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三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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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帝国位于腾龙大陆中心之处,国境四周皆是城墙高耸而立,犹如铁通一般将大唐王朝围于其内。们的):hxsk.net。地大物博,山清水秀,国富民强,人才辈出。在整片大陆中,还有一个称号为--天朝。

    



    突厥帝国位于大唐帝国以西,所有突厥子民皆是常年与马羊相伴,民风异常彪悍。

    



    而罗马帝国则是三大帝国中,实力较为弱小的一个帝国。然而,这里称之弱小,也只是他的附属国相对应少了一点而已。大陆上数十个大小国家基本都是奉大唐王朝为天朝,常年进贡,寻求庇护,其国王皇帝皆是以臣自称。

    



    也因此,突厥与罗马帝国一直对大唐王朝虎视眈眈。罗马帝国觊觎大唐王朝的财富,而突厥帝国则是觊觎大唐王朝的肥沃土地。然而,大唐王朝的开国先皇早已料到会遭到一些国家的觊觎,所以在大唐王朝的四周之处花了无数财力人力建造高大城墙,抵抗外族入侵,名曰长城。

    



    大唐帝国,长城脚下

    



    一处茂密的树林之中突然响起一道异常兴奋豪迈的笑声。

    



    “哈哈哈,打中了!打中了!”一个面容粗犷大汉龇牙大笑,两颗铜陵双目睁得老大,脸上尽是兴奋之色。

    



    疾步上前,带起身后一片灰尘树叶,远处一位剑眉星目,异常俊朗的年轻男子单手持弓,眼含笑意的看着此名大汉。

    



    大汉急速钻进一棵茂密的草丛之中,片刻之后单手拧着一只巨大猛虎兴奋的跑出草丛。(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周围几位一身猎手服饰的年轻人皆是敬佩的看了一眼那名俊朗男子,脸上满是崇拜之色。

    



    “林大哥,你这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术,实在让我们佩服啊!”大汉虎目闪烁精光,神情甚是激动。足有五百斤左右的猛虎尸体被他单手拧起,看他模样面不红气不喘,似乎手上的是一只纸老虎。

    



    身边几位猎手闻言,皆是敬佩点头,眼里向往崇拜之色一览无遗。

    



    俊朗男子闻言一笑,面色并无丝毫得意之色,掂了掂量手里的巨弓,摇头苦笑道:“这弓太轻,准心不够,要是有把好弓的话,我一天就能猎到你们全村一年的食物。”

    



    “林枫大哥,这弓还轻啊?”大汉面色一愣,脸上尽是不可思议之色。这把弓在他们村里,除了这名大汉,谁都无法来开半弓。而这名大汉天生神力,拉此弓的时候也是拼命吃奶的力气。然而,这个身受重伤,三年前突然倒在他们村前的神秘男子,居然轻而易举的拉开此弓。三年以来,林枫展示的一切实力都是让人惊骇,利用这把弓让村子里的生活条件整整提高数倍,因此,众人对这名突如其来的男子消除了敌意,渐渐对他友善起来。

    



    身边众人听见林枫的话,也是惊骇看着他,一脸看怪物的神情。

    



    对此,林枫无奈苦笑,嘴里嘀咕一下:这弓确实轻了啊。

    



    片刻之后,大汉摆出了个阴险的笑容,道:“嘿嘿,林大哥,这弓的事情以后再说吧,等到我有钱了,送大哥一把钢铸长弓如何?”

    



    “呵呵,好啊!”林枫豪爽大笑,反背长弓,箭步来到大汉身边。

    



    随后看着身旁五名猎手,只见他们羡慕的看着那名大汉,神色间有些黯然。

    



    见状,林枫眼珠一转,看了看天边红日,笑道:“今天时间还早,我们再转一会吧。”

    



    大汉闻言一愣,随后看见五名猎手的面色,顿时明白林枫的话里含义,点头道:“对对,今天就这么一只老虎,哪里够我们几家过年?林大哥,我们再去转转,看看还有没有母老虎”

    



    “哈哈哈”几人闻言大笑,感激的看了看林枫与大汉,他们自然清楚林枫的想法,自己几人上山打猎,如果没有收获,下个月的年终肯定又是揭不开锅。因此,几人心里感激异常。

    



    大汉名叫大憨,是村长的儿子,相貌虽然粗犷憨厚,心思却异常缜密,与林枫也是兄弟相称,感情极好。

    



    其他几名猎手皆是村里的精壮男子,年龄最大的是林枫,所以他们几人常称呼林枫为大哥。而年纪最小的是村里一位寡妇的儿子,名叫武玉,今年14岁,古灵精怪性格活泼。因酷爱弓箭,所以经常与林枫粘在一块。

    



    林枫与他们二人关系极好,其他人则是一般化。

    



    六人因有林枫陪伴,安全感暴增,在大憨的唆使下,六人一路深入森林中心。

    



    森林中心传言有一只得道虎王,乃是整片森林的兽王,不但能吞云吐雾还能飞天遁地,早已修成正果。村里人对此深信不疑,奉为兽仙。然而,大憨几人却嗤之以鼻。

    



    世上哪有神仙?

    



    林枫对此也是半信半疑,毕竟自己的经历就很难解释。

    



    三年前自己受了女友刘玉殇的欺骗,失足跌落山崖,却奇迹般的来到这个世界。然而他惊讶的发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自己拥有了各种各样的奇异能力。准确的说,他能看见体内的经脉与内脏,由起初的惊骇到后来的适应,体内有股七彩气体流动,很像是传说中武者的内力。

    



    不但能够像电视上那样飞檐走壁,还能摘叶伤人与无形,心里即震惊又兴奋。

    



    三年时间已过,林枫对这个世界也了解的差不多。

    



    自己身处的朝代名叫唐朝,起先他以为自己是遇到了小说中的狗血桥段,穿越来到历史名朝,随后却发现,这里虽然人得长相与生活作风与唐朝甚是相像,连皇帝的名字也叫李隆基,但却不是历史上的那个唐朝。

    



    虽然不是一个国度,不是一个历史朝代,但很多因素与自己了解的那个唐朝很是相像。因此,林枫也就无所谓的把这里当成了自己所知道的那个唐朝。

    



    三年的异界生活,林枫渐渐适应了这里。

    



    刘玉殇的背叛,李建文的算计,让林枫已经完全忘记了21世纪。甚至,他想不起自己的父母。

    



    因为--记忆中他是一名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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