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官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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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官职系统:

    本书属于小说,而且是穿越异界类小说,书中的一些官职肯定会和历史有所不同。但却是取材于唐五代时期的官职制,然后稍加变化。由于是战时,所以出现官职比较多的是武职。

    大家也知道,唐五代十国时期,战乱频繁,势力更迭,所以官职变化比较频繁,本书为了便于大家阅读,参考了唐五代十国和北宋时期的一些官职,稍加变化,特列出一些常见官职供大家参考,并与后面附上具体参照的官职表,大家一看便能一目了然。

    无论是武官还是文官,一律由品秩官和职事官,品秩官没有实际职权,只是作为官员升迁的品级考核评定之用,而职事官才是实际行使的官权,有中央的,有地方的,也有外藩方镇的。

    品秩官便是散官系统,本书所用,采用的是唐朝的文武散官各二十九级制,如下:

    文散官一共有29阶。

    开府仪同三司居从一品,特进居正二品;

    自从二品到从五品下的都以“大夫”为名,分别是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散大夫、朝议大夫、朝请大夫、朝散大夫;

    自正六品上到从九品下,分别是朝议郎、承议郎、奉议郎、通直郎、朝请郎、宣德郎、朝散郎、宣义郎、给事郎、征事郎、承奉郎、承务郎、儒林郎、登仕郎、文林郎、将仕郎。

    武散官也是29阶。

    自从一品到正三品分别是骠骑大将军、辅国大将军、镇军大将军、冠军大将军;

    自从三品到从五品下分别为云麾将军、忠武将军、壮武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定远将军、宁远将军、游骑将军、游击将军;

    正六品上到从九品下,上阶为校尉、下阶为副尉,分别是昭武校尉、昭武副尉、振威校尉、振武副尉、致果校尉、致果副尉、翊麾校尉、翊麾副尉、宣节校尉、宣节副尉、御侮校尉、御侮副尉、仁勇校尉、仁勇副尉、陪戎校尉、陪戎副尉。

    职事官为实际官职系统:

    从中央到地方各不相同,根据官职而各司其职。如下面所列之具体参照唐五代北宋之具体官职而列。

    中央行政机构:

    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其中中书和门下两省实际废除,官职是用来作为虚领,赏赐给下属有功人员或者方镇大臣。实际起作用的是中央特设机构:崇政院,枢密院,北政司。(当然是我编的,与真实历史稍有出入)。

    崇政院,主管全**政事,行尚书省职权。议事地点在政事堂中。其中设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六名,下辖六部,分辖六部。

    这六部分别是:吏部,礼部,户部,刑部,工部,兵部。六部各有尚书、侍郎一名,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

    枢密院,掌军事,行军事职权,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数名。从事行走职官数十人不等。

    北政司,掌财政,设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数名。从事行走职官数十人不等。

    监察机构:

    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一员,正三品;御史中丞二人,正四品下。

    御史台下属三院:

    台院:侍御史四人,从六品下。令史、书令史、亭长、掌田为流外官。

    殿院: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上。

    察院:监察御史十人,分察六部及地方州县,秩正品上。

    事务机关:有九寺、五监、诸卫、诸军。如下所列。

    地方行政机构:

    府,州,县三级。

    府有正官府尹,州有正官刺史,县有正官县令。其下都有佐官,府为府丞,推官,六曹主事等,州有判官,行军司马,参军,六曹主事等,县有县丞,县尉,主薄,三班六房从事吏员等。

    凡有在府州县品级的官员,大多是进士出身,也有部分是推荐,恩荫或者大跳的举人,或者是为朝廷做出过特殊贡献的,这一点想必大家也知道。

    军伍中的官职和统兵数量:

    普通军卒根据服役年份和立功大小分成三等,即为三等甲卒,二等甲卒,一等甲卒。二等甲卒可为伍长,管五人。一等甲卒管十人是为什长或军将。

    每五将为一队,有队正或队长一名。每两队为一都,有都头一名,副都头两名,一般副都头由两名队正任。每五都为一营有营指挥一名,每五营为一军,有都指挥使一名,都虞侯一名,若设兵马都监便是两职兼任。每十军为一厢,有厢都指挥使一名,或称厢主。节使一般统领两厢,分别为左右厢。

    枢密使为军事最高长官,统管天下兵马。两名副使,一名分管步军,一名分管骑军。

    地方县衙里的民兵称为乡军,建制基本和军队相同。

    另外朝廷会委派一些文官去往各地担任观察使,巡检使,团练使,防御使等,这些官职同地方刺史同级。

    以上这些只是我暂时的构思,以后若有补充,再行添上。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探讨一下,大家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

    下附录参照的部分资料:

    行政机构:

    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其中中书和门下两省实际废除,官职是用来作为虚领,赏赐给下属有功人员或者方镇大臣。实际起作用的是中央特设机构:崇政院,枢密院,北政司。(当然是我编的,与真实历史稍有出入)。

