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赛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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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乐队穿着优雅的蓝色制服,定音鼓、路特琴与风笛悠悠鸣奏, 替餐厅里正在早餐的客人演奏着泉水叮咚般的轻音乐。

    芭蕊·席拉娜头疼得要命,发着低烧。昨夜的几趟厕所让她着了凉,本来今天的计划是参观坦丁大剧院与各个名胜古迹,但她实在迈不开步子。为了不扫大伙的兴,芭蕊强忍着不适,与员工们一道就过餐后,随便扯了个理由留在了饭店。

    盘子里芥末贝壳肉的辣味使芭蕊的鼻子稍微舒服了些,但马上喉咙被呛得直咳嗽。“算了,去睡一觉吧。”她扒拉着剩下的贝肉,叹了口气,放下叉子,勉强站起来,头重脚轻地朝楼上走去。

    “你没事吧。”刚才早餐时,卡西莫多似乎问了一句。

    “当然没事,好得很。”芭蕊满不在乎地说,心里却紧张极了,团长兴奋地在心里说,他看出来了!

    卡西莫多点点头,没有追问。这让她再松了口气的同时,失落不己。

    “哎,谁都没看出来,我生病了。”芭蕊幽怨地想,虽然假装着健康,怕给别人带来麻烦,但内心深处,还是渴望着能有个人察觉到,关心她。

    团长没瞧见,正有个人注视着这边。当她脚步不稳地消失在楼梯转角后,福兰从隐蔽处走出来,来到前台,递给接待员一包退烧药。

    “三楼的席拉娜小姐似乎生病了,替我交给她。”福兰对接待说,“如果到中午时烧还没退,就去请位医生来。”

    “好的,伯骑士爵爷,您不亲自送过去么?”

    “不了,我还有事。”福兰又叮嘱道,“别说是药是我买的,嗯。

    就说是你注意到她的不适。”

    “但为什么呢?”接待员很奇怪,他知道这两个人都是红雀的成员,却弄得神神秘秘的。

    “你不需要知道太多,请帮我保守这个小秘密。”福兰回答,“对你很有好处,在适当时候,我会向大堂经理夸奖你的工作表现。”

    “哦。”接待员虽然摸不清头脑,但聪明地没有追问下去。贵宾的推荐和及时发现客人的不妥。都会让自己地评价上升,这对日后的升职与薪水大有益处。

    “这个不会照顾自己的蠢女人。”福兰摇摇头,走出饭店。门前有不少正在揽客的出租马车,他挑了辆看上去最整洁的。

    “我听说今天有场赛马。”福兰对车夫说,“带我去跑马场。”

    “您是去城里的大竞技场还是郊外的天空跑马场?”

    “我听人说起过,今日天空马场的比赛是正式地锦标赛,就去那里吧。”

    他上车前看了看天,阳光正灿烂,不过在威廉大师的教导下,福兰曾掌握了一些初步的星象学。

    昨夜的星星告诉他。今天下午也许会有场来得快去得也快的暴雨。

    天空跑马场设在坦丁郊外的河畔。离城门只有一里路。以前这儿应该是片树林,周围的土块上还长满了高大的栋树。沿着道路往里走,就能看到一块四分之一里长。大约一半那么宽的马场。

    这里的地形非常适合跑马,河边地如茵绿草本就长得旺盛,只用妥善地裁剪出圆形绕圈的跑道,再钉上牢固的木栅。大理石为基座地平台设在左边最中心的地带,在看台上空,十二根柱子支撑着一个硬帆布天棚,棚子上是斑谰鲜艳的马塞克画。

    平台边缘是绕着箩蔓纹理的栏杆,栏杆上每隔一段距离,都包着厚厚的软皮垫,这是当赛马跑过平台后。观众用望远镜追看时搁肘的地方。大大的太阳伞与小桌子罗布在平台上,这个钟点,都坐满了人,城里有闲的官僚、富翁与淑女,几乎全都汇集到了这儿,观看赛马在坦丁,是件时尚的社交活动。

