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同样是因为作为重生者,江风也清楚,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内外部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外部,国际能源巨头对中国时不时地提出种种价格要挟、漫天要价,且愈演愈烈,环保指责也花样儿翻新,中国的国家发展战略面临严峻挑战;内部,高行政成本与低行政效率并存的现状,使得现有的ZF机构体制成为社会各界诟病的焦点问题之一,并产生了改革的内冲动。
一句话,不改不行。
在江风的设想构架之下,即将成立的能源部,将整合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电监委中有关能源的职能,以及统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等国有能源巨头。
当时,丁永军看了江风的计划书之后,也是大为震撼,心道江风这小子还真能搞,一下子就向这么多部委动手,而且都是一些比较重要的部委,这一刀如果切下去的话,确实能够收到奇效,至少很多长期以来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都会烟消云散。
但是麻烦也是很多的,就是因为仅此一项工作,所需要牵扯的部门就够让人头痛了。
其实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也曾设立过能源部,但随着其职能逐步下放给国有企业,到了一九九三年,原能源部就宣告解散了。
然而,对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中国而言,能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能源管理体制涉及石油、煤炭、电力、核能等重要领域。目前的管理体制。实体是在国家发改委内设的仅三十多人的能源局。只是一个司局级单位,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公司等大型能源企业,却都是部级或副部级建制,缺乏一个在行政制度和管理权限能够对能源进行系统协调的机构。
正所谓客大欺主,你一个小小的司长。跟人家连对话的资格都没有,还指望能做什么事情呢?国内的官场上,本来就是一个讲究论资排辈的地方,乱了规矩的事情,绝对会受到众人的围攻。
为了公家的事情,去做得罪人的事情。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而同时,能源管理又是多头并举,处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电监会多头监管的状态。以电力管理为例,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国资委三大部门在管,上面还有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石油和煤炭的管理则更为分散。
在谈到国家能源部门的设置时。江风的想法也并非是那么简单的,也不是说简单地建设能源部就解决问题了,而是要同时组建能源委员会和能源部。
“关于这一点,我也是经过深入的分析测算的,并不是随便提出来的。”江风在谈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即便是跟丁永军在讨论,也是非常认真的。“由于能源问题的科学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必须要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这是国-务-院咨询、准决策机构;而能源部则是执行机构,接受能源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这一块的工作依然是做不通的,而如果能源战略问题不得到及时解决,几年之内,就会让你们尝到对此问题重视不够的苦果。我说这话,也不是信口开河,而是有诸多判断在其中的。”
丁永军听了之后有些挠头。江风给他的建议实在是有些骇人听闻了,加强国家能源战略的问题日益凸现,建立一个统一的能源主管部门也是应当的,事实上高层内部也有小范围地议论此事,不过并没有提到日程上来。
最重要的一点争议。主要就是集中在能源部的职能范围上,毕竟这么大的动作不是小事儿。但应该肯定的是,无论如何,新的能源部不会回到原有的机制构架中,而会将重点放在提高能源领域的决策水平上来,否则的话,就不可能起到实际作用,而仅仅是多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官僚机构而已。
“这个方案,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丁永军思之再三,觉得江风的建议其实确实很有价值,如果能源问题一下子解决好了,那么依照这个思路。大交通、大国土建设、大农业、大文化、大金融部等体制的建立,也就顺理成章,有了可以参考的模式了。
制定大部门体制改革方案,最重要的是从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出发来考虑,条件相对比较成熟,便可以列入改革日程,而江风一向对于能源产业非常重视,尤其是在海外拥有大量的能源及矿产资源储备,他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那是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即便是高层们看到这份计划,也不能不谨慎对待。
可以想到,国内随着建设速度的大大提升,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于能源资源的需求也会滚雪球一般的膨胀起来,如果没有一个可以协调提统的总揽全局的部门来组织这件事情,将能源需求和能源战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最终是会出大乱子的。
在经过了一番仔细的琢磨和修改之后,丁永军将一份新的机构改革草案抛了出来,在政-治-局会议交给大家传阅。
当政-治-局的诸位大佬仔细的阅读了丁永军提交的草案之后,他们当然知道,这个提案事实上是江风通过丁永军抛出来的,这些大佬们就感到更加震撼了,这一次看来江风是要玩大的了,而且是所谋深远的那一种。
国内在能源和矿产资源方面。基本上算是无序发展,危害很大,这一点跟没有专门的有效的管理机构和监管体制是大有关系的。
而在这一点上,发达国家早就走到了前头。
美国早在一九七五年就颁布实施了《能源政策和节约法》,核心是能源安全、节能及提高能效。一九八二年又针对机动车辆的能效问题制定了《机动车辆信息与成本节约法》。一九八七年颁布了《国家电器产品节能法》。一九九二年制定了《国家能源政策法》,是能源供应和使用的综合性法律文本。
到了一九九八年,则公布了《国家能源综合战略》,要求提高能源系统效率,更有效地利用能源资源。
其管理机构也是相当庞大而有效,美国能源部设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局,是部内最大的一个局,有两个综合办公室,规划和预算办公室,管理和运行办公室。下设五个市场部门,还有六个区域办公室,人员编制约四百五十人。
相比之下就可以看出来,国内的能源局才三十个人左右,能做得了什么事情?难道说,国内的办公效率能够高于美国?这显然是不大可能的。
在公共财政方面,美国联邦ZF用于节能和新能源的投资预算也在逐年增加,两千零一年为十一点八亿美元。2003年增加到了十三点一亿美元。美国有二十一个州都设有节能公益基金,主要通过提高百分之二左右的电价来筹集资金。基金由各州的公用事业委员会负责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申请并利用该基金开展节能活动。
至于说激励政策也很到位,有现金补贴、税收减免和低息贷款等。
2003年开始,美国决定在今后十年对能源效率、替代燃料和可再生燃料等领域实施减免能源税政策,对新建建筑和各种节能型设备根据所判定的能效指标减税额度分别为百分之十或百分之二十。
在2002年的时候,美国就有四十个州级ZF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共提供一点三亿美元开展现金补贴项目,鼓励用户购买经“能源之星”认证的节能电器和照明产品。鼓励推广乙醇汽油,对每吨乙醇补贴两百美元左右。
美国的能源部管理权限是很大的,能效标准由能源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后来从一九九二年开始实施自愿性节能认证。美国采购法以及几个总统令都规定ZF必须采购“能源之星”的认证产品,“能源之星”间接地成为ZF强制性行为,是国外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技术壁垒。
联邦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ZF机构节能工作,为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美国在过去几年里共颁布了十多项总统行政令和两份总统备忘录,对ZF机构节能目标、职责、管理、采购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节能项目方面,一九九八年以来有两千五百多家机构参加了美国能源部发起的高效电机挑战计划,由两百个设备供应商、代理商、电力公司和州ZF组成的联盟向三万多终端用户开展宣传、培训和信息传播工作。
十几年来,美国环保局实施绿色照明计划,与两千三百多家公司、电力公司、非盈利组织及其它团体建立了伙伴关系,共投资十多亿美元用于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这一切都表明,美国能源部的高效运作模式,已经对美国社会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阅读。)9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