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排长,就一个人,真一个人,不是跟你吹,我们刘排长拿着一只步枪,就冲了上去。那枪手马上就开枪了,我们刘排长当时被打的踉跄了一下,压根就没停,就那么冲了上去,端着步枪就是一梭子。你猜怎么着,你孙子躲树上了,不知道这狗东西怎么想的,你说你躲树上,你还怎么跑,当时就从树上栽下来了。”
瑞昌县城,幸存下来的辎重排士兵,此时都被人围了起来询问,大家惊惧之余,都在纷纷夸张着险情,诉说着事件的凶险。听众也都很配合,吃惊、感叹各种表情齐聚,简直就是天桥说书的现场。
作为唯一跟英军交战过的这队辎重兵,士兵们都很想从他们这里听一些跟英国人打仗的经验,此时的洋人军队在联省军中还是很神秘的。不过由于狙击手被干掉,这次遭遇算是胜利了,所以大家并不算难过,战争中,人对死亡的承受能力是很强的。
可是事件的主角,刘之叔却默默在老排长的遗体旁边沉默,突然刘之叔觉得自己长大了,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却不是他想要的。以前的他会期待,自己升官发财光宗耀祖,跨马扬刀威震天下,此时却觉得那一切都是虚的。战争是那么的残酷,上了战场人的生命就不由自己了,那时候的生命似乎并不是生,也不是死,而在生死之间,是生是死,全凭天命。
站了许久,给老排长祭奠了一整瓶酒。点光了一包烟,此时终于有人来找他了。
是他们的团长,此时瑞昌城最高级的军官。
“兄弟回去休息吧,你们排长的仇,我们马上就可以给他报了。”
刘之叔抬头呆呆的看了一眼团长没说话。
团长明白意思继续说道:“已经侦查清楚了。确实有一只英国部队在接近我们,现在距离瑞昌三十公里的一个村子里。人数大概有两个团的样子,有小口径野炮,没有重炮。本来我们应该等着他们来进攻,但是大家商量过了,等不及了。今晚就要进攻他们。”
自从刘之叔这边传出说受到袭击的消息,团长立刻安排自己的部队严密侦查,结果发现周围十几公里内,竟然有七八组英国侦察兵,好在再也没有遇见上次那样的神枪手。但是普通的英国侦察兵也是jīng锐,废了不小的力气。才讲这些侦查兵都消灭干净。但是肯定还有漏网之鱼,毕竟在黑暗中谁都不方便。
“夜袭?”
刘之叔喃喃道。
“没错,夜袭。我军装备了大量的k式步枪,火力猛烈非常适合于近战夜战。”
“我也去。”
“这可不行,你有伤。你放心好了,你们排长的仇都算到我们身上,等痛宰洋人头。给排长送行。”
刘之叔摇摇头道:“哪里有什么仇啊,要说仇,那也是国仇,作为军人我应该上战场。”
“可你的伤。”
“不要紧的,只是擦伤,包扎过了,没有大问题。就让我在出最后一份力吧。”
“那好吧。”
团长只能答应下来,他觉得自己这个手下此时情绪不稳定,而且伤势确实不要紧。当时被狙击手打了两枪,第一枪狙击手从容的瞄准打在了他的头盔上。可是子弹弹走了,只在钢盔上留下了一道印痕。第二枪的时候,刘之叔已经迫近,狙击手也慌乱了,胡乱开了一枪后。伤了刘之叔的左臂,接着就被刘之叔乱枪shè死。
一个静静的中国村庄,此时里面注满了洋人,他们四处串门,非常好奇中国的民居,可是民居里面却没有一个中国人,人早跑上了山。英国人才不关心这些呢,他们兴致高昂,充满了对异域的好奇。根本就没有把他们要面对的对手当回事,所以几乎是同时出发,距离相差也不太多,可是一天时间他们才走了十多公里,三分之一的路程,而他的对手已经走完了全程。
当然此时英国人也并不知道,他们的对手其实已经变了,从瑞昌的地方保安团,广东革命zhèng fǔ部队换成了联省军,这个他们此次出兵的真正目标。对联省军英国人其实也很好奇,好奇的程度一点也不比联省军对他们好奇的程度。英军无法理解,怎么可能有一只东方的军队,会像大英帝国挑战呢,就算是东方最强大的rì本,他们也不放在眼里。
夜渐渐深了,英国人的兴致也被睡意冲淡,三三两两的走进分配给自己的住所,然后开始进入梦想,中国人的床还不错,有的是用木头,有的是用竹子,上面找不到一根铁钉,铺上军用毯子,挺舒服。
此时英国人根本就想不到,在他们外围,已经有一整只团,抛弃他们的驻地,远奔三十公里赶到了他们附近,隐藏在黑暗中,像看猎物一般看着他们。英国人更想不到的是,一个白天,这只部队才跑了将近四十公里从富池到达瑞昌。这一天,他们竟然行军了七十公里,只用了十八个小时。