    如果要下注赌点小钱,只需要唤来服务生,在特制的纸上写清楚投注地金额与马号。

    右边。则是遛马场与带着马厩的休息室,每匹赛马与骑师都拥有其中一间。

    “嘿,老伙计,一定要赢!”麦克用干草擦着赛马的身躯,让它的肌肉发热,以便在奔跑时能立即进入状态。这个骑师很年轻,嘴唇上还有着微微的绒毛,蓝眼睛显得羞涩。

    他嫉妒地看着从门前经过,谈笑风声向赞助人保证能取得一个体面名次的骑师们。

    “以前多少人拿着钱,想当你和父亲的赞助人。”他摸着马背上湿漉漉的汗,这是门学问,优秀的骑师能通过坐骑出汗地多少,来判断是否已进入最佳状态。

    如果是赌马的常客,应该会记起“割风”这匹名驹,它与主人至少拿过十四次正式赛事的冠军,是马场上的常胜将军。但一次意外,毁了一切。

    两年前,在一次常规的转圈中,割风蹄下打滑,摔倒了,折断了前腿。而麦克的父亲,则被狠狠抛了出去,像个砸到地上的西红柿,一动也不能动。

    一位残疾的骑师,与一匹曾断过腿的赛马,注定了退出竞技跑道的命运。

    当那位骑师的儿子麦克,牵着割风再次回到跑马场时,立即引来了嘲笑。没人相信,菜鸟骑手与断腿马,还能有所作为。事实上也是如此,割风跑了三次比赛,每次都是垫尾的名次。

    “父亲的药钱,和家里的生活费,都靠你了。”麦克低声说,骑师的收入主要依靠奖金与赞助人的投资,他只能拿点微薄的出场费,而马场老板前几天对他说过,假如再次跑出最末一名,那么连出场费都没了。观众不会下注到一匹注定失败的赛马身上,马场也不会允许付给没有收益的员工任何酬劳。

    “这是匹好马。”正在胡思乱想时,麦克听到有人说话,他回过头,看到一位高大的丑汉。那个人穿着灰色衬衫和一条深棕色斜纹布长裤,将外套搭在肘弯,正赞叹地注视着割风。

    “您有事吗?”

    “我刚才听说,整个跑马场,只有你的这匹没人赞助?”福兰摸着马。“我本来想买下赤电,但他的主人,一位爱马的伯爵阁下,不肯出售。”

    麦克涨红着脸,这个人是来打击自己信心的么,“对。”他咬着牙说。

    “如果我来投资,怎么样?”福兰说。

    “先生……”麦克不敢相信自个的耳朵,“您愿意赞助?”

    “每月四百块。或者直接用两万块买下来。“答应他,就不会为钱发愁了!麦克在心里喊着,但年轻人诚实的品性逐渐占了上风,“您也许不知道,它以前受过重伤,而且年龄很大了,想跑出好成绩地几率并不高。而且,这是匹阉马。”

    “阉马?”

    “对,割风的血统很好,但最先开始。是当做军马的。您知道,为了防止发情时的骚乱,军马都得被阉割。”麦克说。“所以它也不能做为种马,您的投资没法子收回来。”

    “原来如此,但这样更好。”福兰想,他微笑着从荷包里数着钱,“为了赞美你的诚实,一个月五百,我决定赞助了。”

    在马场公证人的见证下,他与麦克签署一份两年的合同,直到将合约握在手中,小骑师仍觉得再做梦。

    “我很期待半小时后地比赛。”福兰拍拍骑师的肩膀。

    他摸着怀中的瓶子。里面是那瓶绮红色的精力剂。

    不得不说,这种属于魔药学范畴的药水,效果恐怖,而且对任何生物有效。连福兰这种由圣力维持生命的活尸,只是尝了一小口,就能失去理智,陷入欲望的深渊。

    塞西莉亚翻译过来的文字,让福兰对精力剂的用途与功效更加了解。当稀释时,它能当成引发欲望的促情剂。如果浓度到了一定范围,还附带着让心脏麻痹地能力,而且不会被任何测毒手段值查出。

    如果福兰还是常人,喝地那口,足以让自己丢掉性命。

    而且通过增添或者减低某种媒个可以让药水再指定的环境而不是马上产生效用。

    这才是那本书最前面的几个小配方之一,难以想象,后面那些成分更复杂,制作工艺更烦琐地药剂,威力能到何种惊人的程度。

    他拿出瓶子,将条红绸手帕染湿,又来到马厩。

    “怎么这么多汗?”福兰装着不懂行,用手帕仔细擦了擦割风的屁股。

    “这是预热,能让马的肌肉在赛前处于好状态。”

    “噢,你是个不错的专家。”福兰说,他祝福了几句,走了出去。

    在偏僻的角落,他将帕巾与沾到药水的手套,扔到地上,用打火机烧成灰烬。

    自从出过那次难以启齿的事故后,福兰对药剂的使用,格外小心。

    坦丁的赛马爱好者中,有一所要求严格地顶级私人俱乐部,这家俱乐部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会员必须是拥有冠军马的人,否则再有钱有势,也不能加入。

