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身边摆放着一个竹编的小背篓,一个古铜色的洗衣盆搁在脚边,里边放着轻薄透亮的白色纱翼,半幅从盆沿上溢出,拉在模特的指尖上——西施就曾经用这样的姿态,吸引住一代谋臣范蠡的视线,终究让她成为定格在中国历史上的一抹鲜亮的丽影。
两个年轻小伙子很认真地换着视角,细致地收拾着这一角的景致。
浣纱女模特的身边,一溜儿站了五六个姿态各异的黄皮肤少女,她们都沿着溅起浪花的溪水站立,相互之间动作呼应,似乎是遥远的江南古镇一角古旧的时光凝固,被传送到了这里,那轻亮粉艳古雅旗袍瞬间给这朦胧的意境里上了鲜亮的色彩。
他们整理好这边,又顺着水流的走向,开始摆放其他的模特,整个画面的人物,俨然是一幅浓缩的中国工笔人物画,背景真实,里边的人物衣饰鲜亮。
桑红把自己的视线专注在镜头处,寻找角度,很久都没有想摸相机的念头了,这一刻,她的心里起久违的渴望,这是展厅,过了十天的展览会,一切就不复存在了,她希望这一幕能在自己的镜头之下,留住永恒美丽的倩影。
她很认真地给那几个工作的小伙子各拍摄了一张工作时的照片,感谢他们给自己荒芜的许久的视线里涂抹上这么瑰丽的色彩。
这些年轻人都是走出国门寻求更好发展机会的精英,大家流淌着一样的血液,她希望这些美好的瞬间,能让他们若干年后想起,他们也曾经这样的热情、这样的努力,脸色也曾庄重,眼神也曾深沉。
很快展厅就布置好了,秦洛水和手下一起,把展厅内的包装袋和各种杂物都收拾干净,大伙儿开始坐在一角看桑红拍照。
她很认真,选择一个镜头常常是来来回回地跑几次,或者修饰一下模特,或者变换不同的角度。
“还别说,她这样略微摆弄一下子,感觉动感更真实,果然是名副其实的摄影天才。”那个给她相机的年轻人眼神一直绕着她转悠。
“哎,秦总,你说这女孩的命怎么就这么好呢?年纪轻轻就名声大噪,像她这样的,估计五年之后,就成业内泰斗了!”
一个小伙子从口袋里取出手机,装作玩微博,却在众人不注意的时候,给桑红拍了几张照片。
“秦总,你是从哪里把她挖过来的,她的月薪是不是天数字?”另一个小伙子向秦洛水打听私密信息。
秦洛水瞪了眼瞅他:“怎么?”
“向她看齐了,透露一下,也让我们看看彼此之间的差距,有个清晰的奋斗方向。”那家伙厚着脸皮笑。
秦洛水叹口气:“估计你要失望了,如果真的雇佣她,我哪里出得起那价钱,一张照片都拍出十几万美元的家伙,咱们这样刚刚起步的公司能请得起的吗?”
说着一副看白痴的模样。
“那她怎么会这么爽快地帮咱们拍照?你看看那敬业的模样,现在的人都好实惠的,你不要说你们是表兄妹老同学之类的胡话哦!”
一个小伙子吃惊地问,他很清楚地记得这个年轻的女孩子,在他们华SD市的总部帮他们拍摄的公司宣传照,印刷在他们公司的宣传册首页。"
秦洛水视线追随着桑红的背影,手指摸摸下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帮咱们,不过,用她的话说我们算得上——贫贱之交。”
秦洛水想起第一次看到桑红的场景,那回忆感觉已经染上了夕阳的暖色,透着古老悠久的意味,他仿佛认识了她很多年似的,那个曾经青春蓬勃、迷茫满眸的少女,经历时光的雕琢,这么快就蜕变成现在的模样,她原本也可以想她镜头下边的少女一样,笑得天真烂漫,端着洗衣盆在溪水边玩耍的。
不过,相对于溪水边那未事雕琢的淳朴之美,他更喜欢这样历经波折之后愈加明艳的她,她给过他太多的出乎预料,顽强的生存力和适应能力让他崇拜。
女人的作用,不能仅仅局限于装点男人的生活。
“贫贱之交?”几个小伙子都有些面面相觑,心道,秦总你这样的人也贫贱过吗?而且对于一个加拿大华裔摄影师,玩摄影的人有可能会贫贱么?
