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偏偏这“奇淫技巧”打的淮军满地找牙,最后连国都葬送。
现在骤然又让他拿起当初梦魇一样的火枪,令花集安分外不安,将武器交还给那士兵问道:“可否换别的武器?”
那士兵很为难,但很快霍病便不知道从哪钻出来了,脸上带着冷笑:“既然花将军不习惯用我们的火枪,那就给你换别的,就拿根长矛过来,最长的那号!”
花集安心中无奈,这霍病分明是在刁难他,当将军的,而且他是过来当副将的,哪用拿着长矛上前冲锋陷阵,花集安也不能发作,恭敬道:“霍将军,不知可否换成佩剑或是佩刀?”
“刀?有!”霍病把自己的马刀从腰间解下来扔给花集安,一脸不屑道,“就用这个吧。”
小小的争执得以化解,花集安叹口气,心说,这次出征肯定会不顺利,至少对他而言,没好果子吃。
霍病对他苦大仇深的,就好像随时都会找机会报复,这次霍病应该是开罪了刘愈,才会被下放,这既然不是军需营,那就应该是后备营,后备营什么概念。人家在前面打,后备营在后面看。前面打胜仗了上去帮忙打扫一下战场,打输了可能要负责断后当垫背的。以前淮军的后备营就是这待遇。
被下放到后备营,最好别上战场,上了战场那肯定没好日子过。一般是犯了事或是不得重用的将领才会去后备营。
霍病别看人不大,在平定淮地时,那可是英姿飒飒的负责打头头阵的大将,那股舍我其谁的杀气令整个淮军没人敢轻视他是个毛还没长全的小子。这样心高气傲的人,被下放到后备营。能给他这个曾经的仇人好脸色?
不过花集安再琢磨一下,事情有点不太对,通常来说,副将虽然不是这一军的指挥,但负责的是辅佐正将以及监督正将,起到相辅相成的关系,让一个降将去监督正牌大将军。这是不是朝廷搞错了?
“走了,走了,上马,上马!”
霍病大声喊起来,显得很不耐烦,怕人听不清。还用硬纸卷个筒喊,令花集安觉得稀奇,但不知为何,声音从那纸筒传出来,果然是清晰了不少。很多远处的士兵也能听到命令过来集合。
趁着这一营的兵集合,花集安大致清点了一下。这一路人很少,也就六七百人,说是去打头阵也没人相信,至少在他的理解下,边军动辄都是几万人的大战,几百人无异于杯水车薪,送去给突厥人当菜的。更重要的是,先头部队已经出发,如果这是先锋,那先头出发的是什么?
霍病在那做着鼓舞士气的战前演讲,其实说白了也就是在下达命令:“我跟你们说,今天咱八路的任务,是跑八百里!谁跑慢了自己去林子里喂狼,小爷不伺候!”
“呦!”
花集安先是沉默了一下,“八百里?”花集安冷静下来,这霍小将军一定是疯了。这他娘的想急行军也不用到这地步,平日的行军一天二百里撑死了,再多的话,就算人撑得住,马也撑不住,送急件的日行八百里那也是换马不换人。可这,一人一匹马,就算是汗血宝马,这也肯定累死路上不可。
日行八百里,岂不是两天就能到边关?简直是开天大的玩笑。霍病肯定是被下放到后备营,心理变态,打算拿手底下的后备营士兵撒气。
可花集安又犯了嘀咕,那些士兵怎么就不出言反对呢?是这些人傻还是愚蠢,还是二者兼有到无药可救?
“霍将军,属下有些事想跟你说说。”既然别人不提,花集安觉得自己作为副将,有必要提醒霍病这样做的结果,很可能要被军法问责。
“说什么?小爷不爱听你说话!”霍病瞪着花集安道,“再多嘴,小爷一枪把你给崩了!”
这要是对待战俘,花集安也就认了,可现在他是副将,虽然为什么朝廷会有这样的安排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有军人的血气,就不能受这样的侮辱。
“霍将军,请你说话庄重一些!”花集安明知道摆脸色会让双方的关系更加僵化,但他还是不得不这么做。
霍病也没怒,冷哼一声:“你爱说啥说啥,小爷当听不见!”
