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前辈指路点迷津,仗剑只因为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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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修养,李晨的伤势也好的差不多了,只是每动一下都会牵连到琵琶骨上的铁链,使他疼痛难忍。在这段时间里,他被那狗P县官又提审过两次,最终被定了一个秋后问斩。李晨也不在乎,对他来说生与死以经没有多大意义了。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连一个真正关心他的人都没有,想必换是谁都会对生活失去信心。更何况李晨奇迹般的回到前世,还伦落为乞丐,就连想吃饱穿暖都是问题。

    死牢之中的生活虽然坚苦,但是对李晨的修练还是很有好处的,因为没有人打扰,一到晚上李晨便开始修练《八九玄功》。其实他并不是想提高自已的修为,达到某种境界,只是因为他处在那浩瀚无边的宇宙苍穹之中,才能忘掉一切。

    正应了那句“无心插柳柳成荫”的话,李晨在两个月之内居然成功的打通了手少阳三焦经、足少阳胆经、还有冲脉,全身经脉贯通十条,功力更是突飞猛进。

    虽然说他被人用铁链穿了琵琶骨,但依然对他的影响不大,主要是因为他所修练的《八九玄功》极为玄妙。每一次元神在宇宙中吸收星辰之力回体之后,都可以使受伤的经脉,与筋骨得到飞快的修复。

    而且随着他的功力逐渐增高,丹田变的也强大无比,每次元神吸收来的能量都能被完全接纳。他现在的丹田就好像是一个过虑器一样,把那些星辰之力,日精月华全部转变成丝丝的的热气,慢慢的渗透到全身,逐渐的改变体质的内部结构。

    有的佛教高僧在坐化之后,皮肉腐烂,但骨骼却坚硬无比可以完好的保存下来,而且有的竟然还是金黄的颜色。这就是他常期吸收日精月华而达到的效果,也就是所谓的“金身”。其实那“金身”并不是真正的金子,只是他吸收了一些宇宙中的特殊物质,使自已的身体质量达到一定的高度,有的佛教高僧“金身”甚至比钢铁还要坚硬几分。

    李晨在闲暇的时候,也与宁采臣畅谈古今之事。这宁采臣果然是见多识广,学富五车,就连李晨这个来自于现代的人都有所不及。甚至他可以预测出几百年后皇帝制将要灭亡,另李晨感到十分惊讶,感觉到古人的智慧的确是不能轻视。

    就在李晨的伤势恢复了大半以后,他便决定将身上的铁链抽出来,必竟身体骨肉里面穿有两条铁链是极为不舒服的事,就算要死也得轻身“上路”吧?

    李晨找了一个夜深人静的机会,硬生生的把那两条穿过琵琶骨的铁链完全抽离出来。每当他抽动一下,都会带出一丝血肉,那种疼痛的感觉真是用语言无法形容的出。

    宁采臣看到此情景,却是表现出异常的惊讶,也十分配服。他没想到李晨竟然有这样的毅力,上前抱拳说道:“真没想到李兄弟你竟然如此硬气,这样的人物,当真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好汉,想当年关云长刮骨疗毒也就不过如此啊!”

    “不瞒老伯你说,我本就是一心来求死的。你说我就连死都不怕,哪还会在乎这种创伤。”李晨一想到自已现在的处境,还有为他挡枪而死的陆晓菲,求死的心更加欲烈了。

    “我也精通一些相术,从你的面相中我看出,你的命中应该是有情劫,难道李兄弟你是为了女人才要寻死不成吗?”宁采臣这时仔细的观察李晨的面部,坚定的说道。

    见他不回答,宁采臣接着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劝你还是三思而后行,因为我算出你们二人的情缘还未了,应该还会再续前缘的。”

    听他这么一说李晨的心里突然一亮,就好像是满是乌云的天空之中,突然透下一缕阳光下来一般。忙站起身问道:“先生没有骗我?”宁采臣手捻胡须微微一笑,说道:“骗你又对老夫有什么好处呢?不说别的,就算你与她缘份以尽,你死了又有什么用处?到了阴曹地府一样无法相见。在说,正所谓身体发肤授之父母,你这样做又如何对的起生你养你的父母呢?”一说到父母李晨就更加的肝肠寸断,眼泪止不住在次流落下来。

    宁采臣看到李晨伤心的样子微微的点了点头,好像在做什么决定。沉思了片刻他站起身,走到他们二人所在的这个死牢的右上角,然后把地面的稻草全部扒开,一个冒着寒气的黝黑洞口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

    李晨有些诧异,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忙起身问道:“老伯,这个洞是……”宁采臣这时低声对他说道:“这条洞口是通往外面的,趁现在月黑风高,你还是快点走吧。”

    李晨有点不相信,问道:“即然有这个能逃跑的通道,为什么您不走,还要留在这个死牢之中受苦呢?”

