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夜。
寒冷的夜。
没错,夜sè中的男子就是我。
我叫夜行衣,江湖人称风流少年极品公子终极酷玩的夜行衣。我真正的职业是一名杀手,并且是杀手中的高手,所以我收费的标准很特别,人美价高,男女平等,见钱杀人,从不手软。那些都是江湖传言而已。
因为我是杀手,所以我得有一把剑。我的剑名叫夜煞,当然十年前我花八钱在左家庄的要饭胡同买下它的时候它并没有名字,自从跟了我之后它便变得不再和其他卖不出去的剑一样平凡了,最起码我让他的名声享誉了大街小巷。
半年前,我接到一项大业务,左家庄的王员外愿意拿出十两银子叫我去杀一个叫西门飘雪的人。我不在乎钱,但是既然是帮助他人,我在所不辞!杀手的职业注定了我不能过问雇主雇我杀人的原因,并且我也觉得像西门飘雪这样几乎能和我相譬的美男子的确该杀。
在接到任务的半年内,我已经为刺杀西门飘雪而实施了三十七次行动,前三十七次行动都因时不我待,地不利我而以失败告终。在计划第三十八次行动时我充分吸取了前三十七次失败的经验,我对这次的成功深信不疑。
他已经到了,就在醉不归客栈里。
他是个帅哥,并且是个十足的帅哥。所以即使他穿着他那唯一一件白sè袍子坐在最角落的位置上依然很引人注目,就连他那裹了三层脚布和一双皮靴依然臭味逼人的脚都那么让客人们yù罢不能。
夜煞在见到的西门飘雪的第一秒后就开始不安分了,它和我一样只要见到比自己有本事的事物就心有不甘,所以,在跟我的十年里它似乎从来就没有安分过。
我是一个很有职业āo守的杀手,做事从来都是光明磊落,从来不会干出偷窥或者暗杀等无耻之举。于是当他发现我躲在潲水桶后面的时候我很淡定,极其淡定。我对自己的实力十分有把握,而他也并非弱者,能让我这个杀手界的劳斯莱斯付出三十七的行动,江湖上怕是没有几人了。
知道他发现我之后,我依旧很淡定。这个时候淡定才能凸显一个职业杀手的真正实力,而换作其他任何一位江湖中人恐怕都无法镇定自若。
他显然明白了我这次来的目的和之前一样,所以他不动声sè,和我预料的一样,高手之间的对决就应该是这样。他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也只有像他这种人才是我的对手。
我走向他所在的角落,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来,客栈里有人向我投来了惊讶的眼神,我懂,虽然我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外貌,但是帅这种事,我也身不由己。西门飘雪显然不会像其他客人那样直视我,我们江湖人,有自己的规矩。也或者,他们的惊讶是给西门的,和和我这样的高人相对而坐,他该是有多大的福泽啊!
只见他端起酒杯在鼻下轻嗅,接着微微蹙眉,说道,nǎinǎi的,居然又没掺酒!
西门飘雪这样的人爆粗口,同是江湖中人,我深为他感到羞愧。顿时,我在思考,思考会不会因为我和一个爆粗口的人交过手而对我的江湖地位有影响。可是我想,我是一个很有道德观念的人,绝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过失对自己有影响而去嫌弃他鄙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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