    崇政院,主管全**政事,行尚书省职权。议事地点在政事堂中。其中设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六名,下辖六部,分辖六部。

    这六部分别是:吏部,礼部,户部,刑部,工部,兵部。六部各有尚书、侍郎一名,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

    枢密院,掌军事,行军事职权,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数名。从事行走职官数十人不等。

    北政司,掌财政,设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数名。从事行走职官数十人不等。

    监察机构:

    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一员,正三品;御史中丞二人,正四品下。

    御史台下属三院:

    台院:侍御史四人,从六品下。令史、书令史、亭长、掌田为流外官。

    殿院: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上。

    察院:监察御史十人,分察六部及地方州县,秩正品上。

    事务机关:有九寺、五监、诸卫、诸军。

    九寺:

    长官为卿。太常卿正三品,其余从三品;副长官为少卿,太常少卿正四品上,其余少卿从四品上。寺下设署,分上中下三级,上署令从七品下,丞从品下;中署令正品上,丞正九品上;下署令正品下,丞正九品下。

    太常寺:设太常博士四人,从七品上;太祝六人,正九品上;奉礼郎二人,从九品上;协律郎二人,正品上。下设郊社署、太乐署、鼓吹署、太医署、太卜署。太乐署有乐正人,从九品下;开元二年(714),京、都皆置内教坊使。鼓吹署亦有乐正四人,从九品下。

    光禄寺:辖太官、珍馐、良酝、掌醢四署,用掌郊祀、朝宴之膳食供设。

    卫尉寺:辖武库、武器、守宫三署,各有监事一、二人,正九品上,掌仪仗、兵器、宫廷宿卫。

    宗正寺:官员全为皇族,掌天子宗族谱牒及外戚事务。

    太仆寺:辖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掌天子、王公车马养护选择之事。唐代在各地设牧监畜养马等家畜,上牧监从五品下,中牧监正六品下,下牧监从六品下。大理寺:除卿、少卿、丞外,有大理正二人,从五品下;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十二人,从品下;狱丞二人,秩从九品下。

    鸿胪寺:掌典客、司仪二署,典客署掌外来使节、四夷君长朝见之礼、收贡、回赐,并有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司仪署掌高官凶丧赙葬营墓之务。

    司农寺:掌上林、太仓、钩盾、藁官四署。上林署掌管果菜种植;钩盾署掌柴炭禽畜;藁官署管粮油加工,太仓为国家粮食总管。各宫苑总监一人,从五品下,副监从六品下;九成宫监亦同之。

    太府寺:辖京、都诸市署、左、右藏署、常平署、琼林、大盈库。

    五监:

    国子监长官为祭酒,少府监、将作监长官均为监,同为从三品;军器监长官为军器监,正四品上;都水监长官为都水使者,正五品上。国子监副长官为司业,少府监、将作监副长官为少监,均从四品下;各监丞为从六品下,主簿从七品下,录事从九品上(国子监录事从九品下)。

    国子监:设国子学,博士五人,正五品上;助教五人,从六品上。太学,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从七品上。四门馆,博士六人,从七品上;助教六人,从品上。

    少府监:辖中尚署,掌祀圭璧、天子佩饰;左尚署,掌车乘制造;右尚署,掌鞍辔、纸笔等;织染署,掌冠冕、组绶、织纫、染色,有染坊使;掌冶署,掌玉器、金属器制作。各署、监还有监作,从九品下。

    将作监:长官历称将作令、将作大匠、将作大监,掌土木营造之事。右校署,掌版筑、涂泥、粉刷;中校署,掌管竹、葛等器物制作,左校署,掌木器制作;甄官署,掌石器、陶器制作。

    军器监:有甲坊署、弩坊署,令皆正品下。

    都水监:掌各地川泽、津梁、渠堰、陂池之事。辖河渠署及诸监。

    诸卫:

    由于唐代前期实行府兵制,所以在朝廷设立十六卫。

    十六卫的名称,唐代前期变化甚多,到唐玄宗开元时方大体上固定为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和左右千牛卫。千牛卫是保卫皇帝权贵的军队。

    诸军

    府兵崩坏之后、安史之乱发生以前,唐朝的军队大致包括禁军、边军、地方武装(如团结兵)等。前两种虽任务有别,但都是职业兵,后一种则具有民兵性质;其中边军是国家武装的主力。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军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原中央军队转变成为地方军队。平叛过程中刚刚组建的军队,则在地方化的趋势下,组建之初即已具有了浓厚的地方色彩。

    地方官制:府,州,县三级制。其中府州同级。

    唐代首都或陪都所在地有“府”的建制。玄宗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并州为太原府,长官称“牧”,由亲王挂名遥领,实际主持府政的是“尹”。如上都京兆尹、东都河南尹、北都太原尹。后来又陆续设有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等府,也都有“尹”,但已不置挂名的“牧”。府尹之下有少尹、录事参军事以及六曹参军事,其职掌同于州诸官,只是品秩略高而已。若皇帝不在京城,则置留守官,多由府尹或临时指定大臣兼任。

