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收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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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觉睡得不好也不坏,睡时总是在做梦,睁开眼却又忘了刚才做什么梦。就这样迷迷糊糊一直到天朦朦亮。

    见天色还早,于是闭上眼继续睡。不知道过了多久,感觉有一双有力而温暖的手放在我额头上,我被惊醒睁开了眼。

    天已经大亮了,阳光又一次的从木窗上的窗纸透射进来,照在了床前。一身黑色紧身衣打扮的羽,坐在床边,用手探着我额头温度。

    我看着他,慢慢地笑开。羽又回来了,真好从他第一次失踪开始,我就隐隐感觉他可能在做一些危险的事情,所以只要他能回来,就证明一切都好。

    如果是其他人,对于我盯着傻笑一定会感到奇怪,但羽早就习惯了。哪怕是第一次我对着他时,他也只是眸中一刹那的诧异后恢复了正常。

    他一定知道了昨晚的事,否则不会莫名其妙的回来就摸我的额头。于是我微笑着道:“放心吧,我没事。”

    羽还是无声,他将手缩了回去,我继续说着,仿佛是自言自语:“他们几个真不是个东西,但不急,我会有办法收拾他们的。你这次没受伤吧?受伤了一定要告诉我,算了,你肯定不会说,你脱了衣服让我看看……别躲呀,脱个衣服而已,没什么的,现在我还小,就算想干什么都干不了好,好,我不脱了,你别走了。”

    最后我很是无奈地对着屋外喊:“叫厨房端饭来,我饿了晚饭能不能一起吃呀。”

    我笑着又躺回了被窝,羽躲避的速度那么快,应该没有受伤。别以为羽对我不理不睬的,其实他对任何人都这副模样,四年多年从来都是这副样子。只要我知道,他很关心我,看着吧,羽现在一定去厨房或者拉住一个人,通知厨房送饭菜,而饭菜不一会儿一定会送来。

    直到饭菜端上了桌,我才懒洋洋地起身,穿着亵衣裤直接先去吃饭。再过半个时辰就要吃午饭了,所以厨房特地送来了粥,还减少了量。这段时间我怎么老是起得晚,不能这样了,要尽量早睡早起,这样才能身体好

    就着糖醋的腌黄瓜片,我边喝着粥,边想着如何去整那二个青楼头。居然让我出了那么大个丑,说什么也要扳回一局,否则等他们回去后,谈论到我时,一定会笑话。

    吃完后,我穿戴好,又去或明或暗巡视起来。山庄很大,一圈下来半天就会去掉。对了,万贯万贯都回来二天了,都还没来得及去见他,想到后我赶紧的去了。

    万贯见到我很是高兴,赶紧的将一封信给了我:“这是萧大人的信,这二天当家的太忙了……”

    逸风的信都是万贯路过时带回,并且亲自交到我手上。我来不及听他解释了,一把抢过来,忙不迭地打开细细看了起来。

    每次看到逸风清秀工整的字迹,都会让我欣喜。

    逸风和往常一样问我好后,又要求送一些江南胭脂水粉、梳子以及冰糖过去,上回送人都很喜欢。

    送的当然都是达官贵人,要挑最好的。江南的鹅蛋粉、雪花膏、篦箕等都是特产。

    特别是篦箕,虽然以竹为料,密密插入木中呈二排,梳头所用。简单物件很难象金银玉所制的梳子可以让贵妇插在发髻旁,但是因为路远货少,所以比这里贵上三四倍。平时用这沾上刨花水或者香油梳头,可以让头发纹理更细,而不象梳子那般一个不小心梳出粗道道来。

    还有点好处就是,当头上不小心有发虱时,可以派上大用处。虱子可以抓,但虱卵是最讨厌的,一粒粒白色牢牢黏在发丝上,很难摘下。有了这个,洗完头细细一梳,什么虱子、虱卵全会被梳下来。

    “这是萧大人这两月的饷银。”万贯将一叠银票给了我,微带不好意思道:“是我新开钱庄的银票,如果当家的不放心,我再去换大钱庄的。”

    “好厉害,居然开钱庄了。不用换,就存你那里,但利息不要忘了多加我一厘呀”我笑盈盈接过银票一看,捏起一张举起:“怎么都是五十两的,就不能开大点的银票?”

