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军的基本情况有了全面了解之后,牧浩洋还借阅了日本海军的情报资料。
与中国海军相比,日本海军的建设目的性更加明确。
在整体实力不如对手的情况下,日本海军把重点全部放在了舰队上,基本上没有考虑兵力投送能力。
这也可以理解,作为岛国,日本首先就得考虑制海权。
只有在掌握了制海权之后,日本才能确保本土安全,也才有能力利用制海权,向海外投送兵力。
在制海权都保不住的情况下,打造实力强大的陆战队没有任何意义。
事实上,日本海军陆战队的规模非常,仅有三万人左右,而且作战部队只有四个编制不到五千人的陆战旅。
在作战使用上,这四个陆战旅的主要任务是守卫外岛。
与中国不同的是,日本几乎把所有赌注都押在了海军身上。也就是说,日本可以用更多的军费来打造一支强大的舰队。
必须承认,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优势。
在日本海军中,核心力量仍然是航母,而且是正在建造的“飞龙”级核动力航母。
按照二部获取的情报,“飞龙”级将分两批建造,第一批的“飞龙”号与“苍龙”号已经在二零三零年,先后在神户与大阪造船厂下水,预计在二零三三年初完成舾装,在二零三三年底服役。第二批的“翔鹤”号与“瑞鹤”号(与在第一次印度洋战争期间战沉的两艘型航母同名)在二零三一年底也已下水,舾装进度比第一批快得多,预计也将在二零三三年完成,预计在二零三四年服役。
只是,二部在另外一份情报中提到,日本很有可能增加“飞龙”级的建造数量。
如果神户造船厂与大阪造船厂没有别的大型战舰的建造任务,那么在二零三二年底,日本海军很有可能增加两艘订单、甚至一次增加四艘订单。因为“飞龙”级也采用了模块化设计理念,所以基本船体与任务模块的建造工作可以同时进行。根据二部的分析,以日本的造船能力,加上已经建造了四艘,第三批“飞龙”级的船台周期能缩短到两年之内,甚至有能力减少到一年半。如此一来,第三批“飞龙”级很有可能在二零三四年中期到二零三四年底之间下水。一切顺利的话,这些航母很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完成舾装。只要解决了舰员培训问题,就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服役。
当然,这是和平时期的最佳情况。
如果战争威胁迫近,日本肯定会疯狂扩充海军舰队,也就有可能在战争爆发前,再获得两艘、甚至四艘超级航母。
果真如此的话,对中国海军来说,这绝对是个非常巨大的威胁。
要知道,到二零三五年,中国海军最多只有六艘可以作战的航母,而且其中两艘是中型航母。
所幸的是,“飞龙”级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强大。
在项目审核阶段,日本希望得到美国的技术援助,甚至提出从美国购买“福特”级航母的设计图纸,并且花巨资引进一些关键技术,比如舰用核反应堆,结果因为美国设置了过高的技术门槛,而没能如愿以偿。
随后,日本转向英国,设法从英国获得了建造大型航母所必须的技术支持。
与此同时,日本在舰用核反应堆项目上投入了近四百亿美元,开发出了功率为一百兆瓦的自然循环反应堆,达到了装备十万吨级航母的基本要求,并且以此为基础,开始设计“飞龙”级航母。
到了这一步,美国回心转意,表示愿意向日本提供建造核动力航母的必要技术。
只是,美国只答应提供“尼米兹”级的基本技术。原因很简单,“福特”级是美国海军的主力航母,而“尼米兹”级属于淘汰产品,最后一艘“尼米兹”级、即“布什”号预计在二零四五年推移,比设计使用寿命提前了十年。在日本开始设计“飞龙”级的时候,美国海军只有六艘“尼米兹”级在役,而且“罗斯福”号还是训练航母,拆除了所有用于作战的电子设备。
问题是,日本拿不出比“尼米兹”级更好的设计方案。
要知道,在此之前,“赤城”号采用的是“鹰”级的技术水准,只是在部分系统上采用了新式设备。
即便日本能够单独设计出大型航母,也不会比“尼米兹”级更加先进。
