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很香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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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妮亲手把糍粑塞进了金士麒的大嘴,一股子浓烈的腥香立刻充斥口鼻。好象是发酵的肉类,在甜腻中带有点臭味,再嚼上几口倒是很可口!

    金士麒把不明食物迅速咽了下去,才问她:“是虫子吗?”。可是他反复追问,达妮和几个妹子都咯咯笑着,谁都不说。

    这帮小妹子好久没见男人了,这顿饭吃得很亢奋。她们有的切切私语,有的指着金士麒粗大的手脚开着玩笑,有人还摸他军服上的花纹,“大胖脸,你肩上为啥要绣小野猪。”

    “这是熊。”金士麒解释着。那是“五品武官”的标志,说了你们也不信。

    “大胖脸,今晚你睡在我们这吗?”

    “这个……不方便吧。”

    “大胖脸,这些吃的都是达妮做的,她手艺如何?”

    “很香很香很香!”金士麒学着达妮的口吻,这是他由衷的赞美。这些山珍山味活色生香,除了几样的味道诡异,大多数的都是香软可口滋味醇郁。真不敢想象在荒山野岭能做出如此美味。

    “大胖脸……”

    “等等!鄙姓金,你们就叫我金大哥吧。”

    “大胖脸!大胖脸”她们不依不饶地叫着,还追问他,“胖脸哥,你为何会到山里来?”“有坏人追你吗?”

    “我在雷鸣卡干活。”金士麒有意避开了“城堡”这个敏感的词汇,他也不想透露自己的身份,“我嘛……是个工匠……的头目。”

    没想到那些女孩子更兴奋了,“呀!蓝犸大吊桥是你们汉民造的?”她们唧唧喳喳地问着,“我们这里就能看见它,就像一道弓。”“我想走一下,上面很摇晃吗?”“太高了,听说有人吓得哭呢!”

    这些山里女孩们也知道那座吊桥啊,金士麒很是欣慰。

    那吊桥一式两份,一座在藏宝港,一座在山民霸占的土地上,横跨红水河连接了南坡、北坡两寨子。那大桥属于蓝犸土司,他将其命名为“蓝犸大桥”,再用鲜花妆点了一番,然后就设了卡子收过桥费——每人2个铜板,牛马也是2个铜板,猪羊是1个铜板……只有他们北坡寨的人免费。

    提到这个,女孩子们又羡慕又气愤!

    达妮就说:“你们汉人真偏心,只给他们北坡寨建桥!”

    金士麒却感慨道:其实不是我们偏心,蓝犸土司愿意跟我们交朋友,你们莫土司却一直提防着我们。

    藏宝港也曾想与莫土司合作。曾经要帮他挖几道水渠,莫土司却以“恐怕截断地气”而拒绝;帮他修建一座小水库他又说怕滋养鳄鱼;我们花银子请他出工兴修码头,他又要派山兵压阵;我们送他一批高产甘蔗苗,被他直接嚼了……

    现在北坡寨那边多好啊,大脸哥哥感慨着!

    同样的红水河之畔,北坡的田地里已经树立起几十座水车,它们带动着石磨和脱粒机昼夜不停地旋转着,洁净的米粉如流水般落入麻袋;七叶风车牵引着十丈高的翻车,把滔滔红水河水引入红砖铺造的水渠,浇灌着万亩良田。待明年丰收之后,放眼望去一片金色的稻米、油菜和黑漆漆的甘蔗!

    金士麒虽口若喧哗,但也保持着几分谦虚,他没有把自己说成引领这一切的首领,好像只是一个亲历其间的普通工匠。

    几个姑娘都静静地听着,目光中藏着淡淡的悲伤和羡慕。她们感怀啊,只是一道红水河的间隔,两个寨子的差别可太大了。

    “还有蓝犸大王的花婆神庙!”金士麒手指间捏起一朵小花,“那尊神像是从广州请来的,前几天呀,哥哥我亲自把那神像吊装……恭送到北坡岸上。过几日就是动工大典,请了九个寨子的土司,还有几十个麽公神汉,会有请神、花会、拜祭、庙会、赛车……还要唱花歌。方圆几十里的姑娘小伙子都会来,你们也要来啊!”

