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的是,纳杰夫在十月十八日批准了由国防部与总参谋部提交的装备采购方案。
采购规模非常庞大,陆海空都有份。
陆军部分主要是三百六十辆24式主战坦克、七百八十辆27式步兵战车、四百八十门23式一五五自行榴弹炮、三百门25式一二二火箭炮与一百八十门28式三三零火箭炮,包括转让24式坦克、27式战车与23式自行榴弹炮的生产专利,以及在埃及组装部分坦克战车,合同总金额为七千八百亿元。
海军部分主要是从中国海军购买两艘护卫舰与四艘潜艇,均为在二零三零年后服役的新式舰艇,且在交付之前,将根据埃及海军的要求进行改进,配套装备则为三十二条重型鱼雷与九十六枚防空导弹。因为中国海军以半卖半送的方式交付六艘舰艇,所以合同总金额只有六百八十亿元。
空军方面,主要采购项目是六十架J-30I,即针对埃及的出口型,降低了战术指标,去除了部分昂贵的电子设备,单价在J-30的基础上减少了百分之二十五,也避免遭到出口禁令限制。此外就是四架大型战略预警机、六架战术预警机与六架电子侦察机。为了增强防空能力,埃及空军还采购了八套远程防空系统与二十四套野战防空系统。主要项目仍然是对已有战斗机的现代化改进,特别是数百架J-22与J-22M的中期延寿改进,以及部分J-10的最后一次大改。因为项目众多,都是高价值装备,特别是J-30I,所以合同总金额高达一万六千五百亿元。
此外,埃及特种部队司令部还采购了部分装备,合同金额在一百六十亿元左右。
四笔合同,总金额高达二万五千二百亿元,相当于埃及在二零三四年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四十八。如果以埃及在同一年份的军费开支为准,即便全部拿来采购装备,也需要十五年才能完成。
显然,埃及没有这个经济实力与财政实力。
按照双方最终达成的协议,合同金额将分二十年支付,其中百分之六十以工业产品、化工原料、运河通行费、以及中资企业在埃税收与贸易关税等方式支付,百分之十五以黄金等贵金属支付,剩余百分之二十五以人民币支付。中国军火企业在二零三七年底交付第一批装备之后,埃及将首先支付百分之十五的硬通货,以及现金的百分之三十,其余款项由中国政府以信用担保方式提供年利率为百分之二点五的低息贷款,埃及用财政收入做抵押,在未来十九年内分期支付。
这么一来,埃及政府从二零三八年开始,每年只需要支付大约二百五十亿元。
当然,中国企业也没有吃亏。除了易货贸易之外,中国军火企业还可以转让在埃及的既得利益,让其他企业扩大在埃及市场的占有率。比如通过税收抵押,中资企业在埃及的税率将远远低于其他外资企业,甚至低于埃及的本土企业,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也就有更强的竞争力。
当时,双方签署的只是意向合同,不是正式合同。
按照中方提出的要求,在拯救行动结束之后,也就是二零三七年第二季度,才签署正式合同。
对埃及来说,这也没什么。
即便在二零三六年签署正式合同,中国军火企业也要到二零三七年底才有能力交付第一批装备。原因很简单,在二零三七年第一季度之前,中国军火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完成拯救行动的生产重任,然后需要调整生产结构,为中国军队的武器装备进行全面维护,最后才轮到对外贸易。
几个月的缓冲期,对埃及来说也没有坏处。
在此期间,埃及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采购项目,或者是调整采购方式。
最重要的是,在这几个月之内,埃及军队将进行结构调整。
这也是牧浩洋留在开罗的主要原因。
十月底,在纳杰夫总统的一再催促下,牧浩洋拿出了第一份改革方案,即对埃及陆海空三军的指挥结构进行全面调整,建立统一的联合作战指挥体系,不再严格区分军兵种,以此提高军队的作战效率。
因为只是外来军事顾问,所以牧浩洋没有提到人事变动。
到底怎么改,是纳杰夫的事情,牧浩洋只负责提供建议,不参与改革行动。
让他倍感欣慰的是,纳杰夫采纳了他的建议,即首先调整指挥结构,暂时不对人事安排做出变动。
与中国的军事改革一样,埃及的军事改革,最“受伤”的是陆军。
