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生在皇家,很多事情没有了自己可以做主的能力,但是为了摆脱这种桎梏,宁愿去终南山里拜师学艺,师傅是个女道士,她也算是半个出家之人,虽然没有举行什么仪式。
“玫儿,那个王元宝的月明珠有消息了没?”
秦轩说道,李玫初次破瓜,经不得再次鞑伐,刚好想起初识她的时遇到的事情,顺嘴问一问,也好转移她的心中**,初尝欢爱的女子,又是感受了那让人欲死欲仙的滋味,难免食髓知味,欲罢不能。
“嗯,那个王思微,就是王元宝的侄儿,他其实是这件事的主角,只是找我在中间帮忙演戏,事成之后分我一半所得”
“嗯?这是个什么情况?”
“笨夫君,这都猜不到?这个王思微设计偷窃了他叔叔王元宝的月明珠,就这么简单”
李梅笑着说道,以前这事除了自己和王思微知道,没有告诉任何人,现在这个坏蛋和自己有了这样的关系,自然不能再瞒着他,何况这月明珠还是他的宝贝。
“呵呵,这王元宝家里出了内贼,怪不得这么多人都查不到线索,这小子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看样子这王元宝以后的家产都难保了”
“是啊,这家贼难防,不过我可不管这么多,王思微既然找到我,上百万贯的钱财,不拿白不拿”
“玫儿,这事虽然看着简单,但是一旦事发,你也脱不了关系,你们商定好怎么做了吗?”
秦轩问道,这个王思微是不能小看,这家伙心思不少,而且做事很冷静,比起王思懿来说,强的不是一点,这贼喊捉贼的的事情,无非就是觊觎他叔叔的家产,有了这次月明珠的事情,下次说不得还会有别的事情。
玫儿参与一次,下次难道可以摆脱?而且王思微也一定知道玫儿的来头,不然他不会就这么贸然的去寻求一个地下黑势力的头目去帮忙,难道他不怕被黑吃黑?这说明他也是有恃无恐,手中也一定有可以倚仗的东西。
“大致说了一下,目前这事暂时不便出手,要等到这事风声没那么紧了,在由我找可靠的人扮演盗贼暗中出售月明珠,当然也是我们的地下赃物交易,我在将东西给王元宝,这样王元宝许诺的钱自然就成了我的,在分一半给王思微即可,神不知鬼不觉的”
“你想的太简单了,首先这个盗贼就是个问题,何况官府插手这件事情,会对这么一个盗贼无视?再说了这事在近两年之内不可操作,等风波过去,可以叫这个月明珠在其他地方出现,或者是藏匿在什么地方,有人无意发现了,你将这个消息给王元宝,这中间自然要付钱给你,可能还会牵扯到官府,这个捡到宝贝的人一定要安排好,你只需将消息卖给王元宝就可,这样可能比较稳妥一点,不过玫儿,我觉得你还是退出这个事情,叫王思微自己按照这个思路去做,不要和他搅在一起,免得后患无穷”
“那这钱就不挣了?这可是百万贯”
“你缺钱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再说有我呢,你担心什么?”