    财务大臣皇帝党的核心人物,金雀花的反对者之一,就是俱乐部的重要成员。

    想在仓促间,买到一匹好马,聘请到优秀的骑手和训练师,再去夺取几个赛事冠军,太耗时日了,只好耍点小花招。

    “伯骑士正治卿阁下,居然能在这里重逢。”福兰听到有人喊他,是在伊费茨塞的圣乔治饭店遇到过的凯特子爵夫妇。

    夫人兴高采烈地朝他招着手,“我刚才还在和丈夫谈论到您。”

    “能被美丽地女士挂在唇边,是我的荣幸。”福兰在她递过来的手背上吻了下,“您的新帽子很美。”

    “谢谢,今年晚夏最流行的款式,您瞧,这特意裁剪出的菩丝……”

    “好啦,亲爱的,谈论衣服可不是男人的话题。”凯特子爵哈哈大笑,“抱歉,她一提到打扮就诣滔不绝。”

    “瞧你说的,请允许我抱怨一声”,夫人对福兰说,“他爱马胜过爱我。就算夜里,也恨不得睡到马厩中去。”子爵夫妇互相间埋怨着,话语中却洋溢着打情骂俏的浓浓甜蜜。

    “我记得您上次说过,拥有一匹好马。”福兰问,在圣乔治饭店时,他就听出。子爵是位马痴。那天的话题,除了福兰的冒险故事,就是凯特的育马经。

    “马是造物主的杰作,不瞒阁下,等会我的月神就要出场,第二代纯血马,跑起来像月亮洒下的光辉。”凯特子爵眉飞色舞,“它获得过六次冠军。甚至有人想花十万块从我手中买过去。”

    “哦,真不赖,我也刚投资了一匹马。”

    “太棒了,它今天会出场吗?”

    “嗯,就是第7号。”福兰指着场地跑道上正在慢慢遛马,准备比赛地骑师们。

    “天,7号?那是割风!”子爵叹息,“我的大冒险家,对冒险你是好手,但对马。眼光可就不怎么样。”

    “我觉得除了年龄大些。这马很不错,而且得过十多次冠军。”

    “就如衰老的战士,凋零的花朵。失去速度的赛马也同样是让人悲伤的事情。”子爵说,“割风断过腿,当年让人窒息的速度,已然不复存在。如果你观赏过前几次比赛,肯定不会为它掏半毛钱。”

    “我倒希望它为我赢来几个冠军头衔。”福兰不以为然地耸肩,“而且我对自己的眼力非常有信心,割风是匹运势之马。”

    “运势?”

    “对,无论是智谋还是武力,都比不过运气地重要。我在大海上遇到过最惨烈的风暴,在沙漠断水几天的情况下。奇迹般地寻找到绿洲。

    运气,始终贯彻着人的一生,无论是国主还是皇帝,都得受到它的恩惠与眷顾。”

    “您说得太神奇了,但我始终不认为割风能跑出好名次。”

    “那么打个赌,假如我的马能在赛场上胜过您的马,那么月神就属于我,如果结果正巧反过来,我送您十万块。”

    “不。这对阁下不公平。”

    “您就当个怪癖的冒险家,想挥霍掉自己的财富。”福兰恳切地说,“十万,只是个小数目,却能让我再度体会到那面对未知时,血脉的沸腾。”

    “那……好吧。“凯特不相信自己地爱马会失败。

    很快,赛场上地钟声敲响,七名骑手操纵着马,走到跑道上。其中月神、赤电两匹马的骑师都套着鲜艳的红色外套,而其他人都是穿着浅色衣服。在拜伦,只有近期内得到过冠军地骑师,才有资格用红色骑士服,来炫耀自己取得过的荣誉。

    在皮革马铠与骑士服上,都能看到醒目的家徽或者标志,它们都分别属于赛马赞助人的家族。比如月神骑师的衣服背部,就有着一只侧面像的豹头,那是凯特子爵家的徽章,而赤电,则是四只黑色直立狮子。

    因为时间上来不及,割风没画上任何印记,当麦克深呼吸几口后,指领着坐骑走到起跑线时,看台上响起热烈友善的掌声,不少人都认识这匹好马,并为它的遭遇感到惋惜。

    钟声敲过十下后停止了,全场猛地寂寥了下来。短暂的沉静后,号角“呜呜”地吹响了,骑师纷纷用踢马刺迅速击打着马腹,风驰电掣般冲了出去。

    在前两圈,割风是倒数第三名,而排在第一地赤电,领先了第二名月神大半个马身。

    “干得好,咬住它!”子爵放下望远镜,捏紧拳头,满脸都是潮红,“月神的耐劲十足,越到后都越容易发挥优势。”

