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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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颉一枪射死信雄一郎的坐马,笑道:“鬼子还挺机灵的,老九、文娟,你们回去吧,待会儿鬼子就要开枪了!”

    老九知道自己在这里没用,爬着向后面去了。柳文娟冷笑一声,微微一直身子,手在腰间一压,一声轻微的崩簧声响,杨颉回头一看,柳文娟手里竟然是一把软剑。

    “嗖儿——”一声破空尖啸声,杨颉身体一晃,扑到柳文娟身上,“噗”一声轻响,两人同时倒地,“你找死啊!”杨颉凶了她一句,痛痛地摇了摇后背,但他这一动,却把柳文娟给羞坏了。因为他还在柳文娟的身上趴着呢,压在两个玉峰之上,这么一动,倒有十成调戏的味了。

    杨颉往旁边一滚,柳文娟才发现,杨颉的后背上,华贵的皮大袄赫然出现了一个黑洞,那是子弹射传的。看杨颉一点事没有,柳文娟心里才安稳,用手摸摸前胸,脸不由得红起来。

    杨颉见鬼子已经突入到不足三十米了,大喝一声,“手枪!”双手枪抖出一片虚影,将冲锋在前的几个鬼子打下马来。距离一近,鬼子反而不用枪了,都手提马刀,大声吆喝着向前冲来。杨颉南为仁李影都是久经沙场的人物,自然不会被鬼子的杀势吓住,分守在三个点上,冷静地屠杀要直起腰冲锋的鬼子。

    但是鬼子还是很快地冲过来,倒是杨颉他们一脸可怜的看着冲过来的鬼子,一共十几个鬼子活着跃马跳过矮墙,一个冲锋过去,马刀都走空了。兜回战马,看这三个人时,竟然笑吟吟地站在那里。

    让柳文娟和鬼子吃惊的是,这三个人竟然同时把枪收起来,摆出一副格斗的架势,杨颉右手轻轻一勾,用日语说道:“来,小鬼子。”

    鬼子们显然被弄得一愣,然后齐声哈哈哈大笑,竟然有人要和帝国军人比试较量。狂妄自大的本性一时冲昏了头脑,自从进到中国,还没有人敢这么放肆地挑衅过他们,何况现在是15:3,更不能让支那人小看了帝国军人的气势。

    在军队里,这种好胜斗勇的习气一直被各国军队赞扬着,军人嘛,要是没有一股子狠劲,没有一股子拼劲,没有了争强好胜,那国家也离灭亡不远了。满清末年,被戏称双枪将的,不就是没有了这种杀烈之气?

    看鬼子下马,杨颉笑着用胳膊碰碰南为仁,“怎么分?”

    “一人五个,你不许抢别人的啊!影子姐,你行吗?”南为仁唯恐杨颉又抢在前面,把李影拉上。

    “对。不许抢别人的东西!”李影小声地说,“我要验看一下你教的有用没?”

    “好。”杨颉大方地一直腰,用日语说,“各位皇军弟兄,你们每五人一组,搭配好了,一起上!我们三个接着呢!来啊!”

    这下把鬼子激恼了,一个鬼子冷哼一声,对同伴说:“闪开,我先来!”

    一对一。

    鬼子出场的是一个中等个子的剽悍军人,一看就是那种很专业的职业军人那种,慢慢地把头上的皮帽摘掉,微微塌下身,对着杨颉他们嗨了一声。

    李影往后一拉南为仁,自己稳步走出来。她短发齐耳,带着一顶很时尚的葵花皮帽,内衬软布棉袄,外披一件名贵皮衣,身后披风飘摆,脚下是特战军靴。往那里一站,鬼子群里顿时发出一阵呼哨声。

    出来的鬼子扭头哈哈哈一笑,得意地向李影作了轻浮的动作。李影轻蔑地一笑,抬腿就是一脚,踹向鬼子前胸。鬼子向后一退,伸手一把抓住李影的飞脚,哈哈哈大笑。没想到李影左脚用力一蹬地,身子顺势而起,右脚在鬼子手上一借力,左脚飞踢鬼子的耳门。鬼子倒仰躲开,手上不由得松开,李影一落地,双拳猛然击出,却是少林拳法中的罗汉拳。鬼子用手一挡,发现李影的拳力很重,心中一惊。李影错步上前,跟进一步,脚由下而上,猛踢鬼子下颚。

    “快点!”杨颉在旁边催了一声。

    “知道!”李影答应一声,趁鬼子往旁边一闪,倒步扭身,起在空中,双手力劈华山向鬼子的头部猛击,鬼子抬手臂上迎,却忽视了地下李影的弹腿,一脚踢在鬼子的心窝上,借力倒翻出去。

    “好,这一招算你学得可以了。”杨颉笑着表扬道,李影用的正是他击毙寂寞军团的总首领布鲁姆斯的那招“雄鹰搏兔”,李影用了一个多月练习这一招,才算摸到点真谛。

    鬼子捧着心口倒在地上,抽搐不止。

    南为仁抬手一枪,将他击毙。这是对手最大的仁慈了,鬼子也知道。

    南为仁收起枪,走了出来,正要叫阵,忽然听到身后马蹄得得,胡逸的大嗓门传来,“这里有个活的,我捉来了。”随着他的声音,信雄一郎被重重地扔在地上,手脚倒剪在背后,落地时嘴脸差一点跄在地上。

    鬼子们一下子炸开了,有人跑向战马,企图取刀。胡逸手里的二十响匣子枪,不断趟地开火,几乎是扫射了。鬼子一个个地倒地,临死也不甘心地看着杨颉,杨颉微笑着用日语说,“我也没想到,他会这么仁慈。”

    有一个鬼子哇地喷出一口血,不知是气的,还是伤的。

    “打扫战场,记着‘三光’啊。”杨颉对着无可奈何看着他南为仁说。

    老九远远的过来,他已经把马匹聚拢到一起了,说来老九也确有些本事,无论什么马,似乎都天生的跟他亲近,鬼子的战马驯驯服服地被他收拢到原来的马群里,那匹雪里花确是好马,在马群里,一眼就能看出它的与众不同。

    马也是有尊卑贵贱之分的,雪里花很自然地成了马群的头马,昂首喷鼻,摇头抖鬃,很有一种王者之气。

    鬼子们被杀光、搜光、扒光,赤裸裸地躺在地上,雪花很快在尸体的表面铺上一层,将曾经的所有一切统统掩在一片白茫茫之下。无论是野蛮的,还是凶残,还是正义邪恶。

    杨颉他们带着近百匹马走了三天了,这天中午,老九终于高兴地指着前面的一个隐隐的大帐篷说,“队长,我们可以把马匹放在那里,那是我好安达朱迟耳的帐篷,他最热情了。

    三天来第一次看到人烟,杨颉也高兴地吐出一口气,茫茫大草原,真的渺如荒漠,一个人处在其中,真有天高地迥,绝世孤苦之感。

    苏武,时常跳出他的记忆,心中这才明白苏武之伟大,苏武之坚贞不屈的可贵。一面是美食美女,一面是苦海烈风,茫茫草原,虫狼为伍,牛羊作伴,一般人是很能抵得过这种诱惑的。不止是生活的艰贫,更多的是精神的孤独!

    杨颉看到老九快乐地跑在前面,知道他这几天一直郁郁寡欢,担心女儿,自卑无以为言,只有和马群相处,才是他唯一心安的时候。

    朱迟耳,一个大高个子的蒙古壮汉。红黑的脸膛,粗壮的肌肉使他能一下子将一头牛放倒,他正磨刀霍霍地宰牛,突然听到了老九的声音,惊讶地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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