而且,这样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有交集?
秦洛水噗嗤一笑:“是,当初我也不过是市的一个土霸王阔少爷而已,那时候我幻想的是有一天能把生意做到B市,跻身名流场,可是真的实现了那个愿望,新的贪欲就出来了,如今,这一笔生意,是咱们公司在海外打的第一仗。”
“你们当初在怎么认识的?”做设计的家伙好奇心不是一般的旺盛,你在国内,难不成是在黄一鹤到中国旅游的时候认识的?
秦洛水马上整理自己的思绪,他当然不能说自己是在市或者B市认识了桑红,更不能说出桑红以前一丝一毫的信息来。
他现在必须把桑红的身世给圆上了,不能让任何人日后找出破绽。
“当初啊——”他拖长了声音,遥遥地看着桑红勾唇一笑,“当初她还没有拍摄出那组轰动一时的森林火灾照片,不过是个在景区给外国游客拍照赚小费的普通人;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未婚妻去世几乎疯狂,出国旅游散心的时候,在一个景点偶然遇到了她,一见之后,惊为天人,以为自己的未婚妻穿越到地球的另一边生活了,就愣是把她当做了自己那个去世的未婚妻,整天跟着她,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几个年轻人都有些无语:“怎么可能会有相似度高得连恋人都认错的情况?再说了,一个中国人,和一个常年在国外长大的人,那语言和各种习惯都不可能一样的,怎么就能搞混呢?”
“呵呵,这是咱们的思维,不是一个因为失去未婚妻就痛苦得要发疯的家伙的思维,那家伙只有看着未婚妻的脸才会不失眠,奇怪的是,他自从看到黄一鹤之后,折磨他很久的失眠再次消失了,于是,他死缠烂打,也要追到她。”
秦洛水演绎着宋书煜的苦情戏,觉得很真实。
“这是典型的移情作用,黄顾问绝对不会喜欢上那个人的,谁愿意成为别人的替身,活在另一个人的回忆里?”有人猜测。"
“就是,这样有貌有才有名气的女人,瞧着都不是好对付的,怎么会被一个疯狂的家伙追到。”有人再猜。
“你朋友追到了吗?”有人忍不住问秦洛水,卖关子也有个度呀,这可是传奇啊传奇,生活里竟然真的有这样痴情的男人。
“你们觉得呢?”秦洛水狡猾一笑,让他们自己脑补。
“显然是追上了,不然她自然不会爱屋及乌地把你也当朋友,慷慨地帮忙。”那个提供摄影机的家伙显然有点逻辑思维。
“呵呵,对,这样推挺合理的。”有人附和。
“你那朋友不会就是——你自己吧?”又有人突然奇想,不愧是想象力丰富的家伙。
秦洛水干笑道:“扯远了啊,我哪一点像是为情所困、忽忽欲狂的笨蛋了?亏你敢想!”
“到底怎么回事?”被勾起了好奇心,自然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了。
秦洛水呵呵一笑,看着打算收工的桑红,轻松地说:
“说来也简单,我朋友追她,她以为遇上了精神病,偏偏我朋友是个锲而不舍的家伙,于是她只好开始逃离熟悉的生活环境,逃到了偏远的西部甜水镇,我朋友寻找了好久才找到她,再次追过去,为了躲避他的追寻,她只好躲到了那个森林的木屋里度假,之后,就发生了火灾;
结果就是她拍出了成名的照片,却遭遇当地黑势力的绑架,我朋友带人过去把她从险境中救了出来。”
多么精辟的概括,从宋书煜出国之后,把他追寻桑红的一系列行为联系起来,秦洛水说得那个过瘾啊!
