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论现在网络学是属于什么流行趋势,一本书的字必须要有他的感染力,要有自己的行风格,不能因为剧情而剧情。这本书本来存稿也有十多万字了,写到今天我突然觉得有点背离自己写作的初衷,随大流,自己的手指不让自己再继续码下去了。
一部电影有好的演员诠释剧情,一首歌曲有动听的旋律诠释歌词。字的吸引力在于他比演员的表演更有一种张力,也似有一种节奏直指人心。
如果背道而驰的话,这和电视里的泡沫剧有什么区别呢?人们过目即忘,即使快餐学,也要做出自己的味道。
写这部作品的时候我太拿读者当事了,总是想做的大家都喜欢,结果我突然觉得煲了一碗白米饭,大家都吃的下,却是食之无味。
并不是说我要写出部经典来,我不过一个传统杂志发发短篇的中产阶级而已,一个长篇都没写过,还真没那种雄心壮志。只是,自己的情绪没通过一部作品宣泄出来,为了码字而码字,故事为了延续而延续,这不叫一部作品。
通过这段时间的码字得来经验,换种字风格诠释作品写到后面真是纠结,整出一四不像来。
我依旧会上传新书,谢谢大家!;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