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接下来,宗恪的一系列古怪举动,几乎把阮沅弄昏了头。(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他先是把针工局的冯德川叫来,一时兴起要给阮沅做新衣裳,阮沅说用不着,宗恪就说她进宫来一年了,每天就那两件衣裳换着穿,寒碜死人了,别人看见还以为他这个CEO虐待手下员工。宗恪说得很热闹,阮沅在旁听着,却一点精神都打不起来,她不知道宗恪发哪门子疯,无端端的,偏偏想起给她做衣裳,而且事实也不像宗恪说的那样,她的衣裳其实有很多,过年下来,新袄新裙都做了四五件了,连素馨她们都看着眼馋。
但是既然宗恪想要,阮沅也只好依他,陪着冯德川看那些红的粉的绿的蓝的。
针工局的好东西自然不少,皇帝一说要挑料子,冯德川赶紧把最新的十几样摆了出来。柔软的丝绸在日光下反射着流动的光芒,炫目缤纷,像婴儿细嫩的皮肤,令人不忍抚摸。
“喜欢哪一种自己挑,花样什么的让冯德川记下来给你做,如果有自己想要的样子那更好,画下来,让他们也跟着尝个鲜。”
宗恪说得好似兴高采烈,阮沅默默看着眼前这些衣料,半晌,才低声说:“都可以的。”
“什么叫都可以?”宗恪不悦,“叫你挑,为什么不捡自己喜欢的?难道这些你都不喜欢?”
阮沅默然,良久才说:“这些都很好,是我没什么特别想要的。”
冯德川很会来事儿,眼看着皇帝的脸色阴沉下来,赶紧笑道:“这幅湖蓝的最衬尚仪了,尚仪肤色白,这料子做了穿上身,人也显得精神。这是素州冰丝,缠银的百蝶牡丹绣得最最精致……”
冯德川说得舌灿莲花,阮沅却没显出一点热忱来,到最后,好像是为了慰劳冯德川“广告”这么久,她点点头:“您说这个好,那就做这个吧。”
她这么一说,旁边的宗恪忽然无名火起
“是他穿是你穿?”他一拍桌子,“真不喜欢就别做了”
他这一下,那两个都被吓着了。
冯德川捧着料子,咧着嘴,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阮沅勉强打起精神,笑着对冯德川道:“冯爷爷,您就拿这个给我做一身吧,花样什么的我也不懂,我看着都挺好看的,您就赶着如今宫里时兴的样子来,让沉樱她们都眼馋着。”
冯德川年近古稀,阮沅尊称他一声“爷爷”是应该的。老太监听他这么说,赶紧点头道:“好,好阿榴手最巧了,时下她给太子做的那件坎肩也差不多得了,那就让她给尚仪做这件衣裳——陛下意下如何?”
冯德川这最后半句是请示宗恪,岂料宗恪忽地站起身,丢下个“随便”,就快步奔出屋子。
剩下俩人面面相觑,阮沅安慰冯德川说,宗恪这两天心情不好,他不用太放在心上。
谢过了冯德川,送他回针工局,阮沅出屋子想看看宗恪去了哪里,却不巧撞见不远处,他正和一个小太监发火,大概是那孩子端着东西,没留神皇帝突然从屋里跑出来,一时躲闪不及,挡了他的路。
“滚开”他用力一搡,那小太监被他推得倒退了两步,瓷碗也砸在地上,吓得扑通就跪下,磕头如捣米。(更新我们速度第一)
阮沅很想跟过去骂他:“你发什么邪火啊?”
但是话到嘴边,她又生生咽了下去。阮沅清楚,宗恪这邪火是冲着自己来的,是刚才自己那不咸不淡的态度激怒了他。可那又让她怎么做?欢天喜地挑着新衣服,就当什么都不知道么?……
她想到这儿,又在廊檐下站了一会儿,看着宗恪怒气冲冲越走越远的背影,终究还是垂下头,转身回屋去了。
做衣服的风波并不代表着一切结束,接下来宗恪的表现更让阮沅奇怪,他甚至要求阮沅陪着他吃饭。
这段时间,阮沅的胃口变得很糟,青菡送去的饭菜,一多半都吃不下,后来她和青菡说,每样饭菜都得减半,不然送去了也是浪费。阮沅没有食欲,青菡跟着着急,暗中想着法的变花样,想让阮沅吃得更可口,但是效果都不太明显。她最后把这事儿告诉了泉子,泉子就告诉了宗恪,宗恪想了一夜,就想出让阮沅陪着他吃饭这么个馊主意。当然,他和阮沅说的借口是他一个人吃饭,没胃口。
宗恪既然要求,阮沅自然不敢不从,但是每次她都得央求添饭的太监少给她添一点,小半碗就够了。本来胃口就差,再让她对着宗恪吃饭,胃口只会更差。
两个人的饭桌,总是没有丝毫声响,宗恪自己吃得心不在焉,眼睛却盯着阮沅的碗。
“为什么不动筷子?”他突然指了指那碗冰糖肘子,“你不是最爱吃这个么?”