关键是,在英国提供的技术支持中,没有包括核动力部分。也就是说,日本海军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设计核动力战舰。
经过讨价还价,在二零二七年初,日本拿到了“尼米兹”级的设计蓝图。
随后,在美国工程师的帮助下,承担主要建造任务的神户造船厂对“尼米兹”级的设计图纸做了改进。
这就是“飞龙”级的基本面貌。
必须承认,经过改进之后,“飞龙”级的作战能力肯定超过了“尼米兹”级。比如在动力系统上,“飞龙”级的核反应堆来自A5W,而不是“尼米兹”级使用的A4W,不但输出功率提高到了一百二十五兆瓦,堆芯寿命还延长到了三十五年,基本上达到了舰体的最大设计寿命。
在飞行甲板布局上,“飞龙”级也更加接近“福特”级。比如只有三部飞机升降机,其中两部设在右舷舰岛前方,第三部设在左舷。在弹射器的设置上,因为采用了最新的电磁弹射器,弹射效率提高了三分之所以减少到了三部,在斜角甲板前端只有一部弹射器,确保在回收战斗机的时候,仍然能够达到正常情况下三分之二的出动率,大幅度提高了舰载航空兵的作战效率。
说得形象一点,“飞龙”级是有着“福特”级外表的“尼米兹”级改进型。
在综合作战能力上,“飞龙”级远不如“福特”级。
比如,在机库与弹药库的设置上,如果按照“福特”级的方式进行改进,就要对舰体内部结构做出全面调整,工作量不压于重新设计一种航母,而且美国也不可能帮助日本设计出如此先进的航母。结果就是,受机库与弹药库设置影响,“飞龙”级的航空出动效率仅比“尼米兹”级有少许提高,而“福特”级与“尼米兹”级的最大差别就在航空出动效率上,两者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正常情况下,“飞龙”级的载机量在九十架左右,如果提高多用途战斗机的数量,并且在飞行甲板上系留战斗机,能在必要的时候把载机数量提高到一百二十架,只是出动效率必然大幅度降低。
从航空作战效率上讲,“飞龙”级与“长江”级相差不大。
比如在采用“潮汐作业法”的情况下,“飞龙”级的设计指标是一次出动四十八架战斗机,而“长江”级能够达到四十架,且经过了实战考验。在持续出动能力上,“飞龙”级的日出动量为二百二十架次,而“长江”级为两百架次,在高强度作战行动中甚至达到过二百四十架次。
与“昆仑山”级相比,“飞龙”级就差得太远了。
正常情况下,“昆仑山”级能一次出动四十八架战斗机,采用“潮汐作业法”后,能出出动六十架。在不影响持续作战的前提下,“昆仑山”级的日出动量为二百四十架次,最高能超过三百架次。
从航空作战能力上看,“飞龙”级大概相当于“昆仑山”级的百分之六十五。
也就是说,六艘“飞龙”级才顶得上四艘“昆仑山”级。
如果算上两艘“长江”级,中国海军在只有六艘航母的情况下,制海作战能力不比拥有八艘航母的日本海军差。
当然,日本海军能不能赶在战争爆发前建成八艘航母,还是个很大的问题。
如此一来,“赤城”号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如果日本海军无法抢先建成第三批“飞龙”级,在二零三五年的战争中,“赤城”号将成为左右战场平衡的关键力量。说得直接一点,如果日本海军把“赤城”号派往印度洋,在西太平洋上就别想获得兵力优势。
为此,在建造“飞龙”级的时候,日本海军花了不少力气对“赤城”号进行改进。
重点就是提高“赤城”号的航空作战能力。
因为“尼米兹”级的基础设计来自“鹰”级,“赤城”号又以“鹰”级为蓝本,所以在改进“赤城”号的时候,日本海军大量利用了建造“飞龙”级开发的技术,比如换上了全新的飞行甲板。
结果就是,“赤城”号成了常规动力版的“飞龙”级。
除了续航力与持续作战能力有所欠缺之外,在其他方面,“赤城”号不比“飞龙”级差多少。如果在西太平洋上作战,而且以制海为主,续航力与持续作战能力不是大问题,关键看舰队指挥官怎么应用。
由此可见,即便保守估计,日本海军到二零三五年也将拥有五艘大型航母。
因为中国海军有两艘中型航母,所以从账面上看,日本海军至少追平了中国海军,有足够的能力在海战中重创、甚至击败中国海军。
只不过,舰队作战中,航母并非唯一的作战力量。
一支完整的舰队,还应该包括多种护航战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