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宅男,方夏曾经对这句话极为认同。不过,在换个时代,换个环境,换具身体之后,方夏却突然发现,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是相对而言的,有些时候,你并不能单纯的用权利和义务来解释这一切。一如丁夫人对曹昂的舐犊情深,虽然后者并不是她亲生的。
由于生母刘夫人的早死,曹昂一直是由曹āo的正室丁夫人抚养的。而曹昂跳下马之前的那句“母亲大人”,也毫无疑问指的就是丁夫人。虽然方夏不明白在曾经没有自己这个变数的那段历史上,曹昂是不是也曾经在临死前像对自己这般拜托过曹āo。但方夏却永远不会忘记,曹昂扒开自己攥紧的手指,将缰绳塞进自己手心,纵身跳下马的那一切。
他忘不了曹昂救自己的恩情,也断然狠不下心来像历史中的那位死鬼一样因为丁夫人的哭闹而恼羞成怒,将丁夫人遣送回家。
而且即便是历史中的那位枭雄,也曾在临终之前真情流露,满怀愧疚的呓语着:我思前想后,心中想着丁夫人,也眷顾着她,不曾负心。可是,假如死后真的有灵,儿子曹昂如果问我,母亲在哪里,我将如何回答?
所以,方夏只能被动的接受刚刚承受丧子之痛的女人的愤怒,或许在额头被抓破的时候,偶尔也会想着能不能不要打脸。
那几位谋臣一个个跑的那么快,想来也是猜出了接下来上演什么戏码的吧。
……
女人终究是女人,之前显然已经伤心很久的丁夫人,面对罪魁祸首哭闹了一阵子之后,在方夏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沉默下,双手渐渐不再拍打,声音也渐渐低了下来,直到悄无声息,竟是睡着了。
得!最后还得自己收拾残局,方夏打横将丁夫人抱起。
“老爷,我来吧。”看着方夏亲自抱着夫人,一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连忙上前。
方夏看了看这个小姑娘,依稀记得这小女孩儿是四年多以前曹āo劝降青州兵时那上百万流民中遗落的孤儿。
战祸、盗匪、瘟疫,乱世中这样的孤儿比比皆是。
不过对于这个小姑娘,幸运的是,丁氏看见了她,生出怜悯之心,就留在了身边。而她也知道感恩,虽然跟在丁夫人身边颇为见宠,但人很乖觉,什么事情也都抢着做。跟了丁夫人之后也读了些诗书,算得上知书达礼。对于丈夫儿子忙于事业的丁夫人来说,身边有了这个小丫头的陪伴,倒是不觉着寂寞,也渐渐习惯了身边有这么个人儿。
想到这些,方夏不由看了看这个小姑娘。虽然年纪尚小,而且只是丫鬟装扮,可容颜秀丽,算得一个小美人胚子。尤其是那清澈的眼神,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干净而又纯透。如果在自己那个时代,这样的小姑娘应该像被小公主一样庇佑着吧。想到这,方夏不由生出些许怜悯。微微摇了摇头,做了个噤声的示意。
小姑娘明白了老爷不想打扰已经睡着了的夫人,也意识到自己那纤细的手臂显然不可能完成将夫人打横抱回卧室的任务,下面的话却是再也说不出来。只是亦步亦趋的跟着方夏。看着方夏一脸温柔的将丁夫人抱进了卧室,知情知趣的留在了房门外。
……
看着眼角兀自留有泪痕的丁夫人,方夏微微叹了口气。如果身在21世纪,像她这样秀美端庄的女人,应该不吃受这么多的苦吧。至少男人再这么沾花惹草,也断然不会将儿子的命搭上去吧。
难怪古人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即便方夏从来都没做过英雄,却也被一个悲伤的丁夫人感染的长吁短叹,愁肠百结。
……
出了房门,看见那个小丫头依旧守在门外。方夏轻声嘱咐了一句,“夫人睡下了,你叫东厨做些清淡的汤菜,等夫人醒了,招呼她吃点。”
“是,老爷。”
“对了,你叫什么来着?”方夏问了句。又突然想起了这丫头虽然是丫鬟装扮,但丁夫人倒是把她当女儿来养的,甚至曾经和曹āo提过这事。只是曹爷向来风liu倜傥,生平播种无数,连亲生子女都多到数不过来,倒是懒得理会认什么干儿子干女儿的。
“因为婢子爹娘死的早,还没给来得及给婢子起名字。夫人给婢子起了个名,叫安琳。”小姑娘怯怯了回着话。