被他这么说了,阮沅才默默伸过筷子,拣了点肉到自己碗里。
食不语,本来是宫里的规矩,阮沅来之前,宗恪一向是守着这规矩的,可是自从阮沅进宫,这规矩就被她给“破坏”了,因为每次他吃饭,只要阮沅在旁边,必定得大呼小叫一番。
“哇塞口蘑仔鸡”她总会这么一惊一乍,“我最爱吃这个啦我舅拿手菜啊”
然后宗恪就会嫌弃地拿筷子作势开赶:“走开走开口水都滴到菜里了”
而且,越是阮沅中意的菜,宗恪就越是吃得得意洋洋,他就喜欢看阮沅在旁边吞口水、被气煞的样子。
可是阮沅通常是不会走开的,她会一直在旁边磨磨蹭蹭,然后趁着宗恪不注意,伸手拣块肉,或者拣块虾仁飞速塞进嘴里,还得边吃边说:“好吃好吃比我烧得强”
每次阮沅偷吃,宗恪都会很愤怒:“喂脏死了你怎么拿手抓啊你这还叫我怎么吃啊?”
尽管被骂了,阮沅还是笑嘻嘻不以为意,她舔了舔手指头:“我洗过手的,用胰子洗了三遍你找吧找到一个大肠杆菌,就罚我三倍工资”
“我怎么可能看得见大肠杆菌你以为我的眼睛是显微镜?”
就是如此,每次吃饭,俩人都热闹得活像茶馆里的相声剧场。
当然,那是在宗恪中毒之前。
此刻,依然是两个人吃饭,阮沅却再也不肯说话,她甚至都很少动那些菜,只头也不抬,把米饭往嘴里划拉,那样子就好像对着宗恪,她一点食欲都没有。
一餐饭悄无声息吃下来,宗恪简直胃都痛起来了,他终于忍不住扔下筷子
“这也不吃那也不吃,你到底想吃什么?”他瞪着阮沅,“你说啊说了我叫御膳房给你做啊”
阮沅仿佛完全没料到他会发火,只端着碗,张着嘴看着他
良久,她才放下筷子:“……我吃饱了。”
“哗啦”宗恪把碗砸在了桌上,白米饭洒了一地
泉子听见响动赶紧进来,一看这场面,也不好往前凑了。
屋里的气氛,好像火药厂爆炸之前的那种紧张
阮沅低着头拿来抹布,把砸翻的米饭和摔破的碗仔细收捡起来,宗恪就一脸铁青坐在桌前,看着她收拾。
他忽然开口:“阮沅,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想呆在我身边?”