这他娘的刚才还耍浑的,要一枪崩人,现在就开始耍无赖,装听不见,这简直是个没骨气的地痞无赖。也不知道之前霍病的功劳是怎么得来的。果然花集安再说什么,霍病就开始躲他,充耳不闻。
“上马!”
所有人上了马,花集安也不得不带上分配给自己一天的口粮和水袋上了马。因为要急行军,每个士兵除了带了枪,口粮也只带了一人一天份的,花集安很奇怪这支部队连马匹的粮草都没带,是准备让马跑累了啃点路边的野草?这也太不正规了!
急行军开始,他才发现这支后备营的士兵不是吃素的,大军出发,那简直是比急马冲刺还要快,就好像战场上与敌军交锋一轮冲锋陷阵。花集安也不得不加鞭策马,才使自己不至于落后,但他也知道马匹肯定撑不了多久,估计一两个时辰就会体力衰竭,三四个时辰就会有马匹倒在路边上爬不起来。虽然花集安也算是一个有操守的军人,但他还是忍不住想看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姓霍的小子吃瘪的模样,只是他不知道,会不会事后追究责任时,他也要被连累遭殃。
黎明的日头刚出,四野间一片宁静详和的日光,百姓们从农庄里出来,到田野里播种。此时正值夏薯种植的季节,去年的旱灾已经结束,而救了全关中百姓一命的南洋甘,已经被家家户户作为至宝种到田野里,现在轮到夏薯种植,他们更是起早贪黑。
一队骑兵从兵道上疾行着,一路扬起尘埃,令路边的百姓也不由得观望,试图从这些骑兵中找到他们的亲人或者是认识的人的身影,但可惜这些骑兵赶路赶的很急,瞧不清楚士兵的模样,不过百姓们还是对这些士兵挥手致意,因为这是他们的子弟兵,他们要去战场上保家卫国,守护大顺朝乃至一地的安宁。
花集安还是第一次在这样的早晨,如此快速骑马赶路,说来也奇怪,马匹的速度或许不及北方草原马匹的冲劲,但耐性很好,跑了将近两个时辰,速度依然不慢。花集安心中算计了一下,这两个时辰下来,已经跑了近一百五六十里,如果这么不眠不休跑一天,那还真是能做到日行八百。但他知道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人不睡觉可以,但马是畜生,他们可是最实在的动物,他们累到极限可不会撑着。
这一行人前后的差距都不大,跑的快的会适当放慢一点步伐,节省马匹的体力,而跑的慢的在一些平缓的路段会加快策马的节奏,不至于被霍病扔去山野喂狼。日上三竿,眼看要到午时,前面远远的便看到一个“驿馆”,花集安一想,这并非是官道,怎会有驿馆?
等到了大院子的门口,他才看到门口挂着的“兵站”的匾额,前面的士兵已经一股脑涌进兵站,驾轻就熟找到自己的马,从兵站的另一个出口出发,继续急行军。
花集安哭笑不得,这真是稀世的奇闻。以前他只听说送边关急件时会有日行八百换马不换人的做法,没想到急行军也能来这手。见这些士兵可以准确无误找到自己的马匹,想来已经演练的很多次,而且这里的马一定很熟悉他们的骑主,大多数的战马还是认熟怕生的。
那也就是说,朝廷的军队老早就演练过这样的战术。他心中隐隐有些惊骇,看来霍病的无知并非因为他的狂傲,而是早有准备好的一种特殊战略,相信在不远的地方,还有下一个兵站,还有下一批的马为他们准备好。
花集安被分配到一匹马,有点野,因为不是饲主,这马也有点欺生。好在花集安驯马的顺平也算是一流,用点小技巧,喂点马好吃的,亲昵的抚弄几下,这匹已经驯服的很好的战马,路上虽然偶尔发点小脾气,但总体来说已经跟他达成默契。
朝阳到迎着夕阳,一个白天的赶路已经行出接近五百里,夜间路不太明朗,或许会影响赶路的效率,但好在马匹适应夜晚的能力要比人要高,骑在马上,只要有大致的光亮来照明,赶夜路不会成什么大问题。令花集安有些意想不到的是,这一路赶路,没有碰上朝廷的大军,先头出发的那部分人,自始至终没出现过。
那只有一种解释,先头出发的那批人,跑的更快。(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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