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群龙争斗 第六十四节 仙君入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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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惊仙知道,他已经让七月内心唯一的一丝期望消亡殆尽。

    店二这时才把牛肉送到。

    “客官,你一个人吃得下吗?”

    “吃得下。”步惊仙把赏了一键银子过去,徒手撕扯了一大块牛肉,喂到嘴里大口的嚼咬。

    他的内心同样难过,尽管早曾知道会如此,早曾预料到会有与七月拼杀的一天。

    然而直到此刻真正面对时,他才现,原来的心理准备根本不足以让他平静接受。他才知道,他对七月的情感远远比他估计的更深。

    “劳烦汤也快些送来。”

    “好咧!”店二欢喜的答应着去了。

    步惊仙自硕大口的吃,他突然现如此暴食原来是种化解情绪、派遣心情的好办法。

    “一个人吃,太勉强了吧。北君不是七月,一口气吃下这些东西只怕受不了。”

    一把让步惊仙熟悉、又陌生的声音突然在客栈大厅响起。

    那是李一剑的声音,然而,又不像是他应有的语气。

    太冷,而且隐藏着愤怒。

    步惊仙抬头看时,才现李一剑不知何时站在客栈大门口了。

    他穿身黑色的飞仙宗男弟子的外袍,双手把毒龙剑抱在怀里,眸子里只有冷淡的黯然,脸上没有笑容,反而有种压抑、而又不能完全压抑住的愤怒。

    “你的轻功比过去更高明了。”步惊仙这时猜到他早已来了,便也明白他为何愤怒。

    “不是我的轻功高明,只是称们两个完全忽视了周围而已。”

    “好些时日没有见面,不如坐下喝杯酒?”

    “正合我意!”李一剑大步走到步惊仙对面坐下,端杯就喝干,接连碰了三杯,他也喝干了三杯。“原本我以为,让七月最近异常的人是信侯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信侯也是如我一般的失败者。”

    “也许”步惊仙考虑着如何沟通时,李一剑打断道“我把你和信侯当作朋友,可是你们却没有把我李一剑当作朋友!”

    “何出此言?”

    “朋友妻不可戏!不要说你们不知道我对七月的情意,可你们不仅没有帮忙,反而与我争抢。你告诉我,这是朋友做的事情吗?”

    说到这里时,李一剑已经愤然起身,把佩剑重重砸放桌面。

    直震得碗碟跳起,又落下哐当作响。

    “我不喜欢说废话。你我都是武修中人,我李一剑素来光明磊落。今日既然知道你北君是如何看待我这个朋友的,要绝义,也坦荡明白!”

    李一剑说罢,剑眉一挑骤然拔出毒龙宝剑。

    剑如闪电,在一闪即逝的寒光中刺入李一剑的腹部!

    “这一剑,是还你当年神武擂的不杀恩情!”

    也许李一剑从没有试过被剑刺进身体,面容不由自主的因为痛苦而显得扭曲,豆大的冷汗顷刻间就湿了满脸。

    “李兄弟,你不必如此。”

    步惊仙早知道李一剑是个情绪激烈的人,也没想到他因为七月的事情激烈到这种地步甚至听不进去旁人一句话。

    长剑带着鲜血而出,鲜血喷溅了桌上一片,牛肉被染红,酒杯里的成了血酒,碗碟披上了红衣。

    剑光一闪即逝,这一剑刺进了李一剑的胸口。

    “这一剑,还魏国的相助之恩!”

    李一剑忍着剧痛,拔出宝剑,收入剑鞘之内,单手按着饭桌。喘气半响目光冷冷的盯着步惊仙一字字道“从今以后,你我形同陌路。如果你再撩动七月的情感,那就是我必杀之的情场大敌!”

    李一剑说罢带着犹自流血的伤口大步走出客栈。

    店二早看着吓的抖,还以为会打起来见李一剑走了,才敢走出来。

    见步惊仙桌上的酒肉都被血染红,忙殷勤的要换走时,步惊仙阻止道“不必换了。”说着,自顾撕下一块带血的牛肉喂进嘴里。

    “客官、这、这怎么还能吃得下?”

    “吃得下。这血极热,是不该浪费的。”

    那店二暗觉他古怪的可怕,便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觉胃部翻腾的退去了后台。

    七月回到天仙楼时,水仙和云掌柜早准备了许多酒食,迎了她上楼后就立即让人把吃的端上桌。

    那桌子用了四张拼凑成一张,因为知道七月食量惊人。

    七月默不作声的看着满桌美食,不知为何,却觉得没有胃口。

    “武尊?莫非是对这些菜不满意?”

    七月忍了半响,还是张不了。,只觉得心里莫名的难过、伤心。便一把端起酒杯喝干,又甩手将那酒杯摔的粉碎了。

    “我今天只想喝酒,不用酒杯,不用壶,要酒坛!”

    云掌柜连忙答应着命人去办。

    大坛的好酒送到后,七月撕弃封口,一手抓着举起,就那么直直往嘴里倒!

    水仙一旁看着,与云掌柜双双吃惊的对视一眼。

    察言观色是她们最擅长的,此刻尽管七月没有任何表情,眸子里也没有任何情绪。但她们却觉得,此刻的武尊好似一个失意而买醉的酒鬼……,…

    这一晚,七月在天仙楼喝了一整夜的酒。

    而步惊仙则在客栈大厅吃了一宿的牛肉,喝了一宿的汤水。

    东离城的另一间酒楼中,李一剑也在买醉,他没有七月的酒量,也没有七月的精能之体能够无限量的盛装酒液入腹。所以他用碗喝,却又不愿用内力逼出酒精,很快就喝得烂醉如泥,却犹自的不断的掏银子,买酒。

    天亮的时候,店二揉眼望去,见最后一块牛肉也被步惊仙吃下去。

    忙殷勤的过去,见一桶汤水也被喝干。

    “客官,人从来没见过能吃这么多东西的人!”

    步惊仙觉得自己快活活撑死,也难以相信他竟然真把三十斤牛肉和一大桶汤水吃了个干净。

    “辛苦你招呼了一夜。”步惊仙掏出键银子递到店二手里,自顾上楼。“午饭不必送了。”

    “是、是。客官有需要尽管招呼。”

    见步惊仙上楼去了,店二收拾着盘子,边自嘀咕道“比猪还能吃……”

    天亮时,李一剑在臭水沟里突然醒来。便觉全身污臭,宝剑还在,因为寻常人无法把剑拔出鞘,剑鞘连着链子锁在身上,宝剑也不能斩断。然而他身上的金银财物,全都不见了。连脚也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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