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今天很准时哦!”
这是我常来的一家酒吧,叫做‘forgiv’,说话的人叫做阿杰,是这里的调酒师,调酒技术一流,人也还算和气,至少对我是这样的。
“陆小姐已经等你多时喽!”
他一边擦着高脚杯,一边笑着抬眼对我说,或许是因为我生的面善吧,所以他并不因为我的身份而对我有所忌惮,所以我也回给他一个浅笑。
他口中所说的‘陆小姐’就是这段时间我常常来forgiv的原因。
称她为‘陆小姐’,不过是个才刚刚满18岁的小女孩,只是总喜欢将自己藏在浓重的烟熏妆下面,故意扮成熟,让人看不出她的真实年纪。
说起跟她的相遇,也实属巧合,那天吃完晚餐将小莫送回家,就一个人开着车在新城里乱逛,
开着开着就开出了城,朝着泽州的方向出发了,很多年没有回去了,3年了吧,3年前曾经回去找过小莫,可是却得到了她家变故的消息,寻她找遍整个泽州周边却独独漏掉新城,或许那个时候就已经注定,我们之间有缘无分,于是带着巨大的悲伤回到了美国,自从半年前跟小莫在日本重逢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泽州了。
母亲是泽州人,在泽州长大,后来在新城读大学,并遇到了父亲,两人相爱,结婚生子。
在我五岁的时候,父母又因为感情不和的缘故而离婚,于是母亲带着我回到了泽州的外公家生活,而在此后一直到18岁成年,我一直都生活在泽州,直至母亲因病去世,父亲将我送去美国读书。
记忆中最为深刻的当属那间不大的公办高中,校门口窄小的街道旁种满了樱花树,一到季节,樱树开花,红粉色的樱花花瓣就会洋洋洒洒落满整个街道。
树后面就是一排排的书店小吃店,小小的几平米的门面,却装饰的很温馨,最常去的是那家叫做‘胖叔粉丝’,上学的时候也经常跟几个哥们一起去搓一顿。
也是在那里,那个阳光过于灿烂的午后,小莫红着脸将那封粉色的信件塞给了我,然后飞快的红着脸跑掉。
可惜,记忆总归是记忆,再也没有办法回到那个时候的纯粹了。
那个傻傻的丫头性子上至今没有改变,但是心里装着的那个人却已经不是我。
跟着记忆找到了去学校的路,5年的时间,真的改变了太多,路旁原本空旷的麦田都变成了钢筋水泥。
试图寻找那家‘胖叔粉丝’,却已经挂牌变成了房地产中介。
黑漆漆一片的校园显然没有学生在自习了,下车走近一点,才看到路灯微弱的灯光下那张‘泽州一中已换新校区’的落了层灰的告示。
顿时没了兴致返回车里想要返程回新城,却在车子刚要启动的时候被一个撑开双臂的影子挡住了去路!心下一惊,定眼看看前方的人好似没有被撞到,才松了口气。
只见这个影子背着一个大的旅行包跌跌撞撞的跑到了车窗旁,伸手敲了敲车窗玻璃,貌似很焦急。
“喂!喂喂!!先把窗子开开!!!”
瞧着来人的脸近乎贴在了窗户上,看口型就知道他在说什么。
于是我摇下了车窗。
这才看清原来是个女孩,一脸清秀的模样,未施粉黛,头发却被风吹的很蓬乱,面上的表情也像是强忍着痛苦。
可惜女孩一开口就让我内心深受重创。
“大叔!!大叔!!!你是要去新城么?”
我是有多老啊?24岁不到,年纪轻轻就被人叫做大叔?而此女孩一副纯真的表情,一点都不自知自己的口误。
我本就是遇事不露声色的人,于是压下心中不满,微笑回答她的问题,“是啊。”
“我,我刚刚从山上掉下来了!!!”女孩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瞬间泪如雨下,一把鼻涕一把泪。
先不管这件事情的诡异程度还有她是不是在说谎,在打开门看到她膝盖上的伤口的时候确实心惊了一下,怪不得刚刚一瘸一拐呢,一定强忍了很久了吧,裤子拉开了一个大口,血迹斑斑,膝盖上的皮肉都被翻出来了!!
