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上的集市是三天一次的,刚想说不用急的时候,金貂已经快速度的钻进草丛去了。(百度搜索)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hxsk.net。第二天,蓝雨刚结束清晨的修炼就看见金貂拖了好几只肥大的兔子到她跟前,全是活蹦乱跳的。
本来金貂还要继续去抓的,蓝雨阻止了它,太多也不容易卖出去。
一共五只兔子,蓝雨先用柳条编了个简易的大笼子,把兔子装起来,放在一丛青草旁养着边。余下的时间继续修炼,为了走出森林林,她消耗的功力不少,虽然中途也有在修炼,可还是没有消耗的多。用前世的话来说就是入不敷出,收支达不到平衡。长久下去容易破产。
作为妖精,过分使用功力,导致修为可就意味着死亡,血桃老头说过多数妖精到了红尘以后就容易被那花花世界迷住了,导致无心修炼,最后耗尽功力而亡。
三天后的清晨,蓝雨又用用柳条编了个小点的笼子把兔子装了进去,用一跟扁担挑着快步往镇上赶,其实她并不是很着急,只不过上次看到清晨赶集的人全都及匆匆的,也就有样学样了。
到了镇上,经过一家名叫鸿运来的酒楼门口的时候听见,有人喊:“小哥,那边挑兔子的小哥请等一下”
开始蓝雨没在意,等那人叫了第二次,她才意识到是在叫她,停下来回头看,只见一名矮胖身着青衫的中年男子像她招手。
出了风寨以后蓝雨就再也没跟人说过话了,忽然被人叫住一时之间不知道作何反应,只呆站在哪里。(百度搜索)
“小哥,这兔子卖么?”那名男子快步走过来指着蓝雨背后的兔子问道。
她忙点点头;“卖的”
“多少钱一只”
“二十文钱一只”,
“我全买了,挑到后院去吧”中年男子很爽快的道。
蓝雨拿着一百文钱很高兴的出了酒楼,一下子就把兔子全卖完了,还省了摆摊的时间,又可以到处逛逛了。
逛到一个卖刺绣的摊子前面的时候她停了下来,那些刺品都很精致,上面绣的花鸟全部活灵活现,作为为女孩子很难抵抗这类东西的吸引力,卖刺品的老婆婆很殷勤的招呼:“小哥,给你媳妇卖点什么么?”
蓝雨意识到现在自己是男子打扮,买绣品有点奇怪,幸好老婆婆误会了,不用解释一个男人买类东西做什么,一问价,一条绣鸳鸯的小手绢要五十文钱。就急忙走开了,太贵,何况买了也用不上。
又走到一家卖成衣的铺子前,蓝雨看着身上用法术变出来的粗布衣服,上想到次在风寨那长老就是从衣服上看出了自己的破绽,于是就决定要买一套衣服穿。进铺子一问价,最便宜的才三十文一套,比鸳鸯手绢便宜二十文,就马上数出三十文钱买了一套深蓝色的。
买完衣服以后蓝雨就没多逗留,直接出了镇,钻山林里把衣服换了。这衣服挺粗糙的,布料有铜钱那么厚,颜色染得也不均匀,恐怕一洗就得掉色,穿上去挺不舒服的,好在也只有变成人形的时候需要穿,也只能凑合了。
想到今天一天的收获,她就笑了,总算是个好的开始。以后要慢慢攒钱,争取在镇上买个房子,又可以继续过人的生活。
又过了三天,金貂又抓了六只兔子,蓝雨再次挑着兔子经过鸿运酒楼门口时又被那中年的掌柜叫住了,还像上次那样把兔子全部买走了,临走的时候掌柜的笑咪咪的问“小哥,家住哪里啊”
这一问让蓝雨心里一惊,不是掌柜的看出什么了吧?只得含糊的说:“山上”
掌柜的问:“小哥除了兔子还能抓到别的么?”
看着她疑惑的目光,掌柜的解释道:“我这小店平常南来北往的客人挺多,不少客人都喜欢吃新鲜的野味,小哥要是能打到别罕见点的动物,我愿意高价购买,不过要活的。”
高价收购啊,蓝雨心想这挣钱快点,于是就点头答应。
有金貂在,打多少野味都没有问题,但蓝雨不想太惹人注意,还是隔几天抓只狍子,加上几只野兔或山鸡,送过去,偶尔还抓只野猪或者鹿。
蓝雨慢慢知道了现在所处的地方叫千山山脉,周围那么多山这名字倒业贴切,小镇原来叫枯木镇,很奇怪的名字,小镇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了,名字的由来已经无法考证,有人说这小镇最开始是由一户人家用周围枯萎的树木搭建而成供来往人歇脚的茶棚,没正经起名,随口就叫枯木茶棚,这地方后来逐渐变成交通要道,来定居的人多了就形成一个热闹的小镇,大家就叫它枯木镇。
还有一种说法带点神话色彩,说是有有棵千年枯木成妖,残害附近百姓,后来有一得道高人闻讯赶来收服了枯木妖,高人因此得道升天,这种说法蓝雨很怀疑,哪有除了妖以后不用高人的名号命名反而用妖怪的名字命名小镇的。
不过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与现在扯不上关系,日子就这么悠悠的过去。
蓝雨不是那种容易跟人自来熟的人,经常来枯木镇送野味也只认识了鸿运酒楼的掌柜也是鸿运酒楼的老板。掌柜姓王是个很豪爽的人,心肠也很好,经常把酒楼剩下的干净饭菜送给小镇的乞丐,偶尔有客人吃完东西忘记带钱他也不计较,让人家下次记得给就可以了。
半年后的一天,在给酒楼送野兔的时候王掌柜的忽然问蓝雨,能不能打到老虎,并说有个远方来的客人,重金收购,不过要上好而且完整的。
老虎毕竟是猛兽,皮毛越漂亮的老虎越凶猛,捕杀已是不易,还要不损坏皮毛就更难了。因此客人在周围许多小镇转了很久都没买到满意的,来到这个小镇就托王掌柜的帮忙打听。
蓝雨想起自己那张白老虎皮,趁这个机会把虎皮卖出去也好,有多的钱就不用住在荒郊野外了,还可以买辆马车代步到远点的地方见识一下,靠两只脚走路实在太累,又消耗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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