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亚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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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齐是印度尼西亚最西部的一个省,面积5。【叶*】【*】73万平方公里,人口约400万,其中穆斯林人口占百分之九十。

    1959年,印尼中央政府曾颁布一项法令,宣布亚齐为在宗教、传统文化和教育等方面拥有广泛自治权的特区,但该法令一直未能得到真正实施。

    亚齐拥有十分丰富的石油、天然气、金银矿、橡胶和木材等自然资源,是印尼资源最富庶的省份之一。

    但是,丰富的资源并没有给当地人带来财富,当地居民的生活长期处于贫困状态。

    1955年5月27日,自由亚齐运动宣布建立其军事组织--亚齐国民军。

    他们还提出了亚齐民族的说法,强调亚齐人与爪哇人是不同种族,试图作为亚齐**运动的基础。

    亚齐在战后的1953年也曾宣布成立**的回教国,导致与印尼开国总统苏卡诺派来镇压的军队发生四年冲突。

    双方最后举行谈判,结果亚齐在60年代初实现和平。

    不过,亚齐被并入印尼版图之后,仍然与印尼存在着矛盾,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分享自然资源税收的问题,二是实行回教法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亚齐逐渐酝酿分离的倾向。

    1955年,自由亚齐运动正式成立,亚齐开始再度爆发战事。

    如果亚齐人愿意接受删除**选项的全民表决,则亚齐可能在既有的宗教、教育事务之外,再取得治安、财政和部份司法权等自治权,结果或许可能促使印尼逐步走向联邦制。

    然而,印尼政治精英之间对于联邦制的歧见很大,印尼当局还必须考虑印尼军方所能容忍的范围。( ·~ )

    如果印尼政体改变成联邦制,印尼中央政府还是无法创造安定局面,那么一旦印尼各地闹**运动时,印尼军方就有出兵镇压的借口,到时整个印尼的大小群岛将陷入动荡的局面。

    与此同时,亚齐人若接受高度自治,主张**的武装势力在联邦制之下,也必须承认中央派驻各地维护治安的组织,自由亚齐运动也必须放下武器。

    关于亚齐问题,自由亚齐运动创始人哈桑-迪罗从最初主张印尼实行联邦制,逐步转变为谋求亚齐**并付之于武装斗争。

    这种政治主张的发展变化,是整个亚齐分离运动性质演变的一个缩影,也是理解亚齐分离主义问题的重要途径。

    在50年代,哈桑-迪罗认为,由于历史原因,印尼各民族在印尼的政治格局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其中爪哇族长期拥有政治和经济的优势。

    而印尼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的单一制,进一步加强了这一趋势,并以牺牲其他民族为代价保护爪哇人的利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印尼应当实行联邦制,通过创造一种平衡——爪哇人让其他民族分享政治权力,同时后者能够让前者分享他们的经济资源——实现各民族间的平等和共同发展。

    但是随着苏卡诺有领导的民主代替议会民主制,尤其是苏哈托建立新秩序统治后,国家权力日益集中于中央政府。

    亚齐的特别行政区地位有名无实,经济长期停滞,社会发展缓慢。

    面对这种遭遇,哈桑-迪罗意识到在印尼实行联邦制已经没有可行性,思想开始发生改变,明确主张亚齐争取**,认为这是外岛地区的唯一选择。

    概括来说,哈桑-迪罗的分离主义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叶*】【*】

    首先,强调亚齐民族的历史荣誉感和建立**国家的合法性。

    哈桑-迪罗反复指出,当荷兰在1873年向亚齐宣战时,亚齐早已是一个**的民族,拥有自己的国家,遍及整个苏门答腊的主权已经被广泛和正式地承认属于亚齐。

    这样说,意味着亚齐战争是两个国家——荷兰与亚齐王国之间的战争。基于这样的历史,二战后,整个苏门答腊应该归还亚齐政权,自动恢复**。

    另外,哈桑-迪罗在其著作中,大量描述了亚齐人民不屈不挠的抗荷斗争过程,指出亚齐民族视**为最重要,现在的亚齐人也应该继承这种民族传统,为自己的**而斗争。

    其次,否认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合法性。

    哈桑-迪罗认为,从历史上看,印尼不是一个自然的地理整体,尽管各岛曾经被同一个殖民宗主国统治,但是爪哇和外岛地区没有历史的联系,各部分之间缺少共同的命运感。

    而且,二战后荷兰殖民者把印尼转移给爪哇统治者并没有得到其他地区和民族的同意。

    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的有关章程,这种转移是非法的,成立的印尼共和国也是非法的。