车子里也没有什么药箱之类的,也只好先将脖子上的布制围巾解下来,先给她止住血。
于是下车,开门,将她扶到副驾驶,先找个附近的医务室处理一下伤口才是。
期间因为两个人对路况都不太了解,所以扯了半个多小时才找到了一家小小的医务中心。
夜间,医务室就只有一个医生值班,因为是小镇,所以也不太正规,只是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伤口,交代我说要到城里面去再检查一下。
于是我扶着她坐进车里,连夜开往新城。
原来她叫陆小馨,是跟团来泽州看樱花的,后来走散迷路了,就在山上晃悠到天黑,山路又很崎岖,在终于找到原先认识的路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摔了下来,摔到了膝盖。
后来的事情,自然而然,我连夜开车到新城,将她送进了医院,而她非说等腿好了要报答我,所以半强制性的要了我的手机号码。
我没想过真的要她报答什么的,可是在半个月后却接到了她的电话,手机上她的称呼还是她输入的‘不小心’,跟她的名字算是谐音吧,呵。
再次见面,真是大吃一惊,原本那个狼狈的小女孩,瞬间变成了御姐,浓重的烟熏妆和亮红的嘴唇,让我花了半天才敢确认她就是那个陆小馨,当然还是因为她直截了当的在我不敢确认的时候撩起裙摆给我展示了她膝盖上自以为傲的‘伤疤’。
之后她说要带我去一家酒吧,用她的话来说是很有情调,也就是这家forgiv。
确实特别,酒吧不是很大,在这个时段人也不多,宝蓝色的桌椅,和散发宝蓝色灯光的吊灯,角落处有个不年轻的女歌手唱着低沉的慢歌。
听陆小馨说,forgiv也是有些来历的,酒吧的老板花了整个一辈子来寻找心爱之人,为了寻求她的原谅,可惜直到老板成了孤寡老人,也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子。
“那个女子为什么不见他?”这是我曾经问过陆小馨的。
她说,或许死了,或许只是不想见她,又或许她已经不爱他,感情是要看缘分的,有份无缘不行,有缘无分更不行。
这些话传到我的耳朵里,还是挺受用的。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到这里来听听歌,喝喝酒,跟陆小馨聊聊天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我走近陆小馨的时候,她正对着手机数秒数,她不喜欢戴手表,说戴着难受,确实,她的腕上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首饰。
“迟到一分钟三十秒!罚一瓶啤酒!”应该早就发现我了,所以她没有抬头就知道是我。
“阿杰都说准时了,怎么到你这里就迟到了?”心中觉得不免好笑。
“既然你要约我,那当然得按我的时间来算!”她用那双涂满黑色指甲的爪子撑着那张小脸,漫不经心的看我。
“好好好,自罚一杯!”我笑着在她对面坐下。
今天的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浓妆艳抹,但是,不知道是为什么,衬着这张脸,却不会让人觉得难看,反倒很适合她的风格,大大咧咧,没一点规矩,说话也是得理不饶人的,像个男孩子,但是却让我觉得异常的亲切,或许因为她是我唯一的倾听者,在她面前我也好像更加能够放得开一些,丢掉一切烦恼,只管喝酒,喝醉。
并且我们只喝啤酒,并没有事先说好,却都只爱喝啤酒,用她的话来说是‘烈酒伤身,不值得!’
“今天我们要聊什么呢?”
我们叫来一打啤酒,准备开喝。
“你想聊什么?”我反问她。
“咳!我能有什么可聊的,倒是你的事情比较值得一说!!”她从来都是直入主题,不拖泥带水,“听说你女朋友跟那个大明星复合了?”
“你总是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我喝掉一大口啤酒,本来就苦涩的味道变的更加苦涩。
“我就是这样啊,你也该了解我了吧!”她说话的口气显得很不乐意,不过转眼就忘记了,又似乎想起了什么,抬眼看我,“她跟你说分手了?”
“没有,是我自己不小心看见的。”我不禁自嘲。
昨天早上准备开车去小莫住的小区的楼栋下等她,结果看到那个男人戴着目镜从她楼栋出来一点不避嫌的亲吻她。
虽然跟小莫在交往,可是我却能真真切切的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至少是心的距离,尽管她表现的很好,但还是露出了破绽。
她爱叫我西泽学长,却从来没有直接叫过我的名字,她对我至今为止,顶多算是尊重,还带有一点点的崇拜,尽管我一直很努力的要让她爱上我,但是仍旧没有爱的成分。
“哇……这么劲爆啊!”陆小馨捂住嘴巴,睁大眼睛,“你该拍下来才对!!!”
