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章 潮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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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三章潮男

    我坐着年轻人(科迪)的车,再次来到了那栋豪华的乡村别墅,周围的景色还是那么迷人,只不过上次来的时候比较早一点,如今在夕阳的笼罩下,看起来又有点别致的风情,我下车以后,在年轻人(科迪)的带领下,进入了别墅里面,途径下层的大厅,只见那个坑爹的花瓶依然摆在那里,想起上次来过的情景,心中还是有点想笑。【文字首发138看书网】

    坐电梯,上楼,第二次来到会见艾瑞克的房间,只不过此时艾瑞克不在里面,一旁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干瘦的潮男。为什么叫他潮男?外表看上去,他的打扮实在是颇具个性,染了一头火红的毛发,耳环,项链,手镯,鼻钉,眉钉,凡是身上能够挂东西的地方,统统一应俱全,我心想,这位老兄该不会是开五金铺的吧?那么多叮叮当当的玩意儿扎在肉里,洗脸的时候不觉得疼吗?

    最让我不能忍受的就是他那夸张的纹身,纹到什么程度呢?简直就是个变态,手背,胳膊,脖子,脚踝,从他衣服露出的缝隙来看,前胸后背也能有一大片,再加上他那一身的“暗器”,我怀疑这个人有点自虐倾向。

    而且他的纹身图案也有些与众不同,别人纹的都是些龙啊,魔鬼啊,死神啊,尽显一下男人阳刚,他纹的全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说,牵牛花,人头,字母(可能是谁的名字),蜥蜴,还有乔巴(乔巴,《海贼王》里的那只驯鹿,海米们最清楚不过了),总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字:“乱”。

    所以说,在国外,纹身其实是一种时尚,并不代表你就一定是出来混的,看来这位老兄最好能当个老实人也就算了,如果他要是犯了罪,警察根本就不用发图片搞什么通缉令,就他这一身的行头,扔在人堆里,太显眼了。

    我瞅着潮男的一身造型,感觉有些蛋疼,这时年轻人(科迪)拍拍肩膀对我说:在这里等着,总策划马克西斯(首席荷官)一会儿就过来,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布置任务,完事儿了下来找我,今晚我送你们去比赛。说完,他转身就出去了。

    眼看着年轻人(科迪)离开了房间,我想起刚才他嘱咐我的话,“你们”?这个“你们”难道指的是我跟这个潮男?他是我今晚比赛的搭档吗?之前我还以为他是大老板艾瑞克的御用“面首”呢。(面首,中国古代文言文,翻译过来就是男妓的意思)

    哈哈哈……我被自己这种邪恶的娱乐精神搞得心中狂笑,就凭他那一身的钉子,估计可有的艾瑞克受了,不知道他身上的两朵花,菊花还有牵牛花,他会先选哪一个呢?

    正美滋滋的时候,忽然发现潮男在盯着我看,一脸的诧异,我心想坏了,意淫的时候表情太明显,露出破绽来了,真是太尴尬了,我赶忙收起脸上的表情,决定来个先发制人,于是我快步走上前去跟他打招呼:哈喽,很高兴认识你。

    潮男倒是没有介意我的行为,很大方的跟我握了下手,看的出来,他心里还是有些疑问的,只是大家不怎么熟悉,不好多问,这样正合我意,算准了你不好意思问我,要真追究起来,我可就难办了。

    为了能让潮男尽快忘记刚才的事情,一向不怎么喜欢跟陌生人接触的我,开始主动与他攀谈起来,当然,我心里还有别的原因,就是尽可能的多套取些有关比赛的信息,因为老头曾经告诉过我,信息永远都是制胜的关键。

    从一开始的闲聊,直到以后的逐渐深入,我慢慢的对眼的潮男有了些了解。潮男,本命叫做班杰明(音译),出生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以前在纹身店做小伙计(怪不得),业余的爱好就是玩摇滚乐。

    后来他怀着一腔的热情跟几个朋友组了一个乐队,走遍欧洲各地巡回演出,偶尔也会为一些二三线歌星伴奏,说是巡回演出,其实就是街头卖艺,然后在前面放个袋子或者小盆之类的东西,等着围观的路人往里扔钱,赶上运气好,能挣个百八十块,运气差的时候一分钱也捞不着。

