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炮灰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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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箭如雨般的洒下,身边的许多同伴都在这第一波箭雨的攻击中,永远的倒下了。

    康斯用木盾挡住几支射向自己的利箭,眼角撇了一下,被自己踩在脚下,已经倒下的同伴尸体。他并没有什么感觉,反正自己也有这么一天的时候。

    随着部队越来越接近敌军,和那越来越稀少的箭雨,康斯明白,现在要留意的是第二波长枪兵的攻击了。

    康斯是崎红国边境部队第九军团的一名轻步兵。他今年有多少岁了,他不知道。因为他从懂事的时候起就是一个人,是一个不知道自己的家人、不知道自己的故乡、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年龄、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无依无靠的孤儿。

    他的名字还是在刚懂事时,流浪到一个村子,听到一个小孩唤他的小狗,才想到要为自己起个名字,但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一个好听的名字。最后只好借用那只小狗的名字——康斯。也就是说他的名字,是狗的名字。

    至于姓氏,康斯没有去想,大陆上众多的平民都无法拥有姓氏,更别说孤儿出身的他了。

    一个孤儿为了生存,能干什么呢?

    年幼时,为了捡些残羹剩饭果腹,得忍受众人的蔑视和打骂,特别是那些小孩的嘲笑和戏弄,还要躲避那些只敬罗衣的恶狗追咬。睡觉时则靠在人家的墙脚,缩成一团度过,不过总是被人赶走罢了。

    到了冬天,晚上就不敢睡觉了,害怕自己自此一觉不醒。只好拼命的跑呀跳啊,让身体能暖和起来。

    只有在白天,太阳出来时才爬上树睡觉,因为白天在地下睡觉,根本不知道将会遇上什么事情。

    可以说他的幼儿时期就是这样度过的。

    等年长一点的时候,他开始在野外挖野菜和捕抓小动物来吃了。自从他拥有自力为生的能力后,他就再也没有捡那些残羹剩饭来吃过,野外就是他生活的全部范围。

    不知为何,他从来没有对那些蔑视他、欺负他的人产生仇恨。他从来不向别人乞讨,也不吃那些可怜他而施舍给他的食物,当然他更不会去偷去抢。

    为这事,许多乞丐都说他脑袋傻了,有人施舍为何不要?但康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吃别人施舍的食物。

    虽然他没有读过书,也没人教育他,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自然而然的练了一身的傲骨和处世不惊的态度。

    在野外不知生存多少年后,他流浪到了崎红国。崎红国正在和邻国黑岩国交战,急需大量的士兵。他那在野外生存锻链的体格,和他那历经风霜而显得成熟的脸,被征兵的军人看中了。

    当他被捉壮了的士兵抓住后,毫不反抗的参军了。可能他厌倦了流浪的生活,也可能他找不到自己能干的工作吧。

    他就这样的当了兵,并把自己当兵的那一天,当成是自己的十八岁生日。大陆历一七三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可能这年龄与真实的年龄相比会太小或者太大,但不管怎样,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年龄和生日了。

    康斯身上穿着麻布衣,右手一把普通的长剑,左手一块由数块木板并成的盾牌,标准的轻步兵的装备。虽然简陋,但没办法,因为轻步兵都是由军队抓到的无业流民和普通罪犯组成的,完全是用来消耗敌方人数与士气的工具,是每次战争中都要冲锋在最前线的炮灰部队。

    康斯的兵器在军中算是不错的了,也多亏他是老兵才能拥有金属武器,要知道他初阵时,手里拿的可是削尖的木棍。

    康斯看看身边又少了几个眼熟的同伴,就知道这些人已经死去了。这些事在这三年来已经看惯了。

    二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能够在三年的战争中,而且是在身为炮灰部队参与最前线的战争中安然活下来,这对当事人来说,则是一段漫长的时间。

    当第一次参加战斗时,看到刚才还在身边喊叫的伙伴,脑袋一下子就被人砍成两半,脑浆四射。而那个砍人的敌人,又马上被人在肚子开了个洞,里面的肠子啪啦、啪啦的掉出来。最后这个一脸不敢相信,一边抓着肠子往肚子里塞,一边大喊的敌军士兵,则被康斯用削尖的木棍刺穿了喉咙。

