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上空的薄雾随着一声声的汽笛慢慢地消散,稍微安静的街道城市又重新喧闹起来,各个角落慢慢地涌出了人群,整个大地热闹起来,精彩的一天就此开始。
叶文笑不是第一个起来的,也不是最后一个起床的人,但是和往日相比较他竟然早起了两个钟头。他很难得地认真地梳洗着,就连一根细小的胡须也被剃得很干净。当这一切都结束之后,他才慢慢地打开衣箱,从最下面翻出一套白色的中山服对着镜子穿上,很仔细地整理着衣领。镜子里立即出现了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帅哥,一扫往日的颓废。当这一切都搞定之后,他这才拿起桌上的信,揣进上衣口袋,推开门走出了房间。
虽然和李婷那个包租婆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但是依旧他的脾气显得是不可能再下厨的,更何况今天他有比做饭更重要的事情。他从楼下买来早点,挂在李婷的门口,然后一边下楼一边拨通了韩佳人的手机,告诉她早点已经买好的,就拦下一辆出租车:“师傅,邮局。”
邮局是何诗妙来很不喜欢的地方。因为她在这里工作,但是总认为这里的日子太过单调,太过平凡,也太过无聊了。虽然每天所接触的人不同,但是所做的事情都是千篇一律,枯燥无味。很早的时候,她就想辞去这份工作,但是为了生计,她只能无奈地留在了这里。毕竟一个月好几大千的工资,在朋友中收入已经算是上层,如果现在出去找工作,只怕很难再找到如此薪水,又如此清闲的工作了。
她着实不喜欢这份工作,不喜欢这样度日如年,不过今天,她却显得十分的高兴,因为今天对她来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也只有在今天她才很急切地期待着早些上班,期待着邮局的门能早些打开。她能在任何时候请假,但是唯独只有今天她从未缺席过,即使自己生病感冒,严重的身体不适,她也一定准时地坐在自己工作的位置上。
今天,按照以往的经验,她会如期地遇到一个很特别的男人,那种能让人见过一眼就再难忘记的男人。有时候她甚至认为她自己之所以还能留在这里,最大的原因就是能够在每年的今天能再见到他一次。虽然她和他说的话不会超过十句,但是不可否认,自己已经被他迷住了。
希望他今天能出现。何诗妙心里有些忐忑,有些不安,有些期待。要知道今天过后,下次要能再见到他只能在一年之后了。
“小何,今天来得很早啊!”一旁的同事对今天早到的何诗妙显得很惊讶。
“早。”何诗妙的目光停留在邮局的大门口,漫不经心地答道。
“小何今天是怎么了?”
“你不知道吗?今天她的白马王子会出现。”旁边的同事解释着。
“白马王子?”这位同事显然是新来不久的,诧异道。
“那不是来了吗?”随着这位的目光,门口出现了一个身着白色中山服的青年,而他就是我们的叶文笑,叶大虾!周围的同事心中都惊呼;真的好帅啊!
何诗妙眼中闪着光芒,他果然和以前一样很准时地出现了,而且依旧是第一个走进邮局的人,更重要的是他的穿着和以前也是一模一样。
叶文笑和以前一样,径直走到何诗妙的柜台前,温柔地问道:“你好,请你给我一个信封好吗?”
何诗妙立即将早已经准备好的大信封递了过去,目光却偷偷地瞅着眼前这个一身白衣的男子。她不明白,在今天这个信息飞速膨胀的社会,居然还有人写信,更让她感到奇怪的是,每次他总会先带来一封已经封好的信装进大信封里,每次都显得十分的小心,这次也不例外,他先填好地址,然后将信塞进了信封,最后很仔细很认真地封上信封,所有的动作都和以前一样。
何诗妙心中猜测着,他是写给爱人的吧!要不他就不会如此认真,脸上也不会挂上幸福的微笑。他的女朋友一定很幸福吧!现在居然还有人能做这样浪漫的事情。他的女朋友也一定很漂亮吧!像他这样出众的男人,也只有优秀的女人才能配得上他。
何诗妙心中胡思乱想着,心中长长地叹了口气,像自己这样的小人物怎么能够引起他的注意,怎么能够配得上他。其实这样也挺好的,只要每年的今天能够见上他一面,自己就应该知足了。何必痴心妄想,想那些不着实际的事情。
叶文笑将封好的信递给了何诗妙,然后转身就离开了。
“诗妙,既然喜欢人家就应该赶快出手,不管怎么样也要和他认识一下,不然怎么会知道他到底是不是喜欢你啊!”
“胡说些什么?”何诗妙望着叶文笑消失在门口,心中很失落,但是如果让她真的主动出击,她却很害怕。她害怕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害怕他已经结婚了,害怕让他尴尬,更害怕他从此之后就再也不会来了,自己也不能再见到他了。
虽然她知道自己的怯弱,知道会因为胆小会失去人生中一个很重要的人,但是她真的害怕,她心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地提醒着她自己:她和他只是偶尔擦肩!他们之间并不能碰撞出美丽的火花。在地球上,随时随地不停地上演着这样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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