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刀脱手,他努力地睁大眼睛,想要看清这个才刚刚成年的孩子,他的刀下,不知死过多少亡魂,大汉骑兵、浑邪武士、月氏悍将……多少强敌曾经倒仆在他的刀下,但这个孩子,这个从草丛里钻出来的野孩子,竟要了他的命。
没有风,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血腥气味,蒙泰摸了摸满是血痕的手臂,四下望了望,六具敌人的尸体横七竖八,无主的马匹悠然自得,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的姑娘几个踉跄爬到另一个女子身旁,“小姐,醒醒啊,小姐!”
蒙泰看了一眼这主仆俩,便开始忙活自已的事,他把散落在地上的兵器全部捡起来,在六具尸体身上搜索了一遍,六个皮囊还装着水,六包干粮是草原人熟悉的牛肉干,别的就没什么。马,他赶跑了四匹,然后他牵了另外两匹走到两位女子身旁。
“你们是浑邪人?”
“是的,”穿着粗布衣衫的姑娘护在小姐身前,“你是谁?”
浑邪人跟浑邪人之间的交流没什么困难,蒙泰很快知道了她们的名字,小姐叫金铃,丫环叫莎莎,她们带着三名护卫在草原上骑马游玩,不幸遇上了这群土匪。
“他们不是土匪。”蒙泰将缰绳交到她们手中,随口说道。
“他们不是土匪?”两位姑娘惊异万分。
“他们,”蒙泰看了看她俩,“至少他们不是你们想像的那种土匪,他们是匈奴人,匈奴骑兵。”他的语气很平淡,但听的人再次表现出格外的惊诧。
“匈奴骑兵?匈奴骑兵怎么会跑到我们的地方乱来,他们——我们,我们不是盟友吗?”
“盟友?”蒙泰拿起对手的钢刀,把玩起来,“真是不错,好刀!”
“是啊,我们是盟友呀,他们的人怎么可以在我们的地方胡来,而且,还杀了我们的护卫,太不像话了!”金铃小姐已经从惊恐中恢复过来,小姐的脾气都上来了。
“是啊,他们太过份了,杀了护卫,甚至——甚至还是抢我们的小姐,真是岂有此理!”莎莎恨恨地看着地上的尸体,恨不得上去狠狠地踢上两脚。
“盟友?哼!”蒙泰收起钢刀,狠狠地踢了一脚草丛里的尸体,“匈奴人本来就是强盗,训练有素的强盗,他们骑着战马,挥舞马刀,整个草原,他们想要什么就抢什么,不要说我们浑邪人,就连他们自已的部族,也照抢不误。”
“可恶!”小姐瞪起双眼,咬着牙,右手紧紧攥住缰绳,满是泥污的脸上还带着孩子气。
莎莎走上去,用绣帕帮她擦了擦,又帮她整了整头发,看上去,真的不一样,太美了,难怪这帮强盗会起邪心,天使,难道真的是天使降临人间?蒙泰从来见过如此美丽的脸,他唯一能想到的词语就是天使,传说中的天使,是有着无上法力的,又怎么会被几个小强盗欺负?
当四目相接的时候,两个人不约而同地转头,小姐转过头对着丫环说:“莎莎,我们回去吧,天色已经不早了。”蒙泰转过头四下看了看,好像起了风,风不大。
“好的,小姐,我们走。”
“等等,”蒙泰走上去欲言又止。
“喂,你还有什么事吗?”莎莎挡在小姐身前,昂首挺胸。
“不是,我……”蒙泰,我们的大英雄,很显然缺乏语言组织能力,他的手使劲比划着,语言却始终没能跟上。
金铃皱着眉头好奇地看着他,莎莎向前大迈一步,冷冷地看着他,嘴角带着一丝冷笑:“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我们家老爷可是浑邪相当有权势的人,你可不要乱来!”
“别,别误会,”蒙泰深深地咽了一口气说道:“我是说这六具尸体,我们必须处理掉,如果让匈奴人知道他们的骑兵死在了我们这里,会很麻烦的。”
“不就是六个强盗吗?死就死了呗!”莎莎不屑地说道。
“我看蒙泰说的有道理。”小姐若有所思。
“什么道理,我看他呀,就是胡扯。”
“唉!”蒙泰看了看草丛里的尸身,叹口气说道:“你们可能还不了解匈奴人,别看这些骑兵整天到处乱跑,但实际上是很有规矩的,如果他们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回到营地,同伴就会出来寻找,弄不好会引来大批骑兵部队,到时候,我们这里就要遭殃了。”
莎莎不大相信,满脸不屑:“哼,瞎掰!”
金铃瞪了她一眼,接口问道:“那怎么办?”
蒙泰望着远处,低下了头。
金铃皱起眉头看着他,莎莎则扬起头笑道:“我看你还能玩出什么花样,哼!”
蒙泰轻轻抬起头,浓眉紧锁。
这的确是件很棘手的事情,六具尸体,怎么处理?
各位同学有没有兴趣思考这个问题?如何让这六个匈奴人从此人间蒸发,消失得无影无踪,或者找个什么好的理由能够让匈奴人相信这支骑兵小分队的死跟浑邪没有任何关联,记住罗,那时候的匈奴兵强马壮,可不能瞎忽悠,弄不好会死很多人的,这可不是春晚,说对说错大家一乐,匈奴的大军一旦杀过来,弄不好可要灭族的。
就地挖坑,埋了,简单省事。
我想蒙泰的脑子里第一个闪现的主意就是这个,要埋六个人,得挖一个大坑,且不说工程量有多大,当然这不是主要问题,蒙泰不缺力气,手上也有工具,从技术上讲,可行,但蒙泰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这是三月的大草原,要挖一个大坑,自然要毁掉一大片草丛,在仓促之间,草丛不可能恢复原貌,对于同样在草原生活的匈奴人,他们对草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一大片草丛被毁,很可能会触动他们灵敏的嗅觉,一旦让他们发现浑邪人悄悄掩埋了同伴的尸体,那将是灾难性的。很显然这样做有相当的风险,他实在不想让自已的族人面对凶残的匈奴马刀。
那么出现在蒙泰脑子里的第二个主意便是明泽湖,但很快这个主意被否决了,然后……那一刻,他想了很多,尽管他不是一个喜欢思考的人,但那一刻他真的想了很多,这不是儿戏,如果说刚才的战斗只属他一个人,那么剩下的就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了。
那一年,他十九岁,他还年轻,事实上他的确很年轻,但他必须想得多一些,冥冥中似乎有种力量在鞭策他,学会用一种宽广的胸怀去思考,学会用一种深遂的眼光去看,对于一个十九岁的孩子,这很困难。
更糟的是他的困难没人能懂,也包括他自已。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