    不仅如此,在印尼共和国的名义下,爪哇人对其他民族实行新的殖民统治。

    在政治方面,爪哇人控制着印尼的政治,少数在政府中的非爪哇人也只是一种宣传工具而已,为的是制造外岛人在行政机构中没有完全被剥夺权力的假象。

    在经济方面,在所谓的发展原则的指导下,亚齐自然资源的开发只是为爪哇族的利益服务,爪哇人利用军队维持对外岛的控制,并且通过大量的爪哇新移民确保对亚齐长久的控制。

    所以,如果说亚齐民族是这个国家的成员之一,并没有享受到公正的待遇。爪哇人的统治是非法的,是新的殖民者,正在摧毁亚齐的政治社会和文化传统。

    第三,主张亚齐脱离爪哇人的殖民统治,建立**的国家。

    基于亚齐作为**国家长期存在的历史以及印尼共和国的非法性,哈桑-迪罗指出,所有的亚齐人应该争取**,确保亚齐——苏门答腊人作为一个**国家存在。

    亚齐——苏门答腊政权不仅包括亚齐民族,而且包括所有希望苏门答腊是苏门答腊人的苏门答腊、拒绝爪哇殖民主义统治的苏门答腊岛上的各个民族。

    他的计划是要建立一个瑞士类型的自由联邦,使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政权,即在地位上与亚齐平等,能够选择自己的政府形式。

    关于运动的性质问题,哈桑-迪罗在公开发表的日记《自由的代价》一书中,大量阐述了运动的宗教性质,认为亚齐的政权与伊斯兰教是无法分割的,**斗争是为真主和阿拉所战。

    但是从整个著作的行文中可以看出,有些内容是在后来补充的,只是后来的一个借口。

    自由亚齐运动1953年第一次失败的原因,源于哈桑-迪罗最初并不想公开提出建立伊斯兰教政权的主张,目的在于更多的争取西方国家的支持,而正因为如此却失去了亚齐当地人民的支持。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从那以后,哈桑-迪罗明确提出建立一个**的、伊斯兰教性质的亚齐政权。

    对于哈桑-迪罗的政治主张,其实有很多漏洞。

    第一、亚齐——苏门答腊的观点存在根本性的错误。

    哈桑-迪罗关于亚齐疆域的概念更多的是指在17世纪初伊斯坎达尔-慕达苏丹统治苏门答腊岛时的状况。

    事实上,到18世纪中期荷兰入侵时,亚齐王国的统治范围已经缩到苏门答腊岛的东部沿海,而不是整个苏门答腊岛。

    而且,亚齐扩张时期的残酷程度与爪哇人控制的印尼不相上下。因此哈桑-迪罗宣称亚齐人统治苏门答腊的权力与1949年后荷兰把苏门答腊转让给爪哇人的印尼人同样是不公正的。

    第二,就印尼共和国合法性的问题,哈桑-迪罗无法对亚齐乌里玛们在1945年10月的宣言做出合理的解释,这个宣言明确将亚齐带入到印尼的**斗争当中。

    他对非爪哇人希望成为新的国家的一部分的愿望的简单解释是:他们缺乏政治意识,结果被爪哇殖民者欺骗。

    发展中国家的现代民族概念,多数形成于反殖民运动的过程中,不可否认亚齐是一个**的民族,但并非每一个民族都必然要相应的建立一个**的国家。

    从历史上看,统一的印度尼西亚民族的概念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印尼民族解放运动的过程中,亚齐地区参与了这一运动,对现代印度尼西亚的民族和国家观念具有认同感,尤其在40年代印尼共和国抗荷战争时期,亚齐人民给予了中央以积极的支持。

    因此当共和国成立时,亚齐理所当然地成为新生的共和国的一部分。在建国初期,亚齐地区完全是自愿接受中央领导,并不象哈桑-迪罗所说的,亚齐是被动地被荷兰旧殖民者转让给爪哇新殖民者的。

    自由亚齐运动从成立之日起,就以资源分配不均和宗教文化差异为由,要求在亚齐成立一个**的伊斯兰国家,并不断与政府军发生武装冲突。

    但长期以来,印尼政府都坚决反对亚齐**,并对其武装进行军事打击。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