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孟队,现在还没到军驻点呢?”刘勇不解的问。
“我知道,你们先去吧!我要去军属大楼找几个人。”
“你一个人去?现在?这太不安全了,我们被困了一天一夜,外面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
孟凡却坚定的摇了摇头:“我必须去看看,那里有我最牵挂的人。”刘勇见孟凡如此的坚定,就说:“这样吧孟队!让龙赛飞陪你去,我们再多匀点子弹给你。”
“不,不用了,军驻点也未必安全,你们一个也不许跟来,这是命令。”
“那好吧!我们回到军驻点后会立刻跟您联系。”
告别了战友,孟凡独自来到了军属大楼,其实军属大楼离军驻点只有一千多米的距离,但现在这种情况,一千多米足以决定一个人是否处于险境。
军属大楼有二十二层,当孟凡来到门前的时候,发现大门虚掩着。他小心而迅速的奔跑着,他的心里默念着:“明珠,你一定还活着。”
一楼,没有人,也没有丧尸,二楼,两个丧尸,用剑解决。军属大楼里也出现丧尸了,看来情况已经恶化了。
身后有脚步声,孟凡闪电般回头,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正看着自己,女孩的脸是满是青春的痕迹:青春痘。
“你是来救我们的吗?”青春痘女孩问。
孟凡摇了摇头,女孩失望了,却还不死心:“你能带我逃出去吗?”
“你在几号房?”
“二零三。”
“好,如果我一会带着朋友下来时,我会去敲你的门。”
继续前进,三楼,四楼,五楼---,没有电,楼道有些昏暗。突然孟凡停了下来,他的面前,一个丧尸正在啃咬尸体,他的子弹不多了,所以他选择用剑,丧尸趴着不好砍,他在等它站起来。
可眼前的这个丧尸与其他丧尸不同,他竟没有站起来追咬孟凡。孟凡忽然觉得,或许还是用枪解决这个丧尸更保险些。孟凡现在是孤军奋战,没有战友为他掩护,事事都得小心翼翼。
他举起了枪,正当他要扣动扳机时,丧尸突然站了起来:“不要开枪,我还是人类。”
他还是人类,人会吃人吗?可他确实开口说话了,但孟凡并没有放下枪,一个生吃人的人,孟凡又怎么会相信。
“我真的是人类,我只是太饿了。”
“太饿了。”孟凡冷笑道:“S病毒爆发才一天多的时间,有必要现在就饿的吃人肉吗?”
“我,我没撒谎,我真的是太饿了。”会说话的丧尸往前走了一步,孟凡立刻用枪对准了他的脑袋,这时孟凡发现,他的脖颈,赫然有一个咬痕。
“你被丧尸咬了。”
那“丧尸”下意识的提了提上衣,将咬痕盖住,只这一个动作来看,他确实不像是丧尸,可他又的确吃人了。
“大哥,我,我的确被咬了,可我打过针了,我吃过药了,你看我现在还会说话,我真得没变成丧尸,大哥你相信我,大哥你就把枪放下吧!”
孟凡当然不会傻到就这么相信他把枪放下:“为什么吃人?”那人却低下了头不说话,“为什么吃人?回答我。”孟凡加大嗓门吼道。
那人仍然低着头,忽然他抱着头痛哭说:“我,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我真的控制不了自己了,啊!”他忽然又不说话了,只是抱着头,过了一会儿,孟凡看到他缓缓的将头抬了起来,他的眼睛,已然变成了赤红的颜色。
孟凡的大脑里,突然清楚地感觉到了一个沙哑恐怖的声音:“去死,去死吧!”孟凡惊恐的睁大了眼睛,因为这声音不是从耳朵里传进去的,而是如同一个噩梦一般直接在大脑中出现。
那丧尸突然张开了嘴,仍然没有声音发出,孟凡的头却立刻剧烈的疼痛起来,就像有人把很多东西硬塞进去了一般。
那丧尸缓缓向孟凡走来,孟凡忽然将头一下子撞向了墙壁,外伤的疼痛使他出现了暂时的清醒,他立即开枪。
枪响了,丧尸倒下,楼道里恢复安静,孟凡的头不再疼痛,他犹如虚脱一般坐下,呼呼的喘着气。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诡异恐怖的生命形式出现。
稍做休息,孟凡继续爬楼。明珠住的地方在十楼,孟凡曾经来过。明珠和梁珞琪还有另几个女孩住在一起,孟凡来的时候,其他女孩都知趣的找借口出去了。孟凡热切的抱住了明珠,明珠一开始还有点不好意思,后来热烈迎合,那一次缠绵过后,两人就没再见过面。
在明珠的门口,孟凡轻轻的推了推门,没有开,门可能锁上了。他的手挥了起来,他想敲门,可手停在半空中没有敲下去。他的心突然一阵紧张,他在害怕,他害怕门打开以后,看到的会是他一辈子无法忘记的场景,他不知道,如果明珠也变成了丧尸,他该怎么办。
