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孟德相召(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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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厅里摆放着两尊用生铁打造而成的煤炉子,上面架设直通厅外,碗口粗细的烟筒。【

    煤炉子里,烧得是煤饼,使得屋子里温暖如春。

    黄月英挺着肚子,正坐在厅里和夏侯真说话。两年过去,黄月英和夏侯真也已经从当初清纯的少年,变成了成熟的妇人。夏侯真一身白裘,怀里抱着一个七八个月大的女婴,正笑嘻嘻的和黄月英说着闲话;而黄月英披着一件狐裘披风,颇有些慵懒的靠在榻上,不时的点头,偶尔还会插上一两句,发出欢快笑声。

    “阿福,你怎么过来了?”

    看到曹朋进来,黄月英好奇的问道:“仓舒他们刚下课,这会儿应该在校场习武吧。”

    “有子幽和信之盯着,没事儿。”

    曹朋说着话,便凑了过去。

    “月英,今天可有不舒服?”

    “只是晌午时疼了一阵,不过肖先生说没有大碍。”

    曹朋从夏侯真怀里接过了女婴,用脸颊贴着那粉嫩的脸蛋,狠狠的香了一下,惹得女婴咯咯笑起来。她还不会说话,但看得出,她很喜欢曹朋的这个动作……

    夏侯真在一旁看着,也忍不住笑了。

    初为人母的她,在刚生下女婴的时候,颇有些担心,害怕曹朋不喜欢女儿。

    不过现在看来,曹朋对女儿也极为疼爱。

    三年前,当曹朋和黄月英定下亲事之后,夏侯渊突然登门提亲。

    当时这件事情闹得可不小,黄承彦大发雷霆之怒,甚至要带着黄月英返回江夏。

    后来在孔融等人的劝说下,总算是留在许都。

    曹操也出面说项,最终使得黄承彦不得不点头答应。但是,在这个‘大小’的问题上,双方还是起了争执。黄承彦一开始坚持要黄月英做大,可夏侯渊却不愿意让夏侯真做小。那段时间,曹朋吓得不敢回许都,干脆跑去雒阳找陈群作伴。

    直到后来,曹洪跑出来出了一个主意。

    “分的什么大小?

    月英书香门第,才学渊博;小真将门之女,温良贤淑。索性不要设正妻,只立平妻便是。这样月英和小真也不必分大小,一样大……省的阿福夹在中间为难。”

    古代有三妻四妾之说。

    但实际上,却只有一个正妻。

    曹洪的意思很清楚,别设正妻了,否则非打起来不可。

    都是平妻,无分大小,谁也不比谁高出多少。后来又经孔融等人出面,这件事总算是平息下来。建安六年,曹朋返回许都,同时迎娶了黄月英和夏侯真两人。

    不久之后,在黄月英的建议下,曹朋又把步鸾和郭寰纳为妾室。

    建安七年初,夏侯真生下一女婴,取名曹绾。

    随后,黄月英也怀上了身孕,至今已有九个月的身子……

    两女相处的挺好,原因嘛……不管黄月英还是夏侯真,都不是那种性格很强的女子。

    加之当初曹朋入狱,二女时常接触。

    彼此间的关系也挺不错,如今在一起,倒也没有太大冲突。

    要说黄月英心里没有怨言那是瞎话!原本属于她一个人的宠爱,如今被两个人均分,换做谁,心里都会不好受。但夏侯真性子委婉,很能容让,一来二去,这怨恨也就少了许多,以至于到后来,两人就好像姐妹一样,丝毫没有什么隔阂。【

    对此,曹朋也是暗自庆幸。

    成亲后,黄月英和夏侯真各有爱好。

    黄月英喜欢奇淫巧计,在建安六年时,造出一种三锭脚踏纺车,效果极其出众。

    汉代时,纺车已经普及,但是以手摇纺车为主。

    黄月英在其父黄承彦的帮助下,利用偏心轮,在纺车制造上完成了一次改革,发明出三锭脚踏纺车,使得纺织的速度大大提高。不过,这种纺车尚未正式推广,曹朋还处于观望之中。只是在田庄小规模的投入,主要用于商业上的用途。

