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让我们真正成熟了,我们经历了生死,懂得了人原来可以为了生活而抛弃生命。
告诉我这个事实的是刘安康,那个让我至今无法忘怀的好人。
七三年七月,我们分队集体去了一个地方――师部的农场。
我们是去收割种在那的油菜,农场由场站负责,那地方的种菜就是往地上洒种子,基本不用管,所以种菜不需要很多的人,但是收菜却不同,所以每年夏天各单位会轮流去农场负责收一下春天种下去的果实。
那一次轮到我们分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们的飞行员们去疗养了,所以一个月内没有飞行计划,另一个原因是我们的分队长主动要求。
现任的分队长我已经介绍过了,那也是和我们差不多的主,唯一不同的是人家没有生活在首都。
他之所以主动要求来这个农场,因为他听说这里很好玩,这里有雪山。
他一直生活在西安,所以他没有见过雪山。
我们也都没有见过雪山,所以我们一听都兴高采烈欢欣鼓舞。
我们上了一辆卡车,在上面晃悠了七八个小时,终于到了我们要去的地方。
一跳下车我们就惊呆了,这里太美了!
那是一个峡谷,两面全是高山,山顶上全有终年的积雪。
山的中间是茂密的森林,那种群体的绿和我们见过的个体的绿树不是一个概念,山下是大片的草地,草地上开满了鲜花,五颜六色的漂亮极了,那里几乎见不到人,只有我们驻守农场的一个班。
我们在进农场的大门前要经过一个特殊的检查,检查我们的是一条从未见过的生物。
说它是狗吧,它太大,而且那个脑袋还有点像狮子,那三角眼不大但却有着吓人的红色。
它是不怕任何人的,因为任何人都不是它的对手,所以就在路中央很威武地站着。
“什么东西?”我们不敢朝前走了,这家伙让人?得慌。
“别怕,它叫胜利,是我们农场的一员专职哨兵。”来接我们的班长说道。
“它是狗?”
“是藏獒。”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到这种生物,很多年后才知道这是个很珍贵的东西。
“你们必须经过它的检查,在它面前站一下,如果它在你的前面你就不要动,当它转到你身后就说明你可以走了。”
“为什么?”
“它要记住你们每个人的气味,以后就不会伤害你们。”
我们按班长的话做了,它好像是漫不经心地完成了对我们的检查,然后独自去了门外,找了个它认为舒服地趴下了。
“就这么简单?就这样它就记住我们了?”许宏军对它产生了强烈的兴趣。
“是的,它记住了,而且会记一辈子。”班长说。
第二天我们就开始收割工作,那儿的油菜长得特矮,油茶仔却特大,一个个和我们见过的小辣椒一样大,那儿的土地是黑色的,很松软很肥沃,农场的兵告诉我们,每年春天他们就去放把火,烧出一块空地就可以种东西了。
书上见过的刀耕火种原来就是这样的。
我们的动作很快,三天就完成了任务。
有一天早晨,许宏军透过我们宿舍的窗户看见一个东西。
“快来看,那是什么?”
“狼?”这是大家的一致看法。
那狼离我们约一百米,个头不大,比胜利差远了。
“拿枪来!”分队长嚷道。
为了安全,给我们发了两支半自动步枪。
分队长瞄了一会说:“太远,想个什么法让它靠近点。”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