孟凡对他的战友说:“如果有人变成了丧尸,请不要犹豫。”可如果换成了自己最亲近的人,换成了明珠,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应该将明珠也爆头,可他办不到。医人者往往不能医己,他对别人说的时候,慷慨激昂,坚定不移,可轮到了自己,他发现,原来自己也和别人一样,做不到如此冷硬。
他终于明白了,虽然经过了廖院士的某些改造,他终究仍是一个感情丰富的普通人类。
停顿了十秒,他开始敲门,该来的总会来的,猴子不是因为爬到电线杆子上屁股才变红的,避上眼睛逃避现实,始终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他努力使自己平静,敲门声坚定而有节奏,楼道在此时是如此的安静,整个楼道里回荡着孟凡的敲门声。这声间似乎不是敲响在孟凡的耳朵里,而是响在了孟凡的心里。
十秒钟过去了,没有人应答,孟凡的心,有些凉了。他开始撞门,使劲的撞,但防盗门的质量竟好的很,他竟没有撞开。
孟凡对着锁眼开了一枪,然后接着撞,门终于开了,孟凡险些跌倒,他下意识的举起了枪。“我这是在干什么,我是要对明珠开枪吗?”孟凡心里一惊。
但他仍然举着枪,因为这房里住着不只有明珠,还有其他人,对明珠他下不了手,其他人就不一样了,人总是自私的。
但房里一个人也没有,包括不算是人的丧尸。明珠竟然不在家里,孟凡松了一口气,紧张的情绪得到了暂时的释放。
“明珠不在这里,她能去哪了呢?”孟凡坐在了曾经和明珠缠绵过的沙发上,开始思考下一步怎么办,明珠出去了,可外面比家里更危险。
孟凡觉得应该和旋风小组的人联系一下,看看他们那边的情况,他打开耳边的对讲机,却发现对讲机竟不知在什么时候坏掉了,难道是他和那个会说话的丧尸战斗时撞墙撞坏的。
过程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对讲机已经坏掉了,这意味着他无法和其他人联系了。他真的是孤身一人了。
人属于集群动物,大部分的人还是希望有一个伴的。孟凡突然起起了二楼的那个青春痘女孩来。他答应了她,出去的时候带上她的。
孟凡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刚才心里紧张倒也没觉得多饿,现在他却想起来自己已经好长时间没吃东西了。
孟凡在明珠的房里翻找着食物,却只找到了一包薯片,女孩子就喜欢吃这种垃圾食品,唉!不是有句话叫别拿红薯不当干粮么?现在孟凡饿坏了,有吃的总比没有强。
薯片还是那种带点咸味的,吃得孟凡十分口渴,他又开始找起水来,却发现这屋里的纯净水桶空空如也,一滴水也没有了。
孟凡决定下楼去找青春痘女孩,说不定她那里会有很多食物和水呢。
在去二楼的路上,孟凡遇到了几个零星丧尸,被他轻松的处理了。很快他来到了二零三房前。
女孩打开了门,但外层的防盗门她并没有打开,而是好奇的问孟凡:“你的朋友呢?怎么没一起过来。”
孟凡这才想起,自己说过上楼去把朋友一起带下来的。“我的朋友不在家,我没找到他们。”
“噢!”青春痘女孩仍没有开门的意思:“你,你看来是个当兵的,你不是坏人吧?”
孟凡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小女孩可真够单纯的,我就真是个坏人,你这么问我也不会承认呀?他突然又闪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现在都末世了,如果我真的干点什么坏事,估计也没人过问吧?
这种想法在孟凡的大脑中一闪而过,将孟凡自己也吓了一跳,自己是一直都有这样的想法呢,还是在现在的环境下才有的。
不过想做一个好人不容易,可要做一个坏人,对大部分人来说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因为大部分的人都是平庸之人。再说了,这个小女孩一脸的痘痘,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地方可以吸引男人的。当然,这是对孟凡这样的男人而言,有些男人只要是母的就会上的,那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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