    大概过了这么两三年,微薄的收入不足以支撑乐队的发展,有一些志同道合的队友就偷偷离开了,到最后,整个乐队就剩下他一个人,一次次的失败,使得潮男(班杰明)心灰意冷,加之随着年龄的增长,有很多现实的问题需要面对,不得已之下,只好解散了乐队,另谋出路。

    虽然现在潮男(班杰明)已经不玩乐队,可是多年的生活习惯,还让他保留了这一身摇滚的打扮,他曾经无不感慨的对我说,困顿的生活可以阻碍他的行动,但却不能磨灭他心中的理想,不管到了多大的年纪,他都会用这种造型来时刻提醒自己曾经的摇滚梦。

    听他说到这里,我慢慢对他的印象有所改观,看来要对一个人进行公正的评价,不是单靠外表就能决定的,他那狂放不羁的外表下,隐藏着一份崇高的理想和不屈的意志,相比起我这个混吃等死,得过且过的烂赌徒,连将来要做什么都搞不清楚,有什么资格对他的形象品头论足呢?

    在这个世界上,钱固然不好赚,可是在如今这个商品经济的大趋势下,坚持原则和理想,不畏艰难,在利益面前毫不动摇的人则更是难能可贵,大部分人都会在金钱的诱惑下,选择妥协,或者变质,然后开始追名逐利,迷失自我,难道说,一个有骨气的穷人,就不应该受到大家的尊敬吗?

    也许你会说,屁话,没饭吃还谈什么理想?可能吧,不过,你有饭吃又怎样?富贵又怎样?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你索取一点,就会失去一点别的东西,你索取的越多,你失去的就更多。你觉得你钱多,你就会比别人多出那么一点优越感,我可以实话告诉你,醒醒吧,全是浮云,你看不起别人,还有更多的人看不起你。

    穷人上面有富人,富人上面有政府,政府上面有领导,领导上面有国家,国家之间还有个强弱之分呢,每一个相对着你的上层阶级,都有权利鄙视你一下,转了一个大圈回来,你还是逃脱不了被别人压迫的命运。

    所以说,心态摆不正,你的生活质量永远都不会得到改变,因为有的时候,钱并不是万能的,物质也不会解决你所有的问题,赌徒,就是在这种畸形的意识形态下衍生出来的。

    说的有点跑题了,可能大家都不爱看,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写东西的时候总想着能加进一些自己的观点,不管你接受不接受,我还是要说。本来我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想从思想上帮助你们,如果老是用一些意淫的桥段来哄你们,对不起,我做不到。

    我知道,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下,让你们静下心来去慢慢体会一段文章,很难,但我始终坚信,大浪淘沙,随着时光的推移,残存在这个时代的污浊总会被洗刷掉,5年以后,甚至是10年后,你们再回过头来,重读一遍我的文章,到时候你们就会明白,我说过的话,并不是在瞎扯淡。

    重回正题,当年潮男(班杰明)解散了乐队以后,由于一直不肯改变自己那前卫的形象,纵然他本身有着不错的学历(据他自己讲,他当年是以硕士身份毕业的),很多正规的企业都不肯录用他,无奈之下只好去打零工勉强度日。

    他做过打字员,送过披萨,发过传单,教人弹贝斯(他以前在乐队是贝斯手),等等……都由于各种原因没能做长,后来东拼西凑弄了点本钱,学人开公司,由于运气不好加之经营不善,不到3个月就倒闭了,最后公司结算清盘,欠了一屁股的债,而这其中最大的债主,不用我说你们也猜到了,就是大老板艾瑞克。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没钱还,那就帮我做事,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说到这里,

    潮男(班杰明)显得有些无奈,他感觉就好像跟艾瑞克签了卖身契,而且还是一份没有期限的卖身契,他本不是个好赌的人,却硬拉着他到赌桌上给艾瑞克卖命,临了他还告诉我,其实这份差事并不好干,你要多加小心。

    我点点头,表示赞同他的看法,其实之前我早就想过了,黑帮老大交代给你的任务,总不可能是小孩过家家,风险是一定有的,不管怎样,将来一定要找个适当的机会退出来,按照我的原计划,存够70万,马上带着妹子回国,到时候就算他知道我在哪,也绝对不能把我怎么样。

    说归说,不过到底该注意些什么,我心里是一点谱也没有,毕竟这是我头一次参加这种比赛,没什么具体经验,而且我隐约的感觉到,像这样一种规模的比赛,只要方法得当,应该中间能捞到点油水,至于该怎么做,等到这次比赛一结束,马上就会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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