他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困扰所有人的问题渐渐就有了一些可能解决的轮廓,只需要他借助时机、或者创造时机,添把柴、加把火,桑红的身份就能回国见人了。
“啊?这样也行?他们现在有没有结果?”
“结果啊——就是她被感动了,但是家庭阻力依然存在。”秦洛水一言以蔽之。
“谁家里不愿意啊?你朋友还是黄顾问?”
秦洛水笑了:“当然是黄顾问家了,他们家就她一个女儿,哪里舍得她嫁回国内?”
“你朋友很强,用追上她的毅力来感动她的家人,估计不久就可以抱得美人归了。”那个提供相机的家伙下了定论。
大家一想,也对啊,有那么强烈的热情和毅力,那能有办不成的事情吗?而且,能找到一个躲到天涯海角的女人,那实力自然是不俗,结果虽然有波折,但是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
“这——这——太荒谬不经了,你那朋友真够痴情的,仅仅凭着长得像就下死力去追,更可笑的是他们俩一个追,一个逃——竟然能逃出一个爱情传奇,外带锤炼出一个出色的摄影师。”
“谁来追追我啊,也把我追到火灾现场,让我也一逃成名啊!”有人哀嚎。
秦洛水邪肆一笑:“就你?还火灾现场?还一逃成名?也不是不可能实现,估计出现在新闻媒体上也就是一则讣告呗!”
“哈哈哈——”众人被秦洛水这冷笑话逗乐了。
“笑什么这么开心?”
桑红说着一步步地走过来,挨个打量那六个双眼炯炯、含着笑意和敬佩的热诚男子,混时尚界的男人果然都是精品,怎么都这么养眼啊!
她连忙心虚地偷偷看了眼展厅门口,担心宋书煜那醋坛子突然进来,发现她对着其他年轻男人眉开眼笑。
“都说什么哪,听得双目炯炯,我也听听。”桑红笑着走过去,看他们有些愣愣地长大嘴巴看向秦洛水,就又问了一句,手里大大咧咧地拎着相机。
几个男人都对视一眼,仿佛背后说人坏话被抓了包,讪讪地笑:“没有说什么——没有说什么。”
马上就有人搬了椅子放过去,殷勤地说:“黄顾问,您辛苦了,坐下歇歇。”
桑红疑惑地环视一圈,之后看着秦洛水:“怎么了?气氛好像怪怪的。”
“呵呵,还不是这群兔崽子们仰慕你——”
“咳咳咳——”某女被这样直接的话呛到了,吃惊地瞪着秦洛水。
秦洛水促狭一笑,继续说:“额——停顿出现问题了,他们都仰慕你的摄影技术,好奇得不得了,在讨论你的照片哪。”
某男说谎话脸不红、气不喘,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顺便还制造了一个小小的笑点。
桑红嘴角有些想抽,也有些想捂脸,更想跳起来踹秦洛水一脚,不过这一圈都是男人,那模样更显女儿态,被当成打情骂俏,就更不得了了。
为了不让自己处于劣势,她选择了无视他的玩笑,随意地伸长了手脚,没正行地靠在软椅上,手里的相机递给站在她身边的秦洛水:
“好了,你们看着挑合适的用吧,这几个月不摸相机,手痒,拍得有点多,回头把数据传到我邮箱哦,我很喜欢咱们展厅的设计!”
然后活动着双手和脖子,显然刚刚她聚精会神,挺拿劲儿的。
秦洛水拿住相机,就感觉到有人用胳膊肘轻轻地撞了他,一侧头,询问的眼神扫过去:“怎么?”
