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叫我主人,如此我和那没人性的贵族少年又有何却别,还有,我并不需要你追随我,想在你想去哪就可以去哪,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
“可是,主人如果不要我,阿狗什么也不会,阿狗迟早都会饿死在这森林中的,求求主人收留阿狗。”
倾城明显一愣,他只是想救下阿狗,其他的并没有多想,而现在正如阿狗自己说的,如果将他扔在这里,什么也不会的阿狗,很有可能活活饿死在这林子中,或者他只能像林子里的畜生一般,茹毛饮血,过着兽类的生活。
倾城只觉得一阵头疼,他只想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祭拜父母,可是眼下将阿狗扔在此地,似乎也不太妥当。
心中衡量一下,倾城只能无奈道:“阿狗,我真的急着赶路,这样吧,我尽量放慢自己的速度,你在后面跟上我。”倾城权衡利弊之下,也只能暂时先将阿狗带在身旁,等以后找个适当的地方再将他安顿下来。
见倾城答应自己,阿狗开心地又蹦又跳,只差伸出舌头去舔倾城,毕竟过这那种非人类的日子实在太久,他一时之间也没法完全改过来。
起初,倾城还怕阿狗跟不上自己的步伐,所以只有了三层的元力,结果却发现阿狗轻松地跟在了自己的身边,甚至连气息都那么平稳。
倾城来了兴趣,于是暗中提升了速度,可是阿狗始终能够跟在自己的身旁不被落下,直到倾城将元力提升到八成的水准,阿狗才显得极为吃力,不过却依然跟在了自己的身旁,没有落下。
倾城终于震惊了,利用自己那强大的精神力不断观察着阿狗的身体,最后惊讶的发现阿狗的**力量和速度相当可观,如果倾城通晓衍铠大陆的修炼体系的话,便能知道,阿狗的**力量和速度竟然达到了七阶战士的水准,而且比起普通的七阶战士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一发现让倾城心里安心了不少,至少阿狗不会拖累自己的前进速度,而且以后想来也不会成为负担。
两个怪物级别的家伙不断在林中穿行,速度之快超乎常人想象。
一只普通的雄狮正在享用自己的午餐,却猛然间感觉两道劲风刮过,两个奇怪的影子在眼前一闪而过,很快便消失在了自己的视线中。
那只雄狮左右观望了好一会儿,突然间怪叫一声,扔下自己美味的午餐,一头扎进了旁边的丛林中,逃命似地跑开了。
由于阿狗的同行,倾城原本估计七天左右可以接近自己曾经居住的村里,现在却延长了十天。
十天中,倾城偶尔会狩猎,第一是为了填饱肚子,第二是为自己弄点盘缠,比如狐狸的皮毛,熊的皮毛,老虎的皮毛等等,拿到小镇上卖了也可以换几个铜币。倾城的乾坤手镯中放了七八张,而这十天中,他也彻底熟悉了乾坤手镯的特性,用起来得心应手,收放自如,没有丝毫停顿,倾城也发现乾坤手镯可以自行隐藏,外人无法看到自己手上带着乾坤手镯,如此一来倾城也不怕他人会起心思了,毕竟这手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不凡之物,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洛奇城,距离倾城居住的村落并不远,普通人步行来回也只需要花费一天不到的时间,洛奇城只能算是一个中等偏小的城市,来往的人流量也不是特别大,算不上有多么的繁华,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洛奇城的设施以及驻扎的士兵和普通的中等城市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此时,城门口,出现了两个奇怪的家伙,二人同样头发蓬乱,衣着破烂得令人发指,唯一的不同便是一个两只脚走路,一个四肢着地走路。
守城的士兵相互看了一下,都看到了对方眼中忍不住的笑意,他们在这里驻扎好几年了,也见过形形色色落魄的路人,却是没见过落魄到如此程度的人,而且看上去如此奇葩。
守城的士兵也还算厚道,看着落魄得惨不忍睹的倾城和阿狗,并没有过多的为难便放行了,毕竟在他们看来,在这两个奇怪而又落魄的少年身上,根本捞不到任何油水。
倾城带着阿狗,并没有立即回到村落,毕竟过去了一年多,村子里的人定然会认为自己已经死了,就这样贸然回去,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决定夜里在偷偷潜回村落,打探父母的消息,虽然连自己也不相信,但是倾城的心中还是希望自己的父亲还活着,毕竟他离开时,并没有亲眼看到父亲死去。
这洛奇城倾城也随母亲来过几次,所以对于城内的分布也算得上熟悉,直接带着阿狗来到了一家杂货铺。
杂货铺的老板看着倾城二人的行头,眉头立即走了起来,不过也算得上有几分职业道德,并没有轰二人出去。
倾城趁老板不注意,意念一动,乾坤手镯中的几张完整的动物皮毛仿佛变魔术般出现在了他的手上。
“老板,我想当了这几张皮毛,希望你能给个好价钱!”倾城的声音没有任何情绪。
杂货铺的老板一愣,看着倾城手中几张上等的皮毛不禁有些奇怪,他清楚的记得这两个落魄的少年进来时手上空荡荡的。
不过老板并没有想太多,眼见对方带来了生意,脸上很是自然地挂上了职业性的微笑:“这位客官您放心,我们小店从来都是高价收购,低价出售,一定给您一个合适的价格。
最终倾城手中的皮毛换来了一个银币,嗯如果换做是从前倾城一定会非常兴奋,毕竟一个银币足够他们一家三口稳稳当当地过上一个月了,而如今,却是物似人非,一切比起从前,有了太多的变化了,而他也不再是那个只会干农活的少年了。
带着阿狗在洛奇城逛了一圈,倾城给自己和阿狗各自买了一套衣服,那是最劣质的麻布衫,下面保不住小腿,上面保不住手臂的那种,是平民窑中最常见的衣着。
换了套衣服之后,倾城和阿狗两人终于没有再产生百分之百的回头率,不过阿狗以四肢行走,也时常会引来路人指指点点的议论。
傍晚时分,夕阳西下,倾城带着阿狗来到了一家低档的酒馆,一般这种低档的酒馆进来消费的都是普通平民,价格也还实惠。
“哎呦,两位客官,来点什么?”店小二热情地招呼着两人。
“四碟小菜,四碗米饭!”
“好嘞,马上就来,对了,您不来壶小酒入菜么?小店的麦酒味道还是不错的。”
说实话,活了这么久,倾城还没有品尝过酒的滋味呢,他不禁望向身旁的阿狗,却看到阿狗一脸希翼的表情。
“额....好吧,那就来再来一壶小酒!”倾城有些不自然地说道。
“客官稍等,酒菜马上就到!”
酒馆虽小,此时却非常热闹,因为一个吟游诗人正在口沫横飞着述说着:“下面我就给大家说说曾经名震大陆两千多年的强者张杰与其夫人谢娜的事迹,话说张杰带着谢娜在周星池里游泳,突然刮起了谢霆风,从水中跳出了一条吴奇龙,吴奇龙手持郑伊剑,骑着黄家驹,抢走了谢娜;张杰手持周华剑,踏着温兆轮,过了赵本山,穿过了关芝林,跃过了潘长江,终于抢回了谢娜,回到了郭富城,还在城中挂起了一面任贤旗。那一战惊天动地,而正是这一战.....”
(感觉写了五万字后,状态疯狂提升,嗯,如果传说中小宇宙爆发确有其事的话,我想,我滴小宇宙大概是爆发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