    建安七年初,史上第一家银楼,在雒阳和下邳同时开设。

    海西与雒阳之间的贸易,将由铜钱,而转变为钱票交易。只不过这种交易方式还有待推广,至于效果究竟怎样,谁也说不清楚。至少,一两年内未必能出现效果。

    不过,在建安七年初,海西开始大规模推广曹公车。

    如此一来,使得屯田面积增加了三分之一,并且开始以稻米取代其他作物。

    三年的时间,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曹朋始终没有走到前台,在大多数时候,依旧隐藏于幕后。

    不过,以曹朋名义而开设的商铺,开始出现在雒阳和许都街头。曹氏商行所经营的商品,以麻纺为主,并迅速加入了雒阳行会。行商坐贾之事,曹朋自然不可能出面。于是在和家人商议了一番后,曹朋决定将商户交由郭寰来负责打理。

    郭寰精明能干,对钱帛有着敏锐触觉。

    行商坐贾之事虽说不登大雅之堂,但对于郭寰而言,也是向曹朋证明自己的途径。

    至于内宅,则交由步鸾打理。

    洪娘子已放手了田庄事务,大部分时间是在曹府做事。

    步鸾心细,性子外柔内刚,更有应变之能,所以这田庄打理的也是井井有条……

    有时候,曹朋就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娶得娇妻美妾不说,如今更是家财万贯,有了一定根基。

    曹朋觉得,重生于三国,做到这一步,也算是小有成就……至于以后的事情,他并没有去过多考虑。

    坐在花厅里,陪着黄月英和夏侯真说了会儿话,曹朋便起身离开。

    他正准备去后院校场看看曹冲他们的状况,却听有人在呼喊他的名字。抬头看去,只见庞统和石韬正兴冲冲走来。两人来到曹朋跟前,先拱手行了一礼。

    “友学,正要寻你,你却来了。”

    “二位兄长,可是有事吗?”

    “嘿嘿,当然是有好事。”

    “什么事?”

    庞统一把攫住曹朋的胳膊,拉着他就往外走。

    曹朋道:“士元,你这是干什么?”

    “带你去看热闹。”

    “什么热闹。”

    庞统停下脚步,看着曹朋道:“友学,你不会是真不知道吧。”

    “不知道什么啊。”

    曹朋有些哭笑不得,对这位有些神神道道的凤雏先生,颇有些头疼。

    庞统笑道:“来大家今日要在毓秀楼歌舞,我和广元商量了一下,决定带你一起去开开眼界。”

    “来大家?”

    曹朋面露疑惑之色。

    庞统道:“友学,你不会连来大家都不知道吧。”

    看曹朋摇头,石韬不由得顿足捶胸。

    这石韬年纪在二十七八岁,长的是一表人才,颇有几分俊朗之气。

    “友学,果真是不知风情之人,竟连来大家都不知道,岂不是辜负你曹三篇之名?”

    曹朋,不禁苦笑。

    庞统道:“来大家叫做来莺儿,生的如花似玉,体态窈窕婀娜。

    她本是雒阳歌舞大家,在雒阳和长安极有名气……近日毓秀楼花重金把她请来,准备在许都停留三十日,每五日一场歌舞,今天是第一场。许都有头面的人物都准备过去,我和广元商量了一下,决定叫上你。你这两年几乎就窝在这田庄里,好不容易来了场热闹,又怎可能置你于不顾?走走走,若晚了可就没位子了!”

    说起来,曹朋这两年的确是很少露面。

    要么在家里陪伴妻子,要么就是教导曹冲等人读书习武。

    偶尔出门,也是为了公事。比如海西来人,亦或者是陈群派人过来商议事情,他才会出去。平常就深居简出,甚至连年初典满许仪找他去射鹿,也婉转拒绝。

    原来是歌舞!

    曹朋不由得笑了……

    说实话,他对这歌舞实在是没有兴趣。

    前次在孔融家里拜访,孔融命家中歌姬献舞。

    那些歌姬长的确是好看,只是歌舞出来的东西,曹朋有些看不太明白。

    哪怕他在这个时代生活的再久,可有些东西终究还是无法理解。比如古人的舞蹈,那些名士清流们可以看得津津有味,更说得头头是道。而曹朋呢,每次看歌舞,都会昏昏欲睡,打不起精神。时代的差异,对审美的观点自然不太一致。

    古人看歌舞,是一桩雅事。

    但让曹朋看歌舞,却如同嚼蜡……

    甚至连黄月英也说,曹朋这家伙有时候不解风情。

    所以,庞统兴致勃勃,曹朋却全无兴趣,“算了,我还有事儿,就不去了。”

    “你不去怎行?”