而方夏也在琢磨着,也许自己认下这个干女儿,对于丁夫人来说,也算是一种慰藉吧。方夏顿了顿,又接着说,“以后不要叫我老爷,听着别扭。如果可以的话,叫我干爹吧。至于婢子不婢子的,听着就别扭。既然收你做干女儿,以后就不要这么叫了。还有,你就随我姓吧。曹安琳,这名字不错。等过些时rì,我正式āo办一下。”方夏挥了挥手,把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希望一个有名有姓和多年情谊的干女儿,能够让丁夫人的心情好一点,也让在地下长眠的曹昂能够有些许安心吧。
之前逃亡时因为在马背上用倚天剑割胡须而割破的伤还没有好,现在这张脸又被丁夫人刚刚那一番打闹抓的斑斑点点,血痕道道。别人穿越都是美女挑花眼的,怎么轮到自己,就差点把老命送上,回来还要打不还口、骂不还手了呢。
好在汉服袖袍宽大,方夏就这么遮遮掩掩的跑进了书房。轻轻的磨着砚台,看了看台子上那些毛笔,有些窘迫。貌似自己还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练过半年的正楷,现如今,早就不知丢到那个地方去了。
然而,接下来要和袁术、吕布这样的对手对阵,关中诸将那边却是容不得半点含糊。除了孔融的出使,曹āo本人的亲笔书信却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且不谈某人苦着脸在那琢磨着这交流信该怎么写,自己那手鬼画符的字又如何拿得出手。就在方夏因为袁术这位记忆中只是微不足道的小杆子,现在却是大麻烦的军阀头疼不已、未雨绸缪的时候。后将军、南阳太守、老袁家的嫡子袁术,也在琢磨着人生中是不是应该有些更加远大的目标。
正所谓“乱世出英雄”,当下这世道是个男儿建功立业的好时代。可依仗家族的背景和在朝中担任司空的父亲袁逢,少年时便举孝廉为郎,此后在很多职位上有过历练,又担任过折冲校尉、虎贲中郎将等职务的袁术,早就不是哪个“以侠气闻”的热血青年了。
作为一个颇有野心的政治家,割据一方的诸侯,此刻的袁术只会为自己谋算。而后他就会想到了老袁家的四世三公、风光无限、封无可封,也很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功高盖主这自古就有的说法。一心想着做汉室的肱骨之臣、挽大厦于将倾,到最后未见得不会落个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下场。这样想来,与其做霍光,倒不如做王莽。
而且这个想法也并不是他袁术独有的,汉室宗亲、汉鲁恭王之后刘焉,才算得上汉末各大野心家的榜样。他提议重启州牧制,让各州刺史加强职权,兼管军政财赋,造成了汉室天下诸侯并起的事实。
刘焉在成为益州牧之后,乘着益州刺史郄俭为黄巾贼所杀,与五斗米教教主张鲁达成协议,使之盘踞汉中,截断交通,斩杀汉使,从此益州与zhōng yāng道路不通。而刘焉进一步对内打击地方豪强,巩固自身势力,益州就此处于半dú lì的状态。
就在刘焉志酬意得,窥视长安的时候。后世的史书上多了这么一段字——“献帝初平四年,左中朗将刘范、治书御史刘诞为内应,与征西将军马腾合谋袭长安,yù除董卓余党李傕。计事不密,事败,范、诞两人被杀。”
白发人送黑发人显然是不幸的,然而更重要的是,看着一出生就是“药罐子”现在还靠着新婚冲喜吊命的三子刘瑁,“xìng宽乐而无威略”老幺刘璋,野心勃勃的益州牧突然有种后继无人的悲哀。皇图霸业,转眼成空。一向jīng力旺盛的振威将军病倒的,并且再也没有爬起来。
献帝兴平元年,益州牧刘焉痈疽发背,卒。这个将星闪耀,诸侯乱起的东汉末年,本该在大幕上有着浓墨重彩一笔的益州,却渐渐沉寂下去。
直到又一个野心勃勃的汉室宗亲成为这片土地的主宰,当然,这就不是现在的袁术能够明白的了。袁术明白的,是连皇家的宗室们都在为自己谋算,向他这样的外臣,又何必为刘家守节呢?
更何况……
袁术情不自禁的把玩着手中的玺印,尽管玺印的一角崩坏以黄金镶补留下了缺角之痕。但这玺印是始皇帝当年命人所镌,乃“皇权神授、正统合法”之信物。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
现而今,这东西在他袁术手中,是不是意味着……
心下一片火热的袁公路细细摩挲这传国玺的正面,那是四百年前大秦丞相手书的小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