    万贯微红着脸,挠了挠头:“钱庄刚开,还小得很。最大票也就五十两,不敢开太大,否则一些小地就付不了。”

    我将银票用罗帕包好后,塞进衣襟里:“下回开至少五百两一张的,我不用就是了。等你生意做大了,我把一半的钱存你那里。”

    “还是当家的对我好,多谢了”万贯开心地笑了。

    我记得万贯在扬州有胭脂铺,专门卖这些的,于是叫万贯帮忙采购,到时算钱给他。

    万贯笑着摇头:“都值不了多少钱,就算开家胭脂店,也最多五六十两,就当我孝敬了。”

    “那怎么行”我灵机一动,这里的胭脂虽然有卖,但都是商队随便带来的,不如就开加胭脂店:“那么我就开家胭脂店,你每月帮我进一批胭脂,货要齐要好。”

    “行呀”万贯虽然长得不帅,但脸白白胖胖,赫赫笑的时候,有种亲近感:“我在汴京的胭脂铺生意非常好,正打算伸到百花山庄这里,没想到被当家的抢先了。”

    我嘿嘿笑着:“还是我做吧,胭脂才值多少钱,赚到的钱还不是交给我付房子租金。”

    又将信看了一遍,我想了想,于是问万贯:“这次行程怎么走?”

    万贯答道:“原本打算先去扬州,然后直接回汴京。现在有生意做了,就一个月后回来,送来胭脂后停停脚,然后再回汴京。”

    我听是顺路。到时写封信,还有些新进的南海珍珠,到时一并带给逸风。在京中是省不得的,但是逸风却每月只花五十贯,其余的都要么叫万贯、要么过年时亲自带回给我。

    在京中,他吝啬却还不算小气,送土特产的习惯还是为太后祝寿时养成的。

    那时所有人都非奇珍异宝不送,光一人多高的红珊瑚就有四五架,珍珠更是用斛来量了。只有他,喊来了街上的马戏孩子班,在寿堂上表演把戏杂耍。花费了三贯钱,却把喜欢孩子的太后,逗得直叫好。

    第一年也就混过去了,第二年大家又为祝寿花费时。逸风从一同读书的皇子口中得知,太后是江南人,于是托我出商队时带去了江南的莲藕、莲蓬、野菜、果子之类。这些时鲜东西,运到京已经烂了大半,所以在北方是稀罕物,却在南方值不了多少钱。他叫人挑出好的包裹好后送上,又把太后感动的说他贴心。

    第三年大家想总没什么可弄得了吧,他居然还是送上了去年的相同的贺礼,并说了一番讨巧的话,反正就是说太后长命千秋、年年此时都见家乡物。

    每年都能吃到,当然就需要活着,当然让太后说好,反正太后的珍奇异宝不少,也不缺他一个。提倡节俭的万岁心知肚明的笑,事后又大加赞赏。而其他大人鼻子给气歪了,他们花了大把钱,得不了好,而逸风一些乡野之物就能年年打发了祝寿。

    逸风觉得此举不错,从此开始弄点东西送送人情,也得了些人缘。

    胭脂水粉之类的毕竟只能哄哄女眷,如果有同僚寿辰什么的,并不能象财大气粗的太后那样好打发。所以我有好货色都尽量给逸风,让他可以在官场上斡旋。

    我小心的将逸风的信按皱褶处原样折好,塞入信封后插入衣襟里,和万贯告别后回自己的院子。

    今天我心情真的是非常好,每次收到逸风的信,我都会高兴三天。

    这里送封信不容易,又没有专门的邮电局,也没有快递。朝廷的信差都是为官而不是为老百姓送信的,信都是托人带去,就算边疆守卫等吃粮饷,也是等信差送完朝廷的,回去时再托其他人顺路带回。所以有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说法。

    “好巧呀,所以说今天我怎么听到喜鹊在枝头叫唤着,没想到又碰到当家的了”娇滴滴拖着长音的特别男声,就知道是谁了。

    我驻足侧身一看,只有叹气了不是冤家不聚头,砚茗和御怜花各带着四个姑娘出现在我面前。

    御怜花还是一身书卷气十足的蓝袍,而砚茗今天总算没有露肩没露胸,也没露大腿。因为他索性穿上了胳膊处是薄纱的纱裙,两条比女人还白的莲藕般玉臂,在宽大的纱袖中勾着人眼,恨不得撩起袖子来就啃上两口。这该死的骚狐狸是不是真打算男女通吃?

    一定是赶制出来的,存心是想压倒以纱裙当工作服的御怜花姑娘们。怪不得御怜花的臭脸,拉的更长了

    我叹了口气:“两位怎么不在包房里呆着?”

    砚茗举袖遮嘴笑着,汉式袖口前宽后窄,但腋下也有二三巴掌宽。袖管透明的,可以隐约看到许多东西,让我的眼睛不得不往他袖口底望去。

    只可惜看不大清楚,但更是撩人。有点是确定了,砚茗腋下的毛毛是刮干净的,而不象其他男人。夏天能看到男人赤膊或者穿着无袖薄褂,有些毛发浓密的,就算双臂紧缩着,都能看到黑得油光发亮的粗壮毛毛,就象夹着二个黑羊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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