    金士麒哥哥满面春风地发出了邀请。可是他这一番话却如一阵寒风吹倒了花丛,几个女孩伤心得都快哭了。她们当然知道花婆庙的事情,那已经传遍了十寨的每个角落。但她们南坡寨正处于禁闭期,男女交往都被禁绝,她们不敢去享受那鲜花的节日……

    “你们悄悄去啊!”金士麒怂恿着,“我有船,可以带你们去!”

    那些姑娘十几只眼睛闪闪发光,像是一群小母猫,却没人敢应声。

    金士麒忽然有些感慨。此时此刻,他竟然坐在这陌生的林子里,跟着这奇妙的女孩们坐在一起。那雷鸣堡、藏宝港、南丹卫、广西广东大明帝国的一切好像都已经远去……

    真想就留在这里啊!

    “不提那个。”达妮微望着金士麒,“你从很远的地方来的?”

    “我是从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而来。”金士麒微笑着说。

    那天正午十分,在那片茂林的林子里,金士麒哥哥坐在达妮的身边压着低沉的嗓音诉说着自己的过去——

    我乘坐一条大船来到这红水河畔,你们一定不会相信,那船像小山那么大,能住下你们整个村子的人。即便是如此雄壮的大船,它在大海上仍如小豆荚起伏摇曳。我们在蔚蓝、墨绿的、黑滚滚的、金灿灿的海水中漂流了好几个月,从南方的盛夏烈日,到江南的阴雨连绵,到北方的冰雪消融无不在那甲板上留下痕迹。

    每个月里,我们停泊在不同的城市。有的城市铁炉林立,夜晚的火光犹如燃烧的星河;有的城市姹紫嫣红,小桥下的河水中淤积着厚厚的胭脂;有的城市名扬九海,每日都有百条大船扯着五颜六色的风帆破浪而来;有的城市织机万千,每一条巷子里都回荡着“啪啪啪”的声音……

    女孩子们跪坐在小溪边,她们互相依偎着,静静地听着金士麒的故事。

    达妮的心怦怦直跳,她忍不住问他:“你呢,最喜欢哪一座城?”

    “宁远。”

    那是一座小城,金士麒只去过一次,但他永远不会忘记那城墙如铁石般坚硬,又如刀劈般雄壮,高耸入云连鸟儿也无法飞跃。城墙之外就是被帝国遗失的千里山河,到了冬天,所有的江河湖海都会冻结成冰。千百年,曾经有无数的先民冒着风霜抵达那里,他们点燃了火焰抗衡严寒,用火焰融化冰封的大地,用火焰抵御着狼群的围攻,用火焰铸起宁远小城的每一块墙砖。

    但终于,一场旷世凄冷的暴风雪覆盖辽东大地,铁齿钢牙的狼群从北方的密林中袭来,它们撕破了那些城池,吞噬着他们的血肉,奴役他们、鞭打他们、抢掠他们的妻儿,七年间万千鲜血涌入江河汇入大海,在寒风之中凝结成一片暗红色的血海,甚至……数十里外的岛屿都被冻结在辽东的海岸上!

    时至今日,那片凄冷的大地上只剩下宁远等几座孤城。它像是一个孤独的小男孩守在那里,静静地磨着刀,等待着最终的浩劫来临。

    总而言之,那是一座男人味十足的城池,金士麒爱死它了!

