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二章 河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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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排河的岸边仔细打量了一番地形,林敬之暗自皱眉,河面很宽,足有三十余丈,而且对面的叛军是站在高高的城墙之上,如果乘船强攻的话,对方的箭矢射程会更远一些。

    虽然只要能再迫近一些,就能用瓷瓶炸弹压制住对方,但叛军将领如果熟通兵法战术,下令用火箭来射的话,到时自己这边的船只着火,肯定会损失严重。

    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他随口问道:“百将军,不知道投石机最远的射程有多长?可以将炸弹扔到对面的城墙上么?”

    百云山原本还在苦苦思索如何渡河攻击,闻言双眼一亮,连忙答道:“最远应该能扔出近三十丈,似乎差不多,但可能打不到叛军的城墙之上。”

    “哦?如果只是差不多,那我们可以在河岸边浅水处打下木桩,上面铺上木板,把投石机组装在上边,到时就可以用炸弹压制住城墙上的叛军了。”

    林敬之说罢,百云山也不能十分肯定,就找来军士先组装了一架投石机,然后放上一个和瓷缸炸弹重量差不多的石头,往对岸试射了一下。

    “噗通!”

    那块不是很大的石头砸入水中,溅起了阵阵浪花,目测的话,距离河对岸的城墙还有两三丈远的样子。

    “哈哈哈哈,还想用投石机砸我们,真是可笑!”

    “喂,朝廷那边的大将军,有本事就拿石头来砸我们呀!”

    “是啊,能砸上城墙头才算你们本事!”

    看到石头砸在了河中,站在对面城墙上的叛军军士们一个个大声嘲笑,百云山闻言脸色瞬间黑了下来,怒道:“侯爷,以下官看来,就是不用投石机,直接乘船过去,也一样可以打赢对方。”

    “当然可以打赢,但如果对方的将领命令手下射出火箭,船只一但着火,那我军的损失肯定不百将军,且让对面的叛军再得意一会吧,我们下午再送给他们一份大礼。”林敬之说罢见百云山的脸色仍不好看,不由皱了皱头,此人心胸也太狭隘了吧,连对方嘲笑几句也受不了。

    若是没有林敬之,百云山肯定已经下令猛攻了,到时再把对方的叛军狠狠的杀上一批,不过现在他只能命令手下的军士,赶紧下水打木桩。

    排水河中间的流水湍急,在朝廷军队这边,还有一处拐弯地带,这里的水打了个旋,没那么急了,最是适合下水打木桩。

    百云山的亲兵们都看出自家的主人心情很不好,一个个全部跑到河岸催促,命令军士们加快进度。而对面城墙上的叛军们则有些傻眼了,他们可想不到朝廷大军居然会想出在河岸边打木桩的法子。

    原本先前那块石头就差不多能砸到城墙上了,若是投石机再前进几丈,那自己这边可就惨了。

    南方除了沿海一带时常会和海寇打仗之外,平时很安定,根本就用不上投石机这种大型的战争武器,所以叛军们这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朝廷大军的军士下水打木桩,而没有应对之策。

    先前还嘲笑敌方的叛军将领,一个个脸色阴沉了下来。

    他们已经听说过朝廷大军有一种名为炸弹的武器,威力极大,若是用投石机扔上墙头,自己这边就输定了!

    原本他们还想着依仗这条河与朝廷大军对峙,看来这条天险根本就没用。

    下水打木桩是件力气活,不过好在军队里最不缺的就是壮丁,这些军士脱了衣服,排成队,轮换着下水打桩,约莫一个时辰后,就差不多向河中间延伸了近三丈左右。

    另一边也没有闲着,一些军士拿着斧头与铁锯放倒参天大树,然后刨成约两尺宽,三丈长的木板,然后铺在打好的木桩上边。

    终于在接近中午时分的时候,一切准备就绪,一共在铺好的木板上架起了四座投石机。

    林敬之和百云山商量了一下,没有立即下令进攻,而是埋锅做饭,先让军士们吃饱了肚子再说,朝廷大军这边有条不紊的准备着,对面的叛军就没这么好的心情了。

    尤其是几个将领,一个个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偏又想不出应对的法子,在高高的城墙上走来走去。