阮沅低着头,擦着桌上的米,良久,才淡淡道:“你叫我走,我就走。”
宗恪微微点头:“东西搁着,你出去吧。”
阮沅的手臂僵住,嘴唇微微哆嗦了一下。过了两秒,她放下手里的抹布,悄悄退了出去。
泉子赶紧上前来,把残渣剩饭收拾干净。
屋里只剩了宗恪一个人,对着一桌子菜,胃口全无。
他知道是他不对,他控制不住又发火了,可是宗恪觉得自己这些火,就好像拳头打在了棉花上,毫无力道。他知道他是在和老天爷作对,是对着一堵墙跳脚,朝着一口枯井喊话,他在逼着一个已经没有感情的人对他产生情绪,他根本就是在做无用功。
最近这一次次发火,也让宗恪觉察到了自身的变化:事关阮沅,他越来越沉不住气了。
原来,他竟是如此受不了她不理他,哪怕一个眼神都好,他需要她的关注,而且非得是百分之百的关注。他想不出别的办法来,就只好朝她发火,妄图激起她一点点带有感情的反应,哪怕是死水微澜,那也好。
直到现在,宗恪才发觉,自己早就习惯了阮沅把全心都放在他身上,习惯了她时时刻刻跟在自己身边,每一句话都为了讨自己开心,每一个举动都为了让自己高兴,每一个眼神都围着自己转。
如今她突然抽空,收回了原有的关注度,他竟然觉得不堪忍受了……
他已经离不开她了,宗恪突然想,只可惜,这领悟,来得太迟了。
宗恪的脾气越来越暴躁。
最近,只要一言不合,他就冲着身边的人发火。宗恪喜欢和人拌嘴这是个老习惯,但是以前,拌嘴只是拌嘴而已,从没有更深层的含义,拌嘴完了,别人也不会放在心上。
可是近一段时间,拌嘴开始升级。泉子叮嘱身边几个,最近宗恪心情很不好,所以别再像以前那样和他“对掐”。当然,没人敢真的和皇帝吵架,所以事情往往演变成宗恪一个人跳脚,对方跪地呈面瘫状。
如今他看什么都不顺眼,别人做什么都是错的,动不动就招惹到他。
就连他从不放在心上的那群嫔妃,也跟着倒了霉:前两天光明媚,温婕妤和丽嫔叫手下的太监宫女捉了好些蝴蝶,放在玻璃瓶子里,挂在廊檐下赏玩,两个女性都很年轻,还不到二十岁,捉蝴蝶本来是孩子气十足的事,只是一时好玩。结果偏偏让宗恪撞见了,惹得他发了很大一通火。
宗恪的意思是,蝴蝶自己飞得好好的,你们俩犯了哪门子的邪,非要把它们抓起来塞玻璃瓶里?把你们放在玻璃瓶子里展览,你们觉得身上舒服么?
皇帝竟然为了这点小事发怒,两个嫔妃全都懵了,一时吓得瑟瑟发抖,伏在地上哭得不敢出声。
阮沅听说这事,恨得牙根痒,她知道宗恪这是找茬,他自己不痛快,就要让身边所有人都跟着不痛快,这简直是有病要换了从前,她肯定不管不顾冲到宗恪面前,狠狠把他数落一番。
但是现在,她不会了。
嫔妃们的事情和她有什么关系?后宫又岂是她多嘴的地方?宗恪甚至都下旨不准晋封她了,那就是要彻底和她撇清关系,她又何必自讨没趣,主动往这里头钻呢?
她已经厌弃那个时时围着宗恪转、事事都要与他相关的自己了。
傍晚,阮沅心绪烦躁,她在屋子里呆不下,一个人顺着墙根往前溜达。不知不觉,走到泉子住的小院附近,她看见有淡淡的烟火从黑暗里升起,一个人正蹲在墙角。
阮沅往前走了几步,看见是泉子。
他在烧纸。
阮沅一直走到他身边,站住,然后,也蹲下身来。
“泉子……”
她话没说完,心里酸楚,话也哽住了。
“今天是阿莼的七七。”他说,“最后了,送他一程。”
阿莼人已经死了,屋里的东西却还留着,阮沅听说,阿茶时不时就会去那屋里呆着,和那一屋子没了主人的旧东西坐在一块儿,一整夜,男孩谁也不理。
整个世界都沉浸在这凄怆的寂静中,偶尔一阵风来,烧掉的纸钱随风飘扬,像死去的黑色蝴蝶,断了翅膀,无魂无魄。
“他死是因为我。我做了陷阱等他跳。你看,人死真快,就像这纸钱。”泉子喃喃道,“火一吞,就没了。”
阮沅只觉得喉头哽得难受,泪水慢慢充盈了眼眶,快要漫过堤坝。
她忽然想夺路而逃
她不想再留在这儿了,她受不了这些,这宫里,平静缓慢的日子底下,埋藏了太多纠缠的爱恨,太多痛苦的回忆,有别人的也有她的,每一桩都沉重得叫她喘不过气来。
她不想要这摆脱不了的负担,她想立即拔腿逃掉,逃回她来的那个现代社会,就和其他人一样朝九晚五的上班,领薪,找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恋爱,结婚生子,平淡打发掉这一生。
那样的爱,不用给很多,一般般就好,那样的生活也不用投入太多,平平常常就行。没有爱得入骨,也没有失得痛彻心扉。她想念斑马线上匆忙的人群,来来去去的工薪族,每天上班,购物,晚上看看电视,陪着孩子做功课,没有大喜,也没有大悲。可是这就足够。
也许那样的生活,才更适合她。
……她真的该走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