    对于这些足以让普通人恶心得呕吐、恐惧的大喊大叫的场面,康斯完全没有任何感觉,因为比这更恐怖的事情,在他流浪的时候都看过,而且看得多了。

    所以当他手中的剑,刺中眼前敌人的脖子,看到对方怀着不甘的眼神倒下时,他的心里只有:“等下我也会这样”的感觉而已。

    康斯在这三年里没有学到什么知识,也没有时间去学知识,当然,自己的名字和数字的简单知识是学会了的。

    这场崎红国和黑岩国的边界战争经历了三年还没有打完,但却消耗了无数士兵的生命。这次攻击敌人,下次则防守敌人的攻击。

    三年来都是重复着这样的战斗,双方牺牲的士兵都是廉价的轻步兵,那些主力部队则好好的待在后方。

    虽然战争的起因,是两国交界处原始森林内一处矿藏的归属,可那个矿藏就算藏量非常富足,却也不是什么稀有矿物,根本不值得两国花费如此巨大的代价去争夺。

    当然,康斯明白,这只是自己和普通士兵的想法而已,上面的高层有各种充足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一定要拥有那处矿藏的。

    敌方的长枪兵出动了,无数明晃晃的枪刀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当然,更多的则是削尖的木棍而巳。只是这种木棍顺着地势直冲下来,可以轻易地把一个身穿轻装盔甲的军官刺个穿透,更不要说只有一身麻布衣遮身的轻步兵了。

    康斯吸了口气,握紧了手里那把卖到铁器铺只能值几枚铜币的长剑。

    康斯虽然认为自己的生命很贱,什么时候死,死在哪里都无所谓。但人的本能是爱惜生命的,所以他这二年来,其他东西没学到多少,但杀人的技术却学了个精透。

    敌人嗷嗷叫着的冲下来,可以看清那些敌人狰狞的脸孔了。可以想像得到他们紧握着的长枪,都瞄准了自己这些敌人的胸口,恨不能把自己这些敌人给穿个透心凉。

    康斯没有时间思考自己是不是恨对方,在战场上完全没有什么仇恨的,目的只有一个——消灭敌人。

    他身子一晃,一柄长枪擦身而过,落空了。在那名敌人还一脸可惜的时候,康斯的剑非常轻松的顺势割开了他的喉管,一股激昂的热血立刻向天空喷洒。

    敌人刚倒下去,马上又有一柄长枪狠狠的往他的肚子刺来,那是后面的长枪兵。

    战场上,大家都只注意自己前面和身旁有没有敌人。根本不去理会,也不可能理会四周的环境,特别是在冲锋的时候。

    康斯又是侧身一闪,惊险的躲过这么一击。没有理会被划破的衣服,也没有看对方一眼,抽出躲闪时顺手剌入那人胸口的剑。然后,握紧剑,又迎上出现在面前的一名敌兵。

    三年,一千多的日子,三分二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杀人、被杀、受伤、养伤、训练、冲锋、撤退,双方七兵的生活就只有这几样,可以说脑里充满了刺激、恐惧、痛苦、麻木、厌倦的这些感觉。

    康斯已经杀了八个敌人,自己左手臂也被刺了一枪。

    那把金属枪头原本是要刺往自己喉咙的,危急巾忙用带有木盾的手臂挡住。幸好有木盾挡了一些冲力,如果不是的话,手臂就不单单是被刺伤那么简单了。

    当然被刺的同时,也把剑刺入对方胸口,用一只手受伤,换来八条人命真是太值得了。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康斯随同大部队攻上了山坡,敌军的轻步兵大体全灭,剩下的不是投降就是逃走了,投降的普通亡兵如果没有钱赎回自己的话,那么他们的余生将在胜利者的矿场度过。

    至于那给崎红国部队带来最大伤害的弓箭兵,早在崎红国部队攻击黑岩国刀剑兵的时候,就已经撤退了。

    这时敌方全军撤退的号角响起了,康斯完全没有惊讶,他知道自己这方的主力出动了。而那些黑岩国可说完好无损的主力部队,将会马上如潮水般的退回边界。

    康斯所属的部队没有前去追杀,三年来都是这样,打一阵子,一方的主力出动,另一方就马上撤退。接着那好像胜利的一方,在占据矿藏不久之后,上次失败的那方就会开始反击。然后上次胜利的一方正上次败方的主力出动后,就会开始撤离矿藏的退回来。