那家伙用嘴巴朝桑红努努,轻声说:“让她帮着讲讲构图技巧。”
秦洛水看看桑红那微微蹙着的眉心,知道她可能有些累,就顺口道:
“别得寸进尺了哦,都过来看,自己琢磨去。”
秦洛水咧咧嘴,翻身拉过椅子坐到桑红对面,开了储藏器就开始查看,一溜儿脑袋绕着他看。
桑红听得他们小声嘀咕,又听了秦洛水的抢白,抿唇轻笑,这几个家伙挺有意思的。
秦洛水快速地看了一遍,觉得桑红这妞儿果然有两把刷子,拍出的照片,瞧着就是不一样,不过身边的家伙们还有些意犹未尽,他就把相机丢过去,让他们到一边看去。
自己不知不觉就走到桑红的面前,站住了看她。
桑红不悦地挑了下眉,坐着斜了眼角瞧他。
“这里有没有能入了你眼的衣服?”秦洛水被她那迷迷蒙蒙的眼神瞧得心神一荡,晃了一下神色,连忙敛了心神,露出招牌笑容。
“倒是瞧着有两件顺眼的。”桑红歪了头打起精神笑道。
“看中了就先试试。”秦洛水撺掇她,声音含着难以掩饰的笑意,他为她能看中这里的东西,心生欢喜。
“还是不要了,等你展览会结束了再说呗,这都是展品,一不小心弄坏了,我可就成了公司的千古罪人了。”
桑红眼神眷恋地绕着那展厅看了片刻,口中拒绝道。
“说的什么话,哪里就那么不耐实了,明天你需要参加大型宴会,穿什么都没有穿咱们公司的衣服更有意义。”秦洛水笑得狐狸一样。
“怎么说?”桑红不解。
“林家在这里也是大族了,林汗青是个时不时就被媒体关注的人物,这么大的场面,虽然说你妈妈是主角,但是她毕竟年龄在那里放着,更多的视线还是会集中到你的身上,穿着咱们的衣服,不是正好还能省下一笔广告费?”
秦洛水倒是说得很顺溜。
桑红失笑:“我身上哪里有什么广告效应,再说,我是西部自由风的摄影师,穿着这样优雅传统的衣服,不合适,而且——而且——我没有穿过旗袍。”
“又不是纯粹的旗袍,你看看,这都加入了欧美风,小立领盘扣,也都改良到什么程度了,便是国际模特穿了,也不会显出小家子气的。”
秦洛水瞧着展厅内的旗袍,觉得时尚气息很明显。
“是,这些设计改动得很好,欧根纱的立领,或者透明的外搭,我很喜欢。”桑红笑了,她哪里是嫌弃,她是自惭形秽。
秦洛水垂了眼皮打量她片刻,不遗余力地蛊惑她:“你还是有点穿旗袍的资本,毕竟身量纤细些,如果选择穿露肩背的礼服的话,会显得更不搭调,你很清楚——那就成了扬短避长了。”
“嘿嘿,我主要是担心,一下就挑中了你的镇店之宝,你会心疼不已的。”桑红揶揄他。
“放心,每套衣服至少都是全号码的,不止一件,试去,看中就拿走。”秦洛水大方地催促她。
然后就吩咐手下的女雇员帮着桑红挑衣服换衣服。
三个年轻的大约二十出头的女人勾肩搭背地走了进来,一个口中惊呼着:“这家店漂亮,典型的中国风。”
“老土死了,谁现在还穿这样的老古董。”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不屑地说。
秦洛水和一众手下听得几乎要气晕。
他站起身走过去一看,那说话的女人有点面熟,他的记忆力一贯都是超群的,马上就想到是那次请桑红和宋书煜吃饭的时候,见过的那个挑剔无聊的女人,靠,这个世界这么大,却又这么小,怎么能这么短的时间,就能遇到这样的极品傻逼女人两次?
秦洛水一贯对没涵养的女人更没涵养,当即就双手抱臂笑道:
“这位女士,不喜欢就请不要进来好了,门在那边——”
这是只听得吱呀一声,一个穿着青蓝色旗袍的女人从画面里推开古楼的一扇门走了出来——外边的一群男人,包括三个女顾客都哑然的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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