在建立联合作战指挥系统的过程中,陆军的地位肯定会降低,空军与海军的地位将相应提高。因为埃及不是海洋大国,也没有多少需要保护的领海,所以埃及海军在改革中获得的利益并不多,真正的受益者是空军。
增强空军与提高空军的地位,也是纳杰夫的基本认识。
在第三次与第四次中东战争中,阿拉伯联军败得最惨的不是陆军,而是空军。以色列能够称霸中东地区,除了拥有一支能征善战的陆军之外,与其强大的空军,特别是攻防兼备的打击能力有密切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讲,如果不能在空中战场上击败以色列,就别想在地面战场上取胜。
为此,埃及军事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打造一支能与以色列空军匹敌的空中力量。
从装备采购上也看得出来,空军才是真正的重点。
对埃及空军来说,最关键的采购项目就是六十架J-30I。
与绝大部分中小国家的空军一样,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埃及空军不可能像中国空军那样,以任务分配的方式来建立空中力量,即同时装备专用的制空战斗机与多用途战斗机,只能装备一种较为先进的战斗机,以适应各种作战需求。结果就是,多用途战斗机成为必然选择。
在引进J-30I之前,埃及空军的J-22与J-10都是货真价实的多用途战斗机。
虽然在中期改进中,特别是后继采购的J-22M更多的面向制空作战,但是与专业的制空战斗机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严格说来,除非按照J-25M的标准对J-22进行改进,不然埃及空军没有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制空战斗机,即便是J-22M,也很难在以色列的制空战斗机面前取得优势。
相对而言,埃及的对手就完全不同了。
以色列空军不但有数百架F-35I与F-22I,还是F-44的首个外销对象。如果F-44项目不再延迟,以色列空军将在二零三七年、或者二零三八年,成为全球第三个装备第五代制空战斗机的国家。虽然根据以色列国防部在二零三四年公布的消息,F-44的首批采购数量不会太多,但是跨代的优势很难用数量弥补。如果埃及空军没有第五代战斗机,在未来战场上就很难夺取制空权。
正是如此,埃及空军才把J-30I放在了首要位置上。
为了这六十架战斗机,埃及空军可以说是不惜血本。要知道,作为第一批外销的第五代战斗机,J-30I不但在性能上有所降低,比如换上了J-25M的雷达,而不是标配的多模式火控雷达,价格上也极为昂贵,六十架的综合采购成本高达六千六百亿元,相当于每架一百一十亿元。
这有多贵?
对比一下就知道了。中国海军出售的两艘二艘护卫舰,单价也不过一百亿元。
当然,J-30I绝对是物有所值。
暂且不说埃及不可能从其他国家获得第五代战斗机,就从战斗力上讲,六十架J-30I绝对能够改变中东地区的战略平衡。如果以色列仍然按照原先确定的计划,首批采购二十四架F-44,那么在二零三八年,埃及空军将获得明显的空中优势,打破已经被以色列空军垄断了数十年的制空权。
对以色列空军来说,没有制空权不但没有胜利,连生存都不大可能。
埃及空军采购J-30I,产生的第一个影响就是迫使以色列在二零三六年底宣布,把F-44的采购规模提高到八十四架,并且在二零三七年底之前接受第一批四十八架,在二零三八年六月底之前接受第二批三十六架。要知道,按照F-44的研制进度,最快也要到二零三七年第四季度才能量产。也就是说,F-44很有可能首先装备以色列空军,美国空军将为此推迟列装。
埃及首先发力之后,中东地区的军备竞赛在所难免。
让牧浩洋有点惊讶的是,在敲定了军购合同之后,纳杰夫非常大方的把三百多架J-10I援助给了叙利亚,而当时中国军火企业正在向叙利亚推销最新型号的J-22M。为了消除中国的愤怒,纳杰夫亲自出面,说服叙利亚采购了一百二十架J-22M,并且连带采购了大批弹药设备。
受此影响,在二零三七年,几乎所有中东国家都加入了军火采购行列。
当然,影响不止这么一点,土耳其也积极扩充军备,连带希腊开始扩充军备,结果欧盟都受到了影响。
这些都是后来的事情了。
忙到十二月底,在把第一套战争方案递交给纳杰夫后,牧浩洋接到腾耀辉的电话,随即启程回国。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