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想起一些有趣的东西。”
也不知道卡洛琳未来会不会变成丝卡维拉那样的怪物,两个人都喜欢研究一些魔兽,都对魔法痴迷得很。想起了卡洛琳没事就会弄些古怪的动物……
算了吧,维尔斯制止自己再想象下去了。
日记中还有下一个人:
“佐努,这是一个平民的孩子,总是喜欢静静的思考。表面上看着忠厚老实的他经常会有让人惊悚的想法,他有着布鲁斯和丝卡维拉的努力,有和布鲁斯一样的听话,和丝卡维拉一样富于想象力。
可是……他的进步太快了,不应该是这样的。不对!魔法的修炼是应该循序渐进的,太快了,快得让我觉得恐惧。
我总觉得在他温和的笑容下面隐藏着一幅恶魔的心脏,不管怎么样,他是我最目前最出色的学生。
经常会胡言乱语,天啊!他不会真的想去挑战神灵吧!
我想我要有一个神级的学生了,不过我却不觉得高兴,当他拿起魔杖挑战整个亚迪斯学院的时候,我只希望他是一个有着平凡天赋的普通人。”
虽然只是几行字,但是维尔斯却很敏锐的中这些话中看出了一点顾虑,但其中的欣慰是无疑的。尤其是当桃乐丝写到自己会有一个神级的学生时,其中的骄傲之情不涌自掩。
继续的翻着页,下面竟然是卡洛琳的:
“今天在图书馆看到了一个面貌清秀的女孩,让我奇怪的是十八岁的她竟然在看大魔法师才懂得的魔法咒语。对于我的提问回答如流,这是一个天赋与布鲁斯相比还要高出一筹的好苗子。
可是她太努力了,几乎所有的时候都用在了看魔法书籍上面。我看到了什么?一颗疯狂的心!
她不算我的学生,虽然我很喜欢她。”
与卡洛琳对望一眼,维尔斯心中突然泛起一阵奇怪的感觉。卡洛琳的身世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她为什么要拼命的学习魔法。而且……维尔斯总觉得卡洛琳不是很喜欢魔法,就好像有一根鞭子在她的背后恐吓,让她不停的前进。
就算到了圣阶,那根鞭子也没有放松!
后面就是维尔斯的评语了:
“今天在课堂上看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孩子,精神力的根基很扎实,魔法水平却烂得一塌糊涂。好在天赋不错,我收了她做我的学生。
又发现了一个学习魔法的好孩子,他很爱魔法,就想他喜欢漂亮女人一样。我教他的每个咒语都能被快速的掌握到了极致。不过这个学生太浮躁,尽管他每次都做得很好,我却不能夸奖他,因为我怕他骄傲。
在心里竖起大拇指的时候,我总是狠狠的批评他,每次他总是笑笑,即不生气也不反驳,只会把魔法咒语继续的念颂下去。
今天只有中阶魔法师水准的他竟然完成了一个七级魔法,整整跨了三级。
这是一个天生的魔法师,我的心里一阵激动,当然我又一次狠狠的骂了他。可是我实在没有骂他的理由了,只好说他今天的打扮太难看……
这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学生?他很爱魔法,天赋也很好,却从来不怎么努力,也不听话,还经常被别的东西分心。前面几个学生的优点他一概没有,只是我知道他对我很尊敬,仅此而已。
如果说有人问我维尔斯能达到什么样子的魔法水准,我只能告诉他不知道。
因为我看不懂。”
合上了那本日记,维尔斯轻轻叹了口气:“我们走吧!”
此时此刻,维尔斯心中有些愧疚,原来桃乐丝对自己竟然这么重视么?
可惜自己好像从来都让她失望。
卡洛琳点了点头,这些人各怀各的心事,回到了马车。
柏丽靠在维尔斯的怀中笑道:“也许……我们闲着没事可以到这里怀念一下。”
嗯,这倒是一个非常好的主意,维尔斯觉得偶尔与柏丽来找一下恋爱时的感觉,是很有必要的。
马车走在古老的精灵古路上,维尔斯不会想到,只是一个简单的精灵森林的旅程,竟然会多了那么多的事情。
精灵古路旁边有一座小村子,名字叫做克莫拉。 这个小镇本来小得可怜,用村长得莫利的话说来就是:“当年我在村子东头我放个屁,在村子西边都能闻到臭味!” 销量决定了市场,这里靠着精灵古路,随着精灵奴隶的日渐抢手,这里的酒馆和客栈的生意越来越火爆。嗯……当年在市场上一名美貌的精灵少女至少可以卖三万金币,大量慕名而来的奴隶贩子,佣兵团,经过这里都会在这个小村子歇歇脚,补充一下装备,也会买大量的酒!
