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出家、世宗夺嫡、雍正死因并称为清宫三大疑案。三大疑案中雍正占了俩。雍正在位13年(1722—1735),雍正是个什么样的皇帝?有人说他承上启下,勤于政务,洞察世情,以雷厉风行的姿态进行整顿改革,为以后乾隆时期的繁荣打下了基础。但雍正在当世就被舆论说成阴险、狡诈的伪君子,凶残不仁的暴君。湖南落榜秀才曾静归纳条理成十大罪:害父、*母、弑史、屠弟、贪财、好杀、酗洒、*色、诛忠、任佞。又说,满人夷狄,入主中原,得统不正,导致天怒人怨,天崩地塌,灾害不断,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曹雪芹约生于1715年,约卒于1764年。他写红楼梦约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中期至逝世。生于雍、乾两朝,曹雪芹目睹了太多的罢官、抄家、充军,政治风云瞬息惨变。曹雪芹的先世是汉人,后来入了满洲旗籍,从他的曾祖曹玺开始了赫赫百年的荣华富贵。大概在曹雪芹四五岁的时候曹家就因“忤逆圣意”遭到雍正的抄家。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家道还未完全破败。岂知曹家在曹雪芹十六七岁时遭到更大祸变,革职抄家,由此彻底败落。面对民族歧视压迫,面对虚伪、严酷的专制镇压,面对剧烈的社会动荡和家道兴衰,具有强烈人文主义思想的曹雪芹难以抑制对某些黑暗、虚伪政治现象的揭露和谴责。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意思是一块玉石的经历,但远没有这么简单。曹雪芹是文字中圣手,所谓“一手二牍”,甚至三牍、四牍。就是说一句话起码有两层、三层意思,石头记就是这样一句话,就在这三个字和它的谐音里,曹雪芹想隐秘的告诉世人自己对世宗(雍正)夺嫡、雍正死因这两大清宫疑案的看法。
先说与石头记谐音的十头记。十头不是说十个头,是“十”字的上头和下头的意思。雍正是否夺嫡,是一桩引人入胜的历史公案。民间说康熙指定传位十四子,雍正禁锢康熙,矫诏“传位于四子”,在“十”字的上头加了一横,下面加了一勾,因此登上大统,称年号为雍正。《十头记》,这只是一种揣摩。本篇所有对红楼、对曹雪芹的理解都是揣摩。不单我,只要曹雪芹不起死回生,所有研究红楼的人也都只能是揣摩。问题是谁揣摩得更接近、更“像”一点。曹雪芹恐怕我们不往“十”字方面联想,在书中强调——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真“十”隐,假“于”存,对雍正无耻夺嫡的揭露,这就是《石头记》书名的“一手二牍”。有人说雍正改“十”为“于”完全不可能,理由是:“十”古文应该写“拾”;前面还要加“皇”字,即使康熙果然想传位十四子,就必须写成“传位皇拾四子”,没法改。依我说,天下没有“绝对不可能”的事,只有几率问题。康熙对传位给谁拿不定注意,弥留之间能仓促写下“十四”就不错了,哪里还管得了大写前面又加皇。曹雪芹在书中把“于”定为敏感字,满纸是“于”,又满纸不见“于”,神人也。我保证,所有揣摩必须有后文印证,对满纸不见的“于”的印证,也将在后文中陆续。
《石头记》书名的“一手三牍”是《失头记》,就是失去脑袋的意思,这是讲的雍正的死因。雍正的死因有:服丹说,即幻想长生,迷信丹汞;*衰说,即滥*而死;过劳说,贪于权势累死的;宫女、太监缢杀说;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被吕留良案中逃脱的吕四娘入宫刺死说。吕留良因曾静的供词遭雍正鞭尸并满门抄斩,其后人为复仇,十年磨一剑,取走雍正首级,曹雪芹在书中深信不疑,几至“欢欣”(万姓),差点忘形。书中说:“天子惊慌恨失守(首),此时文武皆垂首。”对刺雍奇女子亦“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在书中为之讴歌。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