    “你可不要回去!真的!”达妮竟扯住了他的袖口,她的胸口不停地起伏着。

    “早晚一日,我还是要回去。”金士麒轻声说,“那座城,我欠他们一样东西。”金士麒的声音刚硬如铁,“我欠他们一场真正的胜利。”

    这一刻的金士麒雄姿勃发,一股浓烈的雄性荷尔蒙弥漫了方圆百尺的森林。在他施法范围内,满地的小姑娘全都胸口发烫,面色潮红!

    煦暖的山风啊,吹拂着女孩如花般的脸庞。潺潺的溪水啊,遮不住那一阵如铃般的嬉笑声。

    忽然,有个小妹子问了个敏感的问题。“阿哥,你有婆娘吗?”

    金士麒忽然发觉达妮的手指松开了,她屏住了呼吸,晶莹的目光好似凝望着一个即将开启的贝壳。

    “呃……有……两位。”金士麒如实回答,“一位随我在藏宝港,还有一位已有婚约,明年会嫁给我。”

    现场陷入一阵安静……

    又过了片刻,终于有个女孩打破沉默,“她们有达妮好看吗?”

    “各有千秋吧。”金士麒应着。此刻的达妮正安静地坐在他身边,嘴角依然甜甜地笑着。她手里还抓着一只肥腻的竹鼠脑袋,上面还有几排她的牙印儿。她美艳不及小瑶,婀娜不及莫儿,却周身萦绕着一股子如冰糖般的纯真、甜美。

    “能娶两个很厉害呀,你在汉人那边也是富户吧?”女孩们依然追问着,“在我们山上,只有村目和甲兵才能娶两个。”“大脸哥哥身体很好,可以娶两到三个。”“两个婆娘你都喜欢吗?”“她们穿什么样子的衣服?”“她们生娃娃了吗?”“她们缠着你吗?”“她们俩吵架吗?”

    达妮忽然把那只竹鼠脑袋“砰”地丢在树叶上,清脆地问道:“她们会唱歌吗?”

    “达妮!”所有的女孩齐声喊着她的名字!她们都嬉笑着说着山里话,有人还捏达妮的脸蛋。这一刻,达妮终于有些羞红了。从金士麒被她搭救到现在,这小姑娘一直是很欢快、很率直的样子。现在她却面色红晕,咬着手指嘿嘿笑着。

    她的伙伴们继续怂恿她,“达妮要唱歌了。”“达妮一唱歌,能传遍十条山!”“唱吧唱吧,这里不怕被土司听到。”

    达妮用手背擦了一下油滋滋的嘴巴,她盯着金士麒,“你会唱歌吗?”

    现场又是一片喧闹声,她们齐齐地看着金士麒。

    “不会,自幼五音不全……但是我射箭很好。”金士麒很惭愧。

    “骗人吧?不会唱歌……那你两个婆娘是怎么娶回来的?”

    “真的不会,别逼我。”金士麒慌忙摆手,一提到唱歌他就额头冒汗。

    女孩们都很失望,“唉!可惜了。”“大胖脸,你没良心!”“绣花枕头!”达妮也抿着嘴唇,脸色闷闷的,这小妮子的表情全都写在脸上。

    金士麒正尴尬着,达妮却站起来。她甜甜一笑,就唱了一嗓子!

    她只唱了一嗓子,那道声音却如箭一般凌空而起,刹那间直达云霄。歌声如竹笛般飘舞着,时而刺破阳光、荡起水面,时而好像一股酒浆迎面泼洒,转瞬间又化如小鹿般越过草丛,又变作一只小鸟在树冠上轻盈地翻飞,好似蜂蝶般萦绕着花瓣……

    金士麒呆了!他只觉那歌声如一股火在身上滚动,从每个毛孔中渗透肌理直入心扉肾脏,烧得他外焦里嫩。

    那歌声最后又逐渐高亢起来,一口气的尽头好像蚕丝般连绵不绝随风飘去,眼看着就越过了半座山头。直到声音飘远,金士麒才发觉自己出了一身的热汗。

    达妮脸色微烫,她婉儿一笑,正吸了一口气要唱第二句,突然从远处的林子传来呼喊声——

    “金都司!”“都司你活着吗?”“就是这里啊!”……

    那声音竟然是从两个方向传来,正逐渐向这边汇聚。几个小姑娘立刻慌了,她们纷纷跳了起来。

    “别怕,是找我的!”金士麒忙解释。

    达妮也忙说,“呀,我们要走了!”