“为什么?”
陆小馨总是这样,总是在关键时候说一些牛头不对马嘴的话。
“她背叛你的证据啊!!!”
“她没有背叛我,她爱的本来就是那个人。”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相识的,更加不知道她是怎么爱上他的,只是在我身边的这些天她时常走神,有时候要推两三次才能回过神来,我总是不明白她在想些什么,总之,我们之间大多的时候没有话可以聊,聊的时候她的态度也大多很拘谨,曾经见过她跟千堇夜发生口角,那个时候她圆木怒睁的样子倒是比现在这种状态好的多,尽管我一点也不希望我们之间也能够像那样相处,但是心里总归是有些落寞的,那个样子的言小莫才是那个记忆中活力四射的女孩。
“傻瓜!她现在是在跟你交往咧!怎么说都还没有分手啊!”陆小馨倒是对我的事情特来劲,一副义愤填膺的表情。
“迟早是要分手的。”或许就是明天,又或许我回去等到的就是她分手的来电。
“那你还不抓紧主动权!!”
见我没说话,陆小馨顿了会儿,又抬眼略带疑惑的看着我,“你不想跟她分手?”
“……”应该是吧。
分手了,不就什么都没有了吗?只要她不提分手,我们之间就还有可能,只要她不说,我就还有机会,不是吗?
陆小馨也沉默着不说话,只是一个劲的喝啤酒,也不看我。
“你怎么了?”
“喝酒啊!能怎么样?”
后来,两个人也并没有再多说什么,喝酒,直到我喝醉,她将我抬进车里,开车送我回到公寓。
只大略的听陆小馨讲过她的家庭,有个瘫痪的父亲和一个无所不能的外公,她自小生活优越,被外公宠着,对瘫痪的父亲反而有所忌惮,自小转学校不知道转了多少家,从美国转到中国,再从中国转到美国,所以朋友没有几个,我算是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朋友。
我只记得那天晚上,她没有离开,坐在我床边,嘀嘀咕咕说了很多奇怪的话,可惜后来却一句都记不得了。
第二天醒来脑袋还有些胀,起身冲了个澡,阿力已经开车等在公寓外面,今天有个大客户要来公司,而父亲让我务必亲自接见。
一切准备就绪,酒店什么的也都安排妥当,听说这位从美国过来的大客户这次不仅要来签合同,还要我随同游山玩水。
以我的性子肯定是不大乐意的,更可况我对新城周边的古化还真是不大了解,但是父亲显然对这次的事情很是重视。
于是只好硬着头皮跟着前行,父亲很重视的这位客户倒是很出乎我的意料,年近花甲,一头花白,却精神抖擞,老顽童般笑呵呵的,一点看不出来他是美籍华侨汽车产业的一把手。
等我和阿力气喘吁吁爬上山头的时候,老头子已经等候多时了。
“你们年轻人啊,整天不出门对着个电脑,看吧,现在身体连我这个老头子都比不上了吧!”
他笑呵呵的拄着拐杖对我说。
“还是林总厉害!我们年轻人不行了!”阿力显然已经缓不过气来了。
“年轻人啊,就该多出来走走!爬爬山,看看水,心境都会不一样!”老头子找了一处石坝坐下,我和阿力也顺势坐到旁边。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杜甫当年在泰山上就是这样说的,可惜时过境迁,时代变喽!人啊,总是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其实有时候啊志向太高未必是好事,时常朝自己身边看看,或许你啊,就会发现,某些东西已经悄然改变了。”
老头子说完这段话,起身来,拍拍我的肩膀。
三天的玉山游告一段落,老头子也准备整顿整顿启程回美国。
临走的时候老头子回过头来问我说,“年轻人,你真的记不起来我啦?”
这句话让我一时以为是我听错了什么,可是老头子却再重复了一遍。
可惜努力的从脑子里寻找这个人,却还是没有找到,我抱歉的摇摇头。
老头子似乎稍显遗憾,“也对,都十几年过去了,那时候你还小,忘了也是应该的。”
“那么您是……”
这倒是让我困惑起来。
“我跟你外公是老战友了,你**岁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