    崎红国和黑岩国就是这样,反覆替换的扮演着胜利者和失败者的角色。

    站在山坡上的康斯,抬头看了看蔚蓝天空上飘浮着的白云。叹了口气,绷紧的神经松了下来。

    从有记忆以来,他就喜欢上看天空,看那蔚蓝的颜色,看那变幻莫测的云朵,看那漆黑莫名的夜空,看那洁白浩然的明月,看那无以计数的星星。

    虽然不知为了什么,但是看到那无边无际的天空,心情就会非常的舒适、安详,好像—切痛苦烦恼都因此消散而去。

    康斯被战场上响起胜利的欢呼声惊醒,他低下头没有欢呼,只是扔掉那把已经有了裂痕的长剑和木制盾牌,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把不知道是哪个敌军军官掉落的、外表完好的刀,佩在身上,往远处自己所属部队的旗帜处走去。

    康斯对武器没有任何偏好,几乎所有的制式武器他都可以熟练使用,这也是在战场上锻链而来的。在战场上,一旦武器损坏了,根本不可能寻找合适的武器,只能随于抓起身边的任何一件武器杀敌护身。

    康斯没有去捡敌方的兵器,虽然崎红国军队中,足以获得敌方的兵器多寡来决定个人功绩的。而这敌军兵器,是不管你是如何弄来的。但康斯却跟本不会去在意这些事情。

    在所有幸存的人都俯身去捡武器的时候,只有康斯一人昂首走着,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但那些人没有理会,拼命的在地上寻找着武器,要知道削尖的木棍可不算武器,只有那些金属制造、现在还算完好的兵器才算。

    这些金属武器代表着士兵的赏银多不多,能不能成为装甲步兵的关键。

    装甲兵跟轻步兵相比,不但配备了重型的盔甲、锋利的武器,而且待遇上更是天差地别。这是每个轻步兵渴求的目标,一来可以更安全,二来可获得更多的薪金。

    康斯知道地上这些倒下的尸体,不论是同伴的还是敌人的,都不会有人去处理。只有刚好看到自己朋友的尸体时,才会有可能拖去埋掉。不过这些尸体的大部分脸孔,要么被人踩烂,要么被砍烂、捅穿,再加上满山遍野的尸体,如何辨认自己的朋友呢?

    虽然这些尸体没有人去处理,但还是会消失的。因为还有不是人的清洁工。

    康斯抬头看了下在天生盘旋的一大群秃鹰,这些家伙都习惯了聚餐的时间了。也许因为它们的存在,这片常年交战的土地上才不会出现瘟疫。不过这方面也许是军团高层派人处理的结果,但康斯并没有看到过有谁受命去处理那些尸体。

    叹了口气,撕下身上一块衣服,包好手上的伤口。他可不会去撕尸体身上的衣服,就算身上这身是自己剩下最好的衣服。

    当然,其他存活下来的人,免不了搜刮死人身上的钱财,这可是士兵们唯一能够弄点外快的机会。

    他慢慢的走回自己所属部队的旗帜下,此刻,旗帜下已经有数百名士兵抱着许多武器、拥挤在一起的喧闹不已。

    联队旗帜下,被士兵拥簇的人是联队书记官,这些抱着许多兵器的士兵,正一边等待着登记自己的功劳,一边谈天说地。

    “嘿,你弄了多少把武器啊?我可是有五把呢。”

    “你好运,我才搞到三把呢。”

    “从死尸上搞到多少钱了?”

    “呸,鸟毛都没几根,大都和我一样,上战场前就把钱送给随军营了!”

    “喂,有没有听到我们军团哪个士兵抓到贵族了?”

    “工兵抓贵族?别说笑了,贵族是不会出现在战场上的,就算他们不知死活的出现在战场上,并且非常倒霉的被我们俘虏了,我们士兵能够跟他们要赎金吗?我们那些旅队长、师团长,早就把他们抢去好酒好肉的招待了。”

    “妈的,本来按照规矩,谁俘虏了贵族谁就可以得到赎金的,可都被那些上司抢走了!”

    “就是!贵族也就算了,毕竟身分不同,可那些俘虏的普通士兵,也被上面统一收上去了,搞得我们想捞点外快都没有办法!”