    “别……是自己人!”金士麒拍着胸脯说。

    “我们不能被发现。”达妮却使劲地摇摇头,那几个小姑娘忙乱着把食物餐具用树叶包起来,就向林子里窜去。金士麒看着这一幕,好像目睹着一件珍宝正沉入河水,他顿时黯然。

    士兵们的呼喊声越来越近了。“金都司,说话呀!”“别吓我们啊!”

    达妮却落在了姐妹的最后,她用几株树木挡住身子,迟疑了片刻之后喊道:“喂!你若要下山就顺着小溪走,看到山坡哧溜溜滑下去,就能到河边!”

    金士麒使劲地点点头。

    达妮又磨蹭了几秒钟,“你若是爬上山坡,顺着小溪……就能回到这。”

    达妮的话音刚落,那些小妹子就低声笑着拉起她转身就跑。树影晃动之间,那几个小巧的身子很快就被挡住了。

    ……

    随后的事情就很平淡了。

    金士麒会合了亲兵,也无需向他们解释什么。他们沿着达妮所说的“小溪之路”在林子里转了一刻钟,竟真地到了一处山坡,随后又看到了“雷鸣堡”工地。他们从几处石坡上滑下去就找到地图上所标明的山路。这条新发现的秘密通道能节省了三倍的时间,真是意外的惊喜。

    金士麒回到了雷鸣堡的临时中军营,他又召集了军情司的人员,调查南坡寨是否在山里秘密部署了部队。自从金士麒到了雷鸣堡,莫土司就一直防范他,肯定暗藏了一番准备。

    金士麒在地图上找到了“风口村”,那是森林边缘的一个豆大的小村子。金士麒用指尖轻轻摩挲着那个小圆点,心里默默地想着达妮的小模样。

    他曾经说过明天去干掉那个蜂巢,把每一滴蜂蜜都刮下来送给达妮。

    真的要去吗?

    金士麒盘算了片刻,就召来了一个人:他的秘密部队精英、明星战士、山民偶像、曾被神灵庇护的神奇小子——罗昂。

    罗昂大步跨入了中军堂,他身后卷起了一阵金风。

    金士麒挥退左右亲兵,又猛然推开窗子确认屋外无人偷听,才走到罗昂面前低声问道:“中等兵罗昂,你知道作为军情司人员,首要素质是什么吗?”

    “不怕死!还要……机灵!”罗昂刚劲地回答。

    金士麒却摇摇头,“是‘嘴巴牢’。听着,我此刻问你的话,一个字都不许透露!”

    “是!”罗昂开始亢奋了。

    “我问你,那啥……”金士麒压低了声音,“在你们山民的习俗里,如果一个女孩子主动邀你唱山歌,是不是……看上你了?”

    罗昂瞪大了眼睛,“都司,莫非有人邀你……”

    “别废话,回答我。”

    “这……你说得再细一些。”

    “你快说,否则我生气了!”

    “都司啊,这个不好说啊!”罗昂急得抓耳挠腮,“每个寨子,每个村子都不一样,还要看在什么场合上、什么节日……但大体上,姑娘看谁顺眼,就会叫谁对歌。”

    “真的?至少是看我顺眼?”

    “是啊,没人愿意跟个讨厌鬼对歌吧!”罗昂嘿嘿笑,凑近了问:“都司你唱的是啥歌?”

    “我没唱,我……我自幼嘴笨。”

    “唉,那没戏了!”罗昂斩钉截铁地说。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