信。西灵剑既出,要么一击不中,要么剑至人亡,从没有过伤而不死的先例。猛然间,他想到了一件更可怕的事儿,以至于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后半招……难道他终于练了后半招?”

    阿呆不解,问道:“什么?”

    “据我所知,叶氏先祖当年无敌于天下,曾流传下他的成名绝技,名叫‘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可惜他的子孙却无人完整的使出。后来世人便只知有一剑西来,而不知有天外飞仙了。”侯爷似乎在自言自语:“难不成,叶西灵已达到了他先祖的境界?”

    阿呆摇了摇头,答道:“未必。以力驭剑不如以气驭剑,以气驭剑不如以神驭剑。叶西灵虽然厉害,不过这一招他使用的颇为费力,似乎还未能完全领会。”

    “然而,他的境界已经完全超越了你。似乎已触摸到造势之后的境界了。”

    侯爷面sè顿变。“造势”这两个字竟然从阿呆口中吐了出来。

    借势,化势,造势,这三种境界记载在叶西灵先祖所传的“真仙诀”中,外人根本无从得知。凡人的武学境界,只划分到一品。一品之上谓之神,只能全凭个人摸索了。

    “造势之后,是什么境界?”

    听到侯爷这么一问,阿呆瞠目结舌。难道他这一身武功是自学的?这么粗浅的问题都不知道!“当然是固魂了。你师父没讲过?”

    “固魂?”侯爷缓缓的重复了一遍,脸上微微有一些尴尬。别说造势之后的固魂了,就连借势、化势这些,他师父都没讲过,估计也没听过。突然,他摇头道:“不对。叶西灵曾言,化势之后仍是借势,借天势。他祖上所遗真仙诀中有载,当不会错!”

    阿呆站的有点累了,上前走了两步,趴在了书案上。开始对侯爷扫盲:“没错,是有借天地大势这一说。不过这起码是固魂之后三四个境界才能想的了。譬如刚才你写字,蓄势已足,却始终不能全功。为何?”

    “因为你的‘势’太重!不但纸笔,就连你的jīng气神都无法承载。所以玉笔会折断。”

    “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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