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狼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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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生在哪里,已经记不清了。

    但是模模糊糊,好像很快乐。

    昏暗的洞穴里,和一帮兄弟姐妹们挤着在妈妈怀里吃奶,哈,现在还能记得妈妈那时温暖的目光,温暖的肚腹,还有在我旁边、趴在我头上挨挨蹭蹭的兄弟姐妹们肉呼呼圆滚滚的小身子发散的体温,呃,当时的我也是那般肉呼呼、圆滚滚吧?

    吧唧吧唧的声音,满足的呜咽,还有挤不上的焦急嘶鸣……嘿嘿,他们都挤不过我……

    那时是春天?或许是春末吧……和现在差不多。

    慢慢的长大了,和兄弟们打闹、撕咬,哈,追蝴蝶蜻蜓。好像后来换了个地方,好多和我一样的小家伙,踉踉跄跄,蹦蹦跳跳跟着长辈们慢慢地走。

    再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在我慢慢强健,长出了尖利的爪牙,妈妈看着我的目光时常带着疑惑和茫然,而父亲的目光渐渐严肃,长辈们时常在一起窃窃私语……

    然后有一天,我一觉醒来,族人们都不见了,为什么他们都不叫我呢?我很惊慌,循着气味飞快地奔跑,在一个高坡,我发出一声长长的高高的尖叫……但是没有回应,只有些惊慌的兔狸在躲避,飞鸟扑棱着翅膀高飞,风一样缓缓地吹着……

    我循着踪迹走啊走啊,但是慢慢的,消散了,找不到了……

    我很伤心。

    后来,很高兴地看到一个又一个族群,我高兴地跑过去,但他们警惕地望着我,发出警告的低吼,有的可以让我一起捕猎,但都不让我加入,我很疑惑。

    再后来,在一处平静的水塘喝水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的样子,强健,威武,还有……漂亮的银白色的毛发……我好像明白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不一样,和我的族人们不一样,和我遇到的任何同类都不一样!

    那一刻,想着过去,我不记得当时什么心情,只是疯狂地叫啊叫啊……

    后来我遇到一个不大的族群,直接上去把头领打败了,我知道自己很强壮,但是却不知道他们如此不堪一击——我有了自己的族群,然后慢慢迁移找另一个族群……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族群已经很强大了,但不知道哪里的感觉告诉我,我不能再强大族群了,不然会有很不好的事情……我决定遵从。

    又过了一个冬天,族人们都很衰弱。过冬前一些老的已经离开了,或许能活下去,或许,最后成了天上那些丑鸟的食物……

    我必须想办法。

    追逐着散逸的羊群的肥美的芳香,躲避着那些凶狠的两脚走路的家伙,我的部众们侦察到了一个很好的地方,靠近那荒芜的死地,羊很多,两脚很少。好,我决定做一票大的。

    但可惜,我碰上了那个两脚,那群两脚。

    等我看到那个让我心跟着温柔沉醉的生物,还有那个让我心底里不由自主的恐惧、发出冰冷的威严的两脚的时候,族人们已经伤亡惨重。

    但我不会失败!我会打败那个,还有那几个两脚们!草原上的一切,都是我征服的对象!或许走的时候,我还能带着那个让我陶醉的生物,能让我每日趴在她脚下,静静地看着我的族人……

    可是尽管我已经竭尽全力,我还是失败了!他比我强,比我聪明!连我的再次偷袭都看破了!

    他给了我羊群……我不想接受!但是我不知道怎么看到他的眼睛,忽然明白,这是一种答谢……答谢什么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还有弱小的雌性族人和孩子们需要鲜美的肥羊!

    我很生气,心里很空虚,但不知道为什么。把几个贼眉鼠眼的家伙们教训了一顿后,我感觉舒服了点,但是忽然觉得很没意思,我决定离开了……

    一路上饿了觅食,渴了喝山泉,不知道走了哪里,忽然碰到了一个两脚,他竟然带着我同类的气息!可他分明是个两脚,还骑着一个很高大的四脚——我们以前很少碰的,因为那些四脚太高,跑的很快,而且蹄子很硬……除非碰上掉队的。

    这个两脚很强大,或许只有那个两脚比他强……啊!我怎么又想起他了?

    他见了我很高兴,不用说什么,我知道,而且还知道这架子上的肥美的四脚是为我捕杀的——我们也不常捕这种四脚,因为它们很厉害,皮又厚牙又尖长。我本以为可以马上吃了,但是这个同类的两脚竟然剥了四脚的皮,抹了些东西,用棍棒架起来生起族人们害怕的火——我不害怕,不知道为什么。

    刺啦刺啦的闻起来香喷喷的东西掉下来,恩,这样弄四脚看上去很香……我们以前常捕的那些小四脚们和大点带角的四脚们都是撕开了吃的……我也想以后这么吃,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或许只有这一次了吧……

    一些两脚们进来了,我不知道他们干什么,都是好像在驱赶,难道这是我的两脚同类闯进别的两脚的地盘?——我们族群的地盘很大,但不小心闯进同类的地盘不会这么凶恶啊……但我知道我这个两脚同类很强,所以我只盯着那看上去香喷喷让我口水都流下的四脚。

    但后来我感觉到熟悉的气息,那是和我打斗过的强大的两脚,还有后面那四脚们拉着的木头棚子里冷漠威严的气息——我知道,“他”来了。

    真是复杂,我的头。

    然后他们开始厮打,像我和同类们一样,让我一阵子忙乱,我的四脚猎物还没好啊,然后我震的难受,再接着他来了,把我的两脚同类打败了。

    我也不知道看到他什么心情,我该上去咬他吗?不是打不打得过的问题……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不知道怎么我就想起以前的那些日子……奇怪,为啥我会想起这些?我记得小时候,有些长辈们经常趴在那里眯着眼睛不动,我问干嘛呢,他们说老了,经常想着以前。我又没老,我干嘛要想以前呢?只因为这气氛很让我舒服吗?

