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与狼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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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沉睡了几个世纪,在迷迷糊糊中,杨锋感觉到有一个温热的东西在自己脸上左右移动。他费力地睁开双眼,面前竟然是一张满布利齿的大嘴,一股作呕的腥臭从这张大嘴里面喷出来。杨锋看清楚了,那是一条体形巨大的母狼,简直就和大象一般大。天呐,这究竟是怎么了,难道古代有身体这么大的狼吗?而且看样子,它是准备把我舔干净了就开餐,吾命休矣!杨锋的身体本就疲乏至极,吃一大惊,立刻又晕了过去。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肚里的饥饿把他折磨醒了,正在费解,自己怎么还没死呢?旁边哼哼唧唧的声音吓了他一跳。那头巨大的母狼就躺在自己身边,有两只小狼正争抢着吃奶。杨锋也饿得不行,偷眼一瞧母狼没有恶意,猛地一个饿虎扑食,把两只小狼挤开,一通猛吸。终于感觉吃了个半饱了。

    小狼的叫声吸引了母狼的注意,它回过头来,把杨锋轻轻叼到一边放下,然后嗅了嗅他脖子上挂着的狼牙项链。

    项链?明白了,看来自己曾经猎杀的那头戈壁狼的气息让母狼把他误认为了同类,真是命不该绝啊,虽说当时几乎送命,两眼还差点被狼滋出的尿气熏瞎。值!避邪没看到,能避险是确定无疑了,哈哈!杨锋得意地举起手想摸摸这串宝贝,眼前的一幕让他的大脑瞬间变得空白:自己抬起来的那只手分明是个婴孩的,细小白嫩再低头看看身体,他终于确信,自己已经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出生没多久的婴儿!难怪母狼在自己眼里显得那么庞大。

    为什么自己会变成婴儿呢?哪里出问题了?杨锋立即开始推测各种可能性。醒来时自己光着全身,难道是投胎到母狼肚子里被生下来了吗?不对,项链还挂在脖子上,衣服也散落在不远处。这些东西是不可能跟着投胎的!

    那就只有一种情况了,经过时间穿越回到古代,时间的返流现象会在生物体上相应显现,只不过不是同步进行,而是按照一定比例罢了。也就是说假如自己真的回到了2500多年前的战国,身体上的时间返流应该是十九年左右,自已又重新变成了婴儿,而狼牙项链的气味阻止了母狼的吞食,并且还被好心的狼妈妈收养为义子。死老头啊,你们的研究也太不可靠了!幸好我去的不是春秋时代,不然现在我岂不是变成了一枚受精卵,那自己就算本事再大,运气再好也是有死无生了。

    牢骚归牢骚,填饱肚子还是不能落下的。现在身处于这个人生地不熟的险恶之所,却毫无自保之力,把小命寄托在母狼的保护下肯定不怎么保险,姑且不说别的猛兽,仅仅是遇上猎人就够呛。万一把自己当妖怪宰了那可真没地方说理去,封建社会迷信思想严重呐!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多吃快长,只要能独立生活了那才勉强算穿越成功。可是母狼很公平,只要看到杨锋单独霸着几个奶头,肯定会把杨锋叼开。得想个法子才行。

    值得庆幸的是自己的思想没失去,总算不枉活了近二十年,骗一头狼还是不在话下的。杨锋慢慢摸清了规律,每天黎明时分狼崽就醒来吃奶,这个时候的奶水最充足,然后母狼出去猎食,中午回来再喂一次。杨锋就暗暗留神,每天黎明提前醒来,喝了个饱再接着睡,剩下不多得乳汁留给狼兄弟两个。而在白天争抢吃奶时就充分利用人手的灵活性,让两只小狼没办法尽情地吮吸,但又可以喝到那么一点点。

    转眼,这样的日子就过去了一个月,杨锋因为是第二次重复生长,又老奸巨猾地骗吃了大部分的奶水,个头长得飞快,比开始足足大了一倍,已经可以在地上灵活的爬行,只是还不能长久地站立奔跑。两只狼崽的个头就小多了,不过它们终究是野兽,行动起来反而比杨锋更迅捷。

    要是能够就这样平静地长大也很不错,可接着威胁就来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