    州县均按其地位之轻重,辖境之大小,户口之多寡以及经济开发水平之高低分为上、中、下三等。三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五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以上为中县,一千户以上为中下县,其余为下县。近京之州称辅州,京都所在县名赤县,京之旁邑谓畿县,此外还有雄、望、紧、上、中、下等级,一般也是按户口多少而定的.州的长官为刺史。上州刺史从三品,其下佐官有别驾1人,从四品下,长史1人,从五品上,司马1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1人,从七品上,录事2人,从九品下,此外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各1人,皆从七品下。又有市令、丞、文学、医学博士等;中、下州刺史皆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别驾(中州不置)、长史、司马称为“上佐”,唐制规定,凡刺史缺员或为亲王兼领时,上佐可代行州事。但在一般情况下,上佐并无具体职任,因其品高俸厚,又不亲实务,故多用以优待宗室或安置闲散官员等,所以白居易称这类官为“送老官”。

    诸曹参军分掌各州府的军政、财政、刑法、农田以及户粮诸事务,称为“判司”。诸曹“判司”由各州录事参军事统辖。未设司马之州,录事参军为刺史之佐,处于综领督察的地位。

    县为最基本的行政单位,县的长官不分大小统称令。京县令,正五品上;畿县令,正六品上;上县令,从六品上;中县令,正七品上;中下县令,从七品上;下县令,从七品下。佐官有县丞、主簿、县尉等(京县增设录事2人)。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凡民田收授,县令给之。每岁季终,行乡饮酒礼,籍帐、传驿、仓库、盗贼、堤道,虽有专官,皆通知。可见县令统管一县所有军政事务,亲自处理刑狱。县丞为之副,县尉分判众曹,催征租赋,主簿掌文书簿计。此外,还有七曹佐官,是应州府七曹而设,因事务不多,一般不常设。

    县以下有乡,保,乡里设有里正,保有保正,为乡村里推荐的胥吏,不列入吏员之列,也没有朝廷发放的俸禄。

    散官系统:

    在唐代的官僚等级制下,“散官”与“职事官”判然两分。在职事官之外,存在着文散阶和武散阶序列,它们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被称为“散位”、“本品”或“本阶”。“阶”就是散官,它与“品”分列,是从属于个人的位阶,也称“本品”。《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

    凡九品已上职事,皆带散位,谓之“本品”。职事则随才录用,或从闲入剧,或去高就卑,迁徙出入,参差不定。散位则一切以门荫结品,然后劳考进叙。

    就是说百官群僚都拥有着一个“散位”,以此“本品”来标志其个人身份。学者概括说:唐代以散官定官员班位,而以职事官定其职守。……散官与职事官的品级不一定一致。有低级散官而任较高级职事官者称‘守某官’,有高级散官而任较低级职事官者称‘行某官’,待遇则按其散官的品级。散官按资历升迁,而职事官则由君主量才使用。所以常有任重要职事官而其本官阶──散官仍较低的情况。

    换句话说,唐代所谓“本品”与职事官是两分另立的。职事官“随才录用”,迁徙不定;“本品”则依“劳考”而稳步上升。作为“本品”的散官与职事官都用九品三十阶来确定高下,二者的品级经常不相一致,为此还发展出了“行”、“守”等术语以规范之。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本品;在任满解职的时候,这本品依然维系着官员个人的身份地位;在授予职事官时,本品的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由这种“本品”制,一种“跟人走”而与职位分离的等级序列,就清晰无误地摆在我们面前了。如果与若干年前我国实行的“行政级别”相比,“本品”的差异,不过是其各个等级都系以官称而已──但也正是为此,它每每令外行不知底蕴。然而这些官称,诸如某某大夫、某郎、某将军、某校尉之类,其实只是级差的“符号”。要是拿“本品”与军衔制相比,二者就异曲同工了:军衔的各阶都系以名号,诸如大将、上校、中尉、下士之类。

    文散官一共有29阶。

    开府仪同三司居从一品,特进居正二品;

    自从二品到从五品下的都以“大夫”为名,分别是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散大夫、朝议大夫、朝请大夫、朝散大夫;

    自正六品上到从九品下,分别是朝议郎、承议郎、奉议郎、通直郎、朝请郎、宣德郎、朝散郎、宣义郎、给事郎、征事郎、承奉郎、承务郎、儒林郎、登仕郎、文林郎、将仕郎。

    武散官也是29阶。

    自从一品到正三品分别是骠骑大将军、辅国大将军、镇军大将军、冠军大将军;

    自从三品到从五品下分别为云麾将军、忠武将军、壮武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定远将军、宁远将军、游骑将军、游击将军;

    正六品上到从九品下,上阶为校尉、下阶为副尉,分别是昭武校尉、昭武副尉、振威校尉、振武副尉、致果校尉、致果副尉、翊麾校尉、翊麾副尉、宣节校尉、宣节副尉、御侮校尉、御侮副尉、仁勇校尉、仁勇副尉、陪戎校尉、陪戎副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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