    “噢,正治卿阁下。”子爵夫人爱死了这个新鲜的称呼,“您的马似乎落到了后面。”

    “我说,奇迹总会出现的。”福兰回答。他推算着,渗入体内的药水,经过汗水的排泄与奔跑时皮肤的高温蒸腾,该发挥效用了。

    混乱发生在第五圈。天有些阴,似乎一场夏雨就要落下,滚滚雷声也在天际沉闷地奏鸣。每匹马都是大汗淋漓,月神已经跑到了最前列,但这个时候,它突然疑惑地摆着脑袋,不再听从骑师的指挥,嘶叫着直立而起,不光是月神,其它地马也不同程度出现了莫名其妙地兴奋不安,甚至有一匹赛马,张嘴咬向临近的同类。在发情时,公马之间往往会产生一场激烈的争斗。

    只有割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笔直冲向了终点。

    整个看台都目瞪口呆,特别是凯特子爵,望远镜从他的手中滑落,“怎么可能!”他喃喃说道。

    福兰对剂量把握得非常精确,混乱只维持了半分钟,等赛马们大梦初醒般地重新恢复驯良时,冠军已经产生了。

    直到锦标赛结束,人们还议论着方才的事情,能被大家都信服的意见是:马匹被比赛中途的雷声所惊吓。

    “割风虽然速度不行了,但经验还在,不愧是老牌的冠军马。”他们赞叹。

    凯特子爵脸色白得完全失去血色,他的脚在颤抖,“伯骑士爵士,愿赌服输,月神归你了。”最后几个字几乎是从喉管里挤出来般,一个,爱马之人,将自己珍爱的马输给别人,这感受几乎是毁灭性的。

    “您别当真,那只是玩笑。”福兰拒绝。

    “如果一位贵族,不能按约定符行自己的诺言,那他将颜面无存。”子爵把月神牵过来,把缰绳塞到福兰手中,别过脸,不忍再看。

    “噢,美丽的夫人。“福兰笑着对安慰着丈夫的子爵夫人说,“似乎我还没送给任何礼物您。拜伦的礼仪我并不清楚,但在英格玛,这实在是严重失礼。”

    他把马绳递给子爵夫人,“希望这份礼物您能喜欢,请务必接受,让我能挽回不讲究礼仪的名声。”

    子爵知道对方为什么会这么做,他感动得几乎落泪。

    福兰在他心目中的印象,已经由冒险家上升到慷慨慈善家的地位。

    在告别时,子爵喊道,“对了,不知您对飞马俱乐部感兴趣不?”

    “听说过这个俱乐部,不过要求严格,不但需要拥有名马,而且还得有会员推荐。”

    “您的割风已经有这个资格,而推荐……”子爵爱怜地拍拍月神的大头,“我正好就是飞马的老会员。”

    “在下次俱乐部聚会时,我会向会员们推荐阁下。”他承诺,“请相信,如您这样的绅士,一定会受到欢迎。”

    在回饭店的路上,福兰想,“第一步,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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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的星星告诉福兰,今天会有场暴雨。

    也许这预兆并非单纯指气候,在走进黑河饭店时,他望到了烧退了大半,又恢复了活力的芭蕊团长,以及她身后,那位白金色头发,象牙般肌肤的漂亮姑娘。

    “天,刚才一位叫卓尔法·隆奇的好先生,居然把我们的马蒂达送回来了!”团长捂着胸口喊,“赞美天国,让父女能重逢!”

    “你……是我的父亲?”马蒂达茫然地看着福兰,又抚着额头,“有点印象,可……”

    “亲爱的女儿,想死我了。”福兰走上前,拥抱住姑娘,演戏要演足。而且他注意到,圣武士小姐说话的口吻与行为举止,不再像个弱智少女。如果说以前是个几岁大的孩子,那么现在,已经像个十二、三岁的小小姐。

    难道她的记忆正在恢复?想到这里,福兰低下头,看着马蒂达修长的脖子,眼眸中流淌过一阵犹豫,以及残暴。

    “我说过,下次,我绝不会留情,女士,请不要带来,我不愿面对的未来。”他想。

    “我记得,这个男人照顾我的情景,但,他真的是我父亲么?”她想虽然在旁人眼中,这是值得祝贺的父女大相逢。但无论是拥抱的,还是被拥抱的,彼此间,都觉得对方,非常陌生。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