    然后他不知怎么就叹气,然后他就摸我脑袋……我想起妈妈以前把下巴摩挲着我的头……

    我也不知道那一会我怎么会想起那么多——想着妈妈,想着爸爸,想着那些兄弟姐妹们,那些后来的族人们,想着那个美丽的让我心酥软的雌性两脚,还有这个强大的让我仰望的两脚……啊,还有那个烤的香喷喷的四脚……

    我决定了,跟着这个两脚!我讨厌一个人这么不知道做什么的感觉!

    但是,不要奢望我会像同类们以前在我面前一样蜷起前爪,坦露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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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布清晰地记得他遇到那个银色异种的情景。

    打马飞驰,却忽略不了这狼的身影。

    独自走着,头昂的高高的,带着好似睥睨天下的傲气,一身银白色毛发随风轻扬,四爪部生出的一圈细长的毛发,看上去带着种难言的优雅和贵气。

    然后它停下来了,清澈如宝石般的金红色眼睛看着他,好像见到了熟人一样。

    然后他笑了,带着种熟悉的亲切,不由便想起小时那段永远难忘的奇异经历。

    没有说什么,手扬了扬打了个招呼。打破今天日落而息的计划,正好附近有个山洞,随手栓了马,入了山林费了番功夫打到了只不小的野猪,回来时,那狼已经在洞口等着他了,马在一旁不安的嘶叫。

    安抚了马,用随身的材料处理了野猪,在过程中,那狼带着无言的默契,静静看着他忙活。

    阿里布从没见过如此高傲又聪慧的狼。

    然后就是一番打斗。

    再然后,这只高傲的、聪慧的、看去从不会屈从任何人的狼,就这么施施然走到那位大宗师旁边静静地趴下了!他知道,这表示这异种决定跟从了!

    吕飞也是没想到这只狼会这么做,但是稳固的心神让他很快平复了——或许和自己自小成长在山野之间,带着自然的气息有关?罢了,就当又养了只宠物,回头看看雯雯喜不喜欢——小时候兄妹两养过几只猫狗,可惜陆续死去走丢,那只聪明的大黄丢失的时候雯雯还哭过一场呢。

    笑笑,和陆续坐下的风雷和恭谨的公子哥们闲聊着,就着小点心品着茶茗,左手随意摩挲着银狼的头背,顺滑的手感真好。

    而那银狼,趴在自己前足上,舒服地发出呼噜声,不知道的还真就如一只大狗般——略略听闻过的众公子哥们,没有经历过那场黑夜搏杀,也想像不出这银狼的凶焰,只是羡慕看着吕飞手下这卖相绝俗的异种。

    阿里布愣怔片刻,心情复杂的摇摇头,专心烤起了野猪。

    本来就差不多好了,又抹了最后一遍材料酱汁,烤了片刻,浓郁的香气很快充满了整个洞穴——塞外部族在烧烤上真是独具匠心,很多材料中原都未必有,烤制手法也是别有一格——众人不禁吸吸鼻子,连那狼也是睁开眼看着那秘制山猪,眼睛发绿。

    阿里布站起身,走向前向吕飞行礼:“大人,请借盘碟一用。”

    随从们怒目而视——这厮,占着洞内的地方,败了也不出去,吕公子客气也就罢了,竟然还觍颜求借餐具!

    吕飞含笑点头应允:“好!”示意下人们拿东西。

    不提仆人们不情不愿,吕飞感觉现在就碰上这么个高级武者,真是很幸运,将来的征途,超级武将不可缺少啊!其实很想现在招揽,但一来初识,自己现在其实可说籍籍无名;二来一堆外人在身边;三来,此人却是胡人……此行目标的大阻力。虽然如此,也不妨碍吕飞现在就结个善缘,方便以后行事。

    吕飞兴致颇高地盘算着——若此行顺利,塞外一番乱七八糟,或许能……

    阿里布熟练地取出随身小刀,先割下前足,分得细细的,再里脊、五花等细嫩、肥瘦相间的优质部位切下在盘中分好,然后又是后足、臀(河蟹)尖等部位却没细分,拿回来,将盘子在吕飞、风雷、银狼面前放好:“大人,请品尝!足下,请!”

    吕飞微笑点头致意,风雷则站起来回礼:“多谢!”然后阿里布温柔看了银狼一眼,走回去坐下,取出一旁的钩镶(盾牌,汉军重步兵和环首刀配合使用的),将野猪剩下部位随意切割了,大口开吃,对其余人理也不理——如银狼,才不管谁呢,立马口爪齐出,放口大嚼。

    众人目瞪口呆,却恍然,原来如此!

    “哈哈有趣!”三人相视而笑,此人高傲得很有性格。

    “来人!将些热茶清酒拿于这位勇士——万勿推辞!”吕飞对闻声赶来的仆人吩咐,又和声对阿里布说道。

    阿里布忙站起致礼,心下感激。

    这位是绝无仅有的大宗师,自己以弟子礼奉送饮食本就是应该的,能收下自己的东西便是让自己与有荣焉,何况还有郑重的回赠。

    这时节虽不像宋明时那么重文轻武,也是未经乱世,诗礼世家轻视武夫,世家大族本就高人一等,碰上他这样的草芥本就可以无视——不见大宗师王越偌大声名,众豪门一样不看重,钻营几年,仅只走通门路偶尔去皇宫教习皇子一二;或如黄忠,太平时做了个守门的城门校尉许久,以到三国乱世,搏得五虎上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