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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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爬进狼洞里睡了一天一夜之后,杨锋开始整理“行装”。首先找了处山泉痛痛快快地洗完澡,穿上了来时的那套紧身衣,稍微有点儿大。再用储存的虎皮做了一个坎肩穿在外面,腰里照样围了一块。杨锋可不希望因为自己的衣服而被人当怪物看待。头发太长就用鱼肠剑割短一截,也懒得扎起,任由它乱蓬蓬地散着。虽然现在他的个头长到了一米七以上,但模样还是和十五六岁的少年差不多,只是浑身散发出一股狂野和彪悍之气,让人猜不透他的真实年龄。

    收拾完后,杨锋靠着长期野外生存锻练出来的和狼一样精准的追踪能力,顺着数十天前在附近的狩猎者留下的足迹,来到了一个小聚居地。杨锋本来还担心自己一身兽皮的装扮会引来众人围观,待他看到人来人往大都如此时,心里一块石头算是落地了。

    这儿就像一个集市,各样打扮,各式面孔的人在叫卖着一些杂乱的货物。兽皮,肉干,粮食,粗制滥造的兵器杨锋在旁边看了好一阵,发现大部分是以物易物,基本没见过使用货币。而且这些人的交流除了说汉族语言外,还说好几种完全听不懂的话。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呢?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在中原地区,那儿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非汉族人口。

    杨锋自觉摸清了交易的门道,也学着别人挑了一块空地,把手里提着的虎皮包裹摊开,准备用老参换些钱物。刚一蹲下,就听到有人喊:“大家快跑啊,胡贼们来了!”周围慌张的人们竟然连摆在地上的货物都来不及收拾就四散奔逃。

    转眼间,刚才还热闹非凡的集市就只剩下杨锋一个人。胡賊?想来应该是和强盗一样的家伙。这里的人们大约吃够了苦头,所以才会闻之色变。杨锋对这个偏远山区出现的毛贼还不放在眼里,自从在那晚一招击毙大公狼导致全身脱力后,就再没有动过手。但他清楚,自己的实力和那时相比已经突飞猛进。在自信心爆棚的情况下,成天就盼着找个不开眼的家伙来过招。

    杨锋不慌不忙地捡起一个羊皮袋,在集市中穿行,看到自己需要的物品就拿起来放进袋子,再随手留下一两根人参。至于货主肯不肯那可不是他关心的问题。转了一圈,杨锋拿到了几斤牛肉干,一小撮盐巴和一件兵器。其中盐巴的价值最大,以前和狼在一起生活时,为了找点矿物盐经常要走半天的路。至于兵器嘛,其实就是一根半米长手腕粗的生铁棒。刀剑也不是没有,不过看着它们那铸造低劣的品相,杨锋对自己手中这根厚重感十足的铁棒倒是越看越顺眼。

    正在此时,集市另一头传来一片嘈杂声。人嚷马嘶,哭的喊的,刀剑撞击杨锋立即把羊皮口袋往腰上一系,提着铁棒爬到一棵枝叶茂盛的树冠中躲了起来,准备看“戏”。人群渐渐近了。两队人马正在交战,人数少的那方只有二三十人,根本抵挡不住对方近百人的攻击,一直在朝这边败退。所幸的是道路狭窄,才让他们有机会后撤。

    战场很快就移到了杨锋所在树旁边的空地上。人多的那方个个高鼻深目,大概就是所谓的胡贼了。他们瞅准机会,一拥而上,把那二十多人包围了起来。

    胡贼并不急于进攻,也不提条件,只围住众人不停地呱噪喧哗,就像老猫戏鼠一般。杨锋平时最看不惯以强凌弱,心里立时生出些许恼怒来。

    被包围的那几十人也个个怒火冲天,无奈寡不敌众,只能死死护住自身。也许是觉得玩够了,胡贼中有一个高大威猛的汉子走了出来,手中倒提着一把沉重的厚背弯刀。

    “有谁愿意来和我决斗?只要赢了我,你们就可以离开,不过输了的话我就要把诺敏带走。”蛮汉开始叫阵了。

    杨锋在树上听得一惊。诺敏?难道会是她吗?那个见过一面的少女?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