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陈何亮探听到晚上11点,弗森将在京臣路出现,弗森就是那个砍了陈何亮鼻子的人。因为故意伤害他人罪被判刑,最近从警察局被刚释放出来,连续3天出现在京臣路,所以陈何亮要去见弗森讨一个说法。
第一次参加斗殴,杜维克斯心情很平静。当被人推倒的时候,他也是平静的。因为跌倒是他现实中的处境,他并不在意。要是有人让他舔另一个人的脚尖,他也愿意。他平静地看着愤怒在燃烧,他一定要反击,他努力找机会反击,打人才是他来这里的原因,而不是被人推倒。
他们一共5人,而弗森那边只有三人。但是,当双方对峙的时候,居然是弗森身边一个平头男先推倒了杜维克斯。在回去的路上,杜维克斯想:为什么,5个人中被首先推倒的却是自己,他并不是最矮也不是最瘦小的,难道自己看起来是一副没有经验的模样?原来当一个打手也并不很容易。
以众敌寡,杜维克斯底气十足,他愤怒地走到那个平头男身边,一拳打在平头男左脸上,出拳之快令人震惊,小指头正好落在平头男嘴角,几秒之后,平头男嘴角上挂着一滴血。杜维克斯对于打人无师自通,心中报复之后的快意让他很兴奋,右手的酸痛让他感到自己的力量。
平头男捂着嘴角,随后一脚踢向杜维克斯,杜维克斯立即后退一步。那一脚完全落空。接着,8个人陷入混战。
杜维克斯他努力提醒自己不要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去报复。他相当眼明手快,完全超乎他的想象。他隐约看到自己的优势。或许,他比大部分人都要灵敏,聪明。但是,这种想法转瞬即逝的出现,又消失了,犹如落在手心里的雪片。
街道上的商店都关了门,街道仿佛没有分支和树叶的树干,空洞而寂静,属于冬季的风景。路灯下没有人。远处也没有人。天空仿佛是死寂的人工湖。这片死寂后面是否隐藏着另一个透彻的世界,生命承载着与它自身相符合的意义,而不是曲折迂回被引向逃离,隐晦,堕落,死亡。或许天幕之后有无数双眼睛正观看着这个混沌世界。杜维克斯感觉被天幕和大地局域在狭小的空间里,他变得无限小,无限小,最后忽然消失了,这便是他一直以来的夙愿。同时,他又被冲出自身重围的想法控制着,去到他想去的地方,他在两种力量的抗衡中生活着并将继续生活下去。
这样的对于生活的权衡相当枯燥无味,杜维克斯可不打算在这样没有答案的困惑中为难了自己,他也看不起被自己为难的人,这种看法只是他的直觉。然而,这种看法的根源却是飘荡在城市上空的形而上:因为人间的一切都是漏洞百出,大概像昆德拉说的那样,只要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谁把不值得当真的事情当真,这相当的愚蠢。那么,当自己的过往只是一个玩笑也不错。可是,好多人还是做不到超然世外,无论是对于自己的生活,还是过去,现在与将来。
在枯燥无味的生活中放弃自己和坚持自己哪一个更加容易?人生不过是走向破灭的华丽表演。很多人都被华丽吸引,趋之若鹜,而后发现生活就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杜维克斯却一直迷恋于一切美好的事物,他有多深的陷入毁灭,他就有多深的迷恋美好。他远远窥视着那些阳光下的人和物,他为了获得那些光鲜明亮的外衣,大概失去生命也在所不辞,那时候,他总是以为,付出,彻底的付出,才是通向光明的道路。他对于世界认识,局限而狭隘。
如果,杀戮通向光明,那就杀戮。如果,立地成佛通向光明,那就立地成佛。
杜维克斯清晰地记得他用拳头打碎镜子的感觉,那种用尽全力,却仍然无力的感受与手的疼痛感相比要强烈一万倍。那种感觉好像一层膜,覆盖在身体上,深入他的内心,但是只有他看得到,他说话的时候,很怕人看到他的自卑,所以,他总是会忽然结束与另一个人的谈话,让对方觉得结束来的太突然。
寒夜中,路灯从平头男背后射来,让杜维克斯看见平头男的身影。商店门口卷帘门里透出微弱的光线,在杜维克斯眼前晃动了起来,他挪动双脚,他对准平头男的脸一阵痛击。每一次挥动拳头,杜维克斯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此刻挥动拳头的并不是自己,他的灵魂住进了另一个人的身体。他究竟是谁?或许自己变成一头怪兽,只是自己没有察觉。
杜维克斯听到平头男嘴里含糊的发出几声呻吟,当一个人开始尝到胜利滋味的时候,他(她)总是开始怀疑所作的事情是否有意义,是否值得。杜维克斯开始想:究竟让人杀死或者被人杀死有什么区别呢?
但是,平头男不甘失败,他抡起拳头对准杜维克斯的胸口猛击一下。这一下,让杜维克斯回复了现实。现实,对于他,只有残酷,残酷得让他没有容身的地方。他有的只是不断反抗。反抗的力量只要打倒对方,而不是被对方打倒。
杜维克斯被激励起来的斗志,大概被平头男感觉到,他开始逃跑。杜维克斯紧追不放,劈头盖脸一阵猛打,平头男连连退后几步,倒在一家商店门前最下面的台阶上,平头男蜷缩起来,几乎是趴在台阶上。
杜维克斯心里的执念却是杀死他。即使坐牢也要杀死他。杜维克斯并不怕死。他的从来没有被拯救过的人生让他抬起右脚,他的从来没有被疼惜的童年时代和青年时代让他踢在一个失败者的脊梁上。平头男没有反抗,反而让杜维克斯想起自己的现实处境:他遇到伤害的时候,他会首先一声不吭躲避起来,一直逃避。平头男让杜维克斯想到自己在现实面前太没有用。杜维克斯狠狠的踢在平头男的身上。仿佛是与懦弱一刀两断。他不屑于与平头男站在同一水平线上,于是踢起来更加用力。
既然,从未被怜悯,为什么要去怜悯?杜维克斯宁愿被人谈论的时候,被人描述成一头野兽,凶猛,狠毒,嗜血,嫉妒,不择手段,并以此为乐。可是。多年之后,他回想过去,心里却有一层累与烦躁的情绪,大概度过了青春期之后,他的生命本能的对于承受被误解和波折,有着深深的抗拒。
原来,他眷恋的是回到彻底寂静的黑暗,就像他迷恋着光明一样。回归黑暗或者光明的道路曲曲折折通向他的内心,他害怕被再次引向歧途。相比之下,让他承认歧途便是他的道路更加令他恐惧。
黑暗向左,光明向右。然而,他不能离开黑暗,也不能离开光明。他的生活便是黑暗与光明的对峙。但愿,黑暗与光明能够交织。一天中,黑暗与光明交错的时间是傍晚,所以,他喜欢上傍晚。天空的金色霞光,一寸寸被黑暗吞噬。最后,黑色弥漫整个天空。
原来,黑暗和光明,坠落和解脱不过都是幻像。难道,他一直追求的只是幻影?是谁把他推入漩涡,他看到一双白骨嶙峋的双手。可是,一切已经错位,在他赶到之前,看见以后,一切早已经血肉模糊。58xs8.com