“那我就听夫君的,直接回绝了他,叫他自己想办法去”
“嗯,这才乖,我是不想你卷入这些是非之中,而且你所管的那些生意,尽量不要牵扯到什么人命之事,免得有后患”
“知道了亲爱的,这些生意是家里的产业,我只是暗中出头处理一些日常事务,要是万一有事,我就躲进这里来,你养着我”
“那是一定的,不过有什么大事,一定要和我商量,不可贸然去做,免的给自己带来危险”
既然成了自己的女人,这事也不能袖手旁观,目前的长安城的地下势力还没有发展到自己前世时的那种无恶不作的样子,只是将一些娼赌盗规划统一管理,只要用心经营,不做什么出格的事情,问题不大。
对于这样的地下势力,有时官府是没法管理的,有白就有黑,这地下势力估计李隆基也是知道的,如果没有专人去管理,那么可能会乱成一团,这也无形之中会给社会造成不必要的动荡,这是朝廷不想看到的。
既然这些娼赌盗不能禁绝,那么不如规范管理,有了秩序,就可以减少官府的麻烦,这是一个双赢的事情,李隆基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是不发生大事的情况下。
“嗯,这些我知道,有了夫君,玫儿心里就不孤单了,这样躺在沙滩上真舒服,想想外面的寒冷,真不想出去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丢了,外面不得闹翻天了,对了,咱们可得回去了,一会你的丫鬟万一发现你不在了,那可麻烦”
“不用担心,她知道我到你那里去,她是母亲身边的,从小就和我在一起的,这点不会有事”
“那就好,我们吃点东西,还可以睡两个时辰,明天要围猎,保留点精力”
翌日果然是个阳光明媚的晴好天气,因为在野外,昨日不少皇子和官宦太子党喝多了酒,大家折腾到巳时(早上九点)才陆续集合齐整。
这是秦轩第一次参与围猎,出发前李玙带领大家举行了一个小型的祭拜仪式,估计是祭拜山神,具体的说了一些很难理解的之乎者也,大概的意思就是感谢山神给人们提供了肉食,叫今天围猎的人都能打到足够的野物什么什么的。
秦轩是荣王带来的,所以也就分在了荣王这一组,每组除了皇子的亲随外,另外还配备了两个龙武军士兵跟随保护,每组最多十个人,以猎取野物多者为胜。
具体有什么奖励秦轩不知道,那是李隆基自己的家事,而且狩猎来的野物一部分也由宗正寺分派给参加冬至祭祀的官员,这个狩猎其实也是一种考校皇子们的的骑术和箭术的方法,不能荒废了武技。
聚集在着好几百人,黑压压的一片,等大家都进了猎场里分散开以后,才知道这狩猎的队伍其实很分散,这么大一个猎场,几百人就如同一个湖里的几滴水一般,大家各自朝着一个选定方向进发,进了林子里就不管那么多了,看谁的运气和箭术好了。
等到真的开始狩猎时,这林子里一定很热闹,咸宜是和驸马一组,带着一帮子家丁就挨着荣王边上进入林子,李玫和他哥哥李珽则是离着秦轩这个队伍很远,朝着另一个方向进发了。
“静远,今天就要看看你的表现了,你打箭靶很准,就是不知碰到活的大猎物结果如何?”
荣王李琬想法不是没道理,小猎物其实比大猎物好射杀的多,这些兔子、野鸡之类的不怎么机敏,完全没有大型的鹿、麝、麂子等动物那么警惕,这是一个考验。
李氏家族有鲜卑的血统,李琬他们都是要学习骑射的功夫,在猎杀大型动物的时候,一般还是靠着骑马在林间围捕追逐射杀猎物,好在这里的树林不是十分的稠密,只要马匹好,也完全可以跑起速度来。
荣王带着这些亲随不是来壮胆的,本来打猎人多了并不好,容易惊吓到野物,但是如果碰到鹿这样的大型野物,马匹在林间是跑不过鹿的,这就需要亲随们绕行将猎物赶向李琬的方向,这样方便李琬射杀。
说起来是打猎,但是更像是给皇子们将猎物送到箭下射杀,不是碰到猛兽,亲随门是不会轻易动用弓箭射杀野物的,两个龙武军的士兵也是时刻不会离李琬太远,一旦碰到猛兽,那就得时刻在李琬身边,有危险时会第一时间冲上去。
“殿下,今天主要靠你,这骑马打猎我是第一次,具体怎么样,我也不知,只能到时再看了”
冬至前的这场雪下的不大,现在也只是浅浅的没过了马蹄,但是雪地里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动物可以留下明显的足迹,方便猎人追击。
李琬带来的人里有一个是追踪猎物的好手,看到蹄印就可以判断出猎物过去了多久,这个时代还没有大量的使用训练的狗来追踪猎物,一般猎人都靠着野物的足迹来判断。
“嗯,这大野物要进去很深才能碰到,这附近基本都是一些小东西,射杀起来比较容易一些”
“殿下准备好了,前面有雉”
那个负责追踪的亲随说道,秦轩放出神识感应了一下,果真在两百米之外有一只很漂亮雄性野鸡,红脸长尾,羽毛也很是鲜艳,正在积雪间悠闲的寻找食物。
野鸡不是很机敏的动物,一般人靠近二三十米才会快速奔跑着起飞,而且飞行的距离不是很远,起飞的速度也很慢,更多的是在灌木丛里快速的奔跑,比起野兔的奔跑速度来说更容易猎杀。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