    “嘿,别想不开,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的。”

    “嘿,这次联队长可是乐开了怀,他手下的五个大队长都挂掉了。”

    “我就不信他能乐得起来,他的那些中队长不也跟着完蛋了,就是小队长也差不多死光了!”

    “嘻嘻,这也是没办法的,谁叫这些军官都穿得很花俏,那么惹眼,敌军的那些弓箭手怎么可能放过他们呢?”

    “嘘,别大声嚷嚷,让人听见就不妙了。”

    “怕什么,团队长可没行那个工夫来我们这呢。”

    话虽这么说,但士兵们的讨论也转移了话题。

    康斯没有挤前去,他现在要去联队所属的辎重队军需官那里,要点止血药,好止住手臂伤口那不会停止的出血。虽然眼前这数百人看起来满多的,但康斯知道,这场战争自己的这个联队已经减员过半了。

    崎红国军制是一个联队有五百人,有五个大队、十个中队、五十个小队,小队是军中的基本单位。而跟自己一小队的人,早在战斗前的那波箭雨中消失殆尽了,这种事在三年来不知道经历了乡少次。

    按理和按功劳,他早就该当大队长了、可惜一来他不会巴结长官,二己不在意这些事,所以三年了,他还是个小兵卒。

    他刚想寻找军需官的时候,被人喊住了:“康斯,你这次杀了几个呀?”

    不用回头,康斯也知道叫他的人就是那个书记官。

    记得刚入伍没多久,就遇到了一次敌人劫营的战争,那是敌军第一次劫营,也是这三年来唯一一次的劫营。而在那次战争中刚好救了书记官一次,以后他就老是在战后询问自己的功劳。也不用拿武器给他看,自己说多少就写多少。

    不过可以肯定书记官有多写的,因为自己在每个月底领钱时,总是比其他人拿多很多。

    康斯连头都没有转过来的说出:“八个。”两字,就迳自走向了不远处正指挥着辎重兵搬运整理物资的军需官处。

    在书记官身旁围着的一个士兵,看到书记官在本子上写了个八字,不由得不满的叫道:“你怎么不验一下他的兵器就写上了啊?”

    书记官不屑的瞟了那士兵一眼,没有说话。

    那士兵看到书记官的神态,有点怒火上身,也忘了双方的身分区别,卷起袖子就想开骂,不过却被一个冰冷的声音打断:“你是新来的?”

    那士兵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手里提着数件金属兵器、身形彪悍的大汉,正一脸凶神恶煞的盯着自己,看到那眼神,不由得吞吞口水,有点结巴的说道:“是……是又怎样?”

    彪悍大汉一脸不屑地说道:“哼!那就怪不得了。告诉你!康斯从不捡敌人的兵器,也从不说谎,在我们这联队里面是谁都知道的,所以他说八个就是八个!”

    “呃……谁能证明他杀了八个人啊?”那个新兵虽然有点被吓住了,但还是忍不住不忿的说道。

    但他没想到这句话会惹起众怒。

    “我!”

    “我能证明!”

    “我们能证明!”

    四周好几个模样强悍的老兵都大叫起来,并且围住了那个新兵。

    而那个彪悍的大汉,更是大怒,一把抓住新兵的脖子,像捏着一只小鸡似的捏着他推开人群,冲着书记官喊道:“书记官大人,让这新丁见识一下咱们战神最厉害的功绩!”

    而那书记官听到这话,一脸笑意的翻开手中的笔记,摆到了新兵面前。

    那彪悍大汉指着笔记中的一行字喊道:“认不认识字啊?看清楚点!三十九人!这是老子跟在他后面,帮他数的!当时问他,他说是十九人,是我替他更正的!你不会说老子说谎吧!还有他可是俘虏过三个勋爵、一个男爵的人,要不是被人抢了功劳,他早就是贵族了!”

    那新兵看了一下纸上三十九这个数字前面,确实是有一个被划掉的十九的数字。

    虽然惊讶,虽然还是有点不相信,因为没有一个普通士兵能够在一场战争中独自消灭三十九人的,更不用说俘虏贵族了!但看到四周老兵的眼神,这个新兵明白自己不开口道歉的话,以后的日子将会很难过的。

    聪明的他当然不会选择让自己难过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