    “什么意思?”

    石韬苦笑一声,“友学以为,这头场歌舞,以我和士元,能坐进去吗?”

    是啊,这的确是个问题。

    石韬和庞统虽说小有名气,但是与许都城里那些博学鸿儒,名士清流,达官贵族相比,还真就算不得什么。今日头场演出,想必那毓秀楼里必然高朋满座,他二人想进入,并非易事……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曹朋疑惑的看着两人。

    “友学,你好歹也是当代宗师。

    曹三篇之名,或许比不得孔文举那些人,但若是去了,必有一席之地。我们……嘿嘿,只是想跟着你去看热闹。”

    尼玛,让我带你们**?

    曹朋一缩脖子,轻声道:“你去和月英说,若月英同意,我就去。”

    “呃……”

    庞统和石韬相视一眼,搔了搔头,乖乖的闭上了嘴巴。

    这种事,哪能明地里去说?若是被黄月英知道,别说放曹朋出去,估计敢放狗咬人。

    曹朋田庄上可是有两头雪獒,凶悍的很。

    除了曹朋之外,也就是那养犬的王双能够指挥。但王双那小子,典型是几位夫人的跟屁虫,有时候甚至连曹朋的话都不听,只听从黄月英和夏侯真的指派……

    “算了,你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家里,陪伴弟妹吧。”

    庞统和石韬相视一眼,转身要走。

    “慢着!”

    “嗯?”

    “你们真想去看歌舞?”

    “废话。”

    “既然如此,你们持我名剌,去临沂侯府找临沂侯,就说我请他帮忙,让他带你们进去。”

    临沂侯刘光,毓秀楼的幕后老板。

    这两年和曹朋差不多,都是深居简出,很少与人接触。

    刘光和曹朋的关系,挺复杂……要说起来,两人属于敌对立场,可有惺惺相惜。曹朋觉得刘光属于看得清楚形势,却又身不由己的哪种人;而刘光则觉得,曹朋年少而有才华,值得交往。甚至,连曹朋田庄上的大白小白两头雪獒,也是刘光相赠。两人虽然没有来往,但彼此间,却颇有交情,也算得上是一桩怪事。

    庞统和石韬相视一眼,忍不住连连点头。

    如果刘光肯出面,那他二人走进毓秀楼,倒也不是一桩难事……

    “临沂侯,能同意?”

    “他会帮忙的……”

    曹朋说着,微微一笑,扭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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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统和石韬的事情,曹朋没有放在心上。

    至于来莺儿,曹朋更是毫不在意。哪怕是在前世,他对伶人,是发自骨子里的厌恶,全无半点好感。也许是因为前世那所谓的‘全民娱乐’的原因,报纸铺天盖地都是那些戏子们的消息,让他非常讨厌。以至于重生东汉,他也从不去那种风月场所。虽说名士风流,是这个时代的风俗,可是曹朋本能的,还是很排斥。

    这样也好,至少在世人的眼中,‘曹三篇’属于那种古板之人。

    许多士子对曹朋的这种做法,极为赏识,甚至是交口称赞。当然了,有称赞的,就有诋毁的……可那又有什么关系?曹朋对这种事情全然不在意,又进一步坐实了他高洁孤傲之名。

    走进一个小院,却见院子里有一口浆池。

    这是曹朋在年初时,和黄月英一起搞的实验,想要通过一些后世的方法,造出物美价廉的纸张。这年月,纸张实在是太贵了……以至于曹朋很多想法,都无法实施。若能够造出便宜的纸张来,就可以进一步推动这个时代的发展。但有时候,你觉得是一桩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并不容易。至少对曹朋而言,造纸就是一桩麻烦事。

    他在浆池旁边观察了一下,然后用竹盘试了试,发现挂浆造纸。

    还是再等等吧!

    曹朋在院子里足足逗留了一个时辰,这才起身离开。

    回到书房,他正准备做一些记录,却听门外突然间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公子,司空派人前来,通知公子立刻赶赴长社。”

    曹朋一怔,“曹司空,已到了长社?”

    他心里不由得有些奇怪:你老曹既然已回来了,好端端又把我叫去长社做甚?

    今日只有两更,还欠大家一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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