    这几员将领都是福寿王二公子的心腹爱将,原本与哥哥弟弟相比,朱二公子在军中的势力就小一些,如果这场仗真的打败了,那么依着朱二公子冷血阴霾的性子,定然会砍了他们的脑袋。

    朝廷这边吃过了午饭,林敬之与百云山统计了一下,一共找来三十余条木船,一条船上能挤十二个人,一趟就能运送三百六十人。

    林敬之命令打前锋的三百余人全部背上强弓硬弩,还有绑有瓷瓶炸弹的箭矢,让他们待会到了对岸,先射出箭矢,用炸弹将叛军压制住,再缓缓登上河岸,炸开城池的大门。

    安顿好了这一切,百云山下达了全军进攻的命令。

    随着百云山的一声令下,已经校准好距离的投石机将瓷缸炸弹抛飞了出去,坐船前行的军士们则挥舞战旗,怒吼着乘风破浪,直奔对面的河岸。

    这几天朝廷大军这边接连打了几次胜仗,可以说是战无不胜,所以士气高昂,冲在最前边的军士更是悍不畏死。

    “轰,轰,轰……”

    声音宛似炸雷一般的瓷缸炸弹轰击在城池的墙头上,顿时炸的叛军军士抱头鼠窜,哭爹喊娘!

    “他妈的,这就是炸弹么,居然这么厉害!”一名叛军将领跑下城墙,跳着脚大骂。

    “这仗根本就没办法打嘛!”另一个将领狠狠的在城墙上打了一拳。

    “那怎么办?”

    又一名将领发话了,他们知道若是打了败仗回去,只有死路一条,但如果不回去,那居住在海京的家人怕是难逃朱二公子的毒手。

    他们都是有父有母,有妻有儿的人,牵挂太多,不是说想要投靠朝廷,就能投靠朝廷的。

    “朝廷那边有如此利器,福寿王是输定了,我们必须得好好商议一番才成。”朱二公子的手下没有真正忠心于他的,只是迫于朱二公子的身份与冷血的手段,不得不委曲求全,现在眼见福寿王这边是输定了,这几员将领便开始谋划后路了。

    “不如这样,待会逃跑的时候,咱们三人留下一个,假装被朝廷大军俘虏,并声称不投降,再让朝廷大军放出风声,说将他砍了,其余二人么……则如此这般!”

    三位将领围在一起,终于商议好了应对之策。

    既然已经决定投靠朝廷了,三人也不再抵挡,直接命人打开后城门,然后仓皇逃窜,军士们见顶头上司都跑了,哪个还会傻乎乎的抵挡敌军?一个个撒腿就跑,有些人甚至嫌跑的慢,把手中的武器都给扔掉了。

    于是朝廷大军没有用上一个时辰,就顺利占领了城池。

    事后统计战果,有军士来报,说活捉了一名叛军大将,百云山与林敬之皆是大喜,命人带进中军大帐。

    那名将领进入中军大帐不久,朝廷大军就传出消息,砍了余化的脑袋,余化正是那名被俘虏的将领的姓名。等把受了重伤与轻伤的军士留下,看守城池,朝廷大军也不多做休整,就把新抓的叛军打散融进队伍,朝着海岸线的方向急速行进。

    海京,福寿王府邸。

    琴声,萧声,琵琶声,丝竹声,声声悦耳,歌妓们身着暴露的衣裙,踩着节拍,摆出一个个诱人的动作,如蝴蝶穿花一般,翩翩起舞。

    福寿王脑袋靠在一名美艳的妇人怀中,肥胖的身体则斜躺在长长的椅榻之上,美妇小心翼翼的伺候着福寿王,不时的捻颗水果,放进福寿王的嘴里。

    一曲终了,福寿王坐直身体,大声鼓掌,笑道:“好,弹的好,吹的好,舞的也好,来人,重重打赏!”

    “是!”站在福寿王身后的一名太监应了一声,然后就走到前边给歌妓乐师们发赏钱去了。

    听看了一会歌舞,福寿王已经相中了一位肤白如雪,妩媚之极的歌妓,小腹处欲火升腾,正色眯眯的想要下令让那名歌妓走上前来,好搂在怀里肆虐蹂躏,白日宣*淫一番,却突听门外响起了一个男子虚弱的声音,“父王,孩儿有事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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