    宁采臣说道:“我到外面写什么都会让人抓,还不如就在这里,写完了在拿出去印,发给世人看也是一样的。”说着他转身从身后的床铺下面拿出一个包袱对李晨说道:“这是我年轻时的一些衣服与物品,现在都用不上了,你都拿去用吧。”

    李晨刚要走,突然想到他,有些担心,问道:“老伯,我要是走了那你怎么办?他们会不会因此而为难你呢?”

    宁采臣表现出一脸的无所谓,说道:“你放心吧,他们是不会动我这个糟老头子的,你还是快点走吧,在等一会天就要亮了。”

    “老伯,那您就多多保重!如果有机会我肯定会把你救出苦牢。”告过别后,李晨没在犹豫,钻入黑洞之中一路向前爬去。不停的爬了大约有一个小时的时间,终于看到了前面有一丝光亮。

    好不容易钻出了地洞,见到天这时以经微微放亮了。现在以经是初秋时节,一阵冰冷的寒风吹袭过来,激的李晨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身上的那件破绵衣早就以经破烂不堪,经寒风一打立刻透心凉,浑身不停的打着哆嗦。

    打开宁采臣送给他的那个包袱,看到里面有一件棉布缝制的长褂,还有一顶书生帽,一双布鞋,和一块绿玉磨制的腰牌,上面刻着“松龄居士”四个篆字。

    “虽然那件衣服有些旧了,但好歹也可以抵挡一下寒风,比我身上这身儿要好的多了。”李晨脱掉身上的破烂绵衣,把一身书生装换上,在挂上那枚玉牌,又找到一条小溪洗了一把脸,总算是恢复了一些人样,只不过没有小刀,胡子没有办法剃去。

    “留着乱糟糟的胡子,在配上这身衣服,倒像一个考试落榜的落魄书生。”李晨看着溪水中的自已,不由的自嘲道。现在他的心情以经没有之前那么沮丧了,一想到还可以与陆晓菲见面,李晨的心里就说不出的激动。

    “那宁采臣说我与菲姐缘份未了,还有机会在见面,只不过不知道这天大地大,我要到哪里去寻找她?唉!没办法,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

    往北走就是白水镇,李晨是万万不能在回去了。那严家势力非常大,如果知道他逃出死牢肯定不会放过,看样子也只能是往南走了。打定主意后,李晨便开始步行向南方行进。

    人地命运真是扑朔迷离。人的际遇也是渺渺冥冥。世事无常,阴差阳错,居然让李晨这么一个现代人到古代寻找至爱,他这也算是‘仗剑江湖为红颜’了吧?

    一路南行,李晨从早上一直走到傍晚。所经之处,全都是山野荒林,一片荒凉惨淡之景色,别说是一个行人,就连飞鸟都很难看到,眼见着天色就要暗了下来。

    “怎么走了这么长时间,连一处人家都没有见到呢?如果就在这荒郊野地里住上一晚上,就算不被冻死,也得被野兽吞掉!”李晨这一天也没吃什么东西,在加上天气微寒,衣服也比较单薄,一时间身体冻的有些颤抖起来。

    又走了一会,好不容易迎面走过来一个勿勿赶路的行人。李晨见状心里一喜,紧忙上前打听道路。

    “这位大哥,不知道前面是否有村子或是小镇?”李晨上前抱拳问道。那人没有回答,先是上下的打量了李晨一番,然后对他说道:“你是赶考的书生吧?前面百里之内是没有村镇的,我劝你不要在向前走了。”

    行人说完就想要离开,李晨马上追问道:“在请问大哥,附近可有借宿的地方。”行人想了想说道:“这附近倒是有一处古刹,只不过听说那里经常闹鬼,我劝你还是不要去的好,要是把命丢了就犯不上了。不如这样,你和我去白水镇,如果加快脚程的话,丑时之前还是可以赶的到的,修息一晚之后,明天早上在赶路不是更好?”

    李晨心中暗想:“回白水镇肯定是不可能了,现在只能是去那个古刹,有个栖身之处总比在外面冻死好。这个时代的人,文化水平普遍都比较低,人也都比较迷信,都相信有鬼魂存在,其实哪来那么多鬼怪,都是人在自已吓唬自已罢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