正因为不相信自己会遇到攻击,所以英国人的防备很松懈,当然作为军事条令他们是必须设置值夜的士兵的,但是却并没有费事修筑临时防御工事,比如搭个栅栏之类的。所以村子完全就是自然状态,原本村民居住是什么样的,现在还就是什么样的。
“团长,找到了几个老乡,可是老乡死活不肯下来。”
一个侦察兵向长官汇报,他奉命去山里寻找向导,方便到时候的入村作战。可是村民十分害怕打仗,好说歹说就是不肯下山,甚至都给侦察兵跪下了,侦察兵无奈只能回来复命。
这次行动团长亲自出动,其实不止他,他们是全团出动。对于没有接触过的英**队,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战斗力如何,谁也不知道需要多少兵力合适,保险起见就全团出动了。
团长道:“算了,你们应该摸清英国哨兵的位置了吧,去把他们都打掉。注意不要暴露了。”
侦察排长点点头,带着他的十来个战士向村庄摸去,不管是什么军队,一般情况下,侦察兵都是jīng兵,善于非正规作战,可以说侦察兵就是缩小号的特种兵。他们会用各种无声的武器,手弩,匕首,甚至飞刀,其实联省军的侦察兵一般都有相当好的武功底子,得益于联省的武术教育,这种人才并不少。
“传我的命令,全团从村南进,从村北出,任何人不得回头,不得后退。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需开枪,用刺刀解决战斗。”
在等待的时间里,团长不断的发号施令,再一次提醒士兵注意夜袭的注意事项。不久村子那边有手电光发出暗号,团长知道自己的侦查排得手了,并且也摸清了村子里大概的情况,现在他们潜伏在原地jǐng戒。自己这边必须快速行动,否则迟早他们会暴露。
行动开始了。
瑞克,是一个英国列兵,今年才十九岁,不过他却已经当了一年兵,打了半年仗,算是一个老兵了,在缅甸丛林里的生活,是他值得吹嘘的经历,他也经常在心中对他的朋友炫耀他的经历。
今天瑞克很兴奋,他在一家中国人家里,找到了一个他认为非常有朴实气息的瓷碗,他坚定的认为那是一个古董,或许是明朝的,也许是元朝的,肯定不会是清朝或者当代的器物。瑞克认为自己很好运,于是把这个粗瓷碗珍惜的收藏起来,打算回到家后就作为战利品收藏起来,就像他爸爸当年从běi jīng弄回去的瓷器一样。
兴奋让瑞克久久不能入睡,已经听到自己旁边那个威尔士胖子的粗重呼吸声了,可是瑞克就是没有半点睡意。
他所在的这个地方是一个院子,冲着门就有三间破瓦房子,里面没有什么家具,只有一张桌子,还有几张大小不同的竹椅子、竹凳子。不过那三间大方没有瑞克的份,被班长和几个老兵占领了,他跟威尔士胖子只能在旁边靠着院墙的一个土房子里找到地方,据瑞克分析,这里应该是中国人的收藏室,因为他在这里发现了几件瓷器,还有一些瓦罐之类的容器。
他对面则是一个简陋的棚子,几根木桩撑起,上面铺着板子,板子上有芦苇,在上面抹着泥。棚子里的气味十分不好闻,瑞克觉得这应该是一个马厩,里面还有很多粪便,所以经过一番争夺,另外两个来自伯明翰和曼彻斯特的列兵被迫接受了住在马厩里的命运,而来自乡村小庄园的瑞克,和来自威尔士商人家庭的胖子则成功的住进了展览室。
躺在床上出身间,突然瑞克听到有轻响声,好像是外面的门在响动。
“嗨,胖子!有声音。”
瑞克叫胖子道。但是胖子转了个身就没理他,身下的破门板嘎吱作响。
瑞克冷哼一声:“没准有老虎,或者野猪闯进来了,待会肯定先吃你。”
瑞克没有起身,他也觉得大惊小怪,就算是野猪来了,怕什么,自己还有枪呢。
突然感觉到不对劲,外面月光很亮,瑞克从满是窟窿很有艺术感的,贴着糊纸的窗子里隐约看到有影子晃动,直奔前面的班长房间去了。
瑞克确定自己不是看花眼了,慢慢起身,拿起自己的枪,悄悄的开了门。
顿时愣住了。
院子里几个身影呆呆的看着自己,而那些身影,手里拎着的,好像是——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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