精灵古路旁边有一座小村子,名字叫做克莫拉。
这个小镇本来小得可怜,用村长得莫利的话说来就是:“当年我在村子东头我放个屁,在村子西边都能闻到臭味!”
销量决定了市场,这里靠着精灵古路,随着精灵奴隶的日渐抢手,这里的酒馆和客栈的生意越来越火爆。
嗯……当年在市场上一名美貌的精灵少女至少可以卖三万金币,大量慕名而来的奴隶贩子,佣兵团,经过这里都会在这个小村子歇歇脚,补充一下装备,也会买大量的酒!
他们会在这里打听精灵的行踪,大方的佣兵们可能会抛下几个银币来做为村民们的赏钱。很多村民为此发了一笔小小的横财!
经常还会有一些会佣兵团抓来的精灵困在笼子里,村民们也都远远的围观!
不过这些事情现在已经绝迹了,自从纳米亚王国的维尔斯皇帝即位以来,纳了一个精灵少女为皇妃。他对这种贩卖精灵奴隶的现象打击得很厉害,至少在纳米亚,绝对没有人敢再这么做的。老利莫利也不知道哪里传来的消息说维尔斯陛下和精灵族有一些亲密的关系。
得莫利的酒馆已经基本上处于停业的状态,剩余的存酒都被得莫利一个人喝得精光。
靠在一张破旧的椅子上,利莫利摇了摇酒瓶中的残酒。
没有任何声音,半瓶酒已经被他喝完了,如果再想喝的话,只能自己去买了。
“该死的维尔斯皇帝!”
得莫利喃喃的骂了一句,然后把空了的酒壶扔在脚边回到酒馆。
酒桌上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灰尘,这里很久没人来了。这二年唯一的好消息就是得莫利的女儿露丝嫁到了一个相当高级的军官家里,据说是北方军区的第二高指挥官呢!
得莫利在这里呆了一辈子,就是死去也想埋在这里,所以他没有让女儿把自己接走。
门口传来沙沙的声音,那是马车的轮子压在路面上的声音。
“有生意了?”
利莫利的心中一阵激动,至少有一个月没有人从这里经过了,他跑出去迎接客人。
脸上谄媚的微笑僵住了……
这些都是精灵族的少女么?
一个比一个美丽,在年轻的时候,得莫利确实见到过真正的精灵少女,就算是那样绝顶美丽的女人,也未必就比得上眼前这些。
何况从这些女人们的衣着来看,可都是有钱的人啊!
要知道做一个大方的有钱人的生意,至少可以比得上做十个穷人的生意。他们的出手可是都是极度大方的,利莫利不敢去看这些明显与自己是两个世界的女孩,只是殷勤的弯下了腰:“请里面请!”
一个年轻的男人从窄小的马车里跳了下来,我的天啊!这一个小小的马车竟然装了八个人,难道这是一个非常吝啬的有钱人?
利莫利心中鄙视,最可恨的就是那些有钱又吝啬的家伙。留着钱干什么?难道要等着它们发霉么?利莫利觉得如果自己有了钱,一定要做一辆大大的马车,那种八匹马拉着的,就像在二十年前看到的佣兵们坐的那种。
上面可以坐上十几个人!
那年轻人抛了一枚金币在得莫利手里,已经七十岁的利莫利立刻手脚利索的接住了。
年轻人脸上的微笑很温和,很让人喜欢,特别是当他露出口中雪白的牙齿时,利莫利就后悔把自己的女儿已经嫁了出来。
要是嫁给这个年轻人……肯定会有不少钱的。
“老板?你的生意好像不怎么样啊?”这个年轻人看了看空荡荡的桌子,随意的说了一句。
说到这里利莫利本来有些开朗的心情又压抑了下来:“这都要怪纳米亚皇帝维尔斯那个王八蛋……”
年轻人的脸上一僵:“他怎么了?”
“要不是他极力限制精灵的走私贩卖,我这里怎么会连一个佣兵团都没有路过的。唉……那些佣兵团都改行去捉摸魔兽了!”
利莫利低头去擦一张巨大的桌子,没有注意到在场所有的女孩都露出诡异的笑容。
一个长得妩媚动人,身材起伏妖娆的女孩捂住嘴格格的笑了起来。她动听的声音让利莫利都忍不住心脏急颤了几下